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509900000002

第2章 麦琪的礼物

红娘变

梅芳结婚十年了,说起她和先生的缘分还是很兴奋。

她说先生原本并不是要追求她的,而是要拜托她帮忙,去追求她身边一个“仙女型”的女同学。女同学长得漂亮,情书几乎要用麻袋装。梅芳是她的好友,常常要帮她看信。梅芳说,是她从众多追求者中挑出她的先生的,她觉得这个男生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只是,她完全没向“仙女”推荐,她其实另有主张。

她约了男生出来见面,先告诉这个男生,他要面对的是怎样激烈的竞争,再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欣赏,很愿意帮他的忙。男生当然感激她的好意,也感动于她的知遇,立刻对她坦诚自己的许多想法。

“成为他的同路人,是第一件重要的事。”梅芳如此说。

既然担任了红娘的角色,自然他们俩见面的次数就愈来愈多,梅芳倾听他的想法,给他许多赞美和肯定,偶尔也把“仙女”的状况透露一些给他知道。当他期望和“仙女”见面的时候,梅芳就会消失一阵子,让他积极寻找,找到的时候,便很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我不好意思跟你见面。”男生急急表态,他们是好朋友,见不到“仙女”没关系,但,他希望他们还是好朋友。“让他慢慢发现我的重要性,这是第二步。”梅芳是有计划的。

当他们夜夜电话聊天聊上一两个小时,男生靠她愈来愈近时,梅芳知道时候到了。她告诉男生,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她需要听听他的意见,他开始焦虑,她干脆避而不见。男生终于忍不住向她示爱,说他其实已经喜欢上她了,她比“仙女”在他的心中还重要,他想和她在一起。梅芳说这是不行的,你只是把我当成“仙女”的替身。男生恳切地说:“陪我聊天的人是你,为我加油的人是你,跟我看电影的人也是你。别的女生对我根本没有意!”

自此,男人爱上了红娘。

很多女人乐意帮男人牵红线,扮红娘,对于某些被动型的男人,他们就在等待着一个殷勤的女人,为他们谋划情感道路与未来的人生。如果初次介绍就成功,也就功德圆满。如果屡战屡败,男人便会开始思索,在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女人都对我不屑一顾,真正能够赏识我的,不就只有红娘一个人吗?从惭愧而感激,由感激而生爱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只要女人愿意放下身段,充当红娘,就有可能变成新娘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出院时,父亲为我找了一个叫安的特护。父亲告诉我:“安20岁时,因病失去了语言能力,但她可以听见,你可以和她说话。”我想这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刻意找了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跟安说:“嗨,你好。”安把手轻轻放到我的手上,她的手指,不太像女孩子,有种似曾相识的粗糙感,竟然有些像凯文的手。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安太辛苦了,才会有一双男人般的手。我忽然无端地对她有了一丝怜惜。我不知道我和她谁更不幸。我们都这么年轻,却注定要失去语言和光明。安似乎感觉到我心里的波动,拍了拍我的肩。父亲说:“从现在起,安就是你的眼睛了。”

安每天早上准时来到我家。慢慢地,我已经能够分辨她的脚步声,和她衣服上淡淡的洗衣水的味道。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我忽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凯文,想到有次我和凯文在家里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蒙上了,我总找不到他,最后他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说:“别害怕,亲爱的,就算有一天你真的看不见了,我就是你的眼睛。”如今,当初要做我眼睛的男人,却带走了我心里的一片阳光。而现在,我却真的失去了光明。

也许安从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每次把手放在她的手中时。我的心是安宁而沉稳的。这个我看不见的女子,给了我一种生命的安全感。

我开始对安有了很深的依赖感,只是她不会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只能用我们的手指传递对彼此的那份喜欢、信任和温暖。

安一天天改变着我的心情。我开始对安说一些话,说我成长的一些故事,说我和凯文的相识相爱。但是我不说我和他的分开,不说爱丽丝。安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用手梳理我的头发。我喜欢安,安成为我的快乐我的眼睛。

