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00400000034

第34章 胜败

阿飞的腿弯下,整个人都似在抽搐,他又有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这种感觉每次都要令他发疯。

但发疯也没有用。

李寻欢就在这扇门里,慢慢地受着死的折磨。

他们却只能在外面等着。

等什么呢,等上官金虹自己开门走出来?

他若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就不会再活着。

等什么呢?难道不过是在等死而已?

上官金虹自然也绝不会让他们活着,他出来的时候,也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孙小红突然走过来,用力拉起阿飞,道:“你快走吧。”

阿飞道:“你……你叫我走?”

孙小红道:“你非走不可,我……”

阿飞道:“你怎么样?”

孙小红用力咬着嘴唇,过了很久,才垂头道:“我跟你不同。”

阿飞道:“不同?”

孙小红道:“我早就说过,他死了,我也不能独活,可是你……”

阿飞道:“我并不想陪他死。”

孙小红道:“那么你就该走。”

阿飞道:“我也不想走。”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了什么。”

孙小红道:“我知道你一定要为他报仇,但那也用不着急在一时,你可以等……”

阿飞道:“我不能等。”

孙小红道:“不能等就……就……”

阿飞道:“就怎么样?”

孙小红的嘴唇已咬出血,道:“就死!”

阿飞凝视着竹剑上的血迹。

血已干枯。

孙小红道:“我也知道你一定还想试试,但那也没有用的。”

阿飞道:“你留在这里陪他死又有什么用?”

孙小红说不出话来了。

阿飞缓缓道:“你留下来,只因有件事你纵然明知做了没有用,还是非做不可。”

孙小红长长叹息了一声,黯然道:“你说话的口气愈来愈像他了。”

阿飞沉默了很久,无言地点了点头。

他承认,不能不承认。

只要是人,只要和李寻欢接触较深,就无法不被他那种伟大的人格感动。

若不是遇见李寻欢,阿飞只怕早已对人类失去了信心。

“绝不要信任任何人,也绝不要受任何人的好处,否则你必将痛苦一生。”

阿飞的母亲这一生显然充满了痛苦和不幸,阿飞几乎从未看到她笑过,她死得很早,只因她对人生已毫无希望。

“我对不起你,我本该等你长大后再死的,可是我已不能等,我实在太累了……我什么都没有留给你,除了那几句话,那是我自己亲身得到的 教训,你绝不可忘记。”

阿飞从来也没有忘记。

他从荒野中走入红尘,并不是为了要活得好些,而是为了要向人类报复,为他的母亲报复。

但他第一个人就遇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使他觉得人生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痛苦,人类也并不像他想得那么丑恶,他在李寻欢身上发现了很多很多美德。

他本来根本不相信世上有这些美德存在。

他这一生受李寻欢的影响实在太多,甚至比他的母亲还多。

因为李寻欢教给他的是“爱”,不是恨。

爱永远比恨容易令人接受。

可是现在,他却不能不恨!

他恨得想毁灭,毁灭别人,毁灭自己,毁灭一切。

他觉得这太不公平,像李寻欢这样的人,本不该这么样死的。

孙小红忽又叹了口气,凄然道:“上官金虹若知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一定开心得很。”

阿飞咬着牙,道:“就让他开心吧,这世上本就只有好人才痛苦,开心的本就是恶人!”

突听一人道:“你错了!”

铁门虽沉重,但开门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不知何时门已开了。

从门里慢慢走出来的人,赫然竟是李寻欢。

他看来显得很疲倦,但却还是活着的。

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阿飞和孙小红猝然回首,怔住,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

这是欢喜的眼泪,喜极时也和悲哀时一样,除了流泪外,什么话都说不出,什么事都不能做,甚至连动都无法动。

李寻欢也已有热泪盈眶,嘴角却带着笑,缓缓道:“你错了,这世上的好人是永远不会寂寞的,恶人痛苦的时候也永远要比开心的时候多得多。”

孙小红突然扑过去,扑在他怀里,不停地啜泣起来。

她实在忍不住要喜极而泣。

又过了很久,阿飞才长长吐出口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轻抚着孙小红的柔发,道:“想必也很痛苦,因为他毕竟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阿飞道:“他做错了什么?”

李寻欢道:“他的确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

像上官金虹那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

孙小红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

孙小红道:“赌?赌什么?”

李寻欢道:“赌他自己是不是能躲得过我的出手一刀。”

孙小红眸子里发出了光,道:“他当然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道:“他不信——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孙小红道:“结果呢?”

李寻欢淡淡道:“他输了。”

他输了!

这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决定胜负也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

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

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邃!

