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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桂香刺颈

三日后,唐木书房,长庚星初下;十亩枯荷,隔竹闲鸦。三更过半,第三泡茶已经烧好,唐木赤手拈着紫砂壶,一口滚烫的茶水倒入口中,足含有半刻钟时间,才缓缓咽下,然后静坐于蒲团上,细细的品着剩下的雨前茶,他的心并不宁静,五十丈外竹叶落地的声音都足以让他格外紧张,一年多前,他甚至会因此寒毛耸立。这两年,自从妻子离世后,他多希望有熟悉的身影夜来幽梦忽还乡,着一身青绿罗衣,踏着竹叶,如仙子般落在浣针湖的莲叶上头。但每次幽梦惊醒,不过风过云起,雨霁日出,该来的还是会来,留不住的总也留不住。

唐佣不好喝茶,也不好饮酒,他见过太多的伪君子喝茶,也见过无数江湖客醉生梦死,可能是喝茶的人妄图争取更多的美好回忆,而喝酒的人妄图消灭更多的悲伤回忆,他恨那些笑里藏刀的伪君子,也恨那些道貌岸然的江湖客。可是唐木早上喝茶,傍晚饮酒,唐佣却由衷钦佩着唐木,甘愿为唐木舍弃身家性命,他知道唐木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是整个江湖最稳最能放下,也是最善良,武功最高的人。他时刻以唐家为荣,这俩年在江湖上许多人听到他的唐姓,都会报以敬仰的目光,这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唐木随手捡起一壶滚烫的开水,轻轻一抛,铁壶仿佛被一股将将好的力道托着,慢悠悠地轻轻落在唐佣面前的檀木桌上,唐佣吃惊之余,也由衷开心,他内心知道,这两年主人的心境和武功都已至化境,几十年内江湖也不会有敌手。

唐木端坐着,凝视着唐佣身后的一幅字画,红酥手,黄藤酒,满园春色宫墙柳。唐木平静得似乎没有了呼吸,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而一旁的唐佣没有动一壶热水,他在等水慢慢变凉,等出神的主人回过神来,此刻,他不会开口,只是陪唐木静静地坐着。半个时辰过去了,紫气东升,微微的薄雾如一层细纱抚着平静的湖面,竹叶落了很多,却看起来什么也没少。唐木似乎想起了在江畔巨石上浣纱的少女,他似乎认识她,皱着眉头,正在掂量被冷落的初遇,等他回过神来时,却似乎一切都变了。

“水,凉了。”唐木悠悠地说道。

“公子,夫人先去已久,仇人也死了,水怎能不凉。凉如夜霜,风犹刺骨”

唐木转眼看着唐佣,带着一丝满足的浅笑。缓缓说道:“洗去风尘后,再见你的脸,轮廓较两年前已是分明许多,不知这两年你是否能分辨黑白,胸有万物。”

“公子天作之才,所学包罗万象,前些年承蒙公子教诲,奴能学公子一二,已是颇多,近年行走江湖,追查寒剑,更是经历无数,想来,凭我的资质,能有此成就,已实属不凡。”在唐木面前,他总是如实所言,而所言尽是心中所想。

“你错了,两年前,你大约只有我的两层,在外历练这些年后,如今,亦还有我的两层,这两年,我精进无数,你更是成长甚多。出了唐家,江湖上武功在你之上的大约有四十多人,能打赢你的不超过三十人,有一大半已经归隐,绝不再出山。即使在唐家,除了祖母,叔伯姑母们以及我众位平辈兄弟姊妹外,你当是首屈一指,许多技艺即使对阵我寻常的同族兄妹,你至少可以与之斡旋三百招。我的后辈中,目前尚无人能在你手中过一百招。”唐木亦对唐佣无甚隐瞒和忌讳。

“我想,即使那四十多人中有十人联手对战公子,公子纵使处于下风,凭借一手莲花七梦,亦能全身而退。不像我许多次险些被蟊贼所伤。甚至赢不了只有一半功力的寒剑。”唐木满脸惭愧的说起往事,甚是悲怆。

“一去两载,我亦曾托人询问,可却对你所知无多,这些年你辛苦了,今日,只有你我主仆二人,我想听听最真实的江湖,你且说说见闻和轶事。”唐木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仿佛一尊大佛安坐在房中,自带着无数光环。

“前年中秋前半月,我被江盗划伤了左臂,在江左梅村的一间酒家里呆了十余天,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不同的江湖故事,大都是去苏州吴家作客的,中秋前日吴家惊魂神剑吴大先生五十大寿,可就在中秋前夜的宴席后,吴家大公子吴非为人所杀,后来我反复推敲旬月,才断定凶手就在酒家中遇到的行客中。”

“御剑吴非已有吴大先生八成技艺,即使是现在的你,杀他也得在一百八十招后。想来吴非之死定有蹊跷。”唐木淡淡说来。

“正如公子所言,吴非死状蹊跷,平躺于榻上,手足自然,无打斗痕迹,全身无伤口,脖颈为人指力所伤,瞬间致命,蹊跷的地方在吴非死后,口鼻吐香,与桂花香丝毫无差,尤为浓郁,直到三日后才逐渐消散而去。”

“说说梅庄酒家的江湖客吧。”

第一日白衣醉剑

“第一日,清晨,枫青瓦墨白墙,双鹭初踏湖波,江南露重,渔舟晨归,寥寥炊烟,天大白,雾倾斜,人已醒。太湖岸杂草繁盛,秋,尚远。我在楼上等水凉时,一个白衣少年推门而入,他很瘦,感觉是大病了许久,走路颤颤巍巍,仿佛宿醉未醒,眼睛迷蒙着环顾四周,匆匆到一张靠窗的椅子坐下,靴子满是湿泥土,发间有杂草,白衣似乎被露水打湿,迎风竟飘舞不起来。他有剑,乌黑的剑鞘仿佛黑夜一般让人发怵。左手手指修长而白嫩,右手却泛黄而粗短,仿佛两只手来至于不同人,一个花花公子,一个寻常村夫。”

“你不饮酒,却住酒家,他不懂剑,却揣着宝剑。世间事,总是这么不对称。”

