终于到了晚上回家的时候,小烛带着王子金在路边吃了一顿麻婆豆腐,又兴致勃勃的告诉了王子金她被老板加工钱的事,王子金也跟着高兴,这是好事。
“那,明天开始,我就教你认字写字。”小烛走在王子金旁边,想象着教王子金认字后,他能成为那种他大河哥期待的秀才。
王子金心里一颤,真的可以吗?自己从傻子变成正常人就多亏了小烛,现在认字这种富人家才能学得东西自己也能学?可是,自己还要打工啊,总不能白吃白住、事事都依赖小烛啊!当初跟着她出来就是见识世面的,说好了自己照顾她的,现在反成了......
小烛见金子低头不语就知道他在顾虑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啦,店里我都给掌柜的说好了,你不用去了。再说了,我这帮助你是在做善事,对我的修行也有好处。”
其实这个对修行有没有好处她不知道,只是老主持说了,多行善事。
金子心里的担忧散去不少,既然对她的修行有益,那就接受吧。“好,我会认真学的,争取考上功名,到时候当官后得的钱都给你。”
小烛看着越来越近的房子大方地挥手,“不用,到时候我就要走了,总不能和你在一辈子的。”
心里一紧,金子突然想起来他没修行,迟早要和小烛分离的,不由得有点低落。但是转念一想,趁着还在一起,就对救命恩人好点吧。暗暗的下定决心,金子推开门,嘴角上扬,“好梦。”
小烛已经有点困了,“好梦,金子。”回到屋里就睡沉了。
第二天一大早,小烛和金子都不用去店里了,就自己动手做饭,也正是因为这,金子终于发现了小烛不擅长的东西。看着那绿油油的青菜,他们都明白,没熟。还有那盘,都黑了,明显不能吃。
金子忍着笑把小烛轻轻推出了厨房,“你在外边等着吧,我来。”
小烛郁闷的看天,对于那些青菜也是心有愧疚。婆婆辛辛苦苦种出来的青菜就让自己糟蹋了。唉......
那孩子从屋里跑出来,“姐姐,把菜炒糊了吗?我闻到味道了。”婆婆在后边跟着,端出几个馒头。“先吃点馒头吧,想来你们也没有准备什么吃的。”
小烛心虚的接过了馒头,“婆婆,和我们一起吃吧!菜一会儿就好了。”
小孩摇头,“我们已经吃过了。”
这么早?小烛惊愕,又释然,可能今天自己起晚了。
小孩拿着盆子往外走,小烛不禁问道,“唉,干什么去?”话说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我叫王二芳,今年十岁,我去巷子那边井里打水。”王二芳扭头看着小烛。
十岁?和自己差不多,可是看起来这么小!应该是吃的不好。对啊,自己和金子也没打水,那用的是?婆婆的!唉,人家一老一小日子过得本就艰难,自己还用人家的水。
瞥见院里的水桶,提起来就走。“走,我也去。”
王二芳呆愣愣的看着她手里的水桶,这这这,提得动吗?算了,半桶也行。
等看到小烛提着满满的一桶水,毫不费力、滴水未洒回家的时候,不知道妖精力量大的王二芳被刷新了世界观。
而小烛一趟又一趟,硬是在金子还没做好饭之前就把院里的大水缸填满了。饶是婆婆年纪大了,见得多了,也被小姑娘的大力气惊到了。
“吃饭吧!”金子端出饭来,却不知道放哪。
王二芳指了指主屋,“你们可以在这间屋里吃饭。”
然后,然后小烛就被从来没有做过饭却非常有厨师天赋的金子的手艺征服了。
吃完饭,小烛拉着金子去买笔墨纸砚,顺带着把屋里的零食分给王二芳一半,成功收获了一个未知少女的爱戴。
就这样,小烛从三字经开始,一点一点的教金子怎么握笔,怎么写字。另外,王二芳也参与了进来。也是小烛秉着乐于助人原则,看王二芳在家里没什么事干,顺手带着她一起认字了。
快到响午的时候,小烛和金子出去买油盐酱醋啥的。直到经过第一口的时候,被掌柜的拦了下来。
“小烛啊,那林公子来找你了。”虽然不知道啥事,但是这也不是他能问的,那富贵人家的事是平民百姓能掺和的吗?不过这小烛真是有能耐。
小烛“呀!”的惊呼了一下,自己给忘了这回事了。“林公子在哪儿?”
“还在二楼等你呢。”
“金子你先回去吧,这事回去我再给你说。”小烛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金子,金子点了点头独自回去了。
“林公子,我们现在就出发吗?”小烛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这一上午自己还没喝口水呢。
林秋书摇头,“上元节晚上才热闹,我只是先来通知你具体时辰。不过听说你当了账房先生?”
小烛看了看四周,“侯爷没来?”
林秋书眼底漫出一些笑意,她好像对侯爷很有兴趣。“青竹也没来,你怎么不问?”
小烛感到一点羞涩,那不是,侯爷好看吗。
“他叫什么?”想到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小烛立马发问。
“宁九春。”
宁九春,天下第一候。在大虞洪一战中献计使得朝廷获胜,后又多次指点作战,军功累累。以智谋闻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