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越吹越大,本该昏睡的丁浩,在半个小时之后,就清醒了过来。整个人直接从床上跳了起来,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的杨子琪,不禁一笑:“真是个傻女人,谁在那上面,明天嘴巴都歪了。”
小心翼翼的将她抱起来放到床上,虽然床板只有一张草席,枕头也是很古老的木枕。对一般人来说,这样的环境都很艰苦的,通常都会觉得难以忍受。但丁浩从小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对他来说,这样的考验只不过是小儿科一样。
风越来越大,沉默了这么多天,南华市的风暴终于在这一天登陆了。外面很快便响起了惊雷。雷声轰隆,闪电将整个房间照的通明。桌子上的油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熄灭了下来。丁浩将杨子琪扶起来,让她小心翼翼的睡在自己的怀中。一手举着雨伞。
很快,草屋当中便响起了‘滴滴答答’的声音,在狂风暴雨之中,整个屋子也随风舞动,让人不禁怀疑,这屋子会不会在这样的风暴当中摧毁。
雨越下越大,就连床板上面都被雨水浸湿,丁浩的身上有好几处都被雨水浸湿。但手中的雨伞在这个时候却很好的帮助杨子琪躲避了雨水的冲刷。看着脸红扑扑的,好像婴儿一样沉睡的杨子琪,丁浩欣慰的笑了笑。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女孩阴差阳错知道丁浩的身份。
便下定决心要把丁浩追到手,丁浩当时没有说什么,直接带着那女孩回到这里。仅仅只是半个晚上,女孩就吃不了苦,直接跑了。
实在是,不论是白家还是丁家的考验,着实让很多人都觉得有些过分。明明都已经是这样身份的大家族了,就算在这么落寞,也不可能回到往日的那般田地。为什么还要这样折腾后辈呢?
深夜的时候,少爷来过一次,见丁浩醒着。便没有说什么,悄然离去。
而丁浩这么一坐,便是坐了整整一个晚上,一个晚上都保持这样的动作。如果不是胸口起伏,脸色显得红润,真让人怀疑坐在这边的不是一个真人。而是一个蜡人,想都难以想象一个人竟然能够有如此的毅力。在一个晚上保持一动不动。
凌晨五点的时候,丁浩终于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想要小睡一会。暴雨在这个时候也慢慢的停歇,房间中可见雨水冲刷的痕迹。而在这个时候,村子也慢慢的热闹了起来。因为天气寒冷,但人们又不得不每天早点起来做事。
如此一来,路上每每相互遇到了,说话的声音必然是很高的。慢慢的,每天早上,这种别样的打招呼方式,就成为叫醒所有人的声音。甚至比起那些公鸡,都要更加有用。
杨子琪也被这声音吵醒,抬头看了一眼,自己正被丁浩抱在怀中,脸上闪过一丝疑惑:“我明明记得自己睡在桌子上的,怎么在这里。”
“哦,昨天晚上看你睡得不舒服,就让你在我的怀中了。”丁浩笑了笑,一直拿着雨伞的左臂发出一声让人觉得牙酸的声音。看着他的胳膊如同机器人的胳膊一样缓慢的活动着,紧接着手中的雨伞上不停的有雨水滴落下来。
再看看这房间中,到处可见坑坑洼洼的水泊,卓天晚上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杨子琪一下子就明白了。
“辛苦你了,爷爷和老爷子的考验有些严厉,我怕你受不了……”
“那你就能受得了了?”杨子琪鼻子一酸,眼角噙着泪珠:“你是木头吗,这样坚持了一个晚上,你就不知道张嘴说话啊。”
“嘿嘿,对我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非常习惯了,我告诉你,以前我执行任务的时候,有一次还假扮蜡人。整整一天都不能有一点的行动,那一天,差一点就让我真的把自己当成植物人啊。”丁浩见杨子琪快要哭出来了,急忙说个比较好笑的话题,伸手将她眼角的泪珠抹去。
“闭嘴,别想拿这些无聊的笑话来搪塞我。”杨子琪娇哼一声,从丁浩的怀中爬起来,张嘴哈出一口热气,房间中竟然是白色的雾气。整个人也不禁一颤,那感觉就好像光着身体站在喜马拉雅山的山顶上面一样。
“你也被伯伯们打招呼的方式吵醒了吧。”丁浩笑了笑,慢慢的站起身,活动者自己的进攻,随着呼吸越来越顺畅。丁浩的动作也慢慢地变得更加流利:“想一想,我也有过很长时间没有回到这里了,经过这一个晚上之后,感觉自己好像想通了很多事情。”
