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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奥威尔与殖民话语[1]

第一部分 奥威尔与缅甸

奥威尔在《我为什么要写作》(Why I Write)中提到他写作的四个动机:纯粹的自我中心、审美方面的热情、历史方面的冲动和政治方面的目的。他写作的目的是要揭露一个政治谎言,同时使政治写作成为一种艺术。[2]这里的“政治谎言”可以指涉各种权威话语,他不同时期文学作品的政治目的可以理解为是对这些权威话语的揭露和批判。比如,他后期的代表作《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批判的正是极权主义的权威话语。奥威尔早期(1922—1927)曾在缅甸的印度帝国警察部队服役,他把反对权威话语的头一把匕首投向了殖民话语。本章通过考察他这段殖民地经历和反映该时期的《绞刑》(A Hanging)、《射象》(Shooting an Elephant)和《缅甸岁月》(Burmese Days)等文学作品,深入分析他从深受殖民话语的影响到对殖民话语挑战的思想历程。《绞刑》和《射象》是奥威尔的第一人称叙事散文,真实地记录了他在缅甸作帝国警察的经历;《缅甸岁月》是奥威尔的第一部小说,有评论者认为这是他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3]或“最传统和最成功的”[4],是20世纪英国作家创作的“最重要的反帝国主义小说之一”[5]。这部小说于1933年完成,但却“像车脚板一样在出版商之间被蹬来踏去,因为该书攻击了另一个特权利益集团:英帝国主义”。[6]直到1934年,该书才得以在美国出版,一年以后在英国出版。现在从后殖民理论的视角来看,这部小说更是充斥着殖民话语和反殖民话语的典型文本。同时,小说也具有很强的自传性。有人指出:“弗洛里(小说主人公)当然就是奥威尔自己”[7]“在某种程度上弗洛里显然就是他想象如果选择继续留在缅甸的自己”。[8]在一位伟大的小说家手里,完美的虚构可能创造出真正的历史,更何况坦言自己作品具有政治性的作家奥威尔。因此,通过这些作品的分析以及与殖民地经历的相互印证,我们可以发现作者与殖民话语之间的真实关系。

第一节 殖民话语对奥威尔的影响

殖民主义不仅是指西方对殖民地的军事征服和经济掠夺,而且也是企图“逐步消除或否定非西方的异质文化和价值观的历史过程”[9]。萨义德在《文化与帝国主义》中写道:“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都不是简单的积累和获得的行为,他们都为强烈的意识形态所支持和驱使。这些意识形态的观念包括:某些领土和人民要求需要被统治;还需要有与统治相关的知识形式:传统的19世纪帝国主义文化中存在大量的诸如‘劣等’或‘臣属种族’‘臣民’‘依赖’‘扩张’和‘权威’之类的字词和概念。”[10]同时,他在《东方学》中指出东方学不只是研究东方的知识领域,而且还参与了将东方塑造为与西方相对立的“他者”的文本化过程:“东方几乎是被欧洲人凭空创造出来的地方,自古以来就代表着罗曼司、异国情调、美丽的风景、难忘的回忆、非凡的经历。”[11]东方和东方人在西方作家的文本中总是充满神秘色彩,摆脱不了诸如炎热天气、肮脏环境、拥挤集市以及土匪强盗、妓女情妇、独裁君主以及土著居民像长不大的小孩等固定形象。这种“无论何时西方都声称有责任替沉默的、尚缺乏理解力的东方代言并不断地将其描述为否定和低下的形象或者与西方理性相对立的贫困‘他者’的典型话语行为”便是殖民话语。[12]殖民统治者通常利用殖民话语来鼓吹西方给尚未开化的东方带来文明之光,对东方进行殖民统治是白种人的责任。

