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忘觞,你好,《夏夜司寒归去来》这本小说能大卖可以问下小说的灵感是来自于哪里?”坐在对面的记者带着一款老式眼镜,黑色眼镜框,不像是一个时下年轻人会带的眼镜,手还时不时向上推几下,另一只手臂直直举着话筒,等待程小夏的回答,很是可爱。
灵感?
坐在沙发上的程小夏微微愣住了,说实话她自己都忘记灵感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为了出版小说的事忙晕了,竟然都不知道当初自己是为什么会写下小说,那奇思妙想的灵感由何处来,就连小说内容也记不得多少,若不是确确实实是自己发表的,作者署名写着酒忘觞,怕自己也认为这是抄袭的了。
“呃,这个?”程小夏吞吞吐吐想着怎么忽悠眼前的小姑娘。
丫的,想不起来灵感了,程小夏暗自苦恼,看来自己是真的到了服用脑白金的年纪了,总不能说忘记了吧,这也太丢人了,而且这可信度也很低。
算了,算了随便编个理由吧。
“呃,这个啊,灵感么总是灵机一动的,这东西很抽象,具体是什么大家看小说就明白了。”程小夏一本正经学着电视里那些老教授的腔调忽悠面前的记者。
记者则是一脸茫然?
现在的作家都是这么神经兮兮的么!
程小夏一旁端坐着,偷看了一眼记者的表情忍俊不禁,这大概是新人吧,如果是老人的话就光男主角是以谁为原型的都要刨根问底,恨不得要你承认男主是作者歪歪现实中某人而创作的。
“哦,这样啊。”记者的表情有些为难,可还是扯出一抹微笑。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不入流的作家,他们也不会派这样的小姑娘来吧。
其实自己也不是那种会难为人的人,只是眼下的事确实是有些超纲了。
程小夏偷偷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看到她偷瞄了一眼小抄后,又快速地收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又继续问道:“那请问,男主是以现实中谁为原型的?为什么你要以男主要女主忘了自己为结局?到最后女主是真的忘了男主吗?您不考虑给他们写个圆满的番外吗?”记者巴拉巴拉一连串问了好几个问题。
程小夏一脸黑汗,看来这小记者是有备而来的,这些问题大概是那些老司机要求她问的,多说多错,要想办法结束这个问题。
还好不是那种正规的访谈,约在奶茶店里还是很容易逃走的。
两眼一翻计上心头。
“哎呦,肚子疼,我要去趟厕所。”说完程小夏抓起包就往外跑去,也不知道是不是演技太过逼真,还是是刚刚那杯奶茶真的有问题,腹部一阵难受。
解决完人生大事,程小夏掏出手机打开某软件盘算着晚上吃什么好。
“要不晚上去吃火锅吧?”摇摇头,嘟嘟喃喃道:“一个人吃火锅太没意思了。”
“要不,吃随便吃碗馄饨就回去睡觉吧。”
“不行,我的大作刚刚发表可得好好犒劳自己。”
“要不吃牛排?”程小夏看到某团上刚刚上架一家牛排店价格也比较亲民,就决定是它了,手机下单成功。
“嘭——”的一声,程小夏没注意前面有人,直接撞进一个人的怀里。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程小夏低着头不敢看那人的脸,生怕对方是个不好讲话的彪悍大叔。
“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何用?”眼前的人不依不饶,痞笑着对程小夏说。
虽说是自己有错在先,可这人说话也太难听了,程小夏内心一阵不爽,心中吐槽不就碰了一下吗,又不是纸做的,是本姑娘撞进你的怀里吃亏的明明是我好不好,一个大男人还矫情上了,简直是比林黛玉还娇贵。心中早把这个男子的祖宗十八代连带朋友都骂了个遍。
只不过这些话程小夏是不敢说出口的,毕竟自己是个文化人不能骂街。
忽然,程小夏想到什么。
等等,这声音有点耳熟啊。
抬头看去。
果然!
