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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从开始到现在

真正的爱情从现在开始

幸福的距离其实很近,只是我一直站在幸福的边缘不敢靠近。

遇见

认识阳,确切的说是遇见阳是在学校组织的“汶川地震——献爱心。”公益活动上,他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而我只是最普通的参与者。

那是去年6月底的时候,学校里开始有很多找到工作的学姐、学长们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学校,校园里也因为到处都是复习考试的学生而显得更加吵杂,我一向是喜欢安静的,准备去图书馆消磨这个周末。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一个瘦小的男生走过来跟我搭话:“学姐,为汶川地震受难的孩子献点爱心吧!他边说边指向那边的募捐箱,我顺眼望去,有很多的学生都在热情的参加活动。”

我走过去捐完钱准备离去,只见有好多人站在宣传栏看海报,我被一个醒目的宣传海报吸引了,那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自己的躯体顶住倒塌的房梁,救活了自己怀中的婴儿。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画面,我深深的被震撼了,母爱是如此的伟大!对于从小没有母亲的我来说,坚强、倔强,甚至从不流泪,而此时我却流泪了。就在这时,一个高个男生(这就是阳)递了一包纸巾给我说:“任何人都会被如此真情的画面感动的,我也会。当我转头的瞬间,也看到他的眼眶里竟也泛着泪光。”

这是我和阳第一次见面,没有太多言语,却因为他那理解的泪光让我一目难忘。我也是之后才听宿舍的朋友说他的名字叫阳、比我们大一级是计算机系的主席、家境甚好、人品很好、帅气阳光就更是有目共赌的、篮球打得超棒,是校队的主力、喜欢他的女孩子光明着喜欢的最丑的都会比我漂亮。所以那时的我就只有暗恋的份吧!

爱情在心里滋长

我们班有一个叫辉的男生,跟我关系很好,他是我入学时第一个认识的人,因为是同乡,他帮我跑东跑西办好了入学的各个手续,后来才知道他跟我同一个班级,因为去学校比较早,就帮助来校的新生办手续、搬行李。我们就是从那个时候成为好朋友的,说也奇怪我们两个是性格反差很大的两类人,能成为朋友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是一个比较安静的人,而他是一个好动、话又多的人。其实,在我面前他比较像一个调皮的弟弟,虽然也会偶尔的惹我生气,但是总会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开心。对于他,更多的是感激!

大三开学的时候,生活仍然一如往常,每天都是在教室、图书馆、餐厅、宿舍活动,唯一不同的就是我也会答应辉去操场看他们的篮球比赛(辉也是我们校篮球队的队员)。其实,我只是想看看和他一同打球的阳。看阳在球场上挥汗如雨,潇洒的投篮,不经意的微笑,打赢球赛后和队友的嬉戏,甚至也会喜欢他孩子气投不进球泄气的模样。时间长了,每次打完球我和辉离开的时候,他也会过来打个招呼,象征性的点点头,微笑一下。这也算认识吧!

有时也会觉得世界很小,我的世界里总共也就那么几个人,然而当我认识一个人(就像阳)的时候,我会觉得他几乎从未离开过我的生活,一起吃早餐的餐厅,一起去教学楼的路上,同一间自习课学习。是的,虽然是不经意的遇到,但是他无处不在。我开始喜欢这种虽然彼此不是很熟但是见面微笑点点头的感觉。不管他知不知道但是爱情在我的心里滋长。

表白

我以为我对阳的感情只有我自己知道,至少隐藏的很好。可是辉却揭露了我,就在我不愿意和他一起参加他朋友(我们的老乡)生日聚会的那一刻,他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他质问我:“为什么会答应去看篮球比赛,为什么改变以前的作息习惯,很晚去吃早餐,去不常去的图书室看不喜欢看的电脑类的书籍,参加不喜欢参加的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很多不常做的事情,你都在尝试着去做?你甚至开始有意无意的疏远我,我在你心中的地位没有他重要吧?”

