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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赵佶的字和狐朋狗友

时间流逝,匆匆间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一个月了。

也许是适应了前世大城市快节奏的生活,这节奏一慢下来,显得生活实在是太过悠闲了些,说白点,就是无聊。

以前手里总是有事可做,就算偶尔清闲下来,也可以刷刷新闻,玩玩游戏。而现在整日无所事事,手边却没电脑没手机的日子实在是无聊的紧。

“少爷,无事可做的话要不要下盘棋?”

小蝶弱弱的看着他,目光中隐隐有些跃跃欲试。

自从上次小荷那件事之后,大夫人房里的下人至少对着刘氏和他的时候脾气收敛了许多,至少有了做家仆的样子,小蝶和小柔两个丫头对他的态度更是亲近了许多,尤其是前几日拉着小蝶下了盘棋之后,和他下围棋似乎就成了小丫头每天最期待的事情。

围棋和书法,作为一个曾经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来到古代后唯一能拿得出手的项目大概就剩下这两样了。

经商在越朝毕竟属于贱业,作为当朝右相的二公子,若是他露出想经商的想法,即便他展现再多的商业才能,估计陆承也会在第一时间打断他的腿。

前几日闲极无聊,便拉着小蝶下了几盘围棋,他曾经也是自诩业余围棋高手的,没想到小丫头居然是真正的高手,气势汹汹的开场,不多时便被她杀得溃不成军。

本来怕他怕得要死的小姑娘,居然在棋盘上虐他虐出了自信和乐趣,以至于这几日只要一有闲暇就缠着他要下棋。

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陆云伸了伸懒腰:“今天不给你虐我的机会,研墨,少爷我今天要练大字!”

小蝶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据说以前只要一进学堂就会撒泼打滚的二少爷今天居然主动要写字?她往窗外看了看,嗯,下着雨呢,没有太阳。

……

生活在浮躁的大都市,每天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围棋和书法绝对是能令人平心静气、陶冶情操的好东西,若说围棋必须要有对手才能对弈,书法则是个人独处时修身养性的不二法门。

陆云提笔蘸墨,想着要写些什么,以前的陆云是极其痛恨学习的,以至于房间内虽然毛笔和宣纸有备,想找张字帖却是绝对没有的。

想着记忆里的古诗词,他摇了摇头,若是早知今日,他当初还不如好好背一下唐诗宋词三百首,那样他就算是只凭借抄诗也能名扬天下,在当今社会立足了。

可惜,他闲极无聊时,虽也看过古诗词,但有印象的大多都是千古名作,而能整首背下来的更是少之又少,放出来一首就少一首,若想靠着抄诗扬名,用不了几年他估计就要“江郎才尽”了,这条路走不通啊,真是头痛,多可惜啊!

看着窗外修竹摇曳、雨打芭蕉,他突然想起一首小词,虽记不清作者是谁了,但小词内容却逐渐清晰起来,于是将它在宣纸上写了下来。

一首词写完,将宣纸端起,吹干墨迹,点点头,许久未曾动笔,功力倒未曾减退,写的还不错。

“少爷的字写的真是好看!”

小蝶站在一旁小嘴儿微张,这真的是那个被传的不学无术的二少爷?虽然词也是好词,但能背下一首词来也不算什么难事,反而对这一手字惊讶不已,所谓的不学无术真的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吗?她对曾在小夫人身边时,府里下人们对二少爷的议论第一次产生了怀疑。

只是这字,小夫人平时也爱临摹一些字帖,她跟在小夫人身边时更是见识过不少书法大家的字帖,可是少爷写的这种字体明明很漂亮,她却从未见过。

她好奇的问道:“少爷临摹的是哪位名家的字帖,怎么明明如此好看,小蝶却从未见过?”

陆云侧头看了她一眼,抬头想了想:“那个字应该是念什么来着?嗯,是了,叫赵佶!”

赵佶?小蝶歪了歪头,曾经有过这么一位书法大家吗?

……

“二哥,二哥,大白天的怎么关着门,屋里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吧?我可进来了啊!”

随着一阵破锣嗓子,房门被突然推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探头探脑的走了进来,来回的在屋内搜寻着:“还以为你和小蝶丫头在白昼宣淫呢,丫头人呢?”