夏天过去,我开始对安无话不谈,我说到了爱丽丝。我告诉安,我曾经和另外一个女子,也有过这样好的时光,我说:“后来我们分开了,因为有一天,我和她之间,有了伤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安的手指好像停了下来,我忽然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她是我,她会怎么做第一次。我是那样迫切地想听到安的声音。可是没有,依旧没有声音,我们离得很近,我听得到她的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和安似曾相识。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终于恢复了视觉。我脑部的淤血在我心情逐渐的舒畅中慢慢散去,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时,忽然看见了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疑心自己是在做梦,我大声喊着安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我打电话给父亲:“我能看到了,爸爸,我能看到了。”父亲在十几分钟后赶过来,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相拥而泣。“爸爸,快点告诉安。”我说,“现在,我要好好看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快点告诉她这个消息。”父亲看着我:“别激动孩子,我会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告诉她。”

那天我等了安整整一天,她没有来。第二天。第三天,安都没有出现。父亲说安去给另外一个人做护理了,没有时间。可是三天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爱丽丝。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的目光里有深深的歉疚。

“不,不会的,不会是你。”我喃喃自语。“茜,你听我说。”爱丽丝垂下头去,很长的时间,仰起脸来:“对,不是我,可是,你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让我解释吗?”我不说话。在一年以后,我听到了当初伤害我的那件事的根源。那天,爱丽丝失恋了,她无助地哭着去找我,可是那天晚上,我不在。凯文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他们拼命地喝酒。但喝酒不过是借口,凯文也承认,那是他人性的缺口,那一刻,他心疼满脸泪水的爱丽丝,试图用酒精帮她抵抗痛苦。他拥抱了她,吻了她。用他的身体温暖了她。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彼此都对我充满了内疚。凯文一直乞求我的原谅,而我是那样固执。

知道我出了车祸。他立刻来请求我父亲的允许,让他来照顾我。爱丽丝说:“一直照顾你的人,是他。现在,你还想见到安吗?”

我握在一起的手指,一根根松开来。茫然中,一切开始慢慢变得真实,安的手指,“她”的呼吸,“她”走路的声音……我是刻意让自己忽略了细节的相似。我根本不会想到,“她”会是凯文。我看着父亲,父亲冲我点点头。

“安,不,凯文呢?”我说,“他现在在哪”“他依然没有勇气再见到你,可是他愿意用一切来换回你的光明,他说如果你一生都看不到,他愿意一生做你的眼睛。现在,他就在你的楼下。”

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然后,缓缓探下身去,我的眼泪模糊了窗外凯文的身影。

麦琪的礼物

当哈韩服饰成为主流占据大街小巷时,她却一席浅浅素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你会觉得她是从宋词里走出来的,沾染着弱骨柔情,回眸一笑,宛如新月。她是蓝裳,喜欢读容若词的蓝裳。

苏岑一直在不远处看着蓝裳,他观察她已经很久了,他喜欢蓝裳浅浅的裙,喜欢看她站在河堤上杨柳下,怅惘的神情,相思的模样,宛如画。

苏岑记得,童年时候他曾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旁折下几支桃花枝,边走边嗅,缓缓穿过巷子,浑然不知鼻尖上沾满了花粉,他呆呆地看了很久,直到女孩消失。从那以后,苏岑喜欢上了安静怡然的女孩,而蓝裳身上就有苏岑记忆里童年的影子,仿佛那份怡然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忧愁和花香。

蓝裳却说,我爱上了纳兰。然后诡异地朝他一笑。苏岑觉得这笑有着莫名的深意。

立夏那天,苏岑拥着蓝裳走过红地毯,他像呵护画中的柔弱女子。洁白的纱裙,鲜艳的雏菊天堂鸟花束,伴娘萧夏穿着浅色的礼服,小心翼翼地走在蓝裳身后。蓝裳眼里涌动着一串泪,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天。

那天,蓝裳告诉苏岑,自己有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生命注定不会太长久。可苏岑却说,有爱,就不会分离。等我们攒够了钱,就做心脏移植手术。

苏岑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蓝裳永结百年之好,那天的伴娘是蓝裳惟一的朋友萧夏,一个自小与蓝裳相伴的文静女子。

婚后苏岑工作,蓝裳在家,还是读容若的词,或者在本子上随便写写。她的字像她的人,瘦而静。勉强读完大学,蓝裳的身体是不允许她工作的,一声惊吓,一声吼叫,也许都会要了她的命,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那样,命如纸薄。

