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的凄美爱情
前言:如果你没有看过这个故事,你一定深信爱情是自私的。但当你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敢保证,你一定会改变你的看法,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一种伟大,无私、不求回报的付出……
在一个初夏的夜晚,两个青年男女在公园邂逅,他们相互吸引的眼神,使他们不得不相信有一见钟情。于是——他们恋爱了。但起初女孩并不愿意,因为她清楚的知道,她们病强迫她不能去爱任何人,也不能被任何人爱。可是在男孩真诚的眼神和强大的攻势下,她妥协了。
但她并没有对男孩隐瞒她的病情。因为她太爱男孩了,她不想骗他。她对男孩的爱是真诚的,无私的。男孩对她也是如此,他承诺一生一世照顾她。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因为她知道,她的生命不会有那么长。
在男孩细心的照料下,她的病情虽然没有好转,但她的心情却变得越来越好。她很满足现状,因为在她有限的时间里能找到一个这样爱她的人,可见她的生命并不孤单,也不枉她来到人世间走一遭。
但是她更害怕自己不会活得太久,因为她实在舍不得留下男孩一个人在人世间受苦。她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毕竟她的病不允许她,也不给她太多的时间。她实在离死神太近了,一次又一次的与死神博斗,使她筋疲力尽。但在男孩贴心的支持下,她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手中逃脱。她庆幸、她欢呼,但她也知道,这一切之所以能撑下去,都是因为男孩在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给她生存下去的希望。
白血病——这一个不能治愈的顽疾,一旦患上之后,如果还想拥有太多时间的话,简直就是天方夜潭。她只能靠每天无休止的化疗来维持她的生命。在病魔的摧残下,她并没有被击败,而是越发坚强,因为有男孩存在。无论她在这个世界还能停留多久,她都将是快乐的,幸福的,因为她找到了她一生的挚爱。
可是她又害怕万一她离开了这个世界,男孩会怎么样?于是在他们相依相伴走过了短暂的一年之后,今天他们又来到了他们最初相识的地方。因为化疗的原因,女孩已经很少到处走动。男孩劝她多休息,但在她的极力要求下,她还是由男孩搀扶着来到公园。只因她清楚的知道,她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有一件事在不做就没有机会了。
他们手拉着手坐在那片,他们曾经坐过的草地上。放眼望去,公园的景物似乎没有什么改变。也许是被他们真诚的爱情所感动吧!这里是他们相知、相惜、相爱的见证。女孩望了望星空,示意男孩坐下。
男孩坐下后,女孩小鸟依人般的坐在他的怀里,问道:“还记得这里吗?”
“当然记得,就在这个地方,我找到了我一生的挚爱。”男孩深情地说到。“这片青草地还是那么茂盛。”男孩自语。
“还记得一年前的那个晚上吗?”
“印象很深刻。”
“还记得一年前我问你的那个问题吗?当时你没有回答。”……男孩没有说话。
女孩笑了笑,“爱上我你后悔吗?”
“不后悔。”这次男孩回答得很干脆。
女孩笑了,但她的表情很快又严肃起来,“雨、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只要能让我继续的照顾你,我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
“你不觉得和我在一起是一种拖累吗?”女孩问男孩。
“不,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也很幸福,我庆幸能在这样夜晚认识你。和你相识、相知、相伴到永远,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女孩沉默了,忽然她又说到,“雨,答应我,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一定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女孩来走完人生。”
“不,你不会有事的,那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的!”男孩情绪很激动。可他嘴上虽然这样说,但他心里知道,这一天早晚都会来的。
“答应我。”女孩的声音有些气愤。
男孩沉默了一会儿,“到那个时候再说吧!”
女孩急了,一把推开男孩,“如果你不答应,我们现在就分手。”女孩的语气显得很生硬,男孩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犹豫了很久,还是勉强答应了她。女孩笑了,就像一年前他们相识的时候笑的一样灿烂。那笑容不是体现在脸上,而是发自内心,因为她看到了她想要的结果,也只有这样,她才能了无牵挂的离开这个世界。
女孩说:“我累了,想睡一会儿。”男孩点了点头,但大约过了五分钟以后,男孩忽然感到从女孩的手中传过来一丝凉意,那凉意远远超过了深夜的寒冷。男孩顿时站起身来,歇斯底里的大叫,拼命的抖动着女孩柔弱的身体。但任凭他怎样的叫喊女孩,晃动她的身体,女孩都没有醒。因为她真的睡着了,永远的睡去了……
在又过了一年后的今天,男孩挽着一个美丽女孩来到了她的墓碑前。男孩在墓碑前迟疑了一会,然后轻轻把一束康乃馨放在了女孩的墓碑前面。随后,男孩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说到:“薇,我答应你的事情我已经做到了,现在你在那边可以放心了。如果真的有来世的话,希望你不要改名字,我们来世还在这一天相遇,这样我找你也会更容易些。”
说完后,男孩抬起头,可在他即将转身离去的一瞬间,他回头望了望墓碑上的照片,那是女孩17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她显得很忧郁,可现在他仿佛看到照片上的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就像当初他对她承诺的时候,笑得一样灿烂……
当男孩看到女孩开心的笑容,他终于明白: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她,陪在他的身边,而是只要远远地看着他幸福,就已经足够了……
两个傻子的伤感爱情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
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伸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100个对不起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等你瘦到95斤我就娶你!”他的嘴角扬起一丝轻蔑,然后邪恶的笑容开始在他脸上绽放开来。
胖妹看了看自己160斤重的圆滚滚的身体,哀求道:“95斤实在太难了,说一点现实的好不好?”