“我也甚感诧异,他没有说一句话,要了一壶上等高粱酒,对着窗外的烟柳和尘土慢饮着,仿佛在等一个至关重要的人或是一个痛下决定的时间。他的面色愈发疲倦,可眼睛却愈发明亮起来,酒家偏远,除了渔夫和农人就是牧童和牛,他坐了很久,没有窥见匆匆而过的马匹,也没有等到歇脚的行客。约至午时,烈日悬空,江南仲秋微热,一壶酒尽,他再要了一壶。但当大家都以为不会有人再来时,一对稍显古怪的男女先后走进酒家,男子约莫而立之年,矮而壮实,赤裸着上身,一条黑色的裤子,麻绳作腰带。全身呈古铜色,双臂如烧红的铁柱,目光如矩,想必外家功夫已练至炉火纯青。他应该参加过数十次惊险的战斗,可是全身却没有留下一处伤痕,可见他的腿上功夫也一样相当了得。女子偏瘦,足比身前的男子高出半头,竹帽浓纱,一直垂到肩头,微微可见目光,甚是婉约,口鼻覆于另一层纱巾中,纵有明珠入眸,也难以看清其容貌。她一身乌衣将全身裹得异常严实,左手执一把细剑,只有二尺二寸长短,手指如削玉,恰似翡翠凝水,恰似琥珀融脂,右手隐于长袖之中,不由使人浮想翩翩,她颦蹙间,似有西施之美。隐约可见腰间悬有数个深色的袋子,想必是暗器名家。她蹑足前行,步伐很小很慢,却能跟上男子的速度,轻身功夫定是非同小可。他们在另一边靠湖的窗前坐下,男子要了茶和点心,女子要了酒和牛肉。男子吃的很慢,用筷子拈起点心,轻轻咬下一小口,细细咀嚼着食物,用江南的绿茶送服而咽下,看似十分讲究,像极了名门公子。女子吃的很快,转身对着太湖,撩起纱巾,一壶酒就尽了,在人们诧异的一瞬间,牛肉也尽了。没有人愿意将男子想成婉约如水的女子,也没人愿意将女子当成大碗饮酒大口吃肉的莽汉。可一切就这么发生了。他们吃的很快,一句话都没有说,放下银子就走了,乘一艘渔舟,竟往苏州而去。白衣男子还在窗前坐着,一动也不动,似乎没人来过,似乎没人在楼上注视着他,似乎醉了酒,似乎受了伤。”唐佣端起只剩残温的水壶,饮下一大口温水,唐木始终端视着墙上的字画,时而皱着眉头,时而长呼一口气,没有沉思,也不愿意打断。

“炎热的下午让人困倦,白衣少年却愈发精神,仿佛酒喝得越多,人越是清醒。他静坐了整个下午,直到黄昏时,一个浑身腥味的中年人走进了酒家,他浑身都湿透了,却没有淌出水,破碎的黑衣服,很是名贵的靴子,右手握着一把锋利厚重的钢刀,左手拎着一个大箱子,箱子很是精致,与粗犷的中年人很不相配,可是这样一个精美的物品却在他的手中,任由他挥使,正如一个如花似玉的新娘嫁给了丑陋的老人,有了一树梨花压海棠的调侃和戏谑。这么好的箱子,就任由他百般驱使,却没人愿意多说什么,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这样一个人就径直走近,坐在了白衣男子的邻桌,将箱子仍在地上,如此沉重的箱子落地,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此人若是江匪,一定是最著名的江匪,若是山贼,一定是独霸一方的山贼。他要了一壶酒,一碗牛肉面,用面下酒,吃得很细致,酒喝完时,面汤也喝完了。中年男子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白衣男子,终于把目光放在了箱子上,然后从里面掏出一大锭黄金,扔给店家,说为所有人买单,然后扛着箱子,挽着刀,走了。他走的陆路,也是苏州的方向,他身怀重财,却大摇大摆的走了,他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很招摇,却也很事故。我开始欣赏这样的江湖人。白衣少年不愿让别人为他买酒,尽管他身无分文,尽管店家百般劝说,尽管我很注视着他。他还是说动店家,然后抽身去清扫了东厕,再满足的离开了,他离开时,天已经黑了,我没能注意他去的方向,他大概是去追中年男子,可能是暗中保护他,他应该不是贪财的人,否则凭他一整日的耐性,不会是个一文不名之人,他还那么年轻。”唐木听着,微微的动了下眉毛,仿佛又听到了竹叶交错的声音。

“他来的时候的那把剑走的时候一定不在了吧?遇见如此好的东西,摘星怪怎会轻易放过?可怜老参怪辛苦十年,收罗尽天下毒物泡制冶炼一把黑水剑,儿子却不会剑术和毒功,左手寒冰手,右手烈火刃倒也不输乃父当年,不过可惜了那把毒剑,落在摘星怪手里,不知将残害多少道貌岸然的武林豪杰和为富不仁的平民百姓。”

“公子足不出户,竟然知道这些武林二流角色的名号,奴真是佩服不已。”

“不尽然,这两个在江湖中也算好手,即使是你出手,也得花费些心力。而那对夫妇是前些年一夜杀尽滇南七十二怪的雪山仙子与火云怪物,两人自幼相识,配合默契。论单打两人皆非你敌手,若是两人配合,你撑不过五十招。”

“难怪后来吴大先生邀二人作上宾,原来真是实至名归。”

“摘星怪二十年前蒙受吴大先生救命之恩,想必那个箱子便是祝寿礼,而老参怪的儿子离开时才发现剑丢了,必是去追摘星怪了。”

第二日尼姑与采花贼妓女与和尚

“第二日,白日出水浮秋枫,半湖瑟瑟半湖红,江南秋晚,细柳扶风,对景白鹤入苇丛,天旷远,地无痕,三两声。我隐约梦见前夜三更时马蹄由急而缓,至清晨,下楼打水时,马还在,人应睡下不久,马腿还是湿的。水煮好后,起风了,秋风很是棉柔,像酒楼里半醉的女子的舌头叨叨不休,却又听不清说些什么。不多时,一股幽香盖住了风中的淤泥气味。有人打马而来,但是车轮声更明显一些。在这样的天气,没人不想去窥望雕车里的女子,然后匍匐在马车边,任由她温暖的脚掌踏过自己的脊背,款款的走下来,她也许经不住这样的风,却没有人不愿意搀扶她走进酒家,用身上最干净的一块布为她擦去凳子上的秋尘,用最美丽的丝绸盖住桌子,用官窑里进贡的陶器温最好的酒,为她斟上半杯,看她温润的眼神凝住温和的酒,仿佛朝阳染红的不是偌大的太湖,只是她倾世绝伦的一张脸,那时,没人敢看她的眼睛,只是惧怕亵渎了仙子心中纯净的一池甘露。我们在此讶异,彷若等待千年,我第一次知道,一柱香的时间竟然如此久远,似乎掠过了我白活的三十余年。令人费解的是一柱香后她还没有出现。”