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孙小红只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

甚至不必亲眼看到,只要去想一想,她呼吸都不禁为之停顿。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

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

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

流星的光芒短暴。

这一闪刀光所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门已开了。

没有人能永远将整个世界都隔离在门外。

你若想和世人隔绝,必先被世人摒弃。

阿飞走进了这扇门。

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柄刀,那柄神奇的刀。

小李飞刀!

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但却足以致命。

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生命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死的面前,人人都平等,但有些人却偏偏要等到最后结局时才懂得这道理。

上官金虹脸上也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

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

甚至连阿飞都很难相信,他甚至想不通这一刀是如何出手的。

他恨不得李寻欢能将当时的情况说得详细些,但他也知李寻欢不会说。

那一瞬间的光芒,那一刀的速度,根本就没有人能说得出。

“他输了。”

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他是不是还不认输?

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

阿飞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也许他同情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他自己。

因为他是人,上官金虹也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

他虽然没有输,可是他又抓住了什么?得到了什么?

过了很久,阿飞才转过头。

他这才看到荆无命。

荆无命却似乎根本没有发现别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阿飞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

他眼睛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

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

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

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了。

阿飞走进这屋子里的时候,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

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了意义。

阿飞又不禁在暗中叹息,他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

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地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阿飞忽然道:“你不想复仇?”

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

尸体已落下,剑已出手。

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

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注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

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

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

一种是爱,一种是恨。

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

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和他一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无论如何,报复总是愉快的。

但阿飞现在真觉得很愉快么?

他只觉很疲倦,很疲倦……他手里的剑已掉了下去。

孙小红一直静静地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

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孙小红发现阿飞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了。

她忍不住瞟了他一眼。

李寻欢仿佛也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孙小红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却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同类推荐
  • 开在时间夹缝里的花

    开在时间夹缝里的花

    《开在时间夹缝里的花》收录了作者自2005年以来的有关乡村女子描写的六个中短篇小说,作者表叙她们的生存。温文尔雅的人所喜欢一种华美高贵圆润,而不喜欢这一种丑陋坚硬低俗,而乡村是少有温润与华贵的,即使有也掩盖于无知愚昧里。那是不被接收的一种气质,亦是不被人呼吸的一种气息,是沉滞于曾经觉醒乡下人心中凝固的悲哀。
  • 母亲的疾病

    母亲的疾病

    死亡的恐惧,暂时还没有攫住母亲的身心,但是,死神已经朝她一步一步逼近。母亲的意识是清晰的,心性也是明朗的。25日凌晨,救护车在鲁甸县城短暂停留,以便护送母亲的亲友到我朋友家里简单吃点东西,那时,母亲甚至要求去一趟县城家中,因为,她担心父亲寻找不到之前从昆明带回的冰糖,收拾不妥准备带到徐家寨子的行李。我制止了母亲,如今想来,当时我的态度过于粗暴,几乎是吼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这样操心!”仿佛经我提醒,母亲才回到自己的病情中来。实际上,她让我解开担架床上的带子,却全身瘫软,无法下来……
  • 原来你一直都在

    原来你一直都在

    在爱情面前,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为了那一丝得之不易的温暖奋不顾身,为了那一句简单的承诺固执的等待着,宁晓梦一直等待着,在回忆里面想念着那个为她付出一切的人,带着心里面的那一份固执独自远行......
  • 鱼王

    鱼王

    甫跃辉, 1984年生,云南保山施甸县人,复旦大学首届文学写作专业小说方向研究生毕业,师从作家王安忆。在《人民文学》《大家》《花城》《中国作家》《青年文学》《上海文学》《长城》等文学期刊发表中国短篇小说。获得2009年度“中环”杯《上海文学》短篇小说新人奖。
  • 肿瘤

    肿瘤

    脑袋又开始一抽一抽地胀痛,明若涛从口袋里摸出两颗止痛片扔进嘴里,拧开矿泉水瓶盖喝了两口。眼前的景物变得有些模糊,手和脚似乎有些不听使唤,感觉一阵阵发麻。他在路边的花坛上坐了好一会,才感觉疼痛渐渐退去,头脑与这世界之间的屏障似乎变得稀薄了许多,只是脚底下有些发软。抹了抹头上的虚汗,他站起身来,甩甩脑袋,辨认了一下方向,便沿着马路往路边的一家茶馆走去。这家茶馆已经开了10多年了,这几年里,他经常来这,每次来都是和同一个人碰面。现在那人就坐在靠窗的桌边,神情紧张地隔着玻璃窗往外窥探,看到他的时候,连忙举起手来挥了挥,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热门推荐
  • 一夜长于百年