苏岑也学会了用极其安静的方式对待蓝裳,像呵护风中脆弱的小花。他一直希望自己尽快存够钱,然后给蓝裳做手术。蓝裳每天给苏岑热一杯牛奶,做一个水蛋,还有蒜蓉蒸青菜,这些是苏岑最喜欢吃的,仿佛安静的生活,让他清心寡欲,除了赚钱。

一年后,苏岑已经存够了心脏移植手术费用的二十分之一。他想用不了多久,再向亲朋好友借一些,加上医疗保险应该够了。

苏岑拉着蓝裳逛街,北方的夜不那么喧嚣,正好合适。蓝裳最近的脸色比从前还要苍白,苏岑觉得也许是她太寂寞了,应该出来走走,他给她买浅蓝色的连衣裙,她最喜欢的色彩就是这种浅浅的蓝。

但蓝裳刚走出试衣间,还没有来得及看镜子里的自己就昏厥过去了。她再也没有看到自己穿这身连衣裙的样子。苏岑跪在病床边握着蓝裳的手,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医生说,蓝裳的心脏已经衰竭了,这样严重的病情能支持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她的体质已不适合做心脏移植手术,八岁才是最佳时机,错过了就不能再手术了。

蓝裳走后,苏岑辞去工作,几乎足不出户,过着安静的生活,仿佛自己就是蓝裳,蓝裳就是自己。直到半年后,猛然发现这间屋子里蓝裳的气息越来越弱,自己的气息越来越浓,他才想到要翻翻晒晒蓝裳留下的东西,重新寻觅她的味道,不要让她就这样消失了。

纳兰容若词集依然摆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蓝裳的指纹还留在封面上。苏岑翻开,“若得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一页一页,一句一句,揪着苏岑的心,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这是自蓝裳走后苏岑第一次流泪。他急促地翻动蓝裳留下的所有东西,一本书不足以让整个房间弥漫蓝裳的味道,他要把蓝裳重新拥入怀中。

一本笔记从衣橱里滑落,封面是蓝裳喜欢的浅蓝色,水与天相接的颜色,只是已经被时间冲刷得几乎要泛白了。这是苏岑从未见过的笔记。他小心翼翼地翻开,就像第一次探索蓝裳微弱的身体那样,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会碎了。

日记是关于童年的,歪歪扭扭的字体,有的还用拼音代替。蓝裳的童年会是什么样子,她从未说过。苏岑想着,此时他好像打开了一道时空之门,这是另一个蓝裳,一段属于自己之前的蓝裳。

苏岑翻开。

“我们看见一个男孩,他一直站在巷子里,不知是看我们还是看我们手里的花,也许他也喜欢桃花。”

苏岑每天只看一页,他不想这份喜悦流逝得太快,毕竟蓝裳越走越远,他要她的影子蔓延,陪自己终老。合上笔记,原来那个时候她也在看自己。苏岑抱着笔记本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柔美的梦,梦里回到童年,当初的巷子,开满水粉的桃花,那个蘑菇头的小女孩,朝他咯咯一笑,然后消失在巷子里。

“我开始了安静的生活,安静有什么不好呢,虽然我开始不喜欢,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我许了愿,想桃花再开时见到那个男孩。”

苏岑抚摸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体,泛黄的纸张散发着巷子里的青苔石板味道,甚至还有记忆里的桃花香。童年的蓝裳,苏岑觉得熟悉而温暖,还有一点兴奋和陌生。

“又看到他了,远远地,可他没看到我。感谢上天,这么早实现了我的心愿。”

一天一页,笔记把苏岑带进久远的回忆,原来蓝裳记得那么多被他忽略的细节。仿佛自己变回了孩子,初初相见,齐齐相悦。两个月后,只剩下最后一篇了。苏岑没有打开,他不想蓝裳从此消失了,他要把它留作期待,直到自己最想她的时候再慢慢感受。

苏岑发现,他爱上了童年的蓝裳,那个调皮又喜欢吃软皮糖的小女孩,只是结婚后,他从没给她买过软皮糖,此时苏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把她照顾好。

日子仍旧在童年的记忆里反复。苏岑想着想着,有时候会咯咯一乐,之后眼里弥漫着清冷的泪水。他自己做的蒜蓉青菜怎么也不如蓝裳做的好吃。

“丁冬”,敲门声响起。父母已在苏岑结婚的时候和他断交,蓝裳也没有亲人,谁会来访呢。

“苏岑,我是萧夏,蓝裳的故人,你们结婚时我做的伴娘。”