陆云挥了挥手:“别找了,小蝶在自己房里呢,刚才小憩了一会,就关了门!”

破锣嗓子名叫宋明,刑部尚书宋启山的公子,与礼部尚书刘青云的儿子刘阳是陆云的一对狐朋狗友,宋家、刘家与陆家走动的一直很近,所以宋明和刘阳也可以不经通传便直闯陆云的卧房,二人虽是嫡子,从未歧视过陆云庶出的身份,二人一般对陆云的哥哥陆放叫大哥,对陆云叫二哥。

陆云在家休养的这些日子,二人来的次数也不少,陆云对他们也算熟悉了。

宋明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埋怨着:“我说你真是暴殄天物啊,好不容易你娘将小蝶这么勾人的丫头送给你了,你居然舍得一个人睡午觉,真是、真是……你不会因为和芷嫣丫头婚期将近,要为她守身如玉吧?”

陆家与秦家是三代通家之好,秦芷嫣刚出生时便被指给了陆云为妻,当然若非陆放比他大了十几岁而且当时已经成亲,或者陆家还有其他嫡子,这样的事怎么都不可能落在他的头上。陆承正在筹划着近期两家举行一次家宴,方便将二人的婚期定下来。

小姑娘他也见过几次,长得挺水灵可人的,若说有什么不满意的,就是还不满十六岁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点。

陆云摇了摇头:“好了,说吧,这次找我什么事儿?”

一说到正事,满嘴跑火车的宋明瞬间精神起来:“嘿嘿,小弟今日不过是当一回传话筒,今晚梅园诗会,林大家愿意一展琴艺,人家可是专门问了二哥你到不到场,说上次因为她害的二哥受伤,今晚可是要当面敬酒赔罪呢!”

林大家,林妙仙,西湖醉仙坊头牌,临安府三大花魁之首,上次就是因为她,陆云才与人起了冲突,被人敲了一棍子。

说起这时的花魁,不能单纯的以后世的妓女来看待,说起来其身份倒是与后世的明星有些类似,在文人士子、达官贵人追捧下,一般人想见一面,实在需要花费大量的银钱,然而就算你想花钱,花魁也是有权利拒绝见面的。

三大花魁自然都有一批不少的拥护者,以前的陆云便是林妙仙的狂热粉丝之一。

陆云抬头看了看他:“梅园诗会?既然是诗会,肯定是文人士子云集之所,可是要考诗词歌赋的,你我这样的人去了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陆云之前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他的两个铁杆兄弟宋明、刘阳比他也强不到哪儿去。

宋明嘿嘿一笑:“谁说咱哥们就不能参加诗会?说起来还是张清那孙子会玩儿,虽说那家伙脑子里都是肌肉,不过也不知听了谁的主意,听说他请了枪手,到时候在诗会上替他写上几首诗词,虽不至于一鸣惊人,但也不至于丢脸不是!”

张清是吏部尚书张辉的独子,京城纨绔,从小与陆云几人就不对付,上次与陆云几人起冲突的便是他,不过与他们几人不同,这个张清从小习武,是个开的了弓、骑得了马的人物,若是动手打架,陆云三人一起上也不是人家一个人的对手。

不过纨绔嘛,打架斗殴哪里需要亲自上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理念在纨绔圈尤其适用,像上次那样混乱起来被人敲一棍子的事情绝对属于意外中的意外。

打架斗殴经常冲在第一线的张清,在京城纨绔圈里绝对属于异类,因此才有脑子里都是肌肉这一说,不过倒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他在圈子里的威望很隆。

“别说兄弟不够意思,我可是花了百两纹银请了一位先生,到时候让他也给二哥作一首好诗词,至少也在林大家面前露露脸不是?”

“好吧,咱也去见识见识这所谓的文人盛会!”陆云歪头想了想,反正这几天也是闲得无聊,出去沾沾人气也好。

“哎呀我的二哥,你怎么说风就是雨的,兄弟我到你家来一杯水都没给喝呢,再说这天这么早,就算你着急见林大家,人家也要晚上才能到场啊!”见陆云起步就往外走,宋明抱怨着追了出去。

“你的马车停在外面了吧?先随意转转,领略一下西湖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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