    一夜长于百年

    晋北矿区的山不像南方的山,山上没有树,是秃山。山体裸露出惨白的岩石,一如巨兽裸露出惨白的骨架,刀砍斧劈一般显示出坚强的气势。远远看去,那一脉一脉的山峦,就像一只只巨大的骆驼,矗立在蓝天之下,大地之上。挖煤已经把山下挖空了,山都裂了缝子,有的裂缝一尺多宽,看不到底,很吓人,很恐怖。废旧矿井里的热气从山缝里冒出来,白白的,一缕一缕的,在寒冷的群山里飘飘荡荡。挖煤人说,山下那些挖煤留下的老古塘都已经着火了,山下是一片火海。
  • 三字经

    三字经

    《三字经》是我国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蒙学读本。《三字经》与我国古代许多书籍一样,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在各个时期都有改动和修订,至今存在多种版本。经过考证和论述,以及前人留下的总结经验,我们采用了内容齐整、流传最广泛的“宋本”。这本书出现以后,就广为传诵,宋朝以后历代文人又不断增补、修补,加上了宋朝以后的历史简述,直到民国时期,才形成这个通行的“版本”。由于这本书在中国影响极大,曾被誉为“古今奇书”、“袖里通鉴纲目”,还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发行。近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还把《三字经》列为儿童道德修养的必读书目之一。
  • 神是坐在后面的女高中生

    神是坐在后面的女高中生

    信奉无神论的高尾在机缘巧合之下遭遇了成为时空之神的同班女高中生黑崎,因此得知这个世界不仅有神的存在,而且神们,居然全是女!高!中!生!不愿相信这个设定的高尾试图撇清与神的距离,却在种种麻烦之中卷入了神界的纷扰,上演了一次又一次啼笑皆非的人神喜剧。搞笑吐槽玩梗恋爱青春日常轻小说现在火力全开。新人新书,刚刚签约,还请多多支持。ps:欢迎加入书友群,群号:711364553
  • 逆天邪神看尽繁华

    逆天邪神看尽繁华

    看尽繁华,方知,世间没有绝对。受人尊敬的神又如何?依然有阴谋和算计。受人唾弃的邪又如何?只要能保护爱的人,纵然是地狱,也宛如天堂。“原来是我轻信了天使为我编织的童话,才让你坠入无底的深渊……”
  • 苟胜

    苟胜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万物应平等,人人无高低,然而总有人占据天地大气运,凌驾万物之上。这些人,就是可恶的猪脚!所以消灭猪脚,还气运于万众,就是圣人所为。“我苟胜子埋了太多太多盖世天骄,这份差事尽管又苦又累,但我会无怨无悔的继续下去,因为我是个圣人!我修的是……嗯,剩道!”这是一个歪解圣人之道并乐于践行的有志青年苟且到天荒地老的故事。【【【切了切了,屏蔽太狠!】】】
  • 霸汉(8)

    霸汉(8)

    西汉末年,王莽篡汉,酿就天下大乱。汉室武皇刘正七次蹄踏皇城,以无可匹敌的武力屠尽王莽的各道势力,但其仍不是宿命之帝,心灰意冷终让复国大业由天而定。无赖少年林渺出身神秘,从小混迹于市井之中,一身痞气却满腹经纶,至情至性,智深若海。偶涉武道,以天纵之资无师而成绝世高手,凭借超凡的智慧和胆识自乱世之中脱颖而出。在万般劫难之后,恰逢赤眉绿林之乱,乃聚小城之兵,以奇迹般的速度在乱世中崛起。他巧造声势,妙借诸雄之力,更以无人能敌的勇猛与战无不胜的军事天赋,带领一群忠心不二的部下征战天下,慑服群雄。历经千战终独霸大汉江山,成一代无敌皇者。他就是——东汉光武帝刘秀!
  • 权相谋妆

    权相谋妆

    那个把持大邺朝纲,拥有半壁江山的一国之相,竟然朝她勾勾手指,“算命的说了,你是我命中的红颜,只能站在我一人身后,嫁给我,你想要报仇,我就帮你屠了他一国。”
  • 活在明朝做孙子

    活在明朝做孙子

    穿越到万历末年的朱子云,似乎比别的穿越客多了一丝幸运。因为他成了大明最有财富的周王爷的孙子。他最终能否改变这个时代呢?他又将如何成为这个时代的主宰?请拭目以待!书友群:494642136(期待您的加入!)
  • 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

    写给世间每一个孤独的灵魂!用锋利的文字,展现了世间每一个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野性的呼唤》用锋利的文字,展现了世间每一个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写的是动物,说的是人,明明是文学,却读出了活生生的人世。动物小说的经典之作,自然主义的代表作。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88本塑造美国的书之一。本书收录了杰克·伦敦中短篇小说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和《生火》,故事都主要发生在加拿大西北部的极寒之地,风格壮烈而阳刚,尽显生命原始的坚韧、勇气和力量。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