奥威尔受到殖民话语潜移默化的影响,首先与他的殖民家庭背景和早期接受的殖民教育密不可分。奥威尔的祖父曾在澳大利亚和印度传教,他的外祖父在缅甸是个成功的商人,他的父亲是英印殖民政府负责与中国鸦片贸易的官员。奥威尔1903年出生在孟加拉的莫蒂哈里,一年后随母亲回英国定居,8岁入寄宿学校圣塞浦里安。这是一所殖民意识浓厚的学校,是“大英帝国学校的摇篮和托儿所,从这毕业的学生大多会到海外殖民地做官,定居或者当兵”。[13]年幼的奥威尔在这里受到严格的殖民教育,他后来承认那时“满怀爱国激情”。[14]另外,奥威尔在《我为什么要写作》提到他大致在五六岁的时候就知道了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作家。因此,他从小就非常喜欢阅读文学作品。在圣塞浦里安,他最愉快的一件事就在趁早晨别人还熟睡未醒的时候不受打扰地读一小时小说。吉卜林是他幼时非常喜爱的英国最为畅销的作家,奥威尔一定读过他的很多作品。奥威尔曾回忆道:“在他年轻时,吉卜林是真正‘家庭供奉的神’,他在中产阶级中的威望尚无其他作家匹及。”[15]他许多为帝国主义煽情的诗句和异国冒险故事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英国青年。吉卜林是英帝国主义文学的始作俑者,正是这样的诗句感召英国人挑起“白种人的担子”:挑起白种人的担子/把最优秀的后代派出去/迫使你的儿子们远走异乡/为你的俘虏们的需要服务/拿深重的责任套住他们,让他们去伺候/不驯服的野性蛮人/刚被你抓住的阴郁部落/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儿童。[16]这“担子”就是责任,白种人在殖民地必须挑起这个责任来开化土著人,施予他们法律和秩序。他的“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两者决不相合”更是加深了东西方理解和沟通的鸿沟,也警告着殖民地的白种人要与东方人泾渭分明地保持距离。

吉卜林对奥威尔的影响是深远的。他曾这样描述对吉卜林不断变化的态度:13岁崇拜他,17岁讨厌他,20岁喜欢他,25岁蔑视他,30多岁又仰慕他。[17]奥威尔8—14岁在圣塞浦里安就读,因此吉卜林描写的人物是他心目中的英雄;他19—24岁在缅甸当警察,所以他刚涉足东方时一定乐于重读吉卜林的书,再次被他描写的东方所打动。在专论吉卜林的文章里,奥威尔认为他是“一个富有侵略性的帝国主义者”[18],显然这是在他25岁与帝国主义决裂后的思想。吉卜林的小说《基姆》(Kim)是“他思想形成的年轻时期爱读的一本书”。[19]萨义德在《文化与帝国主义》专论《基姆》时说:“白人与非白人的界限在印度和其他所有地方都是绝对的,并渗透在《基姆》和吉卜林的其他作品中。绅士就是绅士,不论有多少友谊或同志式的感情,都不能改变种族差别的最基本的内容。吉卜林不会怀疑这种区别和白人进行统治的权力,就像他不会怀疑喜马拉雅山脉一样。”[20]显然,奥威尔也会一定程度上受到该书的影响。奥威尔在去缅甸之前一定读过吉卜林的《去曼德勒的路上》。他认为这是“英语中最漂亮的一首诗”:你要回到曼德勒/老船队在那里停泊/你难道听不到哗啦啦的桨声从仰光/一直响到曼德勒?/在去曼德勒的路上/飞鱼在嬉戏/黎明似雷从中国而来/照彻整个海湾。[21]这首诗的意义在于它使人联想到富于异国情调的东方,让奥威尔——以及其他万千人——听到“东方在呼唤”。东方留给他的早期记忆、为帝国效命的责任以及东方的浪漫情调使他萌发了远赴东方的渴望。斯蒂文·茹恩思曼曾回忆说:“他经常谈及东方,我一直有个印象,他十分渴望重返东方……这是一个浪漫的想法。”[22]1922年,19岁的奥威尔通过了印度帝国皇家警察公务员考试,缅甸成为他的首选。他沿着吉卜林时期到东方的航线,途经苏伊士运河、亚丁、孟买、科伦坡、马德拉斯历时一个月到达缅甸仰光,开始了他在缅甸的殖民地生活。

英国的文明是高度发达的,我们到这里来就是给野蛮落后的地方带来法律和秩序并使其在那里得到充分维护,这是奥威尔的前任哈伯特·怀特爵士给殖民地白人定下的官方政治基调。[23]殖民地的白人必须待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即白人俱乐部。白人俱乐部不仅是白人生活和娱乐的中心也是殖民统治和殖民话语合法存在的象征。英国著名作家毛姆曾在1930年路过仰光,他这样描述俱乐部的生活。

这里生活安逸舒适。先在这个或那个俱乐部吃午餐,然后沿着整洁宽阔的马路驾车行驶。天一黑刚好可以去这个或那个俱乐部打桥牌,喝杜松子酒和苦啤酒,许多身着卡其布或丝绢的绅士在那里愉快地谈着话。接着他们在夜幕下回到家为赶赴晚宴换装,然后到某家和好客的主人一同进餐,喝鸡尾酒。酒足饭饱后,伴着留声机的音乐翩翩起舞,或者去玩一局台球,最后才回到自己凉快寂静的大房子里。[24]

