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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过后且歌且行

如果不够坚强,那么,请不要念念不忘。

也许该给这段恋情安一个名字,叫做曾经爱过。

是夜,夏至。银白色的月光恬淡如水,透过大大的落地窗,洒在白色地板上,映出柔和的光芒,欣蕾穿着米白色丝质睡衣,静静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这一幕盛大的夜色沉默不语。终归是骨子里妩媚的女子,无论何种打扮,都透着性感的意味。夏天的风有些琐碎,带点撩拨的意思。它穿过门窗缝隙悄然来到她身后,不时地捉弄独自发呆的她。

蕾蕾,很久没见你恋爱哦。今天冷不丁被同事问到时,欣蕾一时无语。她想不起来上一段恋情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是觉得有些久远,久远的让她想不起那个人的轮廓。原以为自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艰难的想念继而自甘堕落。事实上,并无刻骨的牵挂。原来只要给足够的时间,没有什么不能忘。欣蕾虽然没有新的恋情,倒也不觉得寂寞,寂寞真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你说寂寞就寂寞了,寂寞是因为想要的太多。每日上班下班,周末和薇安一起逛街,亦或独自逛书店,再普通不过的寂寥,欣蕾的眼睛,是深邃的蓝色,让人不忍多看,看久了叫人觉得那是一双有故事的眼睛。生活依旧不咸不淡。时光像一条缓慢河流静静流淌。心像渡船上的孩子,平和,接受生活赐予的悲喜。翻开一本放置在床头的书,看到一行温情的文字,是某个天才女作家写的——被男人爱着的女人最矜贵。只是欣蕾不知道她自己,什么时候变得矜贵。

叮叮叮,一阵刺耳电话铃声划破了她独自发呆的美好。欣蕾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好友薇安的声音,言语中有泪意,极无助。薇薇,发生什么事了?没有声音应答,话筒里隐约可听见薇安低低抽泣的声音。欣蕾一下子陷入焦虑不安中。薇安是欣蕾童年的玩伴,而今的闺密。她们一起上学一起长大,毕业后又在同一座城市找到工作。她们早已把彼此当作最亲近的人,也是唯一可以分享彼此心底秘密的人,欣蕾是银行的小职员,薇安是外贸公司出纳,她们笑言,以后要一起结婚,一起生宝宝。薇薇,你等我三分钟,我马上来。顾不得换衣服,欣蕾穿着睡衣匆匆忙忙来到了隔她家只有一栋楼之遥的薇安家。欣蕾用自备的钥匙开了门,房间一片漆黑,门窗紧闭,地板上一片狼藉。啤酒罐散落一地,七零八落,像一朵朵半途而废的花,只剩一地残败。薇安一言不发,蜷缩在沙发的角落里,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猫,眼神恐惧不安,欣蕾的心像被猛的扎了一下,疼得厉害。

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子是她熟识的薇安,她认识的薇安,是一个脸儿漾着笑,言语里潜伏着乖张捉弄的女子,只要有她在地方,就会让你有春天的感觉。薇薇,出什么事了?子尤离开了我,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欣蕾一时觉得自己像落水般无力。他变心了,终是残忍的说出这个短而伤的答案。欣蕾说完忽然有泪大朵大朵落下,无声祭祀这场在夏末季节消亡的爱情。

薇安神情无比落寞的盯着手指上的白金流线型的戒指,欣蕾认识这戒指,原本是一对的,黄白金缠绕在一起,很是好看。是她和薇安一起去周大福买的。另外一个黄金的呢?欣蕾有些不合时宜的问,问完她就后悔了。在子尤那,也许早就被他扔了。子尤,是薇安的男朋友。他们相识相爱的细枝末节,欣蕾早已烂熟于心。薇安像被设置了重播了一样,在她耳边反反复复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那个心高气傲的女子,怎么会那么轻易动了情。他们问过对方千百次,你爱我吗?即使得到了肯定回答,仍然不相信自己真有那么幸运,遭遇了爱情。那时,欣蕾就暗暗警告自己,千万不要像他们这样,被恋爱冲昏了头,贻笑大方。

他们相识于一次朋友派对,这样的遇见方式,像极了俗套滥情的台湾偶像剧。然而很不凑巧,他们就是这样认识的,薇安是不喜欢这样的派对,一大堆认识不认识的人,端着冷艳的高脚杯,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孰不知言语是最让人疲倦的事。还有那些令她厌恶不已的猎艳目光,让她恶心。但又碍于朋友面子,不得不来。薇安恨不得暂时离开地球表面,离开这个无聊的派对。她像个游魂似的在人群里飘着,不理会他人异样眼神。奇怪,怎么走着走着没有路了。薇安一时觉得讶异,抬头一看,立刻羞红了脸,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走到一个男人的怀里,虽即被对方扶正,看来也是个个中高手。薇安心里暗自嘀咕着。一阵清淡古龙水的味道飘然而至,让她有些沉醉,一时竟然愣住,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慌忙说对不起。在慌乱中,这个小丫头片子,还不忘偷偷打量起眼前这个男人,终归是个“小色女”,心那么不安分,真是死性不改。浅灰色的暗纹西服,清秀的脸上留有一小撮胡须,平添一丝味道。

子尤没有给她继续花痴的机会。发话道,小姐,你的酒杯再不端好,酒全部要洒出来了,这么浪费是不对的。薇安慌忙把酒杯端正。子尤一时对这个花痴般的单纯女生有了一丝微妙感觉。薇安恢复往常处变不惊的资态,她故作矜持一言不发,静静的微笑看着子尤,春风再美也比不过她的笑,这句话用来形容薇安再合适不过。她冲着你笑笑,让你生生没了脾气。就连欣蕾也老是败在她一脸谄媚的笑下,还老装出一副小孩想吃冰糕的欠扁模样,欣蕾立刻没辙。只要不触犯国家法律,很多事情义不容辞的替她代劳。谢谢哈,这世界上只有你对我最好。欣蕾,我爱你滴说。低头作出一付羞涩状。夏薇一时气短,没了言语。可这又能怪谁呢,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交友不慎。欣蕾由衷的佩服自己,竟然对这种可爱的厚颜无耻之徒表现出极大的包容之心。

子尤揶揄道:“小姐,这场所好像不是你所喜欢的。”“先生,那你认为该在那种地方出现,酒吧,迪厅,还是你觉得我,更适合去跳钢管舞。”薇安暗自和这个小胡子男人较上了劲。摆出一副小女子不是好欺负的架势。子尤没想到,这个可爱的小女人,口吻像极金镶玉。想到这,子尤不由得笑出声来。哎,先生,你笑什么?笑得如此来路不明。你让我想起了一个电影人物——《龙门客栈》里的的金镶玉。说完又是一阵小人得志的大笑。薇安对他这个评价,并没有感到不满,甚至没有一点意外的表情。很好啊,索性我就做金镶玉好了,我在等我的极品周淮安。子尤彻底被她打败。立刻向这个天真女生投降。好了好了,我们别这么针锋相对好不。火药味太浓,对咱俩都不好。你说是不?这能怪我吗?是你先不友好的。子尤一脸笑意,好好好,我错了。我叫子尤,这是我的名片,他递出名片,薇安,并没有接住。很抱歉我没名片,所以我也不打算要你的名片。这样对你我都比较公平。子尤识趣的把名片收了回去。小姐怎么称呼呢。薇安。人和名字给我两种不同感受哦。哪来那么多歪理,难道你觉得我应该叫章子怡。名字和人还得配套么。子尤一时被噎得没话,薇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非得要和他较劲,平常的她不是这样的。

子尤一脸倦怠,怕是也早就受够了这种无聊聚会的精神摧残。他们同时说,我们离开这里吧。俩人相视一笑,默契那么刚刚好。薇安迫不及待的拿起包包,被子尤牵着跑了出去。一群虚伪的男女,无聊透顶的聚会。他们像逃离地狱一样逃离那个派对。他们一直跑,好像后面有谁要追上来似的,跑到最后实在跑不动了,才停了下来,外面的空气格外新鲜。薇安抬起头,深深的用力的呼吸新鲜空气,一脸惬意,那么满足的神情。子尤看着薇安完美的侧脸,一时情动,青蜓点水似的亲吻了薇安一下。薇安一时惊得呆住了。这吻来得太快,太措不及防。她甚至还没来得及感受,她的初吻就这样被夺走了。一想到这,薇安忍不住大声的哭了起来。子尤惊慌失措,对不起,吓到你了。你赔我的初吻来,子尤听到这话时差点没笑得背过气去,这个言语泼辣的女子,内心竟然如此保守传统。这是她没想到,他更没想到的是,薇安其实更在意的他吻她的感觉。这点噱头子尤自然是不会知道。子尤把薇安搂在怀里,这个单纯的女生,让他很是欢喜,把幸福拥了一怀。薇安知道自己不讨厌这个男人,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她很喜欢他。