这些连我自己都不清楚的事情他居然比我还清楚,我没有否认,很认真的告诉他:“阳在我的生命里也许真的是因为太过于优秀而让我不敢靠近,但是只是一点点的感受到他的阳光,我也会很幸福,没有想到过要去争取一份这样的爱情,也许他在我的生命里没有任何的称谓,算不上朋友,算不上恋人,有的时候也会觉得算不上认识吧!而你不一样,你是我在这所大学最重要的朋友,我最疼爱的弟弟。”听完这些话之后,他居然变得更加的失落,他说:“你们在某个交叉的十字路口遇见,有会变成恋人的可能,而我就算一直和你有交集,却永远没有可能变成恋人吧,考虑过我么,对你那么的真心,希望不用说出口,终有一天你也能感受到。我喜欢你,所有的人都看的到,你为什么就看不到呢!”。被辉的表白吓呆了,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的好会是因为爱情,我以为只是因为是同乡,是一见如故的好朋友。

那天晚上辉在朋友的聚会上喝的烂醉,回宿舍后他疯了似的,到阳的宿舍打了一架,辉的好友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看看,我没有去,只是觉得去了该怎么面对呢。我知道,被辉这么一闹,事情会变得让自己无法面对,我一夜未眠,想着这些日子以来和阳的相遇,和辉之间的友情,是的,没有奢求过像阳那么优秀的恋人,但是一定要珍惜和辉之间的友情。

第二天早晨天刚亮,我走出宿舍门口,只见辉等在门口。看到我,他慌张的表情让我觉得惭愧。没有等他说什么,我说道:“就像大一那样好么,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无奈的点点头。

在吃完早餐后,等在阳去教学楼必经的路上,很远看到他向我走来,他是明白我在等他的吧,被辉打青的脸依然洋溢着他独有的自信的微笑跟我打招呼说道:“早上好,在等我吧?”

我尴尬的说道:“对不起,是替辉来道歉的,因为我,害你被他误会,以后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误会了么,是关于你么,如果我说没有误会呢,你会怎么样?”他边说边递过一张照片给我,我知道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拍的,照片上的我正专注的看着海报,眼里泛着泪水。

我假装镇静的把照片放好说:“该上课了,我走了,最后还是跟你说声,对不起!”,我转身打算尽快离开。

“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这么平静,在你心里到底什么是最重要的呢?没有什么要说,也不想听我说什么吗。”他的语气有些急躁。

我不敢看他的表情,背对着他说道:“至少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拥有的最重要,就像辉之间的友情吧。”我匆匆离去。

苍白的圣诞夜

自从这件事后,我和辉谁也没有再提起过阳,我的生活变得更安静,即使偶尔遇到阳也会匆匆走开。而辉像是变乖了似的,很多时候只静静的陪在我的身边,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冬天的脚步已经走近了,圣诞夜也快要到了,宿舍的姐妹们正讨论着要怎么过这个重要的日子,我只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她们八卦着每年圣诞夜学校里的名人是怎么和喜欢的人度过这么一个浪漫的晚上,猜测今年又会有怎样轰动的新闻,他们说,也许最轰动的应该是刚成为恋人不久的阳,他将会和自己的女朋友,一起主持今年的晚会。听到这里,我便有意躲开,于是一个人走出宿舍,到宿舍前的小路上走了走,昏暗的灯光,冷清的校园,在这里三年了,什么都没有变,唯一变化的是冷漠的我也会心疼,会听到某个人的名字不自觉的紧张,会压抑,会嫉妒。是的,我喜欢的人已经有了另一半,她应该会很漂亮、很优秀吧,有些冲动,想去看看那个他喜欢的女孩,即使心疼也会想确定他们很恩爱吧!是的,也知道自己很冲动,但只是偷偷的看一眼就可以吧,就彻底的死心。

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拉开窗户,外面已经有很厚的积雪,细小的雪花依然下着,今年的第一场雪,那么安静的就把校园变成雪白的、纯洁的世界。

我吃完早饭独自一个人站在教学楼的走廊上,透过玻璃看着朝教学楼走来的学生,也看见阳和那个女孩一起走近,女孩甜蜜的笑容,不停的说着悄悄话,这么美丽的一对,路上的人投去的不知道是羡慕的,还是嫉妒的目光,阳并没有发觉我,直到他们从我的视线里走出去,我依然呆呆的愣在那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没有早上课的我决定,到图书馆看书,走在铺满白雪的路上,漫不经心的我,因为没有在意脚下的阶梯扭伤了脚,这么清冷的早晨看书的人并不多,无助的我竟因为这糟糕的早晨流下了眼泪,因为脚实在是太痛,我只好打电话给辉,让他来接我去医务室,当辉赶来时,我已经擦干了泪水,见他气喘吁吁的跑来,我勉强的笑笑。