小说《缅甸岁月》记录的是上缅甸的一个偏僻小镇凯奥克他达。那里只有七个欧洲人却管理着四千居民——除大多数缅甸人外还有几百名印度人、几十个中国人和两个欧亚混血儿。小说主要由两个交织的情节构成:一是描述了弗洛里向刚从欧洲赶到此地的英国白人伊丽莎白求婚的曲折过程以及他对印度朋友维拉斯瓦米医生竞选白人俱乐部会员的矛盾心理;二是揭露了缅甸地方官员吴波金采取各种卑鄙手段来诋毁维拉斯瓦米,以期达到自己成为白人俱乐部会员的目的。可以看出,小说的中心也是白人俱乐部。俱乐部成员是彼此极看不顺眼的人,他们夜复一夜地碰头,不顾一切地努力忘掉自己生活中的无聊。俱乐部不止是个娱乐的地方,而且是一个种族团结的象征。对此,小说有着重要的描述:“在印度的任何一个镇,欧洲人俱乐部是精神上的堡垒,英国权力的真正中心,本地官员和有钱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极乐世界’。”[25]

白人俱乐部的每位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白人绅士准则”(Pukka Sahib Code)。“白人绅士准则”是一套“描述缅甸和缅甸人以及白人在他们面前如何恰当地体现自我身份的规约性真理”。[26]奥威尔发现这套准则禁锢着白人的思想,白人其实成为“专制制度的奴隶,被一种无法挣脱的禁忌制度紧绳套着,比和尚或野蛮人还套得牢”。[27]“白人绅士准则”具体包括五条:第一,维护我们的权威;第二,铁血手腕(不许流露半点仁慈);第三,我们白人必须团结一致;第四,他们会得寸进尺;第五,我们要保持团队精神。[28]这五条准则是殖民话语的具体体现,其核心就是要求每个白人必须维护白人至上的权威,团结一致地用铁腕手段对本地人进行殖民统治。当殖民统治者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们一定会发扬“团队精神”,对“当地人宁可错杀也不放过一人”。在小说中,当地的最高统治者兼俱乐部秘书长曼克格瑞格尔表面上仁慈心善,不过他的仁慈是建立在“当地人不能给予任何自由”的前提之上。另一位会员艾利斯是殖民地白人的典型代表。他极端仇视东方人,任何对东方人表示友好的举动他都认为是“大逆不道”。他坚决反对选举东方人进入俱乐部并反复强调:“这是关键时刻,我们需要维护我们所得到的每一点权威,我们必须团结一致对他们说,‘我们是主人,你们是乞丐——你们乞丐滚回自己的地方去!’”[29]艾利斯对白人权威的维护也体现在主仆关系上。小说中的仆人对白人十分忠诚和殷勤,他们甚至学着用标准的英语去讨好白人,不料在白人眼中这是有损他们尊严的行为。艾利斯对仆人说:“去死,谁让你这样说——‘I find it very difficult’!你把字典给吞了?‘Please,master,can’t keeping ice cool’—这才是你应该说的。”[30]后来当陆军军官维若尔临时驻扎此地,一到俱乐部便随意踢打仆人,艾利斯十分不满,不过令他气恼的倒不是维若尔的粗鲁,而是害怕他会怀疑自己在替仆人叫屈——即不赞成如此踢法。殖民话语不仅统治着白人的思想而且也扭曲和毒害本地人的心灵。吴波金为与维拉斯瓦米争夺白人俱乐部会员资格而不惜采取各种阴险恶毒伎俩,而这位印度医生的白人至上的观念似乎比白人还要顽固。他认为“白人绅士准则”是“比我们东方人优越的秘密所在”。英国人来缅甸是以“纯粹的公益精神在教化我们,使我们提高到你们的水平,这是自我牺牲精神的非凡记录”。[31]奥威尔的外祖母在缅甸住了40年,却不屑去学一句缅甸话,这代表了殖民地的英国白人妇女的普遍生活态度。奥威尔作为初至东方的白人,当然也会遵守这些白人绅士准则。