薇安,迫不及待的把子尤带来见欣蕾,子尤的确很优秀,当然,薇安看上的,又怎会不优秀呢。幽默的谈吐,棱角分明的长相,睿智的眼神,淡定的气息,每个单身女人都会对这样的男人有非分之想,这么优秀的男人身边一定不缺乏女人,他怎么就看上了傻得冒泡的薇安,甚至可以升级为慢半拍。对于这些欣蕾都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他对薇安好,让薇安幸福。薇安喜欢写写划划,他喜欢刮着我的鼻尖说我是傻丫头,他说我是他的全部,这个天秤座的女子,真的是一流的完美病人,不爱则已,一旦爱上,便用尽全身力气去爱,把所有美好全一倾而尽,她每天在博客上写他们的生活点滴。满心满眼只有他的好。让人看了不由得唏嘘,世间还有如此美好的爱恋。幸福像冬日暖阳一样弥足而珍贵。恋爱是没有什么道理,爱过后你会懂得很多道理。但凡有点眼力介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薇安很在意这个男人,她一副小女人的满足模样。那么心高气傲的女子,爱得生生没了自己。

最初的执恋慢慢幻化成内心的平和,他们恋爱了三年,这其中有过争执,吵闹,最后崔于平和。当然,要真的没有一点吵闹那也就不正常了。克尔凯郭尔说,女人的嫁妆是争吵。无论多么坚贞的感情,终是要拿时间来检验。很多恋情,没有谁对谁错,不爱就是不爱了,没有缘由,也不要去问缘由,留最后一点美好在彼此心间,日后想起时,好让自己有温情的感觉。听,两个虚伪男女的对话:“我明天要出差了。”薇安坐在电脑前,盯着电脑屏幕,心里早已兵荒马乱,然而还是要维持最后精致的幻象。“恩。好。东西早帮你收拾好了,一个人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薇安是那么敏感的女子,不可能不会知道他们之间出了问题。她只是不肯面对这个冷酷的结局罢了。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存在变化之中,感情也不例外,这是我们必须得接受现实。子尤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也许该给这段恋情安一个名字,叫做曾经爱过。曾经有一个叫子尤的男子,给过她一份完完整整的爱情。

恋爱,原本就是一道无解题。没恋爱时,听很多过来人讲,恋爱时千万不能陷得太深,万一有什么不测,方能全身而退。这是一句不折不扣的废话。谁能做到这般,假若能做到,那是因为你不够爱对方,亦或是早就成精了。飞蛾扑火,是形容恋爱的终极状态,明知是灰飞烟灭的后果。然而还是不管不顾。终归是只笨蛾子。

有了欣蕾的陪伴,薇安的情绪慢慢平复了一些,她回过头来问欣蕾,我这样的女子,是不是不佩拥有爱情。薇薇,我的小傻瓜,真的不是因为你不够好,没有谁会爱上谁一辈子,最初的激情会慢慢升华变成温暖的亲情。这个过程是痛苦而又甜蜜的,充满了未知的惊喜和疼痛。也许在很多年后,再想着这段恋情时,会不禁莞尔,不过相逢一场,为何要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不过相爱一回,何必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只不过给了一时情动。

爱情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要相信最好的永远在不经意间出现。嗯。这句话多么美好。因了这美好,我们要记住它。薇安起身,把手上的戒指摘下,往窗外扔了出去。再见,再也不见。还自己一个没有子尤的纯净国度。此时的薇安脸上有如释重负般的轻松。欣蕾起身抱住她,对她说,高傲是一个极致的词,发自内心喜欢。无论是爱情亦或是生活,只有这般洒脱的女子,才可以有高傲的理由。如果不够坚强,那么,请不要念念不忘。

逝去的爱情

他,一个很普通的男孩,普通到快二十岁还没谈过恋爱。当然,一个二十岁的正常男孩都会奢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发生在他身上。他也常常幻想她心中的公主,虽然他不是王子。

迷糊的过了大一,他决定好好过过大二,于是他选择去迎新,迎接自己家乡来的学弟学妹。

在大二开始时,忙碌的事情让他有些疲惫,每天都有许多事情要做,而且并不是都顺心,他感到有些累。

新生正式开学的前几天,有几个人联系上了他,他去和他们聊天,那天晚上,他遇上了一个梦中的公主。她站在台阶上和他们有说有笑,或许是因为这远离家乡,老乡就会备感亲切。就在那晚一个影子深深扎进他的心里。那晚回寝室的时候,他嘴角挂着笑容,因为开心。

但是男孩只能想想而已,没有契机。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新生都来了,他们开学了,男孩不由松了一口气,终于忙完了。

刚要恢复平静的生活,但是一个短信打破了这平静,打破了男孩一年甚至一生的平静。

她发了一个短信过来,他很开心,于是他和她聊上了。女孩在楼下军训,男孩在楼上上网,就这样,他们聊了好几天,这几天,男孩除了休息都坐到电脑旁。等着她的回复,然后再聊。一次,她说,“好热,请我吃西瓜吧!”男孩想都没想就回答说好。那晚男孩给她买了西瓜。

他们聊到军训结束,过了几天。这几天,男孩很忧郁,因为他发现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但他不敢说,怕她拒绝,但是他真的觉得这就是他命中的公主。

想了好几天,男孩突然决定还是说出来,因为他觉得女孩太优秀了,说不定过段时间就有很多人追她了,如果真有人追了,男孩肯定不会再说出口。

于是,男孩发个短信,问:想和你说个事,如果你觉得不好,就当没有发生这事。女孩说:好。男孩就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女孩过了一会儿,回答:可以,但是要给她一段时间考虑。男孩“哦”了一声,因为他觉得这就是变相的拒绝。或许女孩发现了什么,就说等我把前男友的事处理好就答应你。男孩笑了。从那以后,他们每晚都出来聊天,坐同一个椅子,聊天的同时从两栋楼中间去看月亮。

她开始给她说她的事,说她小时候的事,说她前男友的事。他说,有个男孩很喜欢他,说会等她念书完了娶她,她也很喜欢他。但是那个男孩的父母强迫他去相亲,他去了。于是她答应了她前男友,一个很喜欢她的男孩。男孩突然有些害怕,原来她如此受欢迎,害怕那天她突然离去。男孩有些患得患失。

之后老乡一起去唱歌,女孩一首听海,唱的男孩心酸难受。男孩后来唱了一首童话生死恋。那晚回去,男孩给女孩打电话说其实想唱另一首歌。女孩说什么,男孩说:可不可以爱你。男孩就给女孩唱了一遍。

十一之后,女孩终于在男孩的开导下,答应他做他的女友。男孩很开心,忘了其他一切。

只是好景不长,才过了一两周,男孩觉得女孩变了,因为她总是没时间,过了一个月,女孩居然说顺其自然甚至分手。男孩努力挽留,一直,就僵持着,以前他们还经常一起出去买东西,逛超市,公园。现在,都是男孩买了送到自习室或者女孩楼下。等她来拿。每次男孩想说些什么,女孩就说顺其自然。终于等了两个月,男孩觉得好累好累,而且考试考了一科也很不理想。男孩就说,你去问你好朋友,爱情如果能顺其自然,我也顺其自然。第二天,他们一起吃饭时候,女孩给他答案了,不能。

从那天开始,他们由恢复到刚打开始的时候,圣诞节,女孩送给男孩一个自己做的相册,上面向男孩道歉,说以后再也不会了。男孩那个时候突然觉得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期末了,他们每天黏在一起,都知道要分离一段时间。男孩说,等你要走时,给你一个礼物。女孩问什么,男孩不说,女孩马上说不说那你就别和我说话了。男孩说了,他决定将他保留的聊天记录打印出来,让女孩带回去,没事看。最后打出来是一百多页,这也只是后来才保存的一小部分。女孩很开心。女孩走那天,男孩去送她,在她寝室,女孩给他看他以前给她写的几封信。女孩笑着,男孩笑了,那个时候他们是那么的和谐。

可是,一个假期,什么都变了。假期四十天。前十天,女孩还每天聊天,说想他,好想他。再十天,女孩很少能和他说话,也不说想他。在第三个十天,情人节那天迎来了女孩的分手。无论男孩怎么说,女孩都不回头,只说我们不适合。第四个十天,男孩不想让父母知道什么,回到了学校。可是一切还是没能改变什么。女孩来学校那天,男孩在零下的天气等了四个多小时,但女孩还是故意错过。

男孩想把女孩找出来,把寒假情人节之前买的东西送给她,女孩不肯,最后还是男孩说我把照片还你,女孩才肯出来。

这就是心碎吗?男孩心碎了。

男孩不停的追问他们哪儿不适合,女孩说,她有喜欢的人了。男孩问谁?女孩说你不认识。

这样,男孩悲伤着,周围的人都能看出那浓重的悲伤心气息,都会说开心点哈!男孩“笑”着回答,好,会的。

一个学期,男孩就等了一个学期。女生节,送东西,居然要找人代送,因为女孩不肯要。端午节,男孩不敢送了。只是男孩还坚持了一件事,在她生日那天,订了一个蛋糕,送了一个项链,但是都是别人直接送过去的。男孩不敢沾手。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男孩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上飞信,上qq,因为他想知道她今天是否快乐,是否更新了什么心情。成了男孩想她时必做的事,只因以前他问她干嘛时,她说你无聊不?

男孩不敢去了,突然也不想去了,有几句话总是围绕在心里。“我有喜欢的人了”“以后别老是发那些无聊的短信”…

一个学期,男孩已经不知道自己此时是否还能算是等待。还是早已心死。只是有些事情在习惯中慢慢的成长,慢慢习惯!不知道那是否还是爱,还是只是舍不得。

题记:希望看到的人能帮忙转载或者收藏,希望有一天这文章能让女孩看到,知道男孩原来一直爱着她,始终,永远。谢谢大家了。最后希望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暗动浮香魅力诱人

“女人味”这个词已经并非是罕见,男人眼中的女人味,又是如何?记得,朱自清有一段描述女人的句子:女人有她温柔的空气,如听萧声,如嗅玫瑰,如水似蜜,如烟似雾,笼罩着我们,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发,一转眼,都如蜜在流,水在荡……

于是开始好奇,身边男子对“女人味”又何定义呢?就此对身边的男子作了下调查,各种各样答案也就出来了!