着急的他看见我苍白的脸色,什么也没有说,就背起我匆匆的赶往医务室。本来没有多大的事情,只是脚扭伤需要休息一个多星期,辉竟要求医生让我住院静养。在医务室的时间是漫长的,辉闲时会借些我平常爱看的小说、散文、诗集,陪我聊天,为我讲笑话。住院的第二天晚上就是圣诞夜,辉在圣诞夜的晚上买了11朵玫瑰花送我,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羞怯的为我把花插好。我收到花的心情是不安的,明白他的用意,却不敢看他不自在的表情。

咖啡馆告别

再见阳的时候已经是期末考试完,去图书馆还完书后,听见后面有人叫我,转身只见阳匆匆的跑来微笑着跟我打招呼。

冬日的午后,坐在如此暧昧的咖啡馆,热腾腾的咖啡,自己喜欢的人就坐在对面,这样的感觉温暖、安静却又让我觉得不真实。见我发呆,阳打破沉默说道:“前段时间脚受伤好了吗,正巧遇见辉拿着玫瑰去医务室,猜想会是你,跟着过去看了看。看你们其乐融融的氛围就没有打扰。”

我不自在的说道:“只是朋友而已,怕我没有人送玫瑰会伤心,他为了逗我开心。”

“呵呵,第一次看见你这么紧张!你也会说这么幽默的笑话。没人送玫瑰你会伤心吗?”见我不说话他顿了顿说道:“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么吵杂的场面,从很远的地方看见你,一个人静静地伫立在那里流泪,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你知道你最大的魅力是什么吗?就是你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与世无争的感觉,是谁第一眼都不会忘记的!那是比美丽更具吸引力的。那张照片辉看过后,也是这么说的。”

我有些诧异:“他见那张照片了?”

“就是因为这张照片他知道我喜欢你,才打的我。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其实这次是想告诉你,过完春节我就直接留在家里实习工作了,那里有海,夏天的时候海天一色,冬天又会下很大的雪整个世界都变得安静,你一定会喜欢,想去的时候联系我,我给你当导游。”

我没有想到他来跟我道别的:“大四下学期不回来了,对大学生活没有任何的留恋吗?”

他沉默了一会说道:“留恋,留恋你,希望你能在我身边,你会吗?弄不清什么是友情、什么是爱情,这半年你有开心过吗?我没有,因为知道你没有开心过。不奢求你能明白我的心意,但是希望你会明白自己的心意,不要那么累。”

真正的爱情从现在开始

大四实习生活开始了,我找到了一个实习单位,不是很好但是却是我自己找到的,辉要求我和他一起去更好的单位,我拒绝了,不想因为习惯,而更依赖他,分开也是想让他看清自己的感情,因为我已经看清了自己的感情。我打算今年冬天的时候去阳生活的城市,去看他所说的白雪的世界。希望这一次是我主动找到爱情,因为经过一年的沉淀,我终于明白,要听听自己心里的声音,在如此的青春年华遇见可以倾心的人会是怎样的缘分,应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我希望真正的爱情从现在开始。

你永远是天空那片蓝

QQ上好多头都在动,这些人都是无聊行的,就和我一样下了班不想出去只好来这里消遣消遣了。有时候我们不用文字,发个图片或表情都能让对方无法指招。不过有一个叫灰太狼的网友挺厉害,学问也深每次我都会被他难倒。

“怎么样,叫我老师我教你。”他来激我。“有什么了不起的,不稀罕!”我反讥道。“不做师徒关系,做朋友今晚我请你吃饭,赏个脸吧?”其实我很想看看这个自称高手的人是不是内外统一。“好,没问题。”就这样认识了这个叫大楚的青年,他比我大四岁学的是哲学在大学做老师。“你在医院里工作,那是多么崇高。”他夸耀道。“真会说话。”我冷笑着。“怎么这样表情,白衣天使你不知道啊?”“我这人会给人看病却不会看人,而你不会给人看病却会看人难怪是老师。”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以后的见面几乎和在网上一样都想极力驳倒对方。