“就是95斤,多一斤都不行!”扔下这句话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胖妹于是开始没命地减肥。没办法,谁叫她爱他呢?她因为爱他该付出的都付出了,无论是金钱、时间还是精力;她因为爱他该丢弃的也都丢弃了,无论是面子、名声还是尊严……走到这一步,她已经无路可退,所以她一定要坚持走下去。
更何况这次不是别的啊,只要她能够减到95斤,她就可以嫁给他了!这是一种怎样的诱惑啊?胖妹又怎么能放过这种机会呢?她可以做他的新娘,这是她梦寐以求的!
只要,她能减到95斤。
一旦一个女人为了她爱的男人下定决心做一件事,那种毅力是很可怕的。
胖妹每天早餐只吃一个蛋,中饭和晚饭都去食堂打三毛钱的饭。然后,她会拿一碗汤,把汤倒在饭的上面搅拌着吃。虽然粘稠的饭吃到嘴巴里会让她觉得一阵阵恶心,难以下咽,但她还是要硬把饭往嘴巴里塞。因为她的食欲太旺盛了,她必须逼自己吃恶心的东西,这样才能让她反胃,让她觉得不想去吃别的东西。
第一次这样吃的时候,她在厕所里面干吐了将近半个小时。
她心里一点都不觉得难受,反而觉得好满足。太好了太好了,这样一来一定可以减很多,也许95斤就不是梦想了……
眼看着自己一天一天瘦下去,她觉得自己活得越来越有自信了。每次从他身边经过,看到他眼中的讶异,她都能感受到一种成功的快感。那是因为自己的变化而引起的讶异吗?
她仿佛可以想象自己穿着婚纱戴着他送的戒指与他一起站在牧师前面的样子,能做他的新娘,就算让她去死也愿意。因为她对他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的,就算让她去死也愿意。
渐渐地,她发现光靠节食减肥对于她来说已经远远不够了,她必须好好锻炼。于是她每天晚上都去操场跑步。
跑步对于她来说简直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情,挪动她那肥硕的身躯简直比登天还难。她犹记大一上学期的2400米她是豁出去拼了命才在最后一刻蠕动到终点的,她一跑步,全身的肥肉就开始不断抖动,让她喘不过气来。可是,为了他,她必须学会克服一切困难。
第一天,她凭着自己的毅力,硬是在黑夜中跑了1000米,跑到最后她忍不住停下来大口大口地吐了起来方才罢休。
第二天,她继续不懈地努力,在黑暗中拼杀1200米,她尽力调整自己的气息,把步子迈大。虽然感觉万分痛苦,她也一定要撑下去,她不允许自己在这个时候放弃。
第三天,她依然在坚持,可是跑到第三圈还是觉得坚持不住了,一步也不能前行,她迈着步子“呼哧。”“呼哧。”地往前跑,却觉得前方离自己实在太远,怎么也到达不了终点。
第四天……
就这样,胖妹一直在坚持着,虽然还是无法突破三圈的范围,但是她的运动量已经比以前多很多了,每天她都是跑得满身大汗,然后任凭汗在晚风中风干。
于是,她感冒了,很严重,整天咳嗽不停。她向同学借来“白加黑。”,却在这时得知了他感冒的消息。
“已经断药一天了,可怜哪。”他在她面前这样说。
接着她把自己的药给了他,说:“记得吃药,好好照顾自己,别再感冒了。”这一切都仿佛在他的掌握之内。她知道自己已经做了一个让他一手掌握的女人,可是她没得选择。
因为,她爱他。
然而,越是这样,他便越不会领情,他只会把她当作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仅此而已。跟她说话,他的口气总是充满了不屑:“给你一个友情提醒,你还是放弃吧,照你这样下去是没有希望的。”
“为什么?”她的眼中有泪光在闪动,“我一直在努力啊,难道你看不出成果吗?”