“思维成熟一点,做事比较稳重,斯文有礼那种女孩身上散发出来的女人味,就是最欣赏的啦。”

“男人看待女人味外表不是最重要,内在美才是最重要,但男人看见美女,谁不想要呀?只是说外表与内在相比之下,内在的美丽其实就是女人的味道,那更是一种美。”

“女人有时矜持有时豪情,懂得把握男人心的女人最吸引人,但要是太过于表达自己女人味的女人,就变的做作了……”

“最主要是形象,女人要有形象,一个标志性的形象,不能什么都无所谓,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

“外表不是最重要的,但女人要有修养,得体大方,知书达理,对人和谐,懂得包容,深得人心……”

“简单的想法是:女人擦了一些香水味,也叫女人味。”

“女人味就是有素养,会打扮,就是知书达理的那种。”

看到以上的答案,大家是不是也看到了男人们并不只是简单的“视觉动物”,他们所追求的似乎超乎我们的想象。成熟的男人,都认为女人的外在美跟内在美相形之下,更是注重女人的内在,这样方显得女人更有味道,当然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若是兼备就更好。

女人的外在美丽跟内在素质其实都是可以塑造的。

女子之容貌乃是天生,无法轻易作之改变,但是我们却可以从衣着装扮上让女人看起来更加美丽。总说三分模样,七分打扮,所以女人不能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任何一个男人看见这样的女子,都会感觉很没品位。所谓的穿着打扮,不是说你需要穿得花枝招展的样子,也不是说穿奇装异服就是一种装扮的美丽。你可以是一身素衣,但要整洁干净,你可以穿着名牌服装,但要懂得搭配,在任何场合都要学会穿的得体大方。从不认为女子“素面朝天”就是一种美丽,如果已经没有素面朝天的资本,那么女人可以学会化点淡妆,这样看起来会更有气质,精神抖擞的样子。所以说懂得打扮的女人,对男人来说也别具一格的女人味!

古代有一谚语“娶妻娶德,娶妾娶色。”所谓“娶妾娶色”在当今社会来说,已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从中也可以看到,从古至今寻找终身伴侣都是德行重于美色!男人娶的妻子可以其貌不扬,但这些其貌不扬的女子,却有其散发璀璨的一面。天使般的脸孔,魔鬼般的身材,确实可以引起男人们的蠢蠢欲动之情怀。但是一个美如天仙,却有着毒蝎之心肠的女子,试问这样的女子有男人敢要么?如花美眷,依旧敌不过似水流年!再美丽的女子,如果没有一颗善良的心,那么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真正让男人流连往返的女人味,其实是你的品德与之善良!

《画皮》电影中,演绎了两个不同味道的女人,佩蓉跟小唯,却深深地吸引了同一个男人王生!佩蓉是一个知书达理,温柔贤惠之女子!所谓知书达理,其实就是一个女子的素质涵养!女人可以很有个性、可以坚持己见,但不能蛮横霸道,无理取闹犹如泼妇!同样女人要懂得矜持与豪迈,这也是女人的一种涵养!一个没有素质,不懂得修养的女子,不管去到哪里,男人都避而远之。相反一个素质涵养都颇具的女子,是一种潜在的美丽,随时日变迁,而愈发美丽动人。男人更会被这样的女人味,而为之深深吸引!

《画皮》中的另一个女主角——小唯是一个魅惑的尤物,亭亭玉立,灵性十足、妩媚之女子!其实这何尝不是女人的一种韵味?犹如“润物细无声,随风潜入夜”般的春雨,温柔细致!女人满腔的温柔,就是女性的特有情怀。善解人意,体贴入微,理解男人的苦楚,抚慰男人的心灵。静若清池,动如涟漪,所以王生才会倾倒在这样的女人味之中!

当然21世纪的女子,不仅仅要拥有十足的韵味风情、出众的容貌品质。同样,经济独立、懂得自立的女子,也是女人身上散发出的特有的美丽。无论你是待字闺中,还是已为人妇,都要懂得自强自立。很多结了婚的女子,为了家庭放弃了属于自己的事业,日后处处依赖丈夫,脱离了社会。久而久之你却发现丈夫与你的距离也越来越远,这是为什么?因为你失去了本具有的“女人味”,就犹如鲜花失去了香味一样。所以,一个自强自立的女子身上散发出的女人味,男人更是欣赏!

总之,一个女人可以万种风情,但不是所谓的风骚;可以百般美丽,但不是所谓的做作;可以单纯可爱,但不是矫情;可以魅力散发,但不是虚伪;可以知性美丽,但不是骄傲自大;可以善解人意,但不是拖沓繁冗。在男人眼中一个漂亮的女人,不一定拥有女人味,但一个拥有女人味的女子,一定很美丽!欲说还休男人眼中的女人味,犹如暗动浮香,魅力诱人,说不清,道不完……

房客小弟

唉!丫丫和美国小伙子签证出国了,留下本姑娘一个人看守公寓!丫丫临走时扔下一句话让我汗,淼淼,这房子归你所有,你给我好好看守,想找个人陪你也可!

我大跌眼镜,平时装淑女的丫丫嘴中居然吐出如此话来,真是扫兴。

第三天早上十点钟左右,丫丫的电话过来了,淼淼,我的婚礼很气派,大伟对我好好啊!

嗯,那祝你幸福,早生贵子!我没好声地把电话挂了。真不明白,以前那个在家中浪浪的丫丫为什么会转性呢?

不一会儿,丫丫的电话又打来了,我跑出办公室,我怕我会发火影响办公室他人的办公。丫丫,我在上班,请你不要多打电话。

那你方才是不是生气了呢?淼淼,他真的很能够,我这才知道男欢女爱的感觉是如此爽心,我劝你也找个男生结婚吧!

好了,你是在向我昭示你的老公吗?还是在引诱我?我可不吃那一套,你有事吗?没事我挂了啊!

好吧,淼淼,那你保重吧,我不在的时候可没人给你安慰了,你新朋友找到了吗?

无聊,丫丫,你的性情真的变了!好,我挂了,我会找到新朋友的,你放心。

整整一天,我的心情差透了,丫丫这小妮子可恶,离开就离开吧,还打什么电话来触我心境。

晚上睡在床上,阳春三月,猫猫叫得好欢,我那有心思睡眠,心中难堪情思绵绵,丫丫和我说得话总在我脑海中回放。

半夜中,我睡醒过来,看着这空中楼阁,我忽发奇想,不如我在网上交友中发个贴子,看能不能找到心仪的对象。

说做就做,我打开电脑,在丫丫经常聊天的QQ群中发了贴子,就是聊友们经常入足“红花会”的那个。

一连几天,都没消息,到了第四天晚上,我开电脑进入QQ聊天时,有人加我了,一接,是一个妮称“小弟”的聊友加了我,他说要和我合租,因为他才从四川到上海,人生地不熟,希望我照应她,我试探问他是不是介意异姓合租?他说不会介意,只是想体味一下个中滋味!

我们视蘋了一下,我发现他长得好清秀,我让他第二天来闸北区找我,我们各自留了手机号码,我发现现在自己就想在招鸭,好恶心。这根本不似我和丫丫,是从相识到相知到相互无话不说。我心中暗暗祈祷,但愿我和那个小弟也会慢慢产生情感!

他来了,我喜欢他笑的样子。笑的眼角,笑的嘴唇,傻傻的,带着点腼腆,从心底漾出,溢满全身……

我喜欢看他笑,但没有在他面前说。有几次观察他笑,是他跟亲人通话时,看他笑,我心里很温暖。

感觉这个东西有时让人迷惑,我不是没有过恋爱经验的人,可跟小弟一起,感觉是我的初恋的开始,很奇怪。他对我说,姐,我对你特别有感觉,就象是我大姐。

是跟我一样的感觉吧?我在心中暗暗猜测。

第一夜,我们相安无事。

第二夜也是各睡各的。他在他的房间中,我在我的房间里,大家彼此不相干。

白天,小弟帮我做许多事情,男生就是力量大,换气罐从此就是他包下来了。

二个月的一天,我生病了,这可忙碌坏了小弟。他把我送医院,陪我挂水,为我准备饭菜,把我侍候得好舒服。出院的第一个晚上,就在他要回房休息时,我把他的手拉住了,我双目炯炯地看着他,我说小弟,你治治我的病吧!

大姐,你不是病好了吗?是不是又犯了?他的手在我的额上摸了一下,没有发烧啊!大姐,早些睡吧!