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我们家来了一个陌生的男孩。他挺安静的偶尔找我说两句话,还送了我一款手机。“小妍,这是我们单位的小王,人老实又勤快还会写文章。”我一边听一边不住地点头。“呆会,你们出去玩玩。”我终于明白妈妈怕我嫁不出去,但是我的脑子里是最容不下这种别人安排的婚姻,在说对于婚姻我还不那么能放开。“妈,我晚上有事。”“这个丫头,真让人操心。”所有人都走后妈妈问我:“是不是你自己谈到了?”我想摇摇头,又怕她强加婚姻给我只好点了点头。“好啊,你带来给我看看。”我答应了可是难题却出现了。晚上我在QQ上遇到大楚,“喂,高手帮我解决个问题。”“什么问题?”于是我就把答应妈带男朋友的事告诉了他。没想到他听后哈哈大笑起来,“怎么,取笑我我以后再也没你这个朋友。”“别生气,我不是取笑你,因为这个问题太简单了。”“什么?”我到很吃惊。“说好时间我陪你见伯母。”“你想占便宜。”我有点恼火发了一个炸弹过去。他送来了咖啡并说:“我人你也见过了,性格大体也了解。我们又都是单身由朋友发展到恋爱很正常,再说你母亲不也希望你恋爱吗,如果你不愿意帮过这次忙我们还是朋友。”看他诚恳的态度,我便答应了。

大楚幽默对人又细致,对他还算印象不错吧。如果不是过去那段感情说不定我们会有很好的发展。可是对过去我总是忘不掉,那是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男生下了课不去逛街,不去看电影只是安静地在自修室里看书写东西。如今像这样的学生不多,报纸上登一个学生一个月发了八千元生活费,而这些钱却是他父亲借来的。穷人就这样何况那些有钱的公子哥,这年月你很难找到像这样希奇的学生了。于是我拒绝追我的那些花花公子,每天悄然地做到那个学生对面。几次下来我们就熟悉了,他叫风是高我一级的师哥。

半年过后,我们从朋友转变成恋人。他学习很吃苦,成绩也很优秀。我知道他来自农村所以更加喜欢他,有时还会补贴他一点。就这样我们相恋了三年,曾经的山盟海誓,曾经的浪漫我想不久它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家。没想到,毕业了他提出了分手。我接受不了问他为什么,他说他老家有个女孩,供了他四年的大学,他要娶她。“你有女朋友,怎么不早说!”“她没什么文化,我想我们过不来的就和你在一起了,可是毕业了我可以工作赚钱了,却很内疚又不想辜负她,我们还是分手吧,我应该是她的天空。”“你走,快滚!”所以工作这些年没恋爱的原因就在这,那么一个完美的男孩怎么就属于一个村姑而不是我。

一个星期天我带大楚到我家,妈非常喜欢说这个小伙子,长得帅还会说话挺讨人喜欢的。但过后我对大楚说,“我们以后还是不见面了吧。”“为什么,你妈不是很喜欢我吗?”“你还真想做我男朋友,我是有心理阴影的。”“是吗?说来听听。”于是我讲了过去的爱情史并且说以后不会结婚的。“你怎么有点另类。”“你是怪物。”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某天我突然想去见见风,于是买好车票踏上南去的列车,在一座古镇上停了下来。我问清了住址来到一户宅院前,在门口我看见轮椅上有一个年轻的女子。“请问这是岳风家吗?”那女子看了看我并没有说话。这时从屋里走出一个人是岳风,他看见我也是一愣。“我出差顺便看看老同学。”“进来做。”岳风把女子推进了屋,“这是我老婆小美。”“你好,我伸出了手。”那女子并没有反应。“自从被车撞了以后就是这样了。”“哦,你在家照顾她不上班啊。”我问。“我在镇上医院。”“怎么不到大城市去。”“我想留在家乡,再说现在我已经是院长了,小美好好调理几年之后会康复的,我很满足也很感谢她。原本我就是个孤儿是她给了我今天的一切。”

那天我回去后,流了泪为他们的故事而感动,他真的是她的天空而且是那最美的蓝。我决定放手去寻找我的天空,属于我的那片蓝。于是我接受了大楚,可是没多久我发现我们志趣不同,他喜欢旅游和摄影而我就是蜗居行的那也不想去。这样一来,很少时间能见到他。于是我做了一件大胆的事:廉价出卖男朋友。我在网上把他这些习性都一一列举出来,没想到有不少女孩联系我。有的说像这样男孩有情趣懂生活。还有的说这个男孩勇敢,还有的说这样的男孩有徐霞客的风骨,她们这么一说我发现大楚身上还不少优点。于是赶紧在网上撤消这条消息。