“哦,萧夏,你不是出国了吗。”苏岑记起,婚礼那天蓝裳介绍她惟一的朋友,只是婚礼过后来不及聚会她就匆匆出国了。

“刚刚回来,听说了你们的事情,心里很难过,来看看她,也看看你。”

萧夏一直站着,不大的屋子里满是凌乱的物品,她以一贯的动作轻轻触摸着,只有这样她才觉得离蓝裳最近。

“苏岑,谢谢你给了蓝裳一段美好的感情。”

“想不到你会懂,她最终还是走了。”这个男人竟然在萧夏面前呜咽地哭起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这样温暖的话。蓝裳走后,超市是他和外界保持联系的惟一通道。

看着无助的苏岑,萧夏抚摸着他的头发,那是安慰故人的方式,头发穿过五指,软软的。苏岑伏在萧夏肩上,萧夏也有着蓝裳的气息,那是与生俱来的安静。所有埋藏的疼痛、悲伤、无奈在一瞬间全化为眼泪和鼻涕,这个男人放声地哭起来。

满屋都是蓝裳的记忆,和男主人一样流着悲伤。萧夏的目光停在那本几乎褪尽颜色的笔记本上,她扶住几乎要倾倒的苏岑,自己走向笔记本,一页一页翻起来。

“不要看最后一页,我想留着。”有关蓝裳的一切,苏岑早已变得敏感,他已不能接受自己设定的事情被突然打乱。

“这是我的笔记本。”

苏岑惊慌地抬头,眼里满是错落。

“是婚礼前,蓝裳说,把日记放在我这吧。”

萧夏和苏岑打开最后一页。有两段话。

“我的蓝裳要结婚了,和我从小就喜欢的男子苏岑。好好照顾我的蓝裳。我永远爱你们。”

这是新鲜墨水留下的字,还是那么清晰,每个字都写得用心。

“岑,如果你能明白我的心思,答应我,爱她,爱萧夏。蓝裳已去。”

这字瘦而柔软,苏岑一眼就认出是蓝裳写的。他定定地看了许久。

“萧夏,求你,告诉我你们的童年。”

26年前,做护士的妈妈在医院门口发现一名弃婴,她看到这个孩子在风中瑟瑟发抖,抱回家,和我放在一起,那时我也才6个月大,后来妈妈知道女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才被遗弃的,但是她还是选择留下这个女孩。我和蓝裳一起长大,我性格原本活跃,但是妈妈说,如果我不安静,蓝裳会死去。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我也习惯了安静,我们曾在巷子里遇见你,都很喜欢你,就在当初。可是我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是拿不出心脏移植费用的,只能尽可能地照顾蓝裳,让她觉得幸福。她很善良,也很爱你。你们结婚那天,也是单位批准我驻外申请的那天。

苏岑的泪再一次扑簌地落下,流进嘴里,苦涩苦涩-的。萧夏从包里拿出一块奇异果味的软皮糖塞进苏岑嘴里,那糖,和着眼泪,略甜。

魔方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薇丫头

朋友的店铺,开在大学城最繁华的路段上。所以几乎是每天,都有很多面容新鲜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地涌进来。我喜欢这个叫“薇丫头”的店铺,并不是朋友的缘故,更多的,倒是因为爱与店里叫薇的女孩子,闲扯上几句。

薇不过19岁,却已在这个城市里独自闯荡了两年,所以她的眼睛里,有同龄的女孩子没有的忧伤与成熟。黄昏的时候,店里人少,薇趴在柜台上,听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话。薇的言语总是简洁,起初我以为她是害羞,后来才知道,那不过是她自己处世的一种方式,她在城市漂泊的两年里,学会了在陌生人的打量问询里,用冷淡的外表,包裹起自己。但我还是喜欢她,冬日的阳光懒懒地射进暖气充足的店里,薇温柔地劝那些与她一样年轻的女孩子,买下试穿的漂亮毛衣。总是三言两语,女孩子们便被薇说动了心,一脸欣喜地掏钱买了穿出门去。我说薇,为什么有时候她们明明知道这衣服你卖贵了,还是甘心要买呢?薇听了便抿嘴笑,不言语。但我知道那一刻,薇的心里,是快乐的,一种被人承认且接纳的喜悦,让薇像那纯美的花儿,在与她无关的一片繁华里,清香绽放。