我的心里发着烧,我顾不了害羞,一下子扑到小弟的怀中。

小弟想推开我,可我的力气此时好大,把他抱得紧紧的,我知道,现在的我需要男人。我的手在小弟身上乱摸起来,他开始还挣扎,后来就配合我的……

欣赏小弟的身材是一种极好的享受,健美的身体,光洁的肌肤,性感的胸膛和小腹,还有微微的体毛,那玩意如玉柱般光滑圆润。这才是真正的男儿之身,不做什么,已经让人心神陶醉了。

……他温柔地进入我的身体,起伏着,他在我的身上喘息着……腥腥的荷尔蒙味道让人更加兴奋。一阵剧烈的颤抖中,我和小弟一起达到了**。

我们两个人就那样拥抱在一起,赤裸着身体,紧紧地贴着对方,感受着对方的体温,呼吸着对方呼出的气体……,此刻,多想让时间冻结。我愿驻足,不再前行。

从此,我和小弟游离在梦境和现实之间,我记起了丫丫为何要说男人的事情了,真是种爽情爽性的感觉。

这两天有点累,但很开心,是少有的!因为有了小弟,我就象新婚。

一个做了十年梦的人,苦闷着,不由自主的,做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做的梦,梦中,我是女人,我损折了快乐的翼……挣扎着战栗的心扉,忽的有了开启的希望:网络,猛的把我推入现实世界的那个梦中。它告诉我:那是真的!在小弟身上,我成了女性公民。它还告诉我:看,那么多人跟你一样呢!为命运所迫的。看,她们一样活的很阳光,很Open,只要你说:“不”,谁会让你堕落?

落雪的世界,没有一条有风景的路。忽然你知了:雪要停下,冰也要融化;你每夜的梦境,欲死的渴望——那绿意盎然的草地和沁脾的温泉,就在你的前方……那是怎样的豁然开朗?一种转折,有多少种可能?

从那天开始,小弟和我成双出入了,我知道,他是爱上我了,因为我的性情,让他感悟了人生美不胜收的快乐世界!虽然他比我小三岁,才23岁,但这妨碍不了我们的爱情和性爱。

我沉浸在我的爱中,有些人倾其一生,也没有找到自己爱的人,找到了,就要好好珍惜。无情无爱,此生何必?

那一周,我都在担惊中度过,他在高薪区的那家台资企业里招人排挤。

我们的头儿离职了,我现在还在试用期,但是,我学历偏高,而且我的工作很出色,他在电话里告诉我,有我在,对那些想往上爬的人,就是一种威胁。他们想在这个时候就把我赶走……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打击,我感觉像要死了一样……

我的第一反应是能够立刻站到他的身边——冷静下来后就只能帮他分析形势,出谋划策,给他心里的安慰。

那天下午他回家后就对我说:我这个周末就离厂,我压抑的无法呼吸,我要尽快离开。他终于这样告诉我。

上海的七月,已是酷暑。我要赶在周末以前给他找到工作。接下来的三天,五点一下班,我就顶着毒辣的太阳,到高薪区的一个个公司,一家挨一家的去问,我想这样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那儿是我曾工作过的地方,环境不错,工资相对高些,他会很满意。

我终于初步选好了三家公司,想等他的简历到了后让他对三家公司做最后的决定,我知道小弟的长处和短处。我觉得自己现在是母性大发,像个温柔的妈妈一样在照顾着小弟,虽然晚上在床铺上,他是个作威作福的男子汉,可在白天,他就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弟弟了。

我已经把工作的办公用品收拾好了,但不能不明不白的走,我找了台湾专员,把这件事情的原委讲了。他说要调查,还说:如果你是女性就可留下,因为他们现在对女员工重视些。我想出口恶气,我要留下。

就在我选好三家公司的那天下午,接到他的这个电话,出乎意料,想一想,又在情理之中。我说:公司我已经找好了。

先不要退吧,我有个大学同学,南京人,要到上海找工作,正好给他看看。让他周日来,我去接他。

那天晚上,小弟看上去有些憔悴。可是笑起来还是那样简单、纯净。

在凉爽的床席上,他把头深深埋在我的胸前,胳膊紧紧揽住我的脖子,像一个在黑暗的夜里,迷乱地走了好久的孩子!我抚摩着他的头,心里想着,这一周让你受苦了,可是我没有说出。

我感觉越来越离不开你了,我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他嗯了一声,他似乎已经睡意朦胧……淼淼,我想到苏州发展!

小弟的妮喃让我大吃一惊,我睡意全无,我想叫醒他:黄山,你醒醒,你说什么啊?可看他甜美地睡着,我能叫他吗?

我也睡去了,我做了个梦,梦见车子驶进了古老的苏州城,载着满当当的乘客,在广阔的原野飞驰。我从来不记得客车可以开的如此快捷,我拎着我的背包,擦着大地飞翔。

城市已经抛在后面,可是前方,空旷茫然。灰暗如铅一样的天空罩着一切,这是那里啊?我心中炸开了一股恐惧,下意识的抓紧了背包。

我喊了一声,可是没有任何声音,满车的乘客都睁大了恐惧的眼睛。随即是一阵山崩般的震撼,眼前漆黑一片,我的头猛然撞到玻璃上,玻璃无声的粉碎,我和我的包被抛到车外……

黑暗的世界里,发生了什么?有蚯蚓在我的脸颊蜿蜒爬行,那是血流。挣扎着,却没有办法移动双脚。我把我的包紧紧抱在胸前。

这里有小弟的简历,是他要找工作的命脉,我在心底默念。

朦胧中,我看见大地在默默地开裂——一种绝望的开裂,顷刻间吞没了不远处的汽车和乘客。

小弟,黄山,这个名字脱口而出,我在呼喊;我已经被卡在小的裂隙里,一只手紧紧抓住突出的岩石,一只手死死抱着我的包。

大地在抖动,岩石在不停的滚落,裂隙在渐渐变大。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坚持多久?头部流下的血液模糊了我的视线,我还是看到了!在裂隙没有走到的地方,有一张隐隐约约的笑脸,简单、纯净、温暖。小弟,快!拉我一把!我大声高喊。

他不停地迈着脚步,并向我伸出手,依然微笑着。可是我们的距离太远。

我用牙齿咬住包,好腾出另一只手抓紧岩石,因为先前的那只手已经流血,麻木。

我看见,他在向我走来;可是,我和他的距离,没有丝毫的改变。

他依然不停的迈动着脚步,微笑着……

我已经别无选择,用尽身体最后的力量,把背包向上抛向地面,抛向他走来的方向。与此同时,我的身体腾空而起,和岩石一起,向下飞落——

小弟,这是你的简历……,我随着声音而嘎然惊醒。

小弟早已睁大双眼在看我:喂,淼淼姐,你做什么鬼梦了?大声吵吵吓得我要死。

我张开双目,望着小弟,黄山,我做梦和你在苏州,遇到地震了!

不会吧,姐,我是想到苏州发展,你可不要触我霉头啊!

啊!小弟你真的要到苏州吗?

是的,我决定了,不要呆在那台资企业了,姐,谢谢你的帮助啊!我不会忘记你的好处的,小弟重新躺下,抱着我的身子,姐,这些天可能就是我们最后的日子了,要好好珍惜啊!说完,他就腾在我身上,开始亲吻我的身体,姐,姐……

我无心应战,听任小弟在我身上……

小弟还是走了,他到苏州工作了,上海只呆了半年不到的时间。我猛然惊醒,头痛欲裂。原来我和小弟只是一场梦而已!真的希望是这样的结局,可事实是还没有到结局。因为小弟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我想拯救这一切,谁来拯救我?

中秋节,小弟打来电话,说来看我了,就在我楼下。我一听,几乎晕倒。忙开门迎接。

晚上,和小弟躺在一起,我又闻到了那熟悉的味道。小弟亲吻着我的身体,从面颊到胸膛一直到最兴奋的部位,他使劲的吮吸着我,呢喃着:我想要你,姐……

我发现,月光下,窗外的天空格外明净,小弟那清秀的脸上闪着激动,姐,我把苏州的工作辞了,我想和你在一起,不分离。

嗯!好啊!姐就希望你能回来,我把嘴吻上了小弟的乳头,在他的轻喘声中,我们再一次火山爆发……

拯救落难鱼美人

有理性的****座男子能把握双鱼座女子的七十二变,理解她的多重性格。在他看来,她就像是田野里一个光着脚丫的稚气女孩,梦幻又羞怯。

A现实中的英雄救美

2004年8月1日是我一生中最倒霉的一天,也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一天。倒霉的是陪伴我有两年之久的钱包被小偷扒走了;幸运的是我遇见了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秦淮义。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刚接到一家广告公司的录用通知,兴奋之余便跑到西单打算给自己买一套中高档的职业套装。

试穿了N套服装,最后敲定买一套天蓝色的职业装。拿着发票买单时,在斜挎包里左掏右翻却不见钱包的踪影。我努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回想进服装店前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坐公交车时钱包还在挎包里,下了公交车在附近的报亭买了本时尚杂志,接着就过来买衣服了。那么钱包很可能放在报亭忘拿了。我赶紧对收银员说了声“Sorry”然后就扔下目瞪口呆的她,拔腿跑了出去。

问报亭的老板有没有看到钱包时,她却茫然地看着我吐出几个字:“没看到。”报亭里有个公用电话,即使钱包丢在那边,也可能早被别人顺手牵羊拿走了。想到钱包里有我的身份证,两张信用卡以及五百元现金时,我顿时慌了手脚,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我是浪漫的双鱼座女子,基本上不会处理现实中的突发事件,又是一个刚走出象牙塔阅历甚浅的女生,只有傻傻地站在报亭前干着急的份。后来不知大脑的哪根神经出了问题,我居然单纯地在那边大叫:“是谁偷走了我的钱包啊?真缺德啊!快还给我啊!”这一叫引得路边的行人纷纷对我侧目,很快我便被好奇的爱看热闹的人们围住了。

可是人们只把我当小丑一般看待,根本不理会我丢失钱包的痛苦。就在我急得快哭的时候,一个高且瘦的学生模样的男人走过来对我说:“你在这边着急是一点用也没有的!”然后不容分说地拽起我的胳膊,带着我挤开人群。

“丢了钱包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而不是大哭大闹让旁人看笑话。”我想,你又不是失主,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问清楚我的钱包里装有何物后,便开始有条不紊地告诉我下一步该怎么做。他说:“身份证很重要,万一被坏人偷走了,用你的身份证干坏事会连累你,我们首先应该报警,声明那张身份证作废。”

他帮我拨通“110”并等“110”宣传车过来记录了钱包丢失的经过,那位**同志以为他是我男朋友,还对他说:“女朋友丢了钱包你也有责任,是不是光顾着和女朋友甜言蜜语没注意到小偷啊?”他的脸顿时就红了,也没去解释什么。紧接着,他又带我到银行挂失信用卡。看着他鞍前马后地为我的事忙得满头大汗,我心里涌起了些许感动。

把一切事情处理妥当后,他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几张百元钞票递给我:“你的银行卡将要冻结10天,我这里有五百元现金,你先拿去用吧!”