“等我的眼睛逃开一座地狱时,马车已经停在了酒家门前,赶车的是一个大和尚,棕色的脸,壮硕的身板,一身灰色的长衫经过一路风尘却仍然尤为干净,他可能是西方的罗汉,踩着云朵而来,静静的站在尘土之上,店主人牵着马,和尚轻轻的走到马车一侧,细声喃语问道:‘主人,太湖到了,咱们在酒家歇歇脚,再走吧。’车内并无回声,和尚平静的揖在车外,一动也没动。约莫半刻钟后传出来略带娘腔的男子声音,‘不急,中秋尚早,昨夜销魂未醒,今朝又得美酒佳肴。美哉美哉。若得伊人一倾眸,衣带渐宽释清愁。’言尽后,只见车帷一闪,如光消,如雾起,其人已在酒家中。和尚稍慢,也跟了上来。轻功练至此,横行江湖想必已是无忧。他一身青罗衣,雪白裳,银白靴,头发很整齐,佩玉冠,脸很精致,如同刀刻磨出来的那么端庄。全身上下无一分俗气的坚铁,可能此刻连兵器都是软的,否则他定无处隐藏。他就坐在靠湖的一侧,斜对着朝阳,只要了一壶酒和三条烤鱼。他不喝酒,酒是和尚的。他吃鱼只吃鱼皮和鱼肚肉,其余都是和尚的,他吃的不多,可也不瘦,他满身散发着清香,却不呛鼻。他很奇怪,若没有和尚,他只是像一个花花公子。若没有他,和尚只是个酒肉和尚,可偏偏他们在一块,似乎主仆,似乎师徒,似乎朋友,所以很是奇怪。可能世界上原本就没有奇怪的个体,奇怪只是陌生的个体不明缘由的组合,只是意想不到罢了。他们很不一样,和尚吃很多,话也很多,仿佛不是仆人,青衣公子话不多,却满脸欢笑。似乎天生一副讨人喜欢的面孔。和尚问道:‘去年我犯下杀戒,被方丈打成重伤赶出庙门,一路颠簸,今年承蒙您屡次相救,并一路教诲,我已是俗世之人,为何您总不让我留一束青丝?’青衣公子很是不屑的回道:‘你不留头发可以区分我俩的不同,所以我觉得尼姑很稀奇,你觉得青楼女子很是迷人,大概就是如此罢了。’‘你为何不喝酒?’和尚自顾自的吃鱼,青衣公子没有回答,他可能一时未能想到如何作答,也可能只是不愿说出心里的悲伤,他不愿意喝酒,是因为他曾醉过,醉了七天七夜,传说七天里,江湖第一美女巫山白帝公主出川探亲,路过他所在的集镇,可他却睡了七天,他以为他已经死了。他爱美人胜过于自己,所以他发誓不再喝酒,发誓不再错过世上的美人,为此他去扬州一年,住遍了所有酒家,却未曾沾一滴酒。所以,半月前他听说庐山上新来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小尼姑,关于美人的消息,他真的是无所不知,于是在七月二十一日的夜晚,他潜入庵院,在一扇窗外静坐了一整个晚上,不管屋内的人是否愿意听,他自顾自地说尽了整个前半生的故事,走的时候在窗台上留下了一根玉簪,可是她是个尼姑,可是尼姑应该是耐心听了一整夜的荒唐之事,不然他是如何说了一整个夜晚的话的。可是,尼姑在他走后的清晨,便开始了忏悔和恼怒,她恨他的出现,也恨她自己的耐心,更恨自己不够放浪形骸的过去。所以,她以为他是经书里至高无上的恒河十佛,甚至是万佛之祖也可以。之后的某一天,她下山了,她要还俗入世,回家出嫁,她告知了主持,便匆匆赶去苏州,她为何而去?是去找他?还是因为吴大先生是她的父亲,她仅仅只是回家贺寿。可是他在何处?他轻功如此之高,从未与江湖人交过手,人们不知道他是谁,也没有听过太多他的故事,因为大多听过他的故事的女子都是心甘情愿地为他保守秘密,所以他有很多秘密。江湖一大半是男人的江湖,江湖的男人们不知出于何种目的,管他叫大马蜂,于是他就真的成了大马蜂。人们以为大马蜂是根据脸来命名的,所以他应该很丑,所以从没人想过大马蜂竟然是一个翩翩公子。世间事总是如此让人捉摸不透。好在他是个认真的人,他似乎喜欢上那个尼姑了,尽管未见过,也未听过声音,哪怕只是黑夜里的一次倾述,可是那种感觉却像大雨蒙住了眼睛,海水灌满山峦,让他无处可去。他知道她是吴家的小姐,所以他要去苏州,一切都没有任何缘由,可原因就是如此简单。”

“和尚饭量很大,吃完鱼还要了八个馒头,等他吃完,日已上枝头,西房的客人醒了,她昨夜来得很晚,所以今天起的晚些,可她出门的时候却在抱怨。她是有多想离开这个地方,她轻轻的推开房门,一件很大的紫色斗篷笼罩住了全身,紫色的纱巾蒙着的嘴唇和鼻子若隐若现,她好美,她的一双眼睛可以让太湖羞怯,可以让鸾凤还巢。斗篷太长,我看不见她的鞋子,可是她的脚有多美呢?大马蜂与和尚目不转睛的盯着她,他们的眼神定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绝色美女,哪怕只是看,也要用全部的目光去看,把她每一个细致的动作都牢牢记住,如果能用眼睛画画,他应该是吴道子,而他应该是赵佶,我愿意是张择端,因为我愿将她画的更具体更完善。大马蜂就斜坐在长木凳上,右手撑在背后,左手绕在鼻子周围,双腿轻轻的放在凳子上,仿佛飘在低空的一片乌云,他是真的快要下雨了,因为一汪秋水在荡漾。那神秘女子轻轻地从木阶上走下去,第一步仿佛春风踏浮萍,细雨沾梨花;第二步恰似红蜓绕青梅,乌云压城摧;第三步宛若秋月凉如水,霜红枫微白;第四步犹如东风凋碧树,柳絮绕梁走;第五步最似晨露浣溪纱,青云蔽流霞;第六步彷若艳日正当空,斜风无飞影;第七步犹似秋水拍长天,落霞踏湖岸。她注意到两个不速之客,可她心里却喜欢被这样一个翩翩公子端视着,她才二十来岁,可尚待字闺中时每一次出门,至少就有二百三十个男人这样捧着一颗鲜红的心如此般痴情的窥视过她,可五岳归来,他的眼睛是最有感情的,因为他看着紫衣女子,心里想的是小尼姑。可她却一无所知,她害怕被那个慈眉善目的和尚直勾勾的盯着,所以她想尽快离开,匆忙往门外走去,她武功似乎很不错,走得很快,可样子却很婉约。在经过身边时,和尚再也忍不住了,伸手要抓女子的手,紫衣女子反应很迅速,匆忙一个闪转,可是和尚功夫毕竟高一些,回手一指挑落了斗篷。所有人都惊呆了,和尚,大马蜂,店家和芦苇还有整个太湖,她竟然没有头发,确切的说,她是一个小尼姑。当斗篷被挑落的时候,大马蜂就知道了她是谁,这样的容颜这个世界还能有谁,他脚轻轻的一动,身子就快速飞起,空中对和尚施出了两掌一脚,和尚都没有避开,被踢飞出窗外,落在湖畔的大柳树上,惊走捕鱼的孤鹜。他轻巧的落在尼姑面前,当她还未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大马蜂拥在怀里,那一瞬间她震怒却又感觉欣喜和熟悉。可就在他的倾眸隔着紫纱轻轻的倒映在她自己的一汪秋水之中时,她似乎从他轻快的话语中知道了那夜窗外的声音,她看着大马蜂,轻轻地笑了笑,那一笑,仿佛清晨第一缕阳光铺满整个太湖。大马蜂也浅浅一笑,拥着她,飞出窗外,落在湖畔的柳树上,空中一脚又将和尚踢回了屋子里。他们拥着约有一个时辰,又述说了很多,不过这次说的是未来的故事,然后小尼姑坐在他的小腿上,一双美如太湖的眼睛柔柔的凝视着大马蜂的脸,他们的影子重叠在湖水之中,微波粼粼,杂糅在一起,难以分辨,也难以分开。他们细细呢喃着,时而有欢笑,时而有愤怒,时而就相互盯着对方的眼睛,总之他们的目光没有一刻安分着。但是,也可能是围观者本身就不安分。”