因为有了薇,朋友的小店,就经营得有声有色。但我几次劝说朋友给薇多加些工钱,都被拒绝了。朋友说,要都像你一样心软,商人还如何吃饭?她不过是我雇来的员工,为老板卖命工作,那也是分内的事,况且,像她一样等着做工的女孩子,这个城市一抓一大把呢!我很难过,为薇。是的,她在朋友的眼里,不过是尘埃一样无足轻重,如果不高兴,朋友随时都可以请她走人。可是,辞掉了薇,朋友又去哪里寻到如此聪慧乖巧又坚强的女孩?有谁还会在新衣上架的时候,在门前的信息板上,画一个眼睛明亮神情可爱的卡通娃娃,来吸引顾客进门?有谁会把衣服,摆出各样的艺术Pose,挂在墙上?又有谁会每日清晨哼着歌儿,将店铺打扫得窗明几净?把店铺当成家一样热爱着,怕是只有薇,才会吧。

薇很少对我提起她的家人,但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知道她的父亲,早已去世,她高中读到一半,便毅然退学,挣钱供自己的小妹读书。我曾经试着问她有没有过后悔,但她从来都是将我的问题跳过,不肯作答。后来有一天,我偶尔看到她倚在门口,神情复杂地看着那些衣着时尚面容骄傲的女孩子,才终于明白,薇,其实是心内一直都在后悔的,只是,现实让她,只能这样隔街望一眼,那曾经想要的未来,便用世俗的喧闹,将她一把拦住。

我几次邀请薇去我任教的大学散步,都被她拒绝了。我以为她是敏感,怕在高傲的大学生面前伤了自尊,但几个月后,却在校园的水杉林里,看到了薇。而且,竟是和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薇的手,被男孩紧紧地握着,她脸上的幸福,如一湾潺潺的小溪,清亮无比。薇,显然是遇见了她生命里的初恋。

那个男孩,学的是艺术设计,他第一次到店里来,便被薇别致的设计打动,外人只知道薇是个打工的女孩,但他却一下子看穿了薇的不甘与渴盼。是他先写了情书过来,薇很快用一整颗心,迎合过去。她把自己化作一团火,将这份浓浓的爱恋,熊熊地包裹住,连我这不再相信爱情的人见了,都觉得温暖。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会过来,远远地就喊她“薇丫头”,薇常常忘了顾客,瞬间便冲到马路对面去,将他环拥住,而后,仰头傻傻地笑望着他。那时候的薇,如一朵百合花,听到春天的呼唤,迫不及待地,便哗一下绽开了。

一向内敛的薇,在这场爱情里,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和羞涩。她的0里,有多少爱,她便将多少,完全地展露给他。她从来没有像那些有心计的女大学生一样,在爱情里,学会周旋,学会计算得失,学会从容自如地进退。薇只是去爱,并且,尽情享受着这份在别人看来,差别悬殊的爱情。薇开始跟着男孩去大学里听课,昔日她所向往着的生活,终于啪地一下向她打开了房门。男孩在学校里也是稍有名气的,爱上一个打工的女孩,更是让他的知名度,一夜间飙升。他与薇牵手走在校园里,总会有许多的人议论指点。我不知道男孩有没有过退缩,但我却清楚,至始至终,薇,都是没有过犹豫的。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她还是执拗地爱着。

店里不知何时开始断断续续地进来一些女孩子,她们并不买衣服,只是假装饶有兴趣地环顾一圈,便笑着离开,走出去老远,还会回头,看一眼辛勤忙碌的薇。有时候她们也不进来,只站在门口观望一阵,说,这就是那个爱上我们校草的薇丫头,看她把店里的镜子擦得多么清晰,可是为什么她从来不照照自己呢?这样的话,很快地让朋友听了去。朋友很果断地对薇说,要么辞职,要么离开那个男孩,别再给店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知道朋友不过是一句警告,她是舍不得像薇这样灵巧的员工的。但薇,却是在朋友的叱责里,轻轻说,好,我走。

