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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药毒

姚姬离世之前,曾赠我一株钩吻。

她为巫族赤帝之女,却自年幼时便久缠病榻,无以远行不可游乐。是以,便只得趁着偶有精神尚好之时,于自家院子里.做些莳花弄草之事。

晨曦雨露伴着灵土沃壤,使得院中花草亦是品类繁多、四时不辍。如此数千年精心护养下来,竟使其中大半都修成了精灵。且不论身化男女,皆是秀质殊颜、风姿各异。

然满院繁华盛景之中,唯有这株绽于檐下的淡金钩吻,同样昼吸日精、夜纳月华,被姚姬置于眼前多加看顾,却不知为何,始终无法孕育出片缕魂灵。

我与她五十年一会,每每见之,亦觉惊奇。

直至那年春日,姚姬一身巫灵之力消耗殆尽,终是不必再受每日一盏的药石相加之苦,便下了榻来倚于窗前,最后看了一眼云轩红窗之外的桃李纷飞之景。便是于其芳魂离体、敛蕊长眠的刹那间,这迟迟没有半点动静的钩吻,才终是于一室将要弥散的玉露香息之中化了形。

一团清光自窗沿处坠下,不消须臾,便现出一道格外清瘦修长的男子身影——墨绿轻衣,形貌昳丽,两眉中心闪着点点金光——无人料到,他竟是以自身修为,强行敛着一身将成的仙气。

我满目讶异,将他细细打量。见他侧对天光,面上水波不兴,唯两目深深、定定望着藤花软椅之上安详逝去的姚姬。

灵眸款曲水无尽,不见昨日惜花人。

他的眼神那般萧索,令我望了心头一酸,便只得默默将脸别开,于唇角处溢出一声怅然轻叹,心内不解,道:“你已然修成人身,为何却不早点出来见她?”

钩吻片语不答,长睫似鸦羽盈枝,葱茏若密林掩曰,只微微一垂,便悄然泯去了两汪弥漫于眸底的氤氲水汽。

默了半晌,他才缓缓开口,嗓音清冽一如冰雨击檐,与我轻声道出了其中缘由。

他道:“我只是担心……若是来日,能救她的灵丹妙药尚缺一味万年钩吻。她见钩吻有灵,便不肯以我入药。”

原来如此,我鼻尖一酸,不禁低下了头。

且不说姚姬生性柔善、不忍为己之生.妄夺旁人性命,即便是我,若是知晓手中药材俨然生出灵智,恐怕也无法狠得下手,要他先后受那风吹日晒、沸水烹煎之苦。

只可惜,我这半吊子的医者从来救生不救死,哪怕这钩吻如此安忍不动定若顽石,他亦终不是那枚能够救得姚姬性命的灵草仙芝。

面前之人衣衫微动,如今朝庸日之下的一抹幽逸绿影。

一室亢长的无言静默,他忽而回眸望我。振臂展袖,与我作了一揖,言若千钧却不失恳切,道:“她去之前,已将我赠与灵枢神女。此事,钩吻自无异议。”

不待我做出反应,便听他接着又道:“但求神女于我散灵之后,只取有用之花叶,留下一枝无为根茎,埋于她陵墓一角便可。”

于此话音方落,我便眼睁睁瞧他散了灵。

那一日,驻守于升仙台上的仙侍,没等来那一位已然名录在案的草木仙君。

而我的诸多藏药之中,亦多出了一味我以为永远不会用上的万年钩吻。

——

去往凡界之前,我轻车简从,先走了一遭幽野之外的神农谷,借来了一鼎炼丹炉。足炼了七七四十九日,才得出一捧雪。

金色的,淬入钩吻之毒的,昆仑山雪。

许是因那青鸟族小公主落选帝妃之事,西王母娘娘自觉失了颜面,便与沉璧之间生出了些许龃龉。故而,连带着我于沉璧成婚之前、一连七日候于昆仑山下.递了帖子请她赴宴,亦都被其令守在结界之外的一双白鹤仙侍通通挡了,干脆利落地避而不见!

