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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安宁城

“李君,醒醒。”林珂双眸红肿,在一个小溪边停留下来,笨拙地用衣袖沾了水替李君玉敷在额头上,李君玉全身如被火烤一般,通红而炙热,深思迷迷糊糊,整个人一直昏昏欲睡。

“姑娘,不要哭了,人谁不死呢?况且我不一定会死。”他高烧不退,被冷水弄醒,糊里糊涂地看着她,见她神色哀苦,眼带泪光。他挣扎着深呼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微微清醒,柔声安慰道。

“李君,都是我不好,你要撑着点。”她带着哭腔说道,她顾不得害羞,将他伤口的破布取下,伤口红肿溃烂,已经开始化脓,惨不忍睹了。

她将冷水淋上伤口,替他清洗伤口,将流的脓洗掉,烂掉的肉割掉,敷上金疮药。他痛得咬牙切齿,她又是愧疚又是着急,忍不住珠泪一滴滴流下。

“想不到姑娘居然能为我流泪,姑娘莫不是看了我的肩膀,占了我的便宜,要替我名节负责?准备嫁给小生?”李君玉烧得有气无力,看见她哀伤哭泣的样子,尤脸带虚弱的笑容,强打精神,说着笑话逗她开心。

“呸,你以为你是什么宋玉再生,潘安转世呢。”

“实不相瞒,真有无数人这么说过小生,小生也一直这么认为的,所以我绝对是宋玉再生,潘安转世,那么姑娘是真的准备嫁给小生了……”

“……”林珂气晕了,天下真有这样厚脸皮的人。

死马当活马医,也不知道有用没有,她使了浑身解数替他处理伤口。她将浑身如火烧的他拉上马,拼命向前奔去。

又奔了几个时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村庄,那村医一看这个样子,连忙摆手,叫他们不可耽搁,去前面的城市去。

路过了一个又一个村庄,林珂咬着牙愣是没有停下。

林珂也顾不得许多了,带着李君玉飞奔而去,终于来到了这个大城市,却是”安宁”城。千里马奔波了两天,还是在南诏地界,李君玉已经昏得人事不省了。

林珂四处问询,终于问到了城里最大的医馆在何方。连忙带他去医馆,林珂凶巴巴将其它病人推开,也不管男女大防,将李君玉打横抱了进去。也亏得她多年练武,气力不弱,不然两天没有吃饭,只喝了点水,如何抱得动这八尺男儿。

医馆医师一看李君玉,顿时明白发生了什么。

“小哥,这位公子受伤颇重,现在伤口已经化脓,需要好好治伤,恐怕没有一段时日好不了了,请付诊金。”

“什么?”

“诊金,若是小哥没有带钱,那么小哥的这匹白马或者小哥手上宝剑上的宝石取下来也好?”

“这……”林珂大窘,连忙在自己身上乱摸,果然没有金银,其实她叫人准备包裹的时候倒是收拾了不少金银,无奈包裹被人搜查了。林珂连忙在李君玉怀里搜索,书呆子果然也没有带金银了,说不得了,只好将书呆子的宝剑先押在这里了。白马还需要骑行,自己的宝剑那是万万押不得。

“这把剑,押给你们。”她将李君玉腰上的飞星宝剑取下,往桌上一放。

“这,小哥,本馆的诊金很贵的,这把剑恐怕不行吧?”医师耐心地说道。

“搞错没有?这把剑是绝世名剑!帝王古剑!不要说千金,万金也不一定买的到!你看到剑脊上这两个字没有。”林珂哭笑不得了,这也太不识货了吧。虽然你是大夫,不认识剑正常,但是你是大城市的大夫,不能这样孤陋寡闻吧,好不好?