在吉卜林影响下,奥威尔和其他年轻白人喜欢在东方过着猎奇冒险和浪漫放纵的生活。奥威尔曾和与他同来缅甸的比登一道在黑夜携枪搭乘村民的牛车去猎捕老虎。比登回忆道:“我们没有看到什么老虎,我暗想驾车的人也不会认为我们能遇到。要是我们真能遇到,我想布莱尔先生或奥威尔先生就不会活着回来了。”[32]在小说《缅甸岁月》中,奥威尔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弗洛里与伊丽莎白一起在丛林射杀豹子的惊险场面。长期驻扎在殖民地的年轻绅士的生活是寂寞难耐的,他们或在本地养有情妇或是当地妓院的常客。哈若德·安科顿回忆他1945年与奥威尔的一次谈话时说:“我让他立即回忆一下在缅甸的生活,当谈到缅甸女孩的甜美时,他那忧郁而又严肃的双眼燃起了喜悦的神色。”[33]奥威尔曾写过两首反映缅甸妓女的诗,其中有一首名叫“罗曼司”:在我年轻不谙世事的时候/在远离曼德勒的地方/我曾对一个缅甸女孩爱慕倾心/她像好天气一样可爱/金黄色的肌肤,黑玉般的秀发/象牙一样白的牙齿/我对她说,‘给你20块银币/姑娘,和我一起睡觉’/她看着我,那么单纯,那么忧郁/真是世间最可爱的尤物/她以一种口齿不清的处女声音/站出来对我说,‘给我25块吧。’[34]这不由想到《缅甸岁月》中弗洛里和他的缅甸情妇玛拉美之间的关系。对弗洛里而言,玛拉美只是“身体而已,一种具有物性(it-status)的商品,从她父母手里花了三百卢比买来的‘玩具娃娃’”。[35]每次弗洛里与她做完爱,他会感到自惭形秽,随即叫她拿钱滚蛋。他遇见伊丽莎白后不久,便迫不及待地将她打发回家。玛拉美在小说中被描写成贪财势利、勾引和陷害白人的泼妇形象。这如同萨义德描写福楼拜邂逅的印度情妇:“她从不谈自己。她从不表达她的情感的存在或过去。他在为她言说和表达。他是比较富有的外国男性,正是这些统治的历史事实不仅允许他占有库卡克·汉尼姆的身体同时也为她代言,告诉他的读者在什么方面上她是‘典型的东方人’。”萨义德指出:“福楼拜在与库卡克·汉尼姆关系中所体现的强势并不是孤立的事件。它正好代表了东方和西方之间相应的力量方式,以及所产生的言说东方的话语。”[36]

在缅甸的印度帝国警察部队是英国殖民主义的暴力机关。不过,对于刚来服役的奥威尔来说,不乏为大英帝国效命的冲动和热情。许多年后,他曾告诉他的朋友鲍威尔:“踩在靴子下的裤子襻带会给你一种独一无二的感觉。”[37]然而,他面临的严酷现状是日益高涨的反英情绪和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一位历史学家记录:“在20年代中期,缅甸的监狱已经爆满,许多判期还没到的旧犯提前给予假释以便为新犯腾出房间。”[38]作为警察,奥威尔在这场风暴中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曾任仰光大学校长也是研究奥威尔的专家芒廷昂曾回忆说他是一名尽职尽责的警察。在读大学时,他曾和同学去车站,其中一位不小心撞倒了奥威尔,他起来后用手杖狠狠地抽向学生的后背,遭到学生的一致谴责。《缅甸岁月》也有相似的场面:艾利斯听说一个白人会员被当地人所杀,难抑心中的怒火,当路上有一个当地学生对他面露不恭时,他便随手用木棍朝学生眼睛砸去,导致他一眼失明,这激起了当地人对俱乐部的围攻。在《射象》里,他在谴责英帝国的同时也承认“世界上最大的乐事莫过于把刺刀捅入一个和尚的肚子”,[39]而和尚正是当时反英民族运动的领导者。

以上对奥威尔的家庭传统、文化教育、社会意识以及殖民地生活经历的分析可以看出他和其他英国白人一样深受殖民话语的影响:他怀着殖民话语编织的美梦来到缅甸,而他的思想与行为却一点也不能有悖于“白人绅士准则”。不过,奥威尔没有像其他白人一样盲目追随帝国事业,而是冷峻地观察和反思帝国主义制度和殖民话语对白人和本地人思想的双重毒害。