“他们从柳树上下来时,已经是晌午时分。和尚已经吃过午饭,并带了一些美酒和牛肉送到马车里。大马蜂要了一份青菜豆腐汤,一盘清炒豆腐块,一盘青菜,一盘酒菜,一盘切细的牛肉,和一条清蒸的太湖鱼,小店太偏,没有美味佳肴,可他们却吃得很是开心,足足有一个多时辰,菜没吃多少,他们却都饱了。在他眼里,世界上已经没有菜了,只有眼前的这个人,很巧合的是,在她眼里亦是如此。从此以后,很多年内,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名字,他不再叫大马蜂,他叫潇湘公子,她不是小尼姑,她叫吴笙。因为名字的缘故,所以他很喜欢漂泊,她不爱说话。窗外的世界,一切都变了,那只惊走的孤鹜又飞了回来。他们终于走了,潇湘公子让吴笙坐他的马车,而他骑吴笙的马。吴笙在潇湘公子的搀扶下,走进了马车,却立马甩开公子的手,大声惊呼:‘啊…啊…!她是谁?’以一种愤且惊恐的表情质问潇湘公子‘她到底是谁,为什么不解开她的穴道。’潇湘公子哈哈大笑的捋了下吴笙的头发,说道‘那你以为和尚为什么会驾这辆车,他为什么三番五次的送食物到车里,而她并没有被点穴,只是和尚太不懂女孩子的心思,她或许只是希望和尚能亲手伺候她进食,但是却迟迟未能如愿,以至于她至今饿得乏力而已。哈哈哈!’她听懂了他的意思,和尚也许并非是和尚,而这个满身带着药香的女子,是和尚的爱人。她就那样静静地走进了马车,马车上两种完全不同的女人的香气交织在一起。他们走了,没再说太多的话,和尚驾车很稳,他骑马却很是生疏,他可能很少骑马,以他的家财,他完全可以乘车坐轿子;以他的轻功,上天入地何须多一匹马作为累赘,可这是吴笙的马,他很感谢这匹马将吴笙带来此处,他不喜欢骑马,可他却喜欢骑这匹马。他们走得很慢,也很惬意,以他们的速度,到苏州至少要三天,可谁又在乎这三天呢,再多三天又如何?”

第三日 蛇蝎美人

“第三日,一夜的大雨,下至凌晨,天公似乎还没睡醒,一直耷拉着脑袋。乌云不时牵着手,制造些灵动的闪电,太湖炸开了锅,再也平静不下来。白雨跳珠,急风入梦,秋渐凉,人来人往尽,不是故乡。店家起得很早,特意关照了我这个流落在外的病人,他似乎有许多故事,在一颗平静的心上巧妙的避开了更大的波澜,也许只是自我的一种掩饰而已,可他却在我这里找到了鼓舞,纵使生活不易、中年丧妻、母老子幼,但在他眼中总比我这个流落异乡的病人优越,所以,今天是他一个美丽的开始,人总和一个想象中的人对比,从那里获得挫败或者欣喜。雨很大,湖水涨得不多,却有些浑浊。这样的天气想必不会有渔夫出去,往来的小舟一定是紧要的行客,一定花了大价钱。可就是这样的天气,梅庄的人都躲在屋内烧着热茶,湖中却来了一艘蓬船,蓬船很小,约一丈二尺长,在碧波滔天的太湖,连沧海一粟都算不得。一个花甲之年的老翁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赤着脚撑着竹篙,竹篙轻轻的触碰着水面,仿佛不费吹灰之力,蓬船却行驶如箭。这个看似不起眼的老人一定有很深的功夫,更有极好的驾船功力。在这太湖上,有如此厉害的身手,要么是湖匪头子谢家三兄弟,要么是吴家的高手,而谢家兄弟不过四十岁上下,所以他一定是吴家的高手。他们远远而来,雨太大,听不见其它任何声音,只见船稳稳地停靠在酒家的码头上,船上走下来三个人,前面是一个年近古稀,瘦骨嶙峋的老人,他走得很慢,却稳稳当当的走着,坐了许久的船,船如此颠簸,却能走得如此稳的人,一定是武功很高的人,即使他很老了。跟在老人身后的是一个年龄不大的少妇,如果不是一身缟素和哭红了的眼睛让人忘而却步之外,只要眼睛不瞎之人都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绝色人间的女子。面容虽然赶不上前日的小尼姑,至少也有八九分姿色,但是少妇成熟的风韵,和完美婀娜的身姿以及对自己身体每一个姿体语言的理解,是刚从伊甸园中走出来的小尼姑所不能比拟的,她不急不慢,仿佛全身每一寸肌肤都安静着,她的一身素衣被雨水打湿了不少,匀称的上身、纤细的腰和圆润如玉的肩,修长的腿和一双小金莲朦朦胧胧地从如流水般丝滑的裙子下露出,足以摄人心魄,她一动不动,可看她的人却仿佛翻越千山万壑,从遥远的沙漠戈壁走出来,看到了第一壶清水,谁能忍住不上前端起,狠狠地将那甘冽的泉水吞入嘴中,然后再细细地观摩这晶莹剔透价值连城的玉壶,纳为己有。她很有味道,一身缟素应该是初丧夫,更让人意味深长浮想不止。人很奇怪,可能生下来就只属于某个人,期间,可能克妻,克夫,克死父母孩子,可总会属于某个人,卑微到被他践踏在脚底,卑微到泥土里,波澜不惊的过完一生,她就是只能属于潇湘公子的那种女子,可惜潇湘公子走得太快。在妇人之后,撑船的渔翁跟在最后。”