“对不起,小哥,恕在下眼拙,我还是觉得小哥剑上那两颗宝珠值钱。小哥到底还治病不,还有很多病人等着呢。”医师老老实实说道,指着林珂腰上宝剑。

拓拔宇将宝剑扔给她的时候,没有将剑鞘给她,她这两天怕剑身不小心伤到人,都拿树皮将剑身裹了又裹,现在只有剑柄露在外面。剑格上镶嵌两颗龙眼一般大小的宝珠。

林珂傻眼了,早知道带剑鞘出来了,那个剑鞘上面镶嵌有不少珠宝翡翠什么的。说起来这个书呆子往昔穿得阔气的很,衣帽鞋子上全是宝石,这一天也不知道去行宫搞什么鬼,一身黑,头上也带着黑巾没有带冠,身上居然没有宝石!这也太不像贵公子了吧!要知道拓拔宇哪怕夜行也戴黑玉冠的!

“你们再仔细看看,这是魏文帝当年打造的飞星古剑啊,千金难买的,你们什么眼神啊,黄金也被你们看成破铜了!”林珂着急了,”刷”的一声,她将宝剑抽了出来,挨个给医馆里的众人看,这么多人,怎么得也得有个识货的吧。

“看不出来!”医师不情不愿低着头,勉为其难地再仔仔细细看了一眼。

“黑漆漆的,还不如我家的切菜刀光亮!”一位客人认认真真欣赏着。

“拿去卖废铁,可以得两文。”一个抓药小哥笑嘻嘻建议道。

“一群睁眼瞎!”林珂大怒。

“你怎么骂人呢?还看病不?”医师和病人们吵吵嚷嚷地不服气。

“我给你们再说说,这不是一把普通的铁剑,它是帝王古剑,你们收了它,以后保准卖给识货的,发大财!”

“古剑,发大财,哈哈!”

“还魏文帝的古剑,好一把破破烂烂黑漆漆的古剑!值千金呢……”

“小哥穿得破破烂烂的,怎么得来魏文帝的宝剑的?”

“他做梦的时候,魏文帝送给他的吧,然后他一觉醒来,这把剑就在他身边了吧,哈哈。”

“我看是小哥烧糊涂了,用家里烂锅打造的!”

“说的对,哈哈。”

……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林珂无奈了。她垂头丧气指着那匹马给医师说”就那匹白马吧,你们千万好好对待它,这几天已经瘦了。我只是将它押在这里,有了钱再来取。”那匹白马养尊处优惯了,平时都喂养精细,现在看上去真是瘦了一点。

那匹白马名字叫做”雪狮子”,颇有灵性。林珂骑了这几天,对它很有感情。没钱万事难,现在只有把它押了。

李君玉在医馆医治了几天,又在客栈修养了接近一个月。林珂只有将自己的宝剑当了一些铜钱,买衣服、熬药,煲粥……做那些她自己也很久没有做过的事情,照顾李君玉。

她的宝剑通体乌金制造,精工细造,削铁如泥,剑格上镶嵌两颗龙眼大的宝珠,剑把上还包着一圈光滑莹润的碧玉,识货之人就是千金也难买,那吸血鬼一般的当铺老板不知道是真不识货还是趁人之危,居然只给两百贯!

可是她急着用钱,也就当了,都是为救那位多管闲事的贵公子!

虽然这家伙多管闲事,毕竟救了自己,自己也不能不管他,麻烦!

这位贵公子现在真是狼狈万分,肩膀上被挖了一个大洞,病的没精打采的,疼得咬牙切齿,瘦了一大圈,真是打从娘胎里出来,从来也没有那么凄惨过。

最惨的是还得喝粥。

“这都什么鬼东西啊?”李君玉饥肠辘辘,品了一口林珂喂在他嘴里的稀粥,顿时脸上万分期待表情变成万分嫌弃,他愁眉苦脸说道。这味道,简直就从来没有尝过。

“粥!”林珂也知道自己好几年没有熬过粥了,不知道技术如何,不免心里揣揣,她扯着笑容,好脾气解释道。她心里愤愤不平,你不会自己看吗,还是你已经高贵得餐风饮露长大,从小到大没有见过粥?

“我知道是粥,我说用什么熬的粥,这么难喝?”他扁着嘴,愤怒抗议道。说得他好像知道怎么熬粥似的,其实他压根儿不知道粥是用什么熬的。

“米。”林珂板着脸。

“我喝不下。”

“使劲喝。”林珂勉强笑着,好脾气劝道,我忍!