第二节 奥威尔对殖民话语的挑战

首先,奥威尔对殖民话语的挑战与缅甸当时日益兴起的民族主义运动密不可分。缅甸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被吉卜林誉为“清新和绿色的国度”;由于其物产丰富、地理位置优越,也被称为“金色”的土地。在19世纪,英国先后发动了三次英缅战争,使缅甸沦为英印殖民政府的一个省,对缅甸进行“以印治缅”的间接统治。1921年,英国开始在印度政府进行“两头政治”的改革,允许印度人参与政府管理。但是这项政策把缅甸排除在外,激起了缅甸人民的怒火。1920年,抗议浪潮此起彼伏,人们开始抵制英货。佛教青年会的和尚在大街上巡逻,用手中的短杖敲打使用英货的人。1923年,英国被迫在缅甸采用“两头政治”,不过缅甸人所获得的职位无足轻重。《缅甸岁月》所描写的19世纪20年代正是“缅甸化”的时代,民族主义热情十分高涨。

殖民地生活的严酷现实与殖民话语勾勒的东方浪漫情调形成了强烈反差,奥威尔开始质疑白人至上的种族观,同情殖民地人民的遭遇,认同东方文化。奥威尔到达缅甸后先去曼德勒的警察培训学校见习。他亲眼所见的曼德勒完全不像吉卜林描写的那样富有浪漫情调。这里历史悠久的皇宫、城堡和佛塔在西方现代文明的挤压下已褪去昔日的光彩。《缅甸岁月》把这里描写为“十分令人厌恶的小镇——肮脏、酷热难当,据称主要有以英文字母P开头的五样东西:佛塔(pagoda)、贱民(pariah)、肥猪(pig)、牧师(priest)和妓女(prostitute)”。[40]他对异国情调的好奇和迷恋逐渐被对殖民地社会冷峻的观察和思考所代替。奥威尔开始对白人至上的观念产生了怀疑。白人由于头骨较薄,易受到强烈太阳光的伤害,在去东方之前必须要买一顶遮阳帽;而缅甸人由于头骨较厚,根本没有必要戴帽。薄头骨和遮阳帽是白人至上的象征,这在奥威尔看来无疑是件荒唐的事。在殖民地的白人一般被认为是帝国的精英,然而在驶往缅甸的船上,奥威尔惊奇地发现一个他曾像神一样敬仰的白人掌舵军官偷偷地从乘客餐桌上挟走半块吃剩下的奶油布丁,他没想到掌控着乘客生命的舵手居然如此偷食剩物。殖民地的白人整日酗酒纵欲,生活腐化堕落,自杀案件屡有发生。在警察培训学校,一位实习警察无法忍受孤独,不到四个月便开枪自杀。《缅甸岁月》里的弗洛里最后也是以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生命的。奥威尔意识到殖民地的白人丧失人性,因而他对殖民地人民的苦难充满同情。在《绞刑》中,奥威尔客观地描述了死犯被执行绞刑的场景:“当我看到那个囚犯闪开一边去躲避那洼水时,我才明白把一个正当壮年的人的生命切断的意义,它的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错误……他和我们都是一起同行的人,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了解到的都是同一个世界;但是在两分钟之内,啪的一声,我们中间有一个人就去了——少了一个心灵,少了一个世界”;[41]而监狱长却在离死人100码的地方和大家饮酒作乐以庆贺这次任务顺利完成。这样的绞刑在缅甸每年都要执行几百起,每位监狱人员甚至连囚犯都会变得麻木漠然。奥威尔曾点明散文的主题:“当一个杀人犯被绞死时,在此仪式上只有一人未犯杀人罪。”[42]他这里首次表现出的人道主义思想构成了它所有作品的特点。奥威尔在认清白人的虚伪后,更愿意接近东方文化。他具有掌握东方语言的天赋,据比登回忆,他非常轻松地掌握了令许多白人头痛的缅甸语和印度斯坦语,并能够用十分流利的缅甸语与当地的庙宇主持交谈。