“我怎么还钱给你?”

他掏出笔在一张纸条上“刷刷”写着。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等你什么时候有钱了还给我就可以了。你也不用急着还钱,反正我现在不急着用钱。”

纸条上只有他的手机号码,其他什么都没有。

我小心翼翼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不需要知道得那么清楚吧。”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狐疑地望着他的背影,心想,现实中真的有这么好的活雷锋么?居然做好事不留名。还是他另有企图?

后来我对朋友说起那一出英雄救美的戏时,她们一个个都以为是我捏造的谎言,都不相信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真的有活雷锋。她们一直认为我是浪漫得无可救药的双鱼座女人,那出戏完全是我的白日梦。这样一来,连我自己都怀疑那天发生的一切是在梦里了。

世界有时很大,比如我和我的男友马原。他半年前到国外留学了,把我一个人孤伶伶地留在这个寂寞城市。临走前他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亲爱的,乖乖在这边等我哦!每隔一年我就会回来看你。三年后我毕业了就风风光光地把你娶回家。”原来天天腻在一起的情侣突然之间变成一年才能见一次面的怨偶,于是世界一下子就变得好大好大。朋友都劝我现实一点,早早放弃马原另寻新欢。可是双鱼座的我是无比念旧的人,我舍不得我和马原三年的感情,宁愿守着他的承诺等他回来娶我。即使一个人在异地闯荡很艰辛,即使疲惫了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即使寂寞的夜晚都找不到一个可以聊天的对象,我也从来不言苦。

世界有时又很小,比如我和那个神秘英雄秦淮义。到那家公司上班的一个月后,我竟然在写字楼的过道里碰到了那个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向我伸出援助之手的男人。看见他的一瞬间,我的感觉是——想逃跑,因为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把欠他的那五百元还给他呢!

就在我低下头转身欲走时,却有人轻拍我的肩膀问:“你怎么会在这里?”不用问,这个人肯定是那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大英雄。

我心里惊呼不妙,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对他笑:“原来是你啊!我正想找你呢!一来还你的钱,二来想请你吃顿饭,感谢你上次出手相救。”

他露出腼腆的笑容:“这么客气干嘛。”

在我的执意要求下,他终于恭敬不如从命,答应晚上和我一起吃饭。

饭席上,我和他聊了很多,并且聊得格外投机。最后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秦淮义,是个理性的****座男人,与我在同一个写字楼做事。

问他当时为什么会帮我,他诡异地笑着说:“这是一种本能。我生来有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我对他的回答不是很满意,我希望他恭维我一下,说因为我是美女才帮我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请客促成了我和秦淮义的友谊,要知道男人与女人的友谊是很珍贵的哦!

这个月拿到薪水交了房租后,发现手头还余下不少钱,便打算出去逛街顺便买下上次看上的那套天蓝色职业装。吸收了上次被偷钱包的教训后,我再也不敢一个人逛街了,可是找谁陪我好呢?几个闺中密友全是重色轻友的家伙,一接到男友的约会全把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时,我想到了那个新交的男性朋友秦淮义。

秦淮义没有犹豫就很爽快地说愿意暂时充当我的护花使者,陪我逛街。

逛街时,我感觉右眼有点痒便揉了揉右眼,没想到一不小心把右眼的隐形眼镜揉掉了,我的近视高达450度,这下两只眼睛的悬殊很大。我用手捂着右眼,只留左眼看喧哗世界,看车水马龙。

“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秦淮义关切地问。

“哦,掉了一只隐形眼镜。”

“在哪里掉的?我陪你去找找看。”

“算了,那玩意儿很小的,恐怕找不回来了。”我叹口气又说,“也不知道你这个人是我的福星还是扫把星,总之碰到你的两次我都丢了东西。”

“别这么迷信好不好?别忘了这次可是你主动请缨让我陪你逛街的哦!另外遇到突发事件不应该怨天尤人,而应该想办法解决。走!我陪你到眼镜店重配一只隐形眼镜。”

我一向相信宿命,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是冥冥中注定的,即使我和马原相爱,我也把它归结于命运的安排。没办法,谁叫我是双鱼座女子?

不过我对眼前这个思维相当敏捷的****座男子秦淮义不得不另眼相看,他总能在我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并把我的事很快处理妥当。事后他还会给我讲一些哲理。读书时我最讨厌上哲学课,但他给我讲哲理时,我却像个乖巧的小学生一般洗耳恭听。

记得张爱玲在她的名篇《天才梦》里说:“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我把这句话说给秦淮义听,告诉他大多数爱好文字的人都是这样,能把文字玩得很美丽,一旦遇到现实生活中的困难便手足无措了。而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另外我做过心理测试,上面说我是胆固醇偏高的人,这种人性子急,处理事情时无法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又是双鱼座的,只会玩转浪漫,所以综上所述,我不会处理突发事件是情有可原的。

他却不以为然地说:“那只是推脱责任的措辞罢了。先天因素固然重要,后天改造却更为关键……”

秦淮义孜孜不倦地给我讲着,我在一旁耐心听着。我突然想起他大学时代好像学的是市场营销,便不再奇怪他这么滔滔不绝了。因为一般的****座男人是沉默少语,秦淮义这个男人真的有点与众不同。他和我相反,他相信现实的改造多过天生的宿命。

平常逛街回到家我都会累成一摊烂泥,可是那天回到家我做的第一件事却是打开电脑,上网去查找****座男人的特征:做事有板有眼,一丝不苟,而且讲求原则,柔中带刚。还特意搜索了双鱼座女子和****座男子的配对指数,屏幕上显示的数字是85。一个比较吉利的数字。男友马原是金牛座的,他和我的配对指数是82、82和85,这两个数字到底能说明什么?我又为什么鬼使神差地去搜索与秦淮义有关的东西?

马原遵守了当初的诺言,半年后重新出现在我面前。他除开变得瘦了以外,几乎没什么改变。他一见到我就张开怀抱来抱我,我却触电般地躲开了。他很诧异,拥抱一直是我们表达爱的方式之一,可是现在我居然会躲开他的拥抱。

“知道我在那边多么想你吗?你看我想你想得瘦了这么多,见了面你却连一个拥抱都不肯给我。你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要拒绝他这个久违的拥抱。

晚上,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发呆。都说双鱼座女子有着令人难以捉摸的两面性:善变,容易移情别恋;然而同时双鱼座女子又是怀旧的,舍不得放弃经营多时的旧爱。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矛盾中:放弃男友吧,和男友大学三年的感情怎么说?我岂不过于绝情?放弃秦淮义吧,但我又觉得心疼,因为男友不在的日子他一直陪伴着我,给我欢笑给我快乐,朝夕相处中他已经慢慢渗入我的生命。我已经对他有了难舍难分的感觉。

第二天一大早我却在一刹那想通了:其实女人真正想要的是握在手中的可以感觉到的暖彻心扉的幸福,而不是触不到的异国空气。我已经做好了决定。

刚来到公司我就跑到秦淮义的办公室把他喊出来:“这个周末陪我去王府井购物吧!”