“使劲喝也喝不下。”

“那就再使点劲喝。”林珂很不耐烦了,我忍,我再忍!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粥能那么难喝,你不会买好喝一点的吗?”。李君玉勉为其难端起碗,喝了一口,立马又放下碗。

“客栈里面不卖粥,大夫说你要喝粥,你不能不吃东西,忍着点喝点。”林珂咬着牙,耐着心安慰道。她将粥端在手上,准备喂他,都是自己把他弄病的,要忍耐。

“那你买点其他的不行啊。或者重新找个厨娘熬粥啊,现在这个厨娘熬的太难喝了。”

“爱喝不喝,不喝拉到,还能省点铜钱。我告诉你啊,现在我们没有娇滴滴的侍女,也没有会做山珍海味的厨师,也没有钱,公子你就将就将就!要不你就饿着。”林珂实在忍不住,情不自禁大怒,差点将粥碗气呼呼地摔在病床前。她虽然好几年没有熬过粥,技术哪有那么差,值得这个阔公子这样嫌弃。

“难道是你自己熬的?”李君玉终于有点开窍了,又惊又喜,他看着她,脸上灰扑扑的,鼻子和额头上还有可疑的一点黑灰。他受宠若惊,看了看林珂手上的粥。”姑娘,我实在是荣幸万分,不过你这粥……”

“闭嘴!你要是不说话,会不会稍微有点像男子汉?”

李君玉闭上嘴,勉强端起那碗粥,不情不愿地喝着,边喝边一副苦瓜脸,万分委屈的样子。

“哼!我看你怎么样也不会像个男子汉的。”林珂看着他那苦瓜表情,火不是一点大。

好不容易等这位大爷伤口的脓消掉以后,可以吃点其他的,又是东挑西拣,吃得精细无比,就这样还什么都不合他胃口呢。

林珂简直彻头彻尾服了他,她自己这些年也是被贵人养大,过得锦衣玉食的日子,她还没有见过比他更娇贵的人,妈的!简直不是爷们!就是南诏国最受宠的文嘉公主拓拔文也没有他这般身娇肉贵!

等到李君玉痊愈了,两人去客栈结账,居然还欠客栈二百多贯钱。要知道,林珂进店的时候,已经给过伍十贯了。

“掌柜的,你开什么玩笑?二百贯!”林珂大怒,肯定是遇到宰人的黑店了。要知道,她和李君玉不一样,毕竟还是见过钱的,当年年成还好,她一家五口人一年也用不了二十贯。当时她父亲把她卖给别人,她算是幼女之中价钱极高的了,也就卖了十贯而已。

她当剑的两百贯,这一个月乱七八糟花费,现在身上只有三四十贯了。

“老板,你这里真是物廉价美!东西难吃得要命,房间冬凉夏暖,臭气哄哄。还要这么多钱!”李君玉其实根本不知道钱多不多,但是看林珂那表情,连忙帮腔,反正东西是真难吃,客房是真简陋!

那掌柜的倒是好涵养,一点不恼,笑嘻嘻地飞快地打着算盘,居然真的是二百多贯,李君玉实在是吃掉、用掉太多钱了。

两人面面相觑,李君玉的宝剑没有人识货,宝马被押给医馆了,林珂的宝剑被当掉了。两人拿什么来结账?

“跑啊,笨蛋!”林珂撒腿就跑,李君玉吃了一惊,愣了一下,马上跟着林珂往外跑去。笑嘻嘻的掌柜顿时急了,连忙高声喊上小二和伙计来追,怎么可能追的上练功多年的林珂和李君玉?两人不歇气地使劲跑着,穿街过巷,终于在离那个客栈远远的一个街角停了下来。

在这个世风不古的时代,居然还有客栈先给吃住后结账,这不是开玩笑吗?