“她眼睛肿着,楚楚动人,谁见尤怜,她真的很难过,这种天气走这么远,在如此破落的酒家歇脚,像她这般如此娇贵的美人自然很是失落,见到的人也为她难过;当然,更为自己难过。店家见了三人,匆忙上前,一揖到底,颤颤兢兢地说道:‘吴二爷难得造访蔽店,小店蓬荜生辉,二爷快请屋里坐,我给二爷弄最好的茶,最好的酒菜招待三位。’他是对渔翁模样的人说的,很是惶恐,很是恭敬,三人却不以为然,径直走进去在最好的雅座坐了下来,吴二爷与另一位老人对坐在一桌,女子坐在邻桌,依旧楚楚可怜的样子。他就是吴二爷,吴大先生的兄弟。在江南,吴大先生神剑无敌,可在这江湖间,吴二爷却更为有名些。吴大先生善陆战,而吴二爷擅水战。一人一舟一根竹竿,曾于湖心击退了悍匪谢家三兄弟,从此名震江左。不多时,酒菜齐备,上好的碧螺春,红烧鲤鱼,鱼不大,正好两斤,鲤鱼太小则刺多,太大则肉老,两斤正好。一叠自制豆腐糕,一盘卤牛肉切得很精致,清蒸湖虾,芋头炖甲鱼。吴二爷和老人只要了一壶茶,菜都上在女子桌上。女子也不多说什么,举箸便吃,她吃得很快,吃相却很美,应是地道的江南女子,她熟悉这里的口味,熟悉这里的吃法,熟悉这里的动作,熟悉这里的一切,她或许就是这里的人,也或许不是,但她至少来过这里,在这里吃过相同的东西。温热的食物似乎让她的身体有了些温度,面色逐渐红润起来,一靥芳华羞煞了十里桃花,似白玉透烛火,又似碧月染春光;秀发悠长,绵柔如水;白衣如游云,葱指似流光;或急促如夏雨,或轻缓如秋波;如梨花沾一滴春露,如落霞带一江清水。在这个季节却像一树梅花,淡淡的清香在屋子里缓缓的散开,仿佛一股凉意瞬间穿过脊背,不由打了一个冷颤,可这才将将只是仲秋时节。这样的天气,无论是谁,都想听这样的女子讲一些故事,都想耗尽家资去换她的一只绣花鞋子,不需要讨价还价,不需要考虑未来,遇见她后,许多人的衣裳从此都只能看作袈裟,可又有谁知道,她却并不是青灯枯坐之人。”

“两个老人一动不动的坐着,双手紧握,滚烫的茶壶就在他们之间,离吴二爷更近一些,却缓缓地往瘦削老头侧移动,两人仿佛云淡风轻,茶壶除了移动之外并没有抖动,可见两人内力相当,而吴二爷功夫更刚猛些。突然,两人相视一笑,吴二爷率先开口:‘三年不见,你这臭棋篓子功夫依旧,佩服。’老人回道:‘我好下棋,所谓功夫,不过身外之事而已,不足挂齿。何况今天你赢了,老朽真的是老了,我云梦圣手八代单传,想不到今日竟然绝后,哎,从此之后,只能以棋为子,以茶为嗣了。’吴二爷满脸愧疚:‘贤婿早逝,未留下一儿半女,想来也是我吴家有愧,今我特邀您和小女往苏州,今后我陪您下棋品茶,小女定替贤婿为你养老送终。’‘别提逆子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两人喝了杯闲茶,便开始下棋,老人穿着棋盘,他的一件披风上画着纵横线,覆在桌子上就是棋盘,并顺手从盒子中取出了两盒上好的云子,白子晶莹剔透,黑子熠熠生辉。他们下得很慢,女子就坐在邻桌看着,没有声音,几乎停住了呼吸,我却能听到自己急促剧烈的心跳,仿佛随着大雨的节奏,在太湖中溺了水,拼命的挣扎着。一局终了,约莫半日时光,两人缓缓的收拾了一桌残局,披风刚离开桌子,店家便将准备好的佳肴呈了上来。午茶是黄山云雾,茶叶刚刚投入开水中,缓缓地舒展开,像被春风染绿,像被雾雨打湿,悠悠清香,让人忍不住闭上眼睛,去幻想那一丝丝微微的苦意。清蒸的鲑鱼,醋溜的韭菜,腌制的牛肉,桂花糕,卤鸡,酱鸭,和五分生五分熟的驴肉。吴二爷没有示意女子上桌,女子一动不动,看着两人吃完,然后随在吴二爷的身后,上船,应该是往苏州而去。吴二爷认识我的剑,就是公子赠与我的那把宝剑,他诧异的看着我,约莫一盏茶功夫,向我微微点头示意,说道:‘楼上的朋友,鄙人老眼昏花,竟未能尽地主之宜,贵客若有闲余时候,八月十四来苏州吴家,定好酒好菜伺候,今日家中有事,急需赶路,望贵客如约而来,以期令我吴府蓬荜生辉。’‘承蒙二爷相邀,在下区区晚辈,八月十四定当叨扰,二爷既有急事,无需客气。’小舟从此逝,来时快,去时更快,想必晚间时候便能至苏州码头,不多时,太湖宁静,只剩下一蓑烟雨,和碧浪滔天,风更急,雨湿了酒家满地。”

“店家见吴二爷邀我赴会,甚是惊诧,立马送来一条碳烤鲑鱼,一只烧鸡,几道小菜,同我共进午餐。满脸堆笑地说道:‘小人愚钝,万想不到公子竟然是吴二爷的客人,多有怠慢,还望恕罪。’‘主人家不必如此,我与二爷也只不过是初次见面,不知店家可知道二爷和那位云梦圣手老爷子的故事。’店主人欣喜地说道:‘这太湖虽广袤万里,却没有我不知之事,三年前,云梦圣手与独子上吴家求亲,本是要娶吴大先生的女儿,奈何吴笙并不情愿,趁夜逃往庐山出家为尼,吴家怕云梦圣手丢了颜面,于是将吴二爷的女儿吴晴嫁给了云梦圣手的儿子,这女子能歌善舞,妖娆多姿,简直是风华绝代,名满太湖,求亲者无数,却都不得结果。云家公子相貌堂堂,身材魁梧,武艺绝伦,更是精通诗词书画,又常年流连烟柳通巷之间,熟知风情。小施手段,于是便俘获了吴家大小姐的芳心,当年送亲遇到惊涛,便在我这小店逗留整整两天,正是郎才女貌,新婚燕尔,两人整日整夜饮酒赋诗,缠绵在一起。后听人说,娶回家后,更是大门不出,没日没夜的歌舞纵乐,声色犬马,推杯把盏,春宵无度,终在半年前田肥犁断,一病不起。听说只是两年时间,一个魁梧精壮的少年美男,竟成了骨瘦如柴,手无缚鸡之力,双足发软,走不过百来步便需要下人搀扶之废材。却仍旧不知节制,终日服虎狼之药石,纵酒笙歌。其家人见此情形,知其命不久矣,但膝下无子,故另纳了数名小妾,望能留根,那少年云公子更是因此而放浪不休,终于,在一月前病死了,哎,说来也是可怜。英雄难过美人关啊,何况是如此佳人,谁又能真正把持自身啊!出这事之后,两家都觉得颜面无光,故闭口不谈此事,对外皆称云公子是肺病而亡,可是谁又知道呢?您说是吧?江湖还传言,是吴家大小姐不满云公子四处留情,故将其毒害。’店家说到此处,有些感伤,也很是自怨自艾。我大约懂店家的心思,他以为像这样的美人,能死在她的石榴裙下,是一个男人十世修来的福气,可是他没有这样的幸运,所以他很是卑微,却以活着为荣。我想,世上的人大多不过如此而已。”

