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距离地球是那么的远,远到跑得最快的光都要走上八分钟。
我想,这世界上应该还有比八分钟更长的时间和距离。但是我却将它铭记了。
我喜欢他。他可以说是我中学时代的信仰。他喜欢跑步,而我讨厌跑步,但为了让他看到最好的我。我努力练习跑步的姿势,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他。我练的那么认真,以至于我有些。。不会跑步了。这是真的,不要嘲笑我日记本。我曾经感到腿部僵硬,自此再也找不到原来跑步的感觉了。
但是我仍然很努力。每次上操跑步时,我总是会忍不住想:真希望他也能喜欢我啊。不行,我不能表现出我累了,我要调整呼吸。但是每一次,我都会呼吸更加急促。
我每每上课时都要瞟一眼他,尽管他坐在我的后面。
我上台讲话时都会看一眼他,有时看到他没有与我对视,我便心里失落得很。
我很喜欢他。不同于小学对一个人的喜欢,而更倾近于中学懵懂的爱情。
我长得不算好看。但有时我看自己也蛮清秀的。我特别特别喜欢他。日记本,你知道吗?
有一天,我看到他在看我了。我本能地移开视线,后悔之余,没有庆幸。
我们也不是不说话,他也与我开些玩笑。
超级喜欢他的。
我会百分之九十九为我爸妈,姥姥姥爷和我自己的前途来好好学习,但我要留那百分之一的小执念,为他学习。
我清楚,这段感情注定无疾而终。如果他喜欢我,我会更加不知所措,因为我不想谈恋爱。但是你要非说我一定要谈一个,那就只有他了。
我想,我还是回到那八分钟前的太阳上去吧。
我们现在用超高级的天文望远镜看到的东西也没有逆转时空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最远的东西,是几十亿年前的。
用一个恰当的比喻:如果别的星系上有人,他看到的我们估计是几百万年前的我们。当时只有一些原始人呢。
这就是一种神奇的东西了。我们看到的外太空。都不是真实的,换句话说,都不是现在的。
但如果距离近的话,也不会耽误太长时间。比如太阳。
因为距离,阳光迟到了八分钟;但因为温暖而坚持,它仍然被人们所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