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她,说:“你这样下去根本别想要什么成果。还是再教教你吧,跑步的时候如果实在感觉跑不动了,就努力摆臂,这样还可以多撑一会……另外,千万不要因为跑不动而减小步幅,这样会比较容易达到极限,在极限的那200米,你会觉得呼吸十分困难,步子很沉重,但是达到极限之后,只要用惯性跑步就好了,一点都不会觉得累。”
“我明白了!你就买好戒指等着娶我吧!”胖妹丢给他一句话。
在另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胖妹又去操场跑步。
一对又一对的情侣,或坐在看台上相互依偎,或绕着操场散步,一圈,一圈……
学校因为要种树,在土地上挖了很多很多坑,黑黑的。
胖妹跑到第二圈中间的时候渐渐又觉得有点支撑不住了,但是他想起了他的话:“如果实在感觉跑不动了,就努力摆臂……”她用力摆臂,用手臂带动自己的腿向前跑,果然奏效。她一直努力迈开她的步子,大步大步往前跑,觉得好像省了很多力气。她眼前不断闪现出他的样子,他那么用心的教自己跑步……一定不能辜负了他!每次她想要放弃的时候,都一直对自己说,再跑十米吧,再跑十米吧……甚至连她自己都已经忘记这已经是第几圈了。她一直想象他就在前方,她只要一直往前跑就能追到他,追到那份爱……
好累啊,仿佛要窒息一般地喘不上气来,感觉脚步好沉重啊,迈不开步子……得挺过去,他说过,挺过去了就好了,跑起步来就不费力了。于是,她不允许自己有任何懈怠,她要拿自己的命去拼!
在一望无际的黑暗中,仿佛有一缕阳光照在了胖妹的身上。她觉得自己跑起步来轻盈了很多,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难道说,她是真的挺过了自己的极限吗?原来会这么舒服啊,跑起步来好像不费吹灰之力,只是一味地往前,往前……
胖妹累了,觉得自己好像该停了,可是她却觉得自己停不下来。
在她刚想停的时候,一对情侣出现在她眼前,如果在这个时候突然停下,会打扰情侣享受甜蜜的那份宁静的。
于是,她只能继续跑,刚要停的时候,又一对情侣出现在她眼前,她又不能停了,所以她又强迫着自己继续往前跑……
有太多对情侣在操场上散步,她不能打扰到他们。在她停下来的时候已经觉得身体快要虚脱了,浑身大汗淋漓。两只腿胀胀的,酸疼得要命。
后来胖妹慢慢挪动着她的脚步像寝室的方向走去,却觉得视线好模糊,灯光朦胧得让她辨不清方向。在一阵晕眩中她一脚踏空,眼前一黑。
然后,便不省人事了。
后来是有人在一个要种树的坑里面发现了胖妹。
她的腿骨折了。
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心急如燎地看着被吊起来的腿,觉得自己的一切努力将要白费。
她知道在医院的日子里良好的照料一定又会让她重新胖起来。
她绞尽了脑汁,目的就是要找到一个能让自己减肥的对策。
然后她忍着腿部剧烈的疼痛开始在病床上没命地做仰卧起坐。
推门进来的护士被这样的情景吓呆了。
胖妹的愚蠢行为马上被制止了。
但是,她还有别的招数。她固执得不愿意吃一口饭。
她只是一直望向窗外,用很呆滞的眼神。
这个时候,他被请来了。他坐在胖妹的床前,说:“算了吧我和你是没有可能的你别再这样为难自己了我会内疚。那句话我只不过是说着玩玩的,本来以为你会知难而退……”
胖妹却一下子打断了他的话,大嚷道:“你说什么!你说出来的话怎么能够就这样算了?!”
空气中,有绝望的味道。
出院之后,胖妹每天躺在寝室的床上不愿意动,等到她想下床的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虚弱得无法移动身体。有人好心帮她带回饭来喂给她吃,都被她吐了出来。并不是她自己想吐,那是自然反映。似乎大家都对这种症状有过一点了解,不错,是厌食症。
这个时候,或许我们在这里已经不能继续把她叫做胖妹了,因为,她出落变得很苗条。她以前被臃肿的脸蛋而挤得变形的五官已经变得清晰起来,大家发现她原来可以算是一个很漂亮的美女,特别是在她苍白的肌肤的映衬下,她水灵的眼睛显得更加美丽动人……
在她这一生最美丽的时刻,她对在她床边的同学说:“可……可不可以让他来……来看看我?”
