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顾洛曦很早就起来了,她的机票是今天下午两点半的,有些急,她只是收拾了几件常穿的衣服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本来以为不是很多的东西却装了满满一行李箱。
真的,要离开了?
顾洛曦转头扫了一眼自己的房间,无意间发现了桌子上放着的天蓝色信封。
她拉着行李箱走到桌子前,拿起那封信封,打开,里面写着字很工整认真:
“穆勒晨:
都说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可我还没真真正正了解你就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你了。
始终记得初遇你的那天,天蓝色的校服,教学楼的楼梯口,还有那个突如其来的吻。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我只知道我现在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靠近你。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相信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的爱情,我只知道我想相信你。
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要为了什么而改变自己,遇见你之后,我只想着让自己变成配得上你的人。
有人说爱情是苦的,但我始终相信苦尽甘来这个词。
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妙,偏偏让我遇见了你,偏偏让我喜欢上了你。
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一生,去换你的一世,我的愿望很简单,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个一生,是我和你的一生,那个一世,是我和你的一世,那个一双人是我和你。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我想了好久才决定写这封信。
所以,你愿意试着,喜欢我一下吗?”
这是她那次写的情书,未送出的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