第四日 漠北公主

“第四日,天微凉,湖光清明,秋莺沉浮薄雾里,点点游萍,乌云散尽后,日影斑驳,无风,太湖微波粼粼。大雨之后,江南秋味渐浓,梅庄渔人起得很早,炊烟寥寥,雨后的天气最适合在芦苇丛中抓闻名江左的太湖蟹,所以今天的集市必然不会宁静,人们会踩坏许多芦苇,太湖会失去许多孩子,更有人不远千里慕名而来,只为一只水煮湖蟹。昨日不可追,故今日早起,烧一壶井水,店家很早便送来糕点,想必是凌晨精心的准备。整个上午百般困倦,我没有下楼,湖畔柳树上停下来了一只初见的画眉,太湖岸无数棵翠柳,她却偏偏停在我眼中,此处的水并非太湖最清澈的一隅,她却义无反顾,最后还是离开了。直至午时也没人经过,想来也是,此处僻静,距离最近的集市也有半日路程,昨日如此天气,必没有人连夜赶路,惹一身泥泞;也不会有人一早出行,昨夜太吵,人们需要一个上午的清宁。及至未时,店家端来刚煮好的十来只太湖蟹,应是最新鲜的,还带着湖水的气息,湖蟹很大,每只足有半斤,我与店家相对而坐,他讲解蟹的吃法,甚至说出了闻所未闻的蟹八件,蟹很美很鲜,却怎么吃也不腻,不知何时蟹已尽,只剩满桌残渣,杯盘狼藉,不知何时又上了十只蟹,然后,桌上的残渣堆积如山。”

“午后的小憩很美,特别是一顿美餐之后,梦里和空气中都是太湖的气味。一觉醒来,约莫黄昏时分,夕阳染红十顷湖水,渔舟唱晚,白鹤乱飞,晚阳吸光了泥土中的雨水,仿佛醉酒的娇娥,不多时已经低下头去。日光落下后,堂屋暗了下来,店家掌了八盏油灯,可店里却空无一人,天未黑,酉时,西边官道上传来一声马嘶,闻声约莫三里,到此莫过半柱香时间。我们都很期待,因为一整天未见到生人和江湖烟客,这还算是江湖吗?江湖不只是大江大湖,江湖是人,有人才有水,人多了水才深。终于来了,两匹马,两个人,是女人,身段极其不错的女人,都戴着面纱,天太黑,看不清样子,想必很美,像江南的夜色,像太湖里渔舟的灯火,让人温暖的美。下马后,两人径直走进酒家,走在前面的女子一身白色,白鞋、白裳,白衫,白纱,白衣带,白的像月光的手指。举止落落大方,一双大且微绿的眼睛至少说明她是关外人。后面的女子一身青色。两者身材相近,连脸的轮廓都很接近,只是白衣女子更胜一分,无论身材,无论气质,无论举止,无论那双夺人心魄的眼睛,仿佛能将任何一个男人看通透,她的眼睛很美,像太湖一样深沉,今夜,无人觉察到太湖平静或是微漾,也无人知道白衣女子眼睛里的世界是如同塞北的狂野还是江南的精致。可无论谁都知道,就是这一分纯属于天赐的礼物,无论别人怎么努力,怎么打扮,怎么调弄都不能达到,人们管这种美叫做天赋,美就是一种最显而易见的天赋。她就大步的走了进来,在门房下环顾了四周,然后终于把一双眼睛放在我的剑上,我很平凡,但是剑却很有名气,人们认识我,通常会先认识这把剑,这把木公子打造的宝剑。她轻轻一跃便上了楼,她的轻身功夫并不优美,甚至很粗野,类似大漠的雄鹰凶狠的蹬着土地,在天空中迅速的滑翔,没有多余的动作,却很有用,稳而准,瞬间出现在了猎物的身旁。青衣女子毕恭毕敬的站在店门口,一双如水的眼睛静静的盯着楼上,可能是看我,可能是看白衣女子。”

“直到她站在我面前三尺外时,我才看清她的样子,白纱是可以看穿的,淡蓝色的眼睛也是,挺拔的鼻梁仿佛似雪山之巅美丽的宫殿,唇很薄,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脖颈更是像极了雪域的圣山,雪山下有一泓涓涓的溪流,还有纤细的腰身,修长的腿,最美的还是那一双眼睛,假如我心中另有一面湖水,此刻定惊涛骇浪,打翻了几艘行船,淹死了所有女子。而后她轻轻的撩着面纱,如我所想,更是如我所愿。恰似卷起珠帘,看一弯明月,轻轻地从云丛间露出来,却无一分羞涩,只有半湖高冷。她没有剑,只有一根多余的丝带缠在腰间,她应该是惯用鞭子,关外的人有几个不是用鞭子呢,所以这并不奇怪。女子面无表情,问道:‘唐家人?’‘原来这把剑没有去过塞外,竟然把声名传了出去。’‘剑没去过,却有人去过,有人去的地方,自然什么都可能发生,也什么都可能被人知晓。’‘是剑很有名,还是用剑的人有名?’‘都不是,没有唐老太和唐木,这把剑只是把普通的宝剑,而你只是个普通人,从我出现开始你一直盯着我,我若愿意,每天至少可以杀十个这样的男人。’‘那,谢宝剑救命之恩。’‘呵,我很想去见见这个神秘的木公子,江湖人称他博览古今圣贤书,琴瑟苼曲终不误,一身武艺更是古今罕见,而且是个专情之人,自从迎娶夫人之后足迹便再未出过川东,如今唐夫人香消玉陨,唐公子却甘愿为其结庐守墓,种花养竹,填词作曲,一个如此抱负的男人,拿得起放得下,却是个情种。即使我远在塞北,也愿意不辞千里,去见上一面,三月前我去过川东,却被他拒之门外,但是,我没有埋怨他,却因为他如此做法而感动。’说罢,白衣女子有些黯然,我心中一惊,回到‘姑娘见我也没用,我不可能带你去见木公子,何况我连自己都未必能活着回去,江湖好男儿万千,还请您多多留意,木公子生性悠然,独好僻静,贸然前去,必定难以如愿。而且姑娘生性洒脱,直来直去,想必并不投公子所好。’‘世间事往往如此,我以为人间多寂寞,故从漠北来到江南,江南物种繁盛,草长莺飞,人来人往,我很快乐;而他却以为人间太喧嚣,终日躲在古城一隅,淡看四季如常,孤帆远来,小舟常逝,却很悲凉。’一个活泼的女子哀伤起来,更加让人疼惜很怜悯,无数个男人都会为此感动,因为她的悲伤是真实的,不用猜疑和试探的那种真实,不带一分渲染和做作的真实,江南的女子甚至是天气都学不会的那种真实。她蓝绿色的眼睛似乎有泪水,更像是异国他乡送来的宝石落在蓝色大海中,激起一圈小小的浪花,伸展开几圈缓缓的烙印。”