“他不是已经回来了吗?”他淡淡地说。

“原本我丢了钱包有了恐惧症,但你已经让我由恐惧症变成依赖症了,离开你我已经不能活了。我只想让你一个人陪我。”

他摸着我的头说:“傻瓜,别再肉麻了,让同事看见不好。为了你刚才的那句话,我愿意现在就请假陪你去逛街,好不好?”我把手放在他的手心,丝丝暖意爬上心头,我心满意足地笑了。

这样的感觉才是最真切的幸福啊!可以牢牢握在手心,虽然没有承诺,盈在心里的却是最真实的最温馨的感动。

多情鱼

天蝎座男子意志坚定,具有极强的占有欲,偏偏敌不过双鱼座女子百炼钢成绕指柔的纤细依恋,更何况他们都那么充满热情,乐于奉献。

我是一个浪漫感性的双鱼座女子,渴望遭遇一段如琼瑶小说一般轰轰烈烈的爱情。我幻想的爱情故事与童话无异:孤独的鱼儿在恋爱的季节,寻找着她的爱人。她的身边出现了很多不同色彩的男孩,她坚信可以从中找到她的真爱,让那个他为自己剥去鱼鳞,穿上以爱情命名的霓裳羽衣,从此鱼儿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并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就像美人鱼为自己的爱人学会走路一样。

我开始整日穿梭在学校与网吧之间,希望能够在这两个最容易发生纯洁恋情的地方邂逅我的那个他。

渐渐地,我身边真的出现了不少追求者,他们都说被我温柔善良的性情吸引住了。但是感性的双鱼却有着理性的理解:虽然这些男孩各有各的优点,但我对他们并没有产生爱的感觉的,觉得他们并不是我要找的可以让我蜕变的真爱。

有一次宿舍里开“卧谈会”,谈到女生眼中最有魅力的男生是项北时,我猛地一惊。因为最近我老感觉项北看我的眼神不太对劲。

项北是我们班最高的男生,身高足足有一米八三,身高优势让他打得一手好篮球。他是球场上的王者,精湛的球技总让大家为之喝彩!而且他长得很阳光很帅气,走在路上常有女生指着他说他是帅哥。除此之外,他还是各种文艺晚会上令人瞩目的明星。他算得上校园里人气很旺的风云人物。

我曾经和一些迷恋项北的女生一样去观看每一场篮球比赛,只为能一睹他球场上“惟我独尊”的风采。我总是安静地坐在观众席上,静静地看他的进攻,带球,过人,上篮,篮板,假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迷人,都被我观察得细致入微。但我从来都不跟他搭讪,因为在我看来,他是可望不可及的。

那是一场和邻校的篮球比赛,我和往常一样坐在观众席上耐心品味项北的每一个动作。那次我们又赢了。我刚走下观众席,就有一只篮球滚到了我的脚边,我以为是球自己滚过来的,抬头方知是有人刻意为之。而这个人就是项北。周围的欢呼声依然海啸般尖锐,我站在项北的对面默默地看着他。他额头上正渗出细密的汗水,眼角眉梢露出浅浅笑意。他不说话,用一种莫名的眼神看着我,令我的目光来不及躲闪。

后来上课时我留心了一下,才发现项北经常用那种莫名又带着怜爱的目光看我。我不是自作多情的主,不敢把默默无闻的自己与项北曾有的那些或优雅或清纯或可爱的美丽女友相提并论。

我开始装作对项北炽热的目光视而不见,开始疏远他,远离与他有关的生活,不再跑去看球赛。因为我觉得自己就算使尽浑身力气也无法把握项北的爱情走向。双鱼座女子渴望一份温暖有安全感的爱情,而这种爱情的主角不需要如此优秀的“大众情人”。

在我决定从项北的影子中抽离时,机械系有个叫林峰的男孩还在锲而不舍地向我发出爱的告白。林峰是班长余树的铁哥们,而余树又是班里和我处得最好的男生,所以我不太好意思直截了当地拒绝林峰。

余树整天在我耳边说林峰的好话,让我考虑考虑。经不过余树的软磨硬施,我答应先与林峰交往着试试看。可是交往了一阵子,还是无法让自己喜欢上林峰。我总觉得喜欢上一个人首先要对他有好感,有那种让你牵挂的感觉,而对林峰,我始终缺乏这种感觉。没有感情的爱情是不会维持很久的,很快,我和林峰便分手了。

对此,余树深感内心不安,总认为是他做错了事,怪自己当初不该怂恿我和林峰在一起。我说,爱不爱一个人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你不要把罪过迁移在你身上。余树不听,还是一个劲地自责。

从没见过这么可爱又固执的男生,我笑着对他说,你要是自责就多陪陪我好了,我最近可烦着呢!

然后我就对余树说有关项北的事,其实自己心里还是舍不得放下他,但倘若做了他的女友又惟恐自己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所以很矛盾。

余树说,你要是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告诉他而不应该憋在心里,但是你确定你对项北就是真正的爱吗?

我茫然了,一时答不上话来。我并不能辨别爱的真伪。可能我只能接受项北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的样子,只喜欢他酷酷的长相,而这些统统都是表象,我并不知道他内心到底在想些什么。如果他真的如别人所说在暗恋我为何不来告诉我?有人说,项北是那么一个高傲的男子,从来都是女生主动送上门,怎么可能低声下气去向一个貌不惊人的女生表白?仔细一想,别人说得也不无道理,我的长相虽然算得上清秀,但是与项北的那些花儿相比,我简直就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

就在我和林峰交往的那段时间里,项北又走马灯似地换了两任美丽女友,据说一个是文艺部部长,另一个是美术系系花。都是异常美丽的女子。也许项北爱上一个人也只是爱上一个人的表象吧!如果他仅仅从外表去衡量一个人,那么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去爱!

想了又想,我决定彻底放弃对项北残有的依恋。

之后的一段时光我对爱情开始有点迷惘,不在校园里溜达了,也不去网吧上网了。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段时光与我接触最多的男生是余树,也只有余树才了解我的心情和想法。

余树陪我走过了最难熬的时光,我对他的依赖也与日俱增。我以为这是妹妹对哥哥的依赖,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

暑假,余树要随导师到山西农村考察然后合做一份调查报告,必须在山西呆上一个月。这一个月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每天都要与余树通电话,假如余树有一天不给我电话我就好像丢了珍宝一样坐立不安。那个月,我真的好想余树,我觉得自己有些离不开他了。而这就是那种牵挂的感觉吧!我又惊又喜,惊的是我怎么会看中一直在我身边的余树呢?喜的是我开始对一个人有了牵挂的感觉,而这就是我理解中的真爱产生的前奏。

余树从山西回来的那天,我迫不及待地跑到车站接他。他的脸被晒黑了,人也瘦了一圈。我冲过去紧紧抱住他,心疼地说,你瘦了!

余树轻轻揉着我的头发,笑着说,傻丫头,你也瘦了!是不是我不在的日子没人给你买零食吃就打算减肥了?

虽然余树的口吻很轻松,但我的泪还是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

余树不再说话,也紧紧把我抱住了。

我能感觉这个拥抱不同寻常,它已经不只是普通朋友才有的拥抱,它蕴涵着多日不见的恋人之间才有的思念。一种暧昧又让人舒心的感觉在空气中慢慢升腾。

双鱼座女子如此多情,先是暗恋“篮球王子”项北,然后和余树的哥们林峰谈恋爱,然后又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余树。我不知道我这样多情的女子还配不配拥有余树的纯真感情。所以我不敢奢望,善良的余树,处处替别人着想的余树,会爱上我。从我前面两段没有结局的恋情来看,我想要得到的恋情多半是没有结果的。所以我对余树没有抱任何幻想,只想和他做一生的朋友。这样一来做不成爱人至少可以做朋友。

因为怕失去余树这样难得的好朋友,所以我迟迟不敢对余树表白。

很快就到了大三,余树获得了去英国留学的机会。为此我开始变得郁郁寡欢。

我和余树虽然彼此有爱,但是两人谁都没有说出口。一段感情尚未开始便匆匆结束,这未免是一种遗憾。

离余树出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终于借住一只叫“色拉”的小兔子向我表白了。“色拉”是我在他生日那天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说,阿妮,我们去为“色拉”选一个老公吧!

我调侃道,为什么不是为“色拉”选老婆呢?你就知道它是母的吗?

余树振振有辞地说道,因为你是女孩嘛,你送给我的兔子当然是母的了!

我们一边笑一边去了最近的花鸟市场,选了一只最好看的小公兔子作为“色拉”的老公。

我们约定,老了的时候一起养很多小兔子,这些小兔子是“色拉”和它的老公的后代。但是突然之间我变得伤感又惆怅,等我们老了我们还会在一起玩吗?余树是要走的呀,他已经在办出国的手续了。

余树看出了我的心情,他握着我的手说,放心!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会在一起的,谁也不要把彼此忘了,好吗?

我激动得望着他,使劲地点头。

两个人提着两只小兔子沿着护城河走,边走边谈。余树告诉我,其实他骑车带我去见林峰时,就发现自己爱上我了,但当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那时,我刚好同意与林峰交往。

我不可置信地望着余树,一言不发。

余树也盯着我看,然后把我拉到墙角,低下头吻了我。我的嘴唇有些颤抖,这是我的初吻。

余树最终为了我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他说他已经错过了一次爱我的机会,他不想因为客观原因再错过我了。

我感动得快说不出话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余树是天蝎座的,这是个专情又深情的星座,听说和双鱼座十分匹配。我懊恼地想,为什么自己不早点知道这些呢?也许早点知道,就不会经过那些曲折才找到真爱了。

不过转念一想,也许不经过那些曲折,我根本不会明白什么叫做真爱,怎样才算爱上一个人。曲折是一个人成长必须经历的过程。

远远的爱情

捏着地址条,可心再次核对,林苑大厦A栋D座809室,没错了,就是这里。轻轻的按门铃,一下,两下,有很轻巧的脚步声走向门边,门开了,可心呆了呆,面前是个干净而整洁的男人,身材很高,短短的平头,修剪得棱角分明,眼睛里有着询问的神情。可心不知怎的有些慌乱,请问林晓寒是住这儿吗?