汶川地震发生时他正好在九寨沟,我的心慌了打他手机不通。两天过后,我准备前往的时候,他来了电话。“你怎么不接我电话?”我边哭边责问道。“没信号了,现在我不是好好的吗,放心我是你的天空永远的!”“我做了一件对你不好的事,于是说出出卖男友的事。”他却在电话里笑了起来,“看来你比我厉害,即使有人买我那我也不放过你!”接着他又说:“我现在回不了这里需要人,我想和你商量件事我要到这里工作。”“是吗,那我可要追你去了因为你是天空那片最美的蓝。”“太好了,这里一结束我们就结婚。”

风已经随风去了,我的天空出现了一片真正属于我的蔚蓝。我想这些都是我们曾经忽略感觉!

一场车祸引起的故事

一个货车司机,一个摩托车司机,一个招摇过市的青年。……偶然的开始,注定的不幸!

某年某月某日,下午一时。于桃园路发生一起严重交通意外,致两人死亡一人拘留。据目击者称,在事发前摩托车司机由北向南行驶,在行驶到红绿灯时,不知何故一直注视一名站在人行横道上的青年。以致摩托车司机并未注意到红灯进而冲出路面,被从右边正准备过十字路口的货车撞到,而那名站在人行横道被摩托车司机注视的青年受到眼前惨景惊吓,未能及时躲避,被大货车一并撞飞……

轩很年轻,轩喜欢听歌,轩最喜欢听着音乐穿过马路。轩会把音乐调到适中,这样自己既可以听到音乐,也可以听到汽车快速驶过身旁的“唰唰。”声。这让轩有些莫名的兴奋,尤其是在过红绿灯时,盯着在斑马线上方一闪一闪指挥者行人停走的红绿灯,每当红灯转黄时轩都会踏前一步,然后快速缩回脚,紧急刹车的哧哧声让轩很享受。随之而来的总是呼啸而至的谩骂声偶尔也会有人跳下车冲到轩的面前,高举起拳头。每当这时轩总会缩下头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并且每当轩做出这幅样子时,高举起的拳头总会落下,凶狠的语气也会放缓。因为跳下车冲过来的大多都是男士,所以他们见到轩的表情时都会不舍。

其实我一直都忘了说,轩很会演戏,并且轩很漂亮。轩是那种中性的美,无法形容的美,美的男女通吃,美的在上学时身后总是跟着一队队的“苍蝇。”当然“苍蝇。”多了也是不好的,至少会污染环境,所以在一队队的“苍蝇。”中总会夹杂几只“蝴蝶。”只不过在轩的美丽面前,“苍蝇。”们都对“蝴蝶。”选择了视而不见,所以每当轩犯错误时受到的责罚也仅仅是几句不轻不重的“谩骂。”其实即使轩的演技很拙劣,也不会有人看穿,谁让轩是那么的美,美得让人对她的错误视而不见。所以在轩又一次闯红灯并使一辆摩托车翻到在路边后,轩又做出了可怜的表情,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摩托车手连漫骂她都没有。因为摩托车头部撞到马路边的隔离栏晕了过去。

轩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摩托车手被好心人扶起送上救护车……面对四周投射过来的谴责目光,轩视而不见,轩忽然发现人是这么的脆弱。轩走到摩托车摔倒的位置捡起摩托手满是血水的头盔,轩伸出左手沾起一滴红红的血水放入口中,腻腻的;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中成长的轩品不出这是什么味道,红红的很像自己经常吃的西红柿,只不过西红柿是甜的,又像家中常泡的辣椒水的颜色,只不过辣椒水的味道应该是辛辣的,这个红红的尝在口中让自己觉得很难受,莫名的胃开始抽搐起来。

后来的轩没有再见过这个人,轩的父母赶到医院在确定轩没有哦受到伤害后留下一笔钱,就将她带回家,轩的父母说,轩不应该看这些东西太过血腥太过灰暗,不适合轩看。尽管他们也知道轩的那个游戏……