这是朋友没有想到的结局,不过是一场看不到结果的爱情,莜却选择了为之丢掉赖以谋生的工作。我赶过去劝薇,而薇,却是在我还没有开口,就说,姐姐,你也不了解薇吗,你知道她即便是将来后悔,也会去做的。

我终于在薇的这句话里,保持了沉默。我想,薇会受伤,可是,她亦会因为曾为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努力过,而心内喜悦。

一年后,我便再也看不到薇。那个男孩的身边,开始换了另外一个时尚光鲜的女子,一眼看过去,便知道,在世俗生活里,他们是相配的。可是,我还是忘不了薇,这样一个在与她无关的冷漠城市里,为了渴望着的幸福与爱情,曾经不顾一切地与生活争抢过的丫头。

同类推荐
  • 魔兽世界:战争罪行

    魔兽世界:战争罪行

    联盟和部落共同剥夺了加尔鲁什·地狱咆哮的酋长职位。现在,他已经成为艾泽拉斯最受唾弃的人物。他的征服欲望毁灭了众多城市,几乎导致部落分裂。无数生命因此而化为乌有……现在,在传说中的潘达利亚大陆,他将为自己的罪行而接受审判。全世界的著名领袖们将聚集一堂,见证这历史性的事件。随着审判开始,青铜龙军团的使者们向世人呈现出加尔鲁什令人惊骇的暴行。对于许多出席审判的人,这些历史的闪回迫使他们重拾自己充满痛苦的回忆,甚至不得不质疑自己是无辜抑或有罪。对他人而言,这些令人战栗的罪行更是激起了他们憎恨的怒火。
  • 狄小杰侦探社2

    狄小杰侦探社2

    他是狄仁杰的第36代孙,虽祖上门楣显赫,人生却穷困潦倒;她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实拥趸,虽为人聪明伶俐,生活却霉运连连。他们是一对欢喜冤家,时而横眉相对,时而相濡以沫。他们无数次患难与共,却从未享受美好;他们无数次出生入死,却从未停下脚步……他们命运的齿轮,已经紧紧咬合在一起。他们共同上演了一出史上最华丽的纸上青春悬疑单元剧!悬疑青春派,推理非主流,尽在精彩永远不断的《狄小杰侦探社》!
  • 大路朝天(中国好小说)

    大路朝天(中国好小说)

    本文讲的是住在银行家属筒子楼里的一对女性——吴树和小妹。小说从两个人的各自内心视角叙述开来,使两个人物之间产生了一定的透视对比关系。长得稍差的吴树是记者,其丈夫是营销职员,长得漂亮的小妹是服装厂临时工,其丈夫是经济民警。按说两人的差异明显,两家的生活也自然不同,但成为邻居的两人却一开始就成了配合默契的搭档。小妹下岗了迫于穷困,不得不离家弃子到南方打工。丈夫不同意,吴树却大力支持。小妹在打工中饱受挫折,丈夫却沉湎赌博,两人情谊已去。小妹在打工中遇到了可心的人,却又无法和丈夫离婚,又是吴树有意向公安局告发,以致小妹丈夫被抓,替小妹解脱家庭累赘,重获爱情生活。而吴树也就在劝慰和指教小妹如何生活的同时反观起自己的人生。
  • 阿克洛哲

    阿克洛哲

    真是滑稽。一个想做医生的人,眼前摆着一沓草纸,他跃跃欲试的不是按方取药,而是要提笔作文。这种纸张也不适合我的水笔。它在内地叫马粪纸,药铺柜台上随处可见。横七竖八的麦秸杆突出在纸面,使笔画不能连贯,笔尖也开叉了。瞧,它还洇墨水,一洇就是一滩,乌云般散开着。这是阿克洛哲去年路经康巴时带来的。阿克洛哲说,别看不起它,在这儿,可是稀罕之物。阿克洛哲自己也拿这种纸写字。他握着用竹片削成的鸭嘴形竹笔,蘸着用烟墨子制成的墨水,写下一些漂亮的长脚体藏文。
  • 肿瘤