尤为重要的是,奥威尔逐渐认清了帝国主义的邪恶本质和殖民话语的毒害,决定与之决裂。极度失望的奥威尔没有兴趣去参加白人社团的活动,靠阅读文学作品来打发时间,寻求心灵的慰藉。奥威尔伊顿公学的校友霍利斯认为:“孤独感无疑被他在缅甸的生活加深和突出了,在那段生活中,没有一个欧洲人同事跟他意气相投。”[43]在其他白人眼中,奥威尔是一个十分古怪、不合时宜的人。每次去仰光,他最喜欢逛书店买书;他甚至还喂养一些羊、鹅和鸭等小动物。不过,一个年轻人的生活应该是“顺应时代潮流,而非背道而驰”。他的内心产生了沉重的负罪感。作为大英帝国的警察,他必须无条件地维持殖民统治的法律和秩序,在良心和道义上他却谴责这种制度。他意识到,在这种制度下被关进监狱的罪犯,从不承认自己是受到正义惩罚的犯人,而是被外来征服者奴役的受害者。每次当他走进监狱,他总有自己被关在铁窗另一面的感觉。一位是老处男的美国传教士曾经当面向他表示自己不屑干这样的工作。奥威尔发现自己来到了错误的地方,从事了错误的职业。他在《射象》坦言:“那时我已认清帝国主义是桩邪恶的事,下定决心要尽早辞职滚蛋。从理论上来说——那当然是在心底里——我完全站在缅甸人一边,反对他们的压迫者英国人。至于我所干的工作,我是极不愿意干的,这种不愿意的心情非我言语所能表达。在这样的一个岗位上,你可以直接看到帝国主义的卑鄙肮脏”。对于一头已恢复正常并不能给人造成危险的大象,奥威尔内心觉得不应该射杀,因为这会给象的主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在缅甸人的揶揄嘲笑下,他“第一次看到了白人在东方的统治的空虚和无用……一旦白人开始变成了一个暴君,他就毁了自己的自由”。他作为白人殖民统治者的一员,必须在任何事情上镇住本地人,表现出白人老爷的决断和行动。此时,白人实际成了本地人的傀儡,一个违背本人主观意志的木头人。从这次射象的经历,他发现英帝国主义是“无法打破的暴政,一种长期压在被制服的人民身上的东西”。[44]奥威尔认为,在帝国主义制度下,“当臣属民众起来反抗,你不得不去镇压,然而你所用尽的镇压手段无法掩饰言称西方文明高人一等的虚伪。因此,为了统治野蛮民族,你自己也会变成一个野蛮人”。[45]在散文中那头被射杀的大象“正在死去,非常缓慢地,痛苦之极”,象征着大英帝国寿终正寝时的剧痛。

在《缅甸岁月》中,弗洛里的思想历程也印证了奥威尔思想的转变,反映了他对帝国主义和殖民话语本质的深刻认识。弗洛里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式的英国教育,未满20岁便来到缅甸,从事柚木采伐。年轻的弗洛里满怀对帝国事业的热诚,崇拜吉卜林式的英雄。他和其他人一道终日打猎游荡、酗酒纵欲。逐渐地他发现缅甸的生活使他堕落,他渴望重返英国去过文明的生活。他满心欢喜地回英国度假,没想到刚离开不远,伐木厂发电报叫他回去,他受到当地人的热情迎接。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涌动着一种回来的喜悦,他所厌恶的缅甸好像变成了他自己的祖国。他感到“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掺杂了缅甸的泥土”,缅甸的景色使他感到“比英国的还亲切”,他已经把“最深的根扎进了外国的土壤”。他开始同情缅甸人,愿意和他们交往,了解他们的文化和习俗。对于当地人喜爱的一种民族舞蹈,在伊丽莎白眼里是堕落,弗洛里却看出背后所蕴含的深厚缅甸文化;在当地中国人家里,伊丽莎白看到妇女的小脚和男主人的辫子觉得十分落后,弗洛里却认为“美完全是趣味的问题”,他们“十分文明,甚至超过了我们”。弗洛里的住所“接近丛林的边缘”,象征着他是俱乐部的边缘人,他更愿意接近缅甸的当地文化。弗洛里去俱乐部只是例行公事,更多时间是为了顺路去印度医生维拉斯瓦米家里推心置腹地交谈。那些俱乐部的白人成天炫耀着西方的文明、怨恨本地人的野蛮而他们自己却虚伪自私、腐化堕落,这种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实在让他无法容忍。他逐渐认识到白人远赴东方、为帝国效力这一光荣使命完全是被理想化了的幻影,而在殖民地的白人工作勤劳和能干则是地地道道的骗局。在缅甸,真正的事情都是本地下属官员做的,英国官员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因此,“他们的生活是不值得羡慕的”,弗洛里变得“十分厌恶生活在他们的社会圈里,根本不想为他们说什么好话”。对于他所效力的帝国主义制度,弗洛里十分仇恨,对其邪恶本质的揭露非常深刻:“英属印度帝国是一种专制主义——仁慈倒不必否认,但仍然是以偷窃为最终目的的专制主义”“这种专制主义的支柱不是那些官员而是军队”。对于殖民话语的毒害,他说道:“这个地方每句话、每种思想都会受到审查……一旦每个白人成为转动专制主义的车轮上的轮齿的时候,彼此间的友谊便荡然无存。自由言论是不可想象的,这里有其他的各种自由。你可以自由地成为醉鬼、懒鬼、胆小鬼,做诽谤和通奸的勾当,但你没有自我思考的自由。你对于任何比较重要的事物的想法都由‘白人绅士准则’所左右”。因此,他认为在帝国主义这种专制主义体制下,白人的生存是不真实的,是“一辈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每当殖民者叫嚣“那些血腥的民族主义分子应该放在油锅里煮”以及你的东方朋友被唤作“油腔滑调的小人”的时候,你不得不点头附和。这时,你会“点燃对你同胞仇恨的怒火,渴望当地人起来反抗,将帝国淹没在血泊里”。[46]