人间有句俗话,曰“事不过三”。而昆仑仙境所盛行之律,则是“事不过七”。

西王母娘娘无论年岁辈分、皆为诸界仙神之尊长,亦常年自持长者身份,凡事并不过于与我等小辈计较。兼之其膝下共有七女承欢,便以“七”为昆仑境内罪罚吉凶之数。

有功的,需连攒七次功德,便会破格升阶另赐奖赏。

反之,犯错的,亦必得连犯七次屡教不改,才会被逐出山门。

是以,我若接连递了七次拜帖都被她视若无睹拒之门外,便也不必再尝试第八次了。

好在西王母娘娘生气归生气,大方还是如常大方。我虽不得觐见昆仑之主,但好歹趁着于白鹤仙侍几句寒暄的功夫,不问自取了一大铲子润白山雪,随后足底抹油,以奔雷破竹之势蹿下了昆仑山。

而那雪,却不若从前一般被我拿去润土肥田、培植良药,反倒用在了此时。

可叹,我这清净药囊,生平第一次,装满了噬心毒药。

——————————————————————————————————————————-

人,万物之灵长。可即便何等超群绝伦出类拔萃,也当是个走兽类吧!我惯来对此论点深以为然,可至了今日,却当真有些不自信了。

其中缘由,且说来话长。

话说……我今晨换了身衣裳——式样简单,半青半蓝,一如面前将醒未醒的天。

背起一早收拾妥当的行囊,再深嗅一口仙气填满了空空荡荡的五脏庙。我向前一步、从天坠地。然,许是层层云障蔽了两眼,以至我这一跳准头不足,便叫一身衣裳随了主,沾了满满当当的一团泥。

唉……真真是出师不利!

顿足叹气好半晌,我略略打起一番精神,便伸手提了这拖泥带水之衣摆,预备寻出一处活水,或溪或泉,将它好生浆洗。

深林不见溪,穿林却有河。好容易听见水声,我便仰着脖颈远观一番,见流势湍急,恍若飞霞,其色澄明,透如水晶。

此景甚美,叫我见之忘俗。当下便着急忙慌地一伸腿,灰鸭觅食一般扑进了水里。

然这一扑,却扑出了问题。

……

半个时辰后,我被冲到了这条河的下游。

天转地转并着头晕目眩中,我竟还挤了些空,思及织女府中的一众染娘惯爱以云霞之色染衣,端的一个色彩纷呈、雅致无比。只唯有一点不好,便是衣上霞色一旦遇水,便会消弭。

当然,若在平日这倒也没什么,毕竟天界之雨向来因需而下,而诸多仙人仙子之中,亦没有哪位会闲着无聊、便穿着衣裳去湖里洗澡。

可眼下……

我吐了口水,如亡命落水狗一般耷拉着脑袋一瞧,果见一身绮丽青蓝.与粘连于衣摆上的黝黑淤泥齐齐携手,早不知顺着潺潺流水.浪迹到哪个海角天涯去了。

留下一身清白飘袂水底,倒也省的我特地去浣衣。

衣色无暇,衬得底下鹅卵亦是十分光滑,再叫天上曦光透着泛泛涟漪一照,便如成堆成堆的彩玉一般明洁莹润。

见此情状,我忍不住咧嘴一笑,正待细赏这些于青山涓流中飘零濯洗出来的俗世美物,顺便将两只蹄子搁在上头好生踩踏踩踏。却忽而一个偏头,瞥见了正于水面散逸开的一抹淡红。那红色如此单薄轻灵,于我眼中望去,竟仿佛满树倾颓无止的落英。

身后倚着的胸膛坚硬似铁,又如火灼.热,仿佛一柄初出熔炉的上佳兵刃,尚不及收起内里半分优柔,便又因着浑身淬血、而披着一眼化不开的浓郁锈迹。

我皱了皱鼻子,本能地便要伸出手来,为这血流如注的倒霉凡人把脉看伤。

然,鼓捣半天,却愣是寻不见纠缠于衣襟袍带之间的两只手。

一声讶异尚未道出,便觉背后之人忽而站起,拎我如拎一只小鸡。肩臂轻轻一用力,便将我全须全尾地置到了岸上。

眼前凡人重衣湿透、背光而立,我虽看不清他的脸,却见其身姿挺拔甚是高大,俯身冲我抱了抱拳,朗声致歉道:“事急从权,方才失礼之处,还望姑娘海涵。”

嗯……声色清越,听来甚是凛然正气。

我忙摇了摇头,扭着身子宽宏大量道:“无妨无妨。”

许是此时我这膘肥如肉粽般的磅礴体态给了他些许灵感,凡人似是想起了什么一个箭步上前,几下一拆、便替我松了身上的五花大绑。

我将两条丝毫未损的胳膊动了动,笑眯眯地望他。

这人行事着实很是规矩,就连方才情急之下拖我入水、惊惊险险避开山脊芒箭的片刻功夫,竟还抽出空来.扯下半身外袍将我裹了个严严实实。而于此游渡期间,无论四周激流亦或犄角岩石,他亦都旋过身去替我一一挡了。一应如负麻袋的动作之中,竟是未曾触及我的片缕肌肤。