午夜梦回,居然总是会在梦中想起那个沾满血迹的头盔,尽管已经在出事后的第二天,选的父母就将那个头盔背着轩偷偷的扔掉了。

轩辗转听别人说道那个人已经痊愈出院了,只是脑震荡,头部出了一些血,并没有大的问题。虽然说的人故作轻松装的无所谓,但轩还是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了对自己的责备,只不过碍于自己并未长大的美丽隐而不说罢了。

轩的父母发现,慢慢的轩变了,在过马路时轩收起了自己的调皮和人性,每次都要等到红灯过后绿灯闪起,确定两边都没有车时轩会快步冲过人行道。

渐渐的沾血的头盔在梦中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替代沾血头盔的反而是在当初自己无意中描到的那个摩托收的容貌,刚开始只是朦胧的,轩自己也无法确定自己梦中这个朦胧的容貌是不是那个摩托车手。知道梦中的面容褪去浮在脸上的烟雾,轩才猛然惊觉,自己并不记得那个摩托收的容貌,尽管自己曾匆匆扫过。但在自己脑中最深的还是那个沾满血迹的头盔。

就这样过了几天,慢慢的轩的心中产生一种冲动,她向看看那个摩托收头盔下的面容。轩对自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到那个人的容貌,这个决定轩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只是每天都会到上次意外中自己站的位置上,痴痴的瞪着连轩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有这么强烈的冲动,让自己无法控制的****。

不知该说幸还是不幸,轩还是看到他了,带着同上一个一模一样的头盔,骑着上次意外中翻到的摩托车,当摩托手看清站在与上次同一位置的是轩后,选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摩托车轻微的晃了下,摩托收紧急刹车,用双脚支柱已经倾斜了的车身。

轩走近摩托车,试探的举起双手,伸向那个在自己梦中出现过多次的头盔。在轩的眼中此刻只余下轩自己和眼前的摩托手,其他一切都已经被轩排除在她的接受范围之内。当轩终于拿下头盔望着近在咫尺的那张略显羞涩却又神色复杂的骷髅头时,轩惊恐的长大嘴,不知所措。

一辆火车从两人左手边冲出,“嗡。”轩在飞起时好似看到摩托手嘴角翘起,画出一个充满报复性的笑容。其实这个骷髅头也并不是那么吓人,这是轩的最后一个念头。

轩的身体在火车的重装下画出一个迷人的弧线,死亡恒久就是让人痴迷不已的美丽,轩美丽的胴体让这份美又添上了重重的一笔。

得到你的人却得不到你的心

子琪推开门直挺挺地趴在地上。这是她每天下班的必修课。这十平方米的地板总能给她无限的电力,即使是刚上完十三个钟的班也能使她迅速恢复精力。

小灵通叫魂地响。子琪摸了几把才在电脑旁捞到。

“陶乐门口,速来。”

是伊晴发来的。早还在上班的时候就跑了几趟设计室软磨硬磨要子琪今晚陪她见一个网友。

认识伊睛有六个年头了吧。真快。记得当初两个人同一天进公司。之后一个宿舍,之后伊睛也有了男朋友,之后子琪和男友分手并再次恋爱再次分手。再之后彼此都不再问什么是爱。子琪结婚,老公比她大九岁,是老家媒人介绍的,相亲——订婚——结婚。一切按部就班,庸俗得不堪一提。伊晴没有结婚。她不肯把自己随便嫁了。她开始钓鱼。网络、酒巴……夜里的伊晴有点像幽灵的不真实。

到广场,伊晴冲过来:“快,都什么时候了。”

“小姐,才九点呢。”

“人家六点钟就来了。”

子琪还想说什么,伊睛已扯着她大步往陶乐咖啡厅去。到了门口,伊晴停下脚步,掏出随身带的小镜子。

“小姐,人家六点钟就来了呢。”子琪不禁调侃她。

“这叫随时保持淑女形象。”

“是那个人吗?”子琪望着一个从伊晴身边走过的穿紫蓝色毛衫的男人说。

“那?”

“那个。”

“是他。”

“为什么就走了呢?打他电话试试。”子琪说。

伊晴反应过来迅速掏出手机。“用我的。”子琪把小灵通递给伊晴。

“喂,哪位?”

“你为什么不多等一会?”