在殖民话语的束缚下,弗洛里生活在极端的矛盾和痛苦当中,他必须向别人倾诉自己的思想,并与他人分享。最先扮演这种角色的是他当地唯一的朋友印度医生维拉斯瓦米,不过,对于这样一个以获得俱乐部会员的虚名为莫大荣耀的东方人来说,弗洛里的推心置腹完全是“一种自言自语”,因为他始终认为英国带来的是“始终不变的正义与和平(Pax Britannica)”。对此,弗洛里不无讽刺地说:“英国的梅毒才是它恰当的名字(Pox Britannica)”,英国带给缅甸的是疾病、监狱、经济垄断和剥削。[47]他的另一位倾听者是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是个孤儿,她在父亲死后便结束了贵族寄宿学校与富人往来穿梭的日子,来到巴黎与母亲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所以她幼小心灵就形成了西方人典型的截然两分的人生观:“好的(她称为可爱的)等同于昂贵、高雅、贵族般的;坏的(即野蛮的)就是廉价、低下、褴褛和辛劳”。[48]这种思想主导着她的一生,决定着她所有的行为。母亲死后,她无处栖身,只好去投靠在缅甸的舅舅兰克尔斯汀一家。其实,她真实的目的是想重新过上“好的”生活。虽然在欧洲她处于白人社会的底层,但是到了东方,到了白人的殖民地,她会是那里白人社团的宠儿。那里有孤寂难耐的白人绅士,与枯黄消瘦的当地英国女人以及黝黑肌肤、满身大蒜味的缅甸妇女相比,她觉得自己完全有优势找一个理想丈夫,做一位体面的白人绅士太太;在仆人面前,她也可以利用白人肤色的优越感来发号施令,过着女王般的生活。所以在去缅甸的船上,她脑子满是白人俱乐部富有生活的幻觉:男仆给主人摇蒲葵扇,行额手礼;英国人在练兵场上遛马、打马球。一到缅甸,浓烈的东方风情迎面袭来:白色的佛塔、一排排槟榔树和矮小的缅甸女人,都让她无以适从。所以她与东方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便遇到了麻烦:她陷入密林深处,被一头大水牛吓得动弹不得。恰巧弗洛里闻声赶到,领她走出了丛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次解救毫无危险可言,因为那是头当地人用来耕地的水牛,但是伊丽莎白却把他视为英雄,他们立即坠入爱河。然而,他们关系的发展却如抛物线:当弗洛里表现出白人的英雄行为时便达到顶点,当他做出有辱白人尊严的事时却降到低点。在伊丽莎白眼中,白人应该具有强烈的冒险精神、征服欲望和男人气概。每当谈到去丛林打猎,伊丽莎白就兴奋不已,毫不顾及炎热和危险。后来白人俱乐部受到当地人的围攻,弗洛里只身涉水去警察局搬救兵,伊丽莎白再次把他当作英雄,露出“温柔甚至顺从的”神色。相反,对于白人涉足于当地人之中的行为,比如与当地人交友,了解当地文化,学习当地语言等,她极其厌恶。伊丽莎白逐渐发现弗洛里的思想和行为有悖于白人绅士准则。每次谈到本地人,她发现“他几乎总是赞扬他们。他永远称颂缅甸人的风俗和性格;他甚至过分地将他们的优点与英国人作对比”。这让她感到极为不安,她认为“本地人毕竟是本地人——有趣,这毫无疑问,但终究是‘臣属’人种,是黑色面孔的低等人”。[49]更让她不能容忍的是弗洛里收养了一个缅甸情妇,这在当时本是白人习以为常的事,她真正无法容忍的是这个情妇当众让他出了丑,这种丢尽白人面子的耻辱,即使在婚姻机会主义者伊丽莎白面临无人可嫁的危险时刻也是不可饶恕的。令人讽刺的是,这时她终于注意到弗洛里脸上那标志着耻辱的蓝色胎记的丑陋了。当维若尔来到此地,她立即被他强健的身体、精湛的马术和马球技艺以及强烈的优越感所征服,发现他才是具有白人男人气概的理想丈夫。不过他却压根儿没有提婚的意思,背了一身债之后便逃之夭夭。当她面临好色的舅舅不断骚扰而走投无路时,她被已年过四十的曼克格瑞格尔看上,终于心满意足地当上了白人绅士太太,过上了“好的”生活。在小说中,弗洛里与深受殖民话语影响的挚友和挚爱的心灵沟通皆以失败告终,他在痛苦的殖民生活中挣扎。在纪实作品《通往威根码头之路》中,奥威尔同样记录了他与一个陌生人在火车上的沟通之旅:“我们咒骂起英帝国——理性而热切地从它的内部骂起。这使我们两人都感觉极好,但我们是在谈论被禁止的事。晨光初露时火车进了曼德勒车站,我们分手了,各怀负罪之感,像任何一对通奸的人。”[50]可以看出,在帝国主义制度下,白人与白人之间的真实沟通是根本不可能的,他们的言论和行动会受到殖民话语的控制。