    肿瘤

    脑袋又开始一抽一抽地胀痛,明若涛从口袋里摸出两颗止痛片扔进嘴里,拧开矿泉水瓶盖喝了两口。眼前的景物变得有些模糊,手和脚似乎有些不听使唤,感觉一阵阵发麻。他在路边的花坛上坐了好一会,才感觉疼痛渐渐退去,头脑与这世界之间的屏障似乎变得稀薄了许多,只是脚底下有些发软。抹了抹头上的虚汗,他站起身来,甩甩脑袋,辨认了一下方向,便沿着马路往路边的一家茶馆走去。这家茶馆已经开了10多年了,这几年里,他经常来这,每次来都是和同一个人碰面。现在那人就坐在靠窗的桌边,神情紧张地隔着玻璃窗往外窥探,看到他的时候,连忙举起手来挥了挥,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热门推荐
  • 奶爸的娱乐人生

    奶爸的娱乐人生

    新书《娱乐之王者归来》,讲述一个少年天才歌手沉寂多年回归娱乐圈的故事,请多多支持。
  • 郡主家的小克星

    郡主家的小克星

    小白版文案:十五年前,东冉盛极一时的清平王府一朝没落,只留下一个凄凄惨惨的孤女;十五年后,冉醉兴致勃勃地回到京城,励志要发挥她的光荣传统,成为乐棠街头巷尾的风云人物。可惜的是,在走向街头一霸的道路上,她非常不巧的遇见一颗绊脚石。“苏子墨,你整日在这四知阁里待着,可知道这‘四知阁’里‘四知’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少年并未回答,仍旧写着手中的东西,岿然不动。“还是让本郡主来告诉你吧,这四知指的便是......接下来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说罢,某人毫不犹豫地在苏子墨脸颊上啃了一口。苏子墨瞬间石化了,下一刻,东冉王朝行止最为端方的苏公子终于维持不住他百年难得一变的表情,然后......他居然笑了?....这是一个关于东冉最俊秀的白菜与最奸诈的猪之间的事情。总之,值得庆祝的是,乐棠城里,又有新的八卦可以说了。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零日传说1:遗忘鸟涅槃

    零日传说1:遗忘鸟涅槃

    高三少年白凌霄偶然遭遇异兽袭击,被校花叶乔救下,自此他有了选择:是继续在这熟悉的世界过一尘不变的生活,还是触碰这个世界背面的真相?在好奇心的驱使和好友沈放的鼓动下,白凌霄选择了后者。但事情开始脱离他的想象,重重危机仅露出冰山一角,更大的隐秘还潜伏在海面之下。异兽猎人的责任并非儿戏,这是一条选择了就不能回头的路,是关乎生死的战场和赌上性命的战斗!
  • 修仙从复制开始

    修仙从复制开始

    (火热新书)开局就复制,修炼就开挂。我的修仙从复制开始,无敌于万界……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媚行天下:妖妃蛊君心

    媚行天下:妖妃蛊君心

    容姝是垣国第一美人,有着比皇后更尊贵的身份,深爱着垣国的皇帝容沐。可一腔柔情,终究不及江山如画。奉诏远嫁霖国大将军司马妥,她情有不甘。诡计、阴谋、堕落、鲜血、代价、秘密……一连串始料不及的事情正在前方悄悄静候这位绝世佳人!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最萌保镖

    最萌保镖

    第一次见面,苏静静一不小心推开了顾荣浴室的门;第二次见面,苏静静以一个标准的过肩摔将顾荣摔倒在地;第三次见面,两个人已是仇敌相见,分外眼红。史上最不靠谱的跑路富二代直面迎击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无敌女保镖。一场秘密校园保护行动,却意外让两个天差地别的人走到了一起……
  •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前世她活的憋屈,做了一辈子的小白鼠,重活一世,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弃之不肖!她是前世至尊,素手墨笔轻轻一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皆在手中画。纳尼?负心汉爱上她,要再求娶?当她什么?昨日弃我,他日在回,我亦不肖!花痴废物?经脉尽断武功全无?却不知她一只画笔便虐你成渣……王府下人表示王妃很闹腾,“王爷王妃进宫偷墨宝,打伤了贵妃娘娘…”“王爷王妃看重了,学仁堂的墨宝当场抢了起来,打伤了太子……”“爱妃若想抢随她去,旁边递刀可别打伤了手……”“……”夫妻搭档,她杀人他挖坑,她抢物他递刀,她打太子他后面撑腰……双重性格男主萌萌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