有人打电话叫他过来,他却对着听筒吼道:“有没有搞错啊,那也得我能过去才行啊,男生不能进女生宿舍是谁都知道的,你们在搞什么啊?……”
胖妹最终没有等到她的白马王子。
孤零零躺在床上的她,在最后一次设想自己穿着婚纱戴着他送的戒指与他一起站在牧师前面的样子后,极不情愿地闭起了自己的眼睛。
胖妹死的时候,体重96斤。
逆光如殇,二十光年
往昔难忘,要不然。为什么岁月的歌声,会轻松解开纠缠的往事。
时间义无反顾地奔向明天,那些老歌故事却在某个晚上愈久弥新。
唇齿留香的感觉就像品茗了一瓶封存已久的红酒,怀旧开始风靡。
念初中的时候,陪伴我的夜晚,是一盏光亮的台灯,一叠厚重的课本,还有一台破旧的收音机。彼时,我每天总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夜晚9点半的到来,然后打开收音机,调到我喜欢的交通音乐频道,开始了夜晚我独享的安静。期待且兴奋。
殊不知是多久了,我已经将收音机当成是我的亲密的情人。伴着我安然入眠。耳边轻声呢喃,叙述了几千里的音波外,那些平凡却感人的,我喜欢的故事。曼妙的音乐,贯穿了整个故事,而那些跳动的歌词就像量身定做的断章,应和着故事起起伏伏。
一段故事,一首老歌,诉说如风往事。犹如拿起那把老吉他,弹唱一曲可以打动人心的歌曲。缓缓而出,拉长了尾调,犹如延伸的情怀,一直扯到久违的青葱岁月。
我独自空眠的夜晚,往日情怀牵引着我记取片刻的安宁,翩然入眠。
彼时,我们仍是纯真的孩童。俗事里的纷纷扰扰,有浪漫,有平淡。却不过是遥望未来的情怀。
彼时,不需被束缚,可以放肆遨游。那流动的音符,情不自禁地融入其中。心头埋葬很久的愿念。层层剥开,破碎的残骸,随音逝。不愿提及的隐秘最终显山露水。青青的山尖水流长,蓝蓝的苍穹白鹭自由飞。幻影跌落,模糊层层重,化就故作。显出了某年遗忘的片刻。
牵动了如风往事。坠入了回忆漩涡。搅得一池混乱,不平,挽结的心声,最终被灰白的记忆释放。
逝去的是韶华,挥霍的是光阴,残缺的是故事,成全的是饱满的岁月,以及尘封的记忆。
因为过去了,也淡浅。紧紧抓住郁结是为了折磨自己,还是为了铭记时光。
无论如何,都是作茧自缚。
后来我有了mp3, mp4,本本。我便理所当然地忘记了那台残破的收音机。它安然地杵在某个废弃的角落。穿上了厚重的浮尘,显得更加久远而独孤。
古老的音频传媒,最终抵不过喜新厌旧,奔向潮流的趋势。于是,我还是俗不可耐的。忙忙碌碌的生活最终丧失了情怀重温的时节。
某天,也不知是雨夜电光火石的碰触,或是彻夜不眠的精神困倦。我忽然想起彼时那段惬意的生活。深藏的激情猝不及防地席卷了我所有的思绪。翻开了杂沓的存储箱,过往的记忆如数想来。
伏案而坐,写了似是而非的心情随笔,皎洁的月光透过落地窗铺洒过来,在身上缓缓移动。
今夜唯一的选择,便是忘我沉醉在音乐的旋律里。重回那澄澈的世外圭谷。
聆听故事里的深情,如尘埃不露痕迹地跌落心底,叫人难忘。
爱上你是个错,而我一错再错
本来以为可以很好的忘了他,但,忘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当时追求他,也只是为了弥补心里残缺的爱。面对未来,好像不可能拥有的东西就越想去追求。对他,我就是。本来以为我很聪明,经过那件事才明白,原来我一直是个爱情的傻瓜。
别人说,我很会分析别人的感情问题,面对自己的问题,我束手无策。第一次感觉到这么迷茫,第一次感觉到爱一个人是那么累的事,第一次为自己的决定这么后悔过。
本来,我们不会再有交集的时候。就因为我的不服输,害的你也觉得对我有所抱歉。
记得那天是愚人节,第一次这么勇敢的向你告白。愚人节,就算你觉得我说谎也无所谓,至少自己有了这个勇气。你没回任何的信息,或许,觉得这是很无聊的举动。但对我而言不是,这是看我被不被接受的关键时刻。就算你欺骗了我,我也会把你的话当做是真心话,藏在心里,慢慢体会。
有人问我忘了你了没有,都是犹犹豫豫的回答没有,不想让人觉得我失败。自尊心强的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明明你站在我面前,还是不敢说“我爱你。”
试着忘记你,可惜,到处都可以看到你的影子。想那时去旅游,看着窗外的风景,想着你;听着歌,想到你;就连简简单单的“接吻。”一词,都能想起你。感觉,现在像是中邪了一样的。
不相信爱情的我,现在相信了,但是晚了。
如果,我不遇到他,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不会是现在连异性说简简单单的做朋友也不允许,看到我伤了他们的心之后,感觉真的很糟糕。但,欺骗,我做不到。
不再联系你,减少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