我就是。面前的男人嗓音沉稳,答案简短。

你?林晓寒?可心睁大了眼,再次呆住。

没错,林晓寒是男士不是女孩。是的,让你住在那儿是我的主意,放心吧,他是个好人,他不会吃了你。可心,我知道你最好了,林晓寒是我最好的朋友了,你们可以互相照顾嘛。

欢喜娇脆的声音顺着电话线传过来,一圈一圈的缠绕着可心。可心是个沉静而理智的女子,只是对于欢喜的要求,总是没法拒绝,那鬼灵精怪的丫头总是有千百条理由连耍赖带撒娇,磨得可心不由得心软下来,虽然每次答应了欢喜的无理要求后总是后悔,却又无从反悔。如同这次,可心拿到硕士学位后准备在这个南方都市一展身手,刚给欢喜发了消息,就接到欢喜的电话,嗓音兴奋欢欣雀跃,可心,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在那儿,你过去后不用找房子了,我给你地址,你直接去就可以了。

可心没多想便应承了下来,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有个人相互照应着总是不错的,更何况还省却了找房子的麻烦,谁曾想,莫名其妙的就与一个陌生的男人过起同居生活来了。

应试的人真多,三个人的职位有超过三百人报名,到了面试这一关,也还有三十来个,这也难怪,林大广告公司,这个城市里资金最雄厚,业务最出众,聚集了无数广告**的公司,谁不想来这里大展抱负呢?

可心看了一眼等候面试的人,自己前面还有二个人,正焦灼的等待着,早上初来时的自信面容这会儿已经被紧张和不安取代。斜对面总经理室的房门紧紧的闭着,严肃得有些凝重,能否留在这个公司里,就得看进门后的命运了。

可心在心底叹口气,这种等待的滋味确实不大好受,如一个临刑的囚犯等待宣判的那一刹那,只不过一种是自由与生死,一种是前途与命运。可心摇摇头,觉得这个比喻有些不大确切,又觉得有些可笑,这个时候自己竟然有心思作这种联想。

李可心,面容娇好的秘书用职业性的甜美嗓音唤着自己的名字。可心站起身来,理了理身上宝蓝色的职业装,拢了拢头发,轻轻地叩门,请进。很沉稳的嗓音,似曾相识的感觉。可心恍惚了一下,扭动门柄推开门,嘴唇张成O型,呆在了原地。

熟识以后,林晓寒常常取笑可心,每次见到我都是一副受惊吓的白痴表情,我的形象真至于让人产生那么大反应么?

可心并不回答,只是温婉的浅笑。每次与林晓寒见面,都是意外之外的意外。林晓寒也不过三十出头,居然就做到了总经理的位置,着实让人不可小觑。可心不知道自己广告部总监这个职务有没有一点点徇了私情的成份在这里,但毕竟攻读了那么些年,又聪慧好学,上任后连续拿下了几个久攻不下大项目,新奇而大胆的构想赢得了客户和同事的一致赞誉,连林晓寒也不由得重新审视可心的工作能力了。

相处久了,可心渐渐发现林晓寒的优点来,这是个干净而整洁的男人,不似其他单身男人那样把家里弄得凌乱不堪,极少在外应酬,即使应酬也从不超过十二点归家。偶尔也会做几样小菜,清清爽爽的口味,倒是很适合可心的口味。思考的时候,会点一支烟,淡淡的烟味在房间里弥漫开来,氤氲成一团团的雾气,雾气里,是心照不宣的安静与恬然。

欢喜有时候会打了电话来,总是先找可心,噼哩啪啦说上一大通,未了总会问,晓寒还好吧?可心淡淡的笑,他就在旁边呢,自己问他吧。

晓寒总是话语不多,多半都是诸如是的好的知道了这样的回答,但语音低柔,眼神温暖,在这样的语音和眼神里,可心常常没来由地就恍惚了心神,呆呆地回房,然后,是彻夜的失眠。

一进办公室,首先看到的照例是一束火红的玫瑰,可心并不激动也不反感,归根到底,花儿总是美丽的,而可心,也总还是有虚荣心的。拿起花里的卡片,卡面上面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麦安凯,下面是一串电话号码。

可心微笑,这个麦安凯,达贸集团最年轻的董事,每日送花,却也没有任何言语,甚至连电话里也不曾提出过约会或吃饭的请求,即便是在业务往来时,也绝对是只谈公事,没有任何暧昧或亲昵的语言。那么留下这个号码是想让自己打过去吗?可心摇摇头,那不是自己的行事风格,尽管这个麦安凯是人尽皆知的钻石王老五,想嫁他的美女可以以打计算,但那与自己无关。又或许,这样的花每天要分别送好多束给不同的人吧。这样想着,可心忍不住再次微笑起来。

收到鲜花这么开心?要不要我也送你一束?带着笑意的低柔嗓音在头上响起。可心抬起头,林晓寒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自己办公桌前,眼睛里眼神复杂。

没有了,只是……只是想起一些开心的事情。可心没来由得有些紧张起来。

一开家门,客厅的玻璃茶几上果然摆了一束花,不过不是玫瑰,是一束香水百合,白色的花瓣上蔓延着浅粉色的红晕,淡淡地散开着,散开成一屋子的香。

喜欢吗?是晓寒的声音。

喜欢。可是……可是……这是给我的吗?为什么?

不算是,也算是吧。晓寒的声音有着反常的矛盾。这屋子里好久没有摆放过花花草草了,今天一时兴起买了回来,你喜欢就算送给你吧。

哦,谢谢。可心的眼神黯淡下来,转身回房,留下晓寒在原地久久地立着,若有所思。

在完成与达贸集团的一宗业务后,麦安凯终于打来电话约可心吃饭,可心略略考虑了下,便应承了下来,于公于私,她都没有理由拒绝的。

麦安凯皮肤黝黑,身材健壮,语言风趣又不失绅士风度,果然是个有魅力的男人,一顿晚餐下来,二人聊得很是愉快,可心原本想着应酬一餐后就回去,可是没想到与麦安凯实在是聊得投机,兴头上又去KTV唱歌,然后吃了宵夜,方由麦安凯开车送可心回家。

可心心情很好,掏出钥匙开了门,黑漆漆的一片,浓烈的烟味呛得可心咳了起来。正要摸索着开灯,忽然被一只强有力的胳臂拉进了怀里,沉重的呼吸伴着混乱的声音。可心可心。

可心想推开,可是着了魔似的抱住了那个身子,只感到对方猛烈的一颤,迅速地推开自己,对不起可心,对不起。

可心越来越频繁地与麦安凯约会,才子佳人天生绝配,可心本就面容娇好,气质优雅,一个有内涵又有出众相貌的女人是可遇不可求的,正如德财兼备又是单身的男人也是如此,麦安凯对可心,是极其爱慕的,恨不得立马娶回家去,只是他也明白,象可心这样的女子,是不会仅仅因贪慕他的家产或地位就嫁了他的,只能文火慢熬,方可熬出一锅爱情靓汤。

可心打电话给欢喜,说是想搬出去另住。欢喜倒是一反常态,没有缠着问为什么。可心松了口气,回去后就开始收拾行李,林晓寒既不言语也不帮忙,斜倚在门上,表情复杂。

门铃惊天动地地响起来,晓寒和可心同时被吓了一跳,兀立呆立了几秒后方想着要去开门,门口站的是欢喜,身后一只硕大的皮箱。

我已经决定来这个城市和晓寒一起发展,然后结婚。欢喜语言淡定,却有着不可反驳的肯定。

姐姐,我是我唯一的亲人,我要你见证我的婚礼。

我是欢喜同父异母的姐姐。坐在名典咖啡的摇椅上,望着对面神情复杂的林晓寒。可心淡淡地说。

欢喜一定没有告诉过你有我这样一个姐姐。父母离异时,四岁的我随了母亲,也改了姓并搬离了原来的城市。三个月后,父亲另娶,一年后,有了欢喜。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直到我上高中时,母亲病重,临终前给了我一个地址,是父亲的,让我在无力维持生活以及学费时去找他。矛盾了很久,骄傲与矜持还是被无情的生活压力打败了,我找到了父亲,对于母亲,父亲很是自责,因此对我越发想补偿,我在父亲家住了下来,欢喜对于我这样一个姐姐刚开始时是否定的,但必须血浓于水,我们身上有割舍不断的亲情,加之两年后父亲及继母相继去世了,我们更是彼此相依为命。只是欢喜从来不肯叫我姐姐,在外面也从不对人说起姐姐。今天,她是第一次叫我姐姐。

一口气说完一大段话,可心眼睛慢慢湿润起来,对面的晓寒身影面得模糊。

晓寒,好好爱她,给她幸福。

麦安凯被公司派往国外学习一年,临时前向可心求婚。可心回来告诉欢喜,准备与麦安凯同行。象麦安凯这样的男人,要么跟随,要么放弃,可心选择了后者。欢喜眼眸发亮,随即又淡了下去,紧紧地抱住了可心,参加完我的婚礼再走好吗?

婚礼前的程序纷繁复杂,试婚纱,拍照片,布置新房,忙得晨昏不分。婚礼上,新人互换戒指,宾客齐声祝福,一派幸福景象。可心站在麦安凯身旁,不知怎地就泪流满面,欢喜也哭了起来,林晓寒望着可心,脸上是谁也无法解释的表情。

一个月后,林晓寒打开邮箱,里面是可心发来的e-mail,附了一张照片,是大片的花海。可心的信很简短:晓寒,生活就是那么奇怪,一个偶然的巧遇可以会将一切彻底改变。我的生命里有太多的偶然,因此我总是被改变。这里很美,四周都是鲜花,香味浓郁,不过有时候会想起那束香水百合来,淡淡的色彩,远远的开放着,可香气总是不会散去,但却始终开得那么远,远得不可触摸,只能在香味里淡淡的回忆着,回忆着那些偶然与改变。生活还是那么美好,好好的爱,好好的把握幸福。可心。

十年一约

浓郁的树林下,阳光透过枝桠斜斜的将心事写在一条弯曲延伸想远处大门的水泥地上。圆的方的不规则的图形,一片阴暗一片光明交叉拼凑着一段又一段无言的故事。周夏琼望着面前那十二层高的外科病房,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六楼就是郭领所在的胸外病房了。这熟悉的建筑物依然在十年前的地方存在着,那蹦蹦跳跳的小丫头还会扎着麻花辫子,一手拿着棒棒糖一手扶着双肩背包细细的亚麻带子咧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傻笑么?