“现在怎么办?”林珂笑得前仰后合,想不到书呆子也陪着自己跑了,还是没有那么呆嘛。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做与礼不符吧?”李君玉跑得气喘吁吁的,无奈地说。

“嗯,你倒是有所为啊,去拿钱把帐结了啊。”林珂眉毛一挑,挑衅地说。

“你……哼,待我回了雍州,拿了钱……”李君玉语塞,只好拿遥远的雍州说事。

“雍州,雍州就能赚钱啊?那你快走到雍州去赚啊,等到赚到了,再回来,我的宝剑现在还在当铺呢……”

“雍州离这里几千里呢。走路不得十天半个月啊。”

“你还知道啊?那尽说些没有用的做什么,我的剑!”林珂一想到自己那把无比宝贵,意义重大的九龙献珠宝剑此时落于别人之手,顿时撇着嘴,很不耐烦。

“我的雪狮子……”

两人垂头丧气,不知所措。林珂的宝剑是绝对不能送给别人的,至于李君玉的宝马和他感情深厚,也不可能将它长久押在庸人之手。两人现在没有马,也没有办法去其他地方筹钱。现在两人最重要的随身物品都被押给别人了,说什么也要弄回来。

“要不我们去劫富济贫吧。”沉吟片刻,林珂眼珠子转得飞快,计上心来,眉飞色舞笑道:”我听传奇演义中,这倒是一个比较好的赚钱方法。”

“嗯,劫别人的富,救自己的贫,我李君玉就算不是君子,也不至于沦落如此吧。大丈夫贫贱不……”李君玉微微一征,顿时反对,语气坚定。

“好了,好了!我发誓你要是再拽文,我马上就打死你!”林珂大声打断他的话,看了看他那正义凛然的脸,说不得只好软下语气,笑眯眯地温柔劝导。”那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可以多劫一点,再拿点小钱出来买点馒头、胡饼之类送给街头的乞丐和城外的流民。岂不是钱也有了,恩德也做了,说不一定李公子行侠仗义的美名也传扬开来了。”

“不去!”李君玉对于她苦心的循循善诱无动于衷,一口回绝。

“其实还有一个方法。”

“什么?”

“你那个宝马和宝剑都名贵得很,可惜在这里没有人识货,不过我觉得你肯定有人识货。”林珂贱贱地看着李君玉,贼眉鼠眼地笑着说。

“你是说我们可以卖字画?这个我比较擅长……”

“呸,我是说把你男扮女装卖到青楼,然后你再跑路,或者直接卖给人家做小相公,我看你肯定身价高,虽然长得过于高了点,但是比我以前看到的花魁都漂亮得多。”林珂以前常常和拓拔宇一块去喝花酒,花魁嘛,还是见过几个的,论长相,李君玉比她们强多了。

“你,岂有此理!你一个公……姑娘家,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情?”李君玉彻底崩溃了,差点无语哽咽。虽然他也喝过花酒,甚至千金买笑过,但是对方一个整天关在深宫里面的公主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情,难道他们南诏国的宫里不仅常常上演全武行武斗,还集体组织喝花酒?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分道扬镳!我想办法赎我的剑,你的马你自己看着办!我虽然把你害得重病一场,但是现在也治好了,什么都不欠你,不就是有匹臭马吗,等我赚到钱,自己买!顺便我提醒你一句,等你千里迢迢回雍州赚到钱,你那匹白马说不一定早被折磨得只有骨架子了。”

这个书呆子真是一个迂腐之极的窝囊废,死了活该,可惜那匹绝代名马,落于庸人之手那么久。

“姑娘,息怒!息怒!我们再想想万全之策!”李君玉连忙嬉皮笑脸拦在林珂身前。

“你再婆婆妈妈的,又像赖皮狗一样缠着我不放,小心我砍你!”

“砍就砍呗,姑娘又不是没有砍过我,只要不砍死了就行。”李君玉笑道。他早就发现这姑娘嘴上喜欢喊打喊杀,其实一般也不乱出手,所以有恃无恐。

“你自己道德高尚,喜欢挨饿受穷,还不准别人道德沦丧啊!”林珂无可奈何,不由叉着腰,怒气冲冲,破口大骂。

林珂转身就走,气鼓鼓地。

“慢着,我有办法!”李君玉在后面大喊。

“真的?什么办法。”林珂高兴地回头,几步跑了回去,这个书呆子还能有主意,佩服!