反而是我,胡乱一脚便踩中他匿于水下的后脑勺,还当真有些过意不去。

“大哥!”旁边同样游窜至此的几人突然急声唤他。

凡人闻声抬头,一脸凝重,大步走过去。

我循着他的脚步,见河畔上落了星星点点的血迹。眼前这六名游鱼一般矫健的男子,竟是个个有伤,且其中负伤最重的那个,已然支撑不住似的倒在了地上——满面青灰,唇却泛紫,双目紧闭,一脸死相。

我叹了叹,若再不施救,想来待会儿,我便能见到前来勾魂的黑白无常了。

一手掏出银针,一手攥了把药丸。我蹑着手脚凑到一群双目通红哀怮不已的大汉里头,掂量着语调.与那明显是领头者的凡人建议道:“不若你们先吃颗补血丸子休息片刻?待我为他施一施针,若是当真无救,再哭亦是不迟。”

此话一出,面前众人仿佛吞了只苍蝇。

倒是先前一路将我背着的凡人率先反映了过来,毫不迟疑地先行伸手、与我摊开的掌心中取了颗红丸,温文有礼道:“多谢姑娘。”

随后喉间轻轻一动,将它咽了下去。

……

幸甚,我与地府之人亦是偶有不甚投契之时,到了晚间暮落,亦是什么鬼差使者的影子都未曾见着。

单薄晓月隐隐露了头,于静谧苍天中烙下一枚温柔白印。

我便守在那重伤之人身边,听他呼吸之声细微平稳,再托着林中和风缓动、为我徐徐吹干了一身云白纱衣。

人间夏至,款款盛情。

我笑望着凡人递过来的树枝,只觉这情也太盛了一些,竟叫我迂回几重亦仍是无法推拒。

说起来,这还是我从医至今,第一次得到除却功德之外的报酬——一串烤蘑菇。它虽不若功德金印一般明亮闪耀,但入了手中却也实在得很。

只是……烤蘑菇?蘑菇烤了还能吃吗?!

如这般山珍之物,不应当是采摘之后去了泥,再经水洗,便可趁着新鲜大好之时直接入口,继而细品一番其中清甜的吗?

活到现如今,我可都是这么吃的。

许是我审视半天仍不去接的模样.让人看了实在觉出几分无礼,凡人因着脾气甚好不曾生怒,只端正抿唇笑了笑,开口解释道:“方才我见姑娘妙手仁心,不忍见我幼弟捕鱼杀生,想来应是常年食素之人。便入林中寻了些蘑菇,以火烤了倒也别有一番风味,还望姑娘顾念身体,不要嫌弃才好。”

我干干一笑,没想到河边净手时一个扭头的动作都让这人瞧见了,害得人家带着伤呢,还特地多走一趟,便连忙解释道:“不会不会,我怎可能嫌弃呢?”

说着,为了佐证己言,我直接动手于面前树枝上.取下一朵蘑菇低头大啃了一口。

然甫一入口,便被嘴中之物惊了惊——此前愚昧,我竟不知这清甜鲜嫩经了一场烈火邂逅,味道竟也如此美妙!

三两下吃完一朵,我便伸了手,再去拿第二朵。

正吃得开心,便听那凡人开口道:“姑娘与我众兄弟皆有救命大恩,不置可否告知芳名?如此,来日也可容我兄弟相报。”

芳名?没有!我将后脑勺一拍,倒有不少化名。只是取了太多,这会儿被人猛然一问,便不知该说哪一个。

翠花?还是白丫?

纠结难解中,我与凡人隔火相望,见他睫羽纤长两眸明亮,竟仿佛南海雪贝微张所露出的黑珍珠那般好看。一不小心,便走了神。

不多时,却见凡人面色沉了沉,一副内疚无比的模样将头低下,道:“在下一介武夫,无甚才华。只曾经听闻,成群密林之间常有一益鸟,啄腐木而食害虫,便如医者剜烂疮而救世人。今日之事,实乃在下保护姑娘不力,以至姑娘触了河中岩石而忘了己身姓名,在下深感惭愧。然既已受恩,必得重报。在下今后,便称姑娘为‘阿啄’,今生今世,牛马效之!”

厄……其实,我本走兽,并非羽禽。且啄木鸟不会撞坏脑子,我的脑子亦不曾撞坏。

然,“阿啄”二字确实比翠花之流好听一些,我便依言应下了,啃着蘑菇两腮鼓鼓,竟无师自通一般学会了反戈一击,道:“我叫阿啄,那你叫什么?”

凡人道:“在下名叫熵炴。”似是怕我不识是哪二字,他干脆以枝作笔,于地上写出了笔画。

“熵-炴-”我于旁低头看着,顺便将这名字亦衔入嘴中嚼了嚼。只觉好听是好听,可“火”这属性,虽为五行之首,然一旦过盛,未免自伤。

这凡人,恐怕不是个多福长寿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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