“她下楼了,径直跃到了青衣女子的身侧,在门口的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她们要了鱼、虾、蟹、糕点、豆子和酒,却没有要牛肉,是,漠北人没有道理来江南吃一份下酒的牛肉。青衣女子为白衣女子擦拭干净筷子、碟子和碗,为她剥了虾蟹,挑去了鱼肉的刺,依次置放在碟子中,在为她倒上半杯米酒,一切妥当后,白衣女子才开始就餐,她吃的很快,约莫一盏茶时间便好了,青衣女子只是毕恭毕敬的坐在她左侧,看着她吃完,一动不动。等白衣女子吃完后,青衣女子才开始吃剩下的菜肴,她吃得很慢,颇有几分南方人的委婉,但是却天生没有娇弱的骨头。青衣女子就餐时,白衣女子便在门外观景台上,看太湖的夜色,看星星点点的渔火,这时,远处庄子里传来几声狗吠,世界竟然如此精致和唯美,她或许忧郁着,甚至不愿去想家乡和金碧辉煌的闺房,她也许会为这样的美景流泪,泪应该是为了人而流下来的。太湖里装了太多这样的眼泪,她的心似乎比太湖更加宽广深沉。”

“她进来时,青衣女子早已吃完,就恭敬的站在门口一侧,等待白衣女子的吩咐。她们还是离开了,趁夜离开的,可能有着急的事,也可能没有,她们没有南下去苏州,而是向北往金陵或者北固山方向而去,那时,我不知道她们为何而来,难道只是为了看一眼太湖秋色;我不知道她们去何处,难道是向往王谢堂前,青砖碧瓦,吸天地之精华,多少年龙蟠虎踞,享人间之才华,多少侯门似海,多情客变为陌路人。她们去了,不知是否能遇见,我这样的人当时还以为,纵使遇见也只会是巧合罢了。她们两匹塞外的马,哒哒的马蹄和清脆的铃铛宛若一个美丽的错误,她们不应该打江南走过,至少不应该在这样的秋天,她们适合仲春和盛夏,至少不是秋天,秋天有太多遗失的东西再也不能看见。她们走错了方向,因为,至少在我的心中,她们有一个专属的去处。”

第五日 秋凉

天凉的比昨日更晚一些,黑夜长了,昨夜的罗衾已不耐三更的微寒,湖水更加清澈,渔舟收获的比昨日更少了,雾浓了些,清晨风带着湖中的湿气侵袭而来,令人不由的打着冷颤,树木没有了勃勃向上的活力,秋天真的到了。秋天的集镇不是很热闹,许多人家都开始制作精美的月饼,江南的小吃大抵都是如此精巧,似乎是用工笔一笔笔勾勒而出,却与自然混为一体,令人美不自禁,难以自拔。炊烟中有各家烟火的香气,人间无时无刻不美着,可他是江湖人,他离开家已经四个月了,去年中秋木公子来家中探望,送给他儿子诗书礼易乐,和其它几本书,,并为他请了私塾老师教他识字,每想至此,痛哭涕零,一个唐家奴仆的孩子,两岁牙牙学语时,竟然可以读书写字,很是感动,也很是自豪。川东的秋天很是闷热,可江南不一样,清新自然,悠然凉爽。但相比如此美丽的湖光山色,他还是更恋家一些,更期盼每日清晨和傍晚都看见木公子那张温和的脸,带有忧郁,更有无数的坚毅。更喜欢有如此强大的主人,支撑着川东的天空,保一方百姓安居乐业,民风善朴。即使如今远在数千里之外,却并没有丝毫的落寞,为木公子做事,就是一件很伟大、很自豪的事情,木公子的手下在江湖上都值得任何一个人信赖,念及此,颇多感怀,颇多骄傲。江湖,还是这样的江湖,没有江湖烟客,这里还是江湖。

第六日跟踪捕头的贼

“他用尽了力气,二十余年,还只是一个平凡的捕头,他武功很高,为人豪迈,几乎没有他抓不到的贼,也没有他办不了的案子,他没有抓错过人,也没有冤枉过人,可年近不惑的他只是个捕头,是个娶了商人女儿的捕头,他挣过很多钱,可他却没有钱,甚至可以说一贫如洗,身无长物。可他却养活了三个儿子,和一个从不知节俭的妻子。因为他有很多朋友,各种各样的朋友,他们可以为他去死,他也可以为他们而死,当他们都无惧生死了,又何必吝啬钱财,所以这么看来,他很有钱,甚至可以说富甲一方。他的过往注定是不平凡的半生,他以前不会犯错,以后也不会,他有自己特殊的嗅觉,他仿佛知道他所追踪的人绕道于他身后,距他约两个时辰的脚力,所以他故意在酒家停下来,等湖水安宁,等酒化成热气,等风卷起芦苇,等一个少年。”