“易笙,果然是你,几年不见敢在我面前装大爷了哈。”程小夏踮起脚拧着易笙的耳朵。做小伏低的样子立马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凶恶的样子哪里还见刚才温顺的模样。
程小夏就是这样一个欺软怕硬的人,想到易笙刚才故意刁难自己的样子,程小夏手中的劲道又重了几分。
“爷,我错了,我错了行不!我请你吃饭。”易笙双手做求饶状。
“这还差不多,我要吃顿好的。”程小夏得意洋洋地放开手。
易笙和程小夏是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友情,两人也有过很多次革命友情,一起上下学,一起打架逃课,还互相给对方送情书。
很多人都以为这一对青梅竹马以后会在一起,将会是天生一对。
现实就是这两人相互嫌弃对方,还立下重誓,就算天下的异性死光了都不会喜欢上对方,否则就单身一辈子。
不过,两人间可没有四十岁后还找不到异性就凑合在一起的狗血约定,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像是家人。
“欺善怕恶!如果今天不是我,看你怎么收场。”易笙在不服气的嘀咕,从小程小夏就压在易笙头上,对别人的态度也是完全相反。
易笙心想自己究竟是做了什么孽,才会遇上程小夏这个祸害。
“你说什么——”程小夏用她那又尖又细的声音把字拉的很长。
“没什么,没什么。”易笙挤出一个微笑点头哈腰。
“对了,你小子怎么会在这里。”程小夏默默地把某团上的订单取消了,有冤大头请客自然就不需要自己颇费了。
“当然还是觉着俺的狗窝最暖了,所以把B城的工作迁了回来,听领导说今天我们的程大作家有个采访,所以本着良心,第一时间就来看你了。”
“真的?”程小夏不相信得问。总觉着这家伙有不明目的,这可是作为一个作家的直觉。
“当,当然。”易笙心虚地看了看四周,没有看到想看到的人,就向前大步走了几步。
“上车。”易笙很绅士的替程小夏打开车门。
“哇,易大爷你这是在哪里发的财,求包养啊。”程小夏走出门看到停在门口的车,狗腿的抱着那辆兰博基尼不肯撒手。
“程小夏,你的节操呢?”易笙站在一旁无奈的看着从小长大的青梅竹马,包养这样的话竟然在大马路上这样正大光明的说出来,看来几年不见她的脸皮愈发的厚了。
“节操?小爷我的节操呢早就被狗吃干抹净了,所以不要问我节操,我只会回答可以吃么。”程小夏流着哈喇子用手不停的在车上乱蹭。
易笙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上车后,程小夏激动的打量车内的空间,一边兴奋一边谈论去哪里吃饭,打算狠狠宰易笙一顿。
“对了,程大作家。之前你让我查到的人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你确定他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人,就算他存在过,也过去千百年了,如果不是什么大人物也不会有太多记载的,还有你说的那个地方我翻遍了所有的正史野史都找不到,就连国外的历史也查了,依旧是没有。会不会是你小说写多了出现的记忆混乱。”
“我让你查一个历史上的人?”程小夏一脸疑惑,自己不记得让易笙做过这样的事。
“对啊!你不会不记得了吧?”转过一个红绿灯路口,易笙看向程小夏道。
程小夏茫然地晃了晃头,看易笙的样子不像是说谎,眉头微微锁住了形成一个川子。
难道自己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得了精神分裂,这本小说其实不是自己写的而是自己的另一个人格写的,让易笙查资料的也是她。
“我让你查的是谁?”程小夏问,依旧是迷茫。
“洛司寒啊。”
“洛司寒?”好耳熟的名字,程小夏努力回想好像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哦,好像就是你小说上的那个人物,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为了完善小说让我查的资料,可查遍所有的资料就是没有,你不会写小说写到走火入魔了吧,我可听说了,很多作家会很长一段时间沉溺在自己创造的世界中出不来。”易笙一边开车一边滔滔不绝。
“易笙,你先送我回去。”程小夏面色凝重了起来,她现在严重怀疑自己得了精神分裂。
“不是说吃大餐么?”
“不吃了,下次吧。”
易笙见程小夏面色十分难看,也不多问什么直接把她送回了家。
刚刚将她送到家门口手机发来一条求助短信,嘴角微微上扬。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程小夏一人呆呆的坐在床头,床头上赫然放着自己刚刚出版的书,蓝色书皮上的两个人隔着一条银河,暗色系列色彩为背景。
暗暗想了很久,还是想不起来小说的内容。
夜色静谧,程小夏还是决定打开了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