“出去走走吧。”杨子琪心疼的看了一眼丁浩,一手拉着丁浩,触手一片冰凉。就好像抓着一块坚冰一样。这让杨子琪更加内疚,丁浩就是一个木头,情话从来不知道怎么说,但打心里面,把杨子琪完全当成了自己的全部。
无微不至的照顾,远远要比那些肉麻的情况更加让人陶醉。
两个人站在村口,看着人来人往的村中小道。这些朴实的村民看到丁浩之后,却都是一脸惊喜的迎了上来:“浩子啊,一年不见,感觉你又长高了啊。”
“呵呵,张伯,还要出去打露珠啊。”丁浩咧着嘴,笑着说道。
“啊,对啊。”张伯看了一眼杨子琪,随后笑道:“小姑娘长得挺俊俏,浩子,可得好好对人家。我还得赶紧走,不然待会再下起雨来,可就打不了露珠了。”
丁浩目送着张伯离开,这才说道:“张伯老母亲是植物人,一直卧病在床,已经很多年了。有一年张伯听人算卦,说每一年的秋天,张伯如果都能坚持打露珠,用这天纯之水帮老母亲擦拭身上。这病必然有一天是要跟除掉的。”
“这不就是封建迷信吗?怎么想一想,这种事情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吧,现代科学都没有办法解决的事情。怎么能用这种手段解决呢?”杨子琪看着张伯的背影,脸上不禁满是敬畏的表情。
“也许是吧,但如果一个人没有了目标,那还活着有什么希望,张伯这样已经坚持了二十年。大学毕业之后,就回家接替了老爹手中的田地,张婶本来也是一个文化人。但愣是跟着张伯这些年,吃苦受累。每当张伯不能出去打露珠的时候,张婶便会代替他去。两个人,已经坚持了整整二十年。”
每当丁浩说到这个时候,都会肃然起敬,能坚持二十年。每一年都这样做的,恐怕没有几个人。
人最强大的力量,不是自己的想法或者肉体的力量。而是一种信仰,有的时候,心中有了一个信仰,远远要比实质性的强大更加强大。
杨子琪看着今天发生的事情,顿时感觉,这完全就是一个神奇的村子。
在上午七点的时候,村口突然热闹了起来。几辆越野车从村子外面飞速的开进来,一路上横冲直撞的,雨后的村子道路上全都是泥泞。这样横冲直撞,自然会让泥水四溅。若不是丁浩手快,杨子琪才刚穿了一天的裙子,恐怕就要被泥浆弄脏了。
“这什么人啊,赶着投胎啊。”杨子琪看着车子消失的地方,不禁生气地骂道。
“我们过去看看吧。”丁浩隐隐约约觉得似乎要发生什么事情了,村自以为偏僻。除了丁家人,很少还会有什么人从大老远的来这边。而这一队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杨子琪是不了解这一点,所以跟在丁浩身后。以为有什么好事情。
在村子的东头,丁浩总算是看到了几辆越野车停在那边。而村口的老王家门口,两队人手中拿着武器,正相互对峙着。老望这一边,全都是村子的青壮年,如临大敌的看着对面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带着墨镜的壮汉。这边虽然只有很少的七八个人,但在气势上面,完全不输给村子的青壮年。
“呦呵,怎么着,你们明园村,还准备仗着人多,以多欺少吗?”为首的是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青年,嘴上叼着一根雪茄,手上戴着几个金戒指,脖子上也是一条指头肚子粗细的金项链。看上去就好像一个暴发户一样、
“张少爷,你也是县城里面的大人物了,何必要跟我们这些普通百姓作对呢?”为首的老王一脸无奈的看着少年,大声说道。
“嘿嘿,老王头,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谁让你生了那么一个水灵的闺女呢。常言道见者有份,你既然让少爷我看到了,那本少爷就要做女婿,这事情,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啊。”少年将手中的雪茄吸了一口扔到一边。
倘若真是如此,那老王头也只会稳稳闺女是否同意再做定夺。可眼前这个二世祖,明显是个始乱终弃的家伙,附近存在,已经不少漂亮闺女被他祸害。这不前几天看到了自己宝贝闺女,现在又直接上门纠缠不休了。老王头已经决定,拼了这条老命,都要保全自己的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