“下午,天阴着,风时有时无,芦苇异常茂盛,湖中的水草像一团乱麻,湖面没有雾,目及甚远,小岛和礁石星罗棋布,像恬静的女子赤足踩在水中,浣洗窗布和纱帷,她如此美丽,天生丽质,是上苍的鬼斧神工雕琢了一张毫无瑕疵的脸,太湖,就安静的住在那里,为人称道,却不羞涩也不躲藏,更不会张扬,她就是江南,她就是江南的女子。跟江南的山,江南的水,江南的树,江南的草,江南的万事万物一样的秉性和脾气。捕头喝了一壶酒,没有再要了,可能是囊中羞涩,可能是不想自己过于麻木,一个月来,他从洪都追踪上千里至此,被人牵着鼻子,始终没有机会,所以他不愿意错过任何机会,即使是不是机会的机会。在洪都地面上,滕王阁上最著名的字画被窃,这是洪都捕快衙门的奇耻大辱,更是他不能容忍的侮辱,自从他的名字在江湖上落下扎根后,已经有十余年没有人敢在洪都地界下手了,所以他不能容忍,即便走到天涯海角,他也会抓住飞贼,取回字画。他发过誓,所以上千里都无一丝气馁和埋怨,他应该这样做,洪都也只有他能这样做,他这样做也是值得的。他的一双布鞋已经很旧了,满是泥泞和草削,他一身灰色衣服,又脏又乱又破,至少有一个月没有换洗,甚至没有脱下来,衣服上有木削、稻草、锅黑,甚至有女人的胭脂,他一定去过很多地方,那个人一定不好追踪。但他的头发很整齐,胡须也不乱,脸很端正,不怒自威。他持有一把钢刀,约三尺长短,黑色的刀鞘,黑色的刀柄,刀身很窄很薄,刀柄上缠着黑色的碎布。碎布看着很光滑,他一定经常用这把刀,这把刀一定很锋利,一定能伤很多人,更伤过很多人。他以此刀为豪,此刻刀就在手中,他充满自信。”

“两个时辰已经过去,风卷着芦苇荡,如同一层层白浪扫过,声音很大,他听不见任何脚步声,人更没有来,梅庄的农人在自家的庄园里悠闲的浇灌着菜和花,没有任何一丝其它的征兆,若是其他人,都会怀疑自己判断错误,立马起身赶路。可他没有,他很有耐心,就坐在门口等着,他不由想起小时候,为了抓一只狐狸,他曾在淤泥中一动不动的趴了三天三夜,饿了,生吃淤泥中的泥鳅,连带着腐臭味的淤泥生吃下去,当然,最后他成功了,所以他坚信这次也一样。此刻的芦苇荡还是当年的芦苇荡,那只狐狸更加狡猾了,所以需要更多耐心。傍晚,渔夫和农人相继归来,酒家外的道上熙熙攘攘,他直勾勾的盯着每一个人,他在用力的嗅,已经走过去十多人,却没有一点线索,可他似乎知道那个人快来了,这时走来了三个渔夫,三人打扮几乎一致,前面两人并排有说有笑,左边的渔夫背着竹篓,披着渔网,右边的人扛着一根一丈长的圆木,后面一个人埋头跟在后面,眉头紧锁,似乎很焦急,提着一盏油灯,挎着一个木箱子。他应该是嗅到了什么,站起身来,死死的盯着三位渔夫,三人并未注意他,只是静静的走着,可是到底是谁呢?他打量了三人全身每个细节,没有任何发现。最后面的人焦急什么?难道是怕被发现,他没有说话,肯定是与另两位不相识,他怎会破绽如此明显。右边的人扛了根木头,难道圆木中空,里面藏有名画和兵器,那么大一根木头,有什么藏不了呢,左边的渔夫话最多,完全没有破绽,他一定不是那个贼,贼应该在另两个中,突然我觉查了有什么不对,没有破绽才是最大的破绽。在我想明白时,灰衣捕头也看穿了把戏,抽刀一跃,直直的向落在最后的人劈去,他刀锋很紧,没有丝毫的保留,这一刀是致命的一刀,这一个月的追踪他已经知道贼并非是大奸大恶之徒,他应该是个善人,他没有伤任何人,在别人有难时,甚至会施以援手。所以捕头这一刀充满自信,他相信贼会出手,他无论对谁,贼都会出手,是的,在他的刀距离渔夫还剩一尺时,一张粗绳渔网从天而降,罩住了捕快,捕快连忙倒退进了屋子,不多时,道上只剩下一个人,约莫二十多岁,他不是渔夫,也没有半点渔夫的样子,一身黑衣,背上背着一根竹筒,左手一把三尺长剑,剑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但是剑很名贵。捕头就站在门口,死死的盯着黑衣少年,黑衣少年也盯着他,气氛十分冰冷,还是捕头先开口了:‘你并不是坏人,不管你偷画是什么目的,只要你交出来,我定不再追究。’‘哈哈哈’黑衣少年狂笑三声,说道:‘你手段竟如此卑劣,如果我不救他,你就真的冤杀了好人了。’‘我知道,但是你一定会救的。’黑衣少年一脸不屑‘你打不过我的,你回去吧,八月十四你来苏州吴家,晚宴之后,完璧归赵,如何?’‘如果我不愿意呢?你是不是会杀了我?’捕头有些生气了,说话声都有些颤抖。‘我不杀人,家父五十大寿,他喜欢这幅字画,我想在八月十四他老人家大寿时私底下秘密让他观摩观摩,然后再交由你带回去,如何?字画我现在可以交给你保管,看画时保证只有你我家父三人在场,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想不到阁下竟然是名动江南的御剑吴非,吴大先生的长子,失敬,你要画,来借就行,何必费如此周章。’‘也是借,我只是想私自借,私自还,并没有要惊扰您老的意思,想不到还是被您发现,追踪至此,万般惭愧。’吴非深深作揖。‘既如此,你速将画带回,也算是我对老爷子的一点心意,在下八月十四晚间前来取回便是,你去吧,就此告辞。’‘大恩不言谢。还望八月十四您来府上做客,在下定尽地主之宜。’说罢,扔与捕头一袋碎银子,说道:‘这一路你追踪我,我也在跟踪你,这些天惹您未饱餐一顿,万分抱歉,今儿就请您喝酒了。’言罢,轻轻一跃,飞出十丈,落在一艘小船上,径直往苏州而去,他应是知道捕头已身无分文,知道他今日的酒钱还没有付,他是个豪爽的人,也很善良和体恤别人,所以他没有说破,就走了。捕头毫无表情的进了屋子,四周巡视了一下,看见我,看见我的剑,眼睛便再也没有往楼上来了,他要了一壶酒,一叠花生米,一条烤鱼,两只烧鸡,三斤牛肉。用油纸包起来,拎着就走了,相比于这里,他更喜欢去庄外的土地庙,纵情的吃喝,喝醉了再引吭高歌,像在家中或是朋友那里一样,他应该不喜欢时刻被人观察注视着,他应该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一个豪爽却满是心机的捕头。他走了,天阴着,乌云慢慢的暗了下去,整整一天,它暗得很慢,所以将会下一场很久的雨,再晚些时候,起风了,风不甚急,却连带着湖水也渐渐降低了温度,秋天似乎来得稍微快了一些,江南秋夜北风凉,心在江涯酒断肠,多少烟客碧波里,生比浮萍死比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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