“我在想,既然你都说了抢劫和卖人了,我还真有一个办法。”

“什么?”

“赌。”

“你还会赌?这个就是君子所为吗?你技术怎么样?”

“这个嘛,日子无聊,以前和侍卫们常常在府里玩几把,有时也和其他人玩。基本上没有输。”李君玉在自己脖子上东摸摸,西摸摸,一副奇怪的样子。一边喃喃自语”奇怪了!”

“你干什么?脖子痒啊。”难道是那客栈里的跳蚤和虱子其实都是母的,看上了李君玉人物风流,居然从客栈移居他的身上,准备与他生死相随,共同闯荡江湖。

“这身衣服谁给我换的?大夫还是你?去赌场没有赌资怎么行?我脖子里面应该挂有一块玉佩的。”李君玉脸色忽然略略泛红,目光怪怪地偷偷描了描林珂。他原来那件黑色华袍早就烂得七孔八洞,让人必须非礼勿视了,如今身上是件平民男子衣物。

“店小二换的,谁家大夫给你换衣服啊?你还有个玉佩,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换点钱?”林珂却没有注意到李君玉猥琐的表情,对于这呆子这句话中那个“你”字——如此猥琐的词语都没有留心,她满脑子就一个字,特俗,特实在,那就是“钱”、“钱”、“钱”!

“那是我阿娘送我的随身之物,岂能拿出来……”

“我的宝剑还是我……”一想到拓拔宇已经娶了别人,又懒怠将”夫君”两个字说出来,她双眸带恨,话头一转。”我哥哥的随身物品呢,这把剑还是他的信物呢!见剑如见人!还不是被我给当了。你这个君子倒是已所不欲偏施于人。”

天涯海角,以后只有这把宝剑陪伴了,见剑如见人!

“好了,好了,反正现在宝剑玉佩都没有了,与其在这里争吵,我们还是想想怎么办为好。”李君玉那天亲眼看见拓拔宇将宝剑扔给林珂,也知道这把宝剑意义非凡,不由得理亏。

两人都邪火上头,商量了半天,还是决定先去客栈要回玉佩,至于饭钱改日再算。两人跑回客栈,客栈老板正在找他们,见到他们主动羊入虎口大喜过望,逼着他们交饭钱和住店钱或者抓他们报官,更不要提还他们玉佩了。李君玉放下他那高贵的架子,好话说尽,再三保证过段时间将钱送来,那老板那里会依?

“把玉佩还来!不然你试试!”林珂脾气发了,飞速抽出李君玉腰上的飞星宝剑,上前一步,明晃晃宝剑比着客栈老板的脖子,那宝剑剑刃极其锋利,顿时在老板脖子上留下个血印。

“两位郎君,息怒,息怒。”老板本是一副和气生财的的样子,此时被吓得如同待宰的野猪,屁滚尿流。真是流年不利,遇到恶霸的强人,吃霸王餐就算了,还持剑抢劫呢。林珂在南诏境内,怕身份暴露,这些日子一直是男装打扮,在外面也自称男子。

掌柜的连忙上楼取出一个盒子,里面还有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看来南诏国虽然国小,倒是太平,老板做生意也积了一些财产。

此时世面上用铜钱、铁钱的较多。银子主要是用来制作器皿,虽然值钱,却很少用作流通,金子倒是比较实在,就是太少了!林珂不由分说,将老板盒子里面的玉佩抓出来,又将盒子里不多的金银之物都抓了出来。

“这……郎君,这些是我的棺材本……”老板惊愕失色,可怜兮兮地讨饶。

“不可如此!”李君玉意想不到,也连忙阻止。

“老板,我确实是缺钱,改日还给你!”林珂也微微觉得抱歉,抓了金银,飞速跑了下来,李君玉跟着跑了下来。

“你一个姑娘家,还真的抢劫,做此盗跖之行。”李君玉气得脸通红,义正言辞指责林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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