在《缅甸岁月》中,绝望的弗洛里只能选择自杀来结束这种不堪忍受的谎言生活。因此,弗洛里对殖民话语的挑战是以失败而告终的。弗洛里的失败是必然的,首先,小说通过对他胎记的描写,暗示了他是注定的失败者。每当弗洛里意识到耻辱的时候,小说都会反复描述他那“丑陋、粗糙的从眼角延伸到右腮和嘴角月牙状”的胎记。在他自杀后,胎记也立即消失,留下的只不过是“一颗淡灰色的污点”。胎记象征着“他无法生存在难以忍受的殖民环境——它既是罪的符号、该隐的标记,也是他隔绝孤立的标志。他的生活不能调和在缅甸的英国白人、本地人和丛林自然这三个世界里”。[51]他先天的缺陷以及幼年因之常被取笑的经历,决定了他是行动上的懦夫。更为重要的是,弗洛里作为白人同样深受殖民话语的影响,他对帝国主义的认识是有局限的。在反对印度医生成为会员的其他白人面前,他缺乏足够的勇气与他们争论;在俱乐部被围攻的时刻,他和其他白人站在一起,扮演了只身解围的白人英雄角色。弗洛里受到殖民话语的影响是非常深的,因而他对殖民话语的挑战是有局限的,也注定会失败。他的自杀可以看作他内心无法调和殖民话语和反殖民话语之间矛盾的必然结果。

奥威尔与弗洛里不同,他采取的是积极的入世态度来反对帝国主义和挑战殖民话语。他在结束缅甸的警察生活后写道:“我仇恨我曾服务过的帝国主义,这种痛苦我至今可能也难以名状……当成为这种制度的一部分时不可能不认识到这是一个难以为之圆说的暴政……我意识到我有极为深重的罪要赎。”[52]奥威尔赎罪是通过三种方式:一是辞职离开缅甸,与帝国主义一刀两断;二是通过创作《缅甸岁月》这样一部自赎作品来排斥负罪感;三是他得出一个最简单的理论:“被压迫者总是对的,压迫者总是错的。这虽是个错误的理论,但是如果你自己成为压迫者一员就会自然得出这个结论。我觉得我必须脱离的不仅是帝国主义,而且包括任何形式的人统治人的制度。我想让自己走下去,直接到被压迫者当中,成为他们的一员,同他们站在一起反对那些暴虐的压迫者。”[53]可以看出,挑战殖民话语是奥威尔揭露和批判权威话语的先声和重要组成部分。他凭着“一代人的冷峻良心”和对帝国主义制度的深刻反思,敏锐地发现了正是殖民话语构建了白人的虚伪世界,他决定击破殖民话语编织的谎言,毅然决然地与帝国主义分道扬镳,继续沿着反对权威话语的政治和文学道路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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