高耸的梧桐树在夏日的余光里享受着温吞的光线,树身上的裂痕象老年男子那张历经岁月风霜寒冰过后的沧桑,这所百年古校迎来了新一届的学生。背着牛仔书包的一群一群的年轻人用笑声来装点陌生的校园。周夏琼穿着白色连衣裙,披散着黑亮长发来到365宿舍门口。这就是以后四年要生活的世界了。

打开房门,挑选了一个靠着窗的床位放下自己的背包,周夏琼从窗外看到一行排列的梧桐树,树上肥大的叶子相互牵扯,成了一方没有空隙的天空。梧桐树的对面隔着一条小路,在草坪旁的水泥路,是一幢男生宿舍楼,和这边女生的遥遥相望。有点象传说中的望夫石呢,周夏琼脑子一闪,灵光乍现。那边,也和这边女生楼一样忙乱等待着新的主人的到来吧。顺着树的阴影继续闲望,一个穿着白色吊带黑色亚麻短裙白色球鞋棕色的头发被扎成马尾的女生从路的一头走来,背后的书包和头发在蹦蹦跳跳的身体上晃来晃去。这个女孩,有着令人羡慕的青春活力呢,周夏琼再次展开自己想象的翅膀开始沉思。

当当当,敲门的声音把周夏琼从沉思中惊醒。“对不起,我匆忙中忘了拿宿舍钥匙。认识一下,我叫郭领,是365宿舍成员。”开门的周夏琼被一连串的热情给弄的有些手足无措,镇静下忙扬起一贯文静的笑容,“你好,我叫周夏琼。”

“琼子琼子,清醒一下嘛。”清脆的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把周夏琼从回忆里惊醒。面前站着一个身穿白色工作服的女孩站在面前,合身的工作服把身躯给衬托的更加修长,胸前别着一个红底黑字的胸卡,上面有着几行字,姓名:郭领,职务:主管护师。白色的护士帽有着一道蓝色的横杠,头发掩藏在帽子下面,可以看到长短不一的碎发整齐的排列在白皙的脖子上方。

“琼子琼子,又见面了咱们。”从病房刚出来的郭领拉着刚从虚幻世界回来的周夏琼,身行情不自禁的旋转了起来,一如当年大礼堂中央翩飞的蝴蝶,白色的衣服是那蝴蝶纯洁的翅膀,飞舞着旋转着,背后的阳光碎碎点点的闪烁着,周夏琼依稀看到跌落人间的天使。

“等我一会,我马上下班了,换过衣服就过来。”天使快乐的叮嘱。

郭领和周夏琼来到红辣椒烩面馆,做在靠近落地玻璃窗角落的那张桌子,红色的桌面红色的筷笼一个白色小碟盛着红的带油的辣椒,旁边是古朴的放醋的小壶。两个人要了10串羊肉串边吃边聊边等着师傅做烩面。来学校已经半年了,宿舍里的人都纳闷,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怎么成了如此般的好友?扭过头一想,大概这就叫做互补吧。

“你知道晚上对面宿舍弹吉他的男孩是谁吗?”郭领一手一串羊肉串,嘴里填得鼓囔囔的问周夏琼。梳成麻花辫的头发在肩膀上随着咀嚼和摇头的幅度而来回摩擦着。“是高我们一届的学长。”周夏琼咽下羊肉说。“就那个迎新晚会上唱《恋恋风尘》的那男孩。”用纸巾擦过唇边残留的孜然辣椒后周夏琼补充到。随手又拿纸巾替郭领擦了擦鼻子上不小心弄的调味粉末。

周夏琼被下班后换过衣服的郭领陪着来到俞师傅快餐店明朗干净的餐厅里。“琼子你看咱们的传统,会客的地方还是在小饭馆里,晚上找人给你接风。”郭领会说话的眼睛依然明亮。“不止接风那么简单吧?是不是还打算叫我见见某位重要人物?”周夏琼秀气的鼻子一皱,做了个可爱的表情。真好,完全没有分离过的感觉。周夏琼思想开始抛锚。

“琼子,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操场上,拉着手的两个小丫头在自己十七八的岁月里悄然涂着各种情感的颜色。“琼子,你说对面顶楼弹吉他的学长是不是还没女朋友?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动听的音乐和那么忧伤的曲调?”郭领歪着头望着对面用草编织麻花辫子的周夏琼。沉静的神情有着娴美的气质。“别人的事情我没兴趣过问哦,傻郭领。你对他怎么那么好奇呢?”周夏琼放下手中的东西拽了下郭领的辫子。这个快乐的女孩连头发都那样的快乐。

“琼子琼子,陪我去礼堂看晚会去啊,别看什么书了,换换口味去。我弄到两张前排的票,有学长的节目。”周夏琼满脸无奈的被郭领拉着出了宿舍楼,然后直奔向灯光球场方向的礼堂。这丫头,成追星族了。周夏琼看着一脸兴奋的郭领边想边摇头。

“请问,我可以坐旁边吗?”低沉的声音惊醒了正沉迷书中的周夏琼。一抬头,一双清澈的眸子出现在视野里,看起来好熟悉。周夏琼点点头,环顾四周,都是埋头看书翻阅的同学,整个偌大的图书馆竟没了郭领的身影,回宿舍听音乐了吧。

恍惚的神情又依稀回到几年前的岁月。周夏琼回过神来,对郭领微笑表示歉意。“我知道你这个**病了,说着说着就神游太虚去了。”郭领把袋子里的书扔在了桌子上,“你来看我也要买这么多书啊?你床边那书架早爆满了吧?”轻快的声音宣泄着熟悉的情绪。郭领在周夏琼的眼睛里看到自己嘴唇上下碰触的样子,又顽皮的吐了吐**。“吃过饭,让你去我的房间里去参观兼休息去。”郭领对着优雅进食的周夏琼邀请。

“台上吹风的感觉怎么样?”郭领递给正看夜景的周夏琼一杯果汁。“还记得我这个习惯呢?”周夏琼捋了捋散落下来的头发,接过杯子。“我记得在顶楼吹凉风谈吉他唱歌的男孩,经常唱的那首《恋恋风尘》。那首曲子年轻的我们都喜欢,象年轻的岁月。”“傻郭领,你现在也不老嘛。二十六岁,多么好的年龄!”“琼子,今天晚上我们又在一个被窝了。我给你放CD听去。”轻柔的音乐响起,分别的人又相聚。

“郭领,我想拜托你一点事情。”年轻的脸庞有着异样的光泽。看着他熟悉的面孔,郭领禁不住心中一直心疼,他的眼光怎么一直不在我身上呢?“学长,你说吧。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我会答应的。”“我们一直是好朋友,所以我想让你帮我追周夏琼。可以吗?”学长的眼睛里有着期盼。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郭领默然。原来,喜欢的人一直看到的是身边文静娴雅的周夏琼,自己只不过是好朋友罢了。

“琼子,你找到真命天子了吗?”轻轻关了床头的壁灯,郭领扭过脸来问身边的人。“恩,他是一个好男人。”屋子里黑暗的光线掩饰了周夏琼羞涩幸福的表情。“你呢?今天晚上见的那个男孩不是你所要的吧?”

“我?我还是喜欢着那个人。”郭领轻声叹息。

沉默,在流动的空气里漫溢。

“我不想做学长的女朋友,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周夏琼直视低头摆弄布娃娃的郭领。郭领一直没有抬头,眼中强忍的疼痛与不舍没有表露出来。也错过了周夏琼眼中一闪而过的痛苦。

“记得那个约定吗?”周夏琼瞪着天花板问。

“记得!”

用十年的时间来忘记一个人。走自己的路,然后顺其自然,听天由命。这是一个约定,关于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我们不仅仅只有爱情,就让友情和爱情赛跑一次吧。

夏天明朗的星空下,许下这样的诺言。

“我想明年结婚。”周夏琼转过身来,轻声耳语。“决定了?就这个男人?”“恩。我爱他。他是会是一个好丈夫!”“那恭喜你!”

夜深人静。心有些乱。

毕业了,不说再见。

翌年,周夏琼婚礼。

郭领送来礼物——红色请柬,上面两个并排名字:刘铭、郭领。周夏琼笑了,唱《恋恋风尘》的男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快乐天使。

窗户外面的阳光很美,天蓝的没有一丝瑕疵,街上行走的人群不会因为别人的因素而停驻片刻。都在顺着自己的路走着,没有人留意谁的喜庆与悲哀。无关的,也是漠视的。酒店里在拥挤着道贺的人群,鲜亮的礼服,交织着酒的味道。身着红色礼服的周夏琼,看看旁边的男人和窗边那个正在休息的郭领,嘴角扬起了甜美的微笑。

十年的年轻岁月,终于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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