……

“我们回去吧。当街照镜有什么错?本小姐还看不上他呢。”伊晴把小灵通给还子琪怨愤而不服气地说。要知道一向以来只有她甩别人没有别人甩她的。只有伊晴看不上的男人,没有看不上伊晴的男人。一到男人面前她就变得温柔娴淑且风情万种。

“今晚还去撒网吗?”子琪问。

“当然。”

“越挫越勇!有一天你一定会撞死在钱堆里。”

“谢谢。那可做鬼也值了。”伊晴又是一副玩世不恭态。

伊睛去了网吧。子琪塞上耳机。一如既往的是那首“多情人都把灵魂给了谁。”这是子琪每天都听的唯一一首歌。老公林宣曾经问过她为什么那么喜欢这首歌。她笑了笑说因为好听。他便没敢再问。他怕知道得太多这个女人会不属于他的。

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明知有些事是不能勉强的,但就是偏偏要这样做。林宣知道子琪不爱她,但他就是一个死心眼盯上她。

子琪小的时候对人生有很多幻想。她至情至性且狂热于文学,想写出成名巨着。后来她明白她不是那块料,她无法用有限的幻想写出无限的游历。再到后来她只写但从不想发表。她认为她的文学梦就像她的爱情一样华丽而空洞。他爱她,她不爱他,可是又霸占着他,享受着他的照顾。他能给她撑起一片天,让她住大房子开小车,偶尔不开心还能给颜色人家看。她却说她需要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去上一天十三个钟的班,住十平方米的出租房。只要她开心,他也依了。但是她似乎已无心可开。她的心已丢失在2004年的那个夏日。现在的她只喜欢做两件事,一是睡觉,一是塞着Mp3神态游离地行走在城市的街头。云里雾里那个身影是她的粮食。

伊晴终于钓到一条大鱼。拒说有一套不错的复式房子。乍说怎像自家的房子。

“你上网聊Q吗?”子琪给老公发信息。

“从不。不过你想聊我可以去。”老公立即回信。这是她第一次主动给他发信息。

“不用了。我只是问问。如果你遇到适合的人选,可以通知我一声。我会尊动你的选择。”

“亲爱的,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说如果。”

“我告诉你没有如果。我只怕爱不好你,只怕有一天你会离开我。如果有如果,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永远属于我的。我立即死去也甘心。”

子琪瞄完短信把小灵通关机丢到地板上。她从楼下的小店买回一瓶白酒。她从不喝酒,但这时候她很想喝。心里不痛,闷闷的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她整整喝了一瓶。林宣开门进来时她已醉倒在洗手间。

……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要折腾自己。”林宣怜悯地抚慰着子琪颤抖的身子。洗手间已经清理一新。只是子琪颤抖了一整个晚上的身子还在颤抖,从未停过。

一个星期后伊晴又开始钓鱼。听说她的那条鱼吹了。因为那套复式房子不是他的。是他表哥的。

“那你去钓他老表。”

“人家名草有主了。”

“你那条鱼叫啥名字?林子强?”

“你乍知道?”

“小姐,你损失大了。人家父亲起码有这个数。他是独子。刚大学毕业。”子琪伸出三个指头。

“三百万。我晕!”

“No!再加个零。”

“三千万!我倒!”于晴佯装翻白眼倒下又兀地站起来:“不,我要追回他。”

“扑汤蹈火在所不辞。”子琪补上不合罗辑的词句,这是她们共同创造的幽默。只有她们意会。

子琪接二连三地头痛,经医生诊断是脑神经痛。不得不辞职回到丈夫的大房子里,开始不情不愿地接近了解她的男人。

她发现这个给她的青春画上死亡符号的男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讨厌。她坐着晒太阳,他为她销苹果。她睡觉他帮她盖被子。她看书他在书房里上班。夜里她喊一声“渴。”,他立即光着膀子起来倒水。只是每次感动的时候总不合时宜地想起另一个他,2004年夏日的那个他过得好吗?鼻子酸辣酸辣地,Mp3里依然是那首“多情人都把灵魂给了谁。”那年那天,子琪对着他唱完这首歌更头也不回地离开,命运注定她只能是他的插曲。

我有了,他跑不掉了。小灵通里显示出伊晴玩世不恭的庆幸。

南国夏日的正午,太阳简直就是“烤。”着地球。子琪拉开厚厚的窗帘,她似乎能感到街上行人的满头大汗。还有流水线上那些把拉长助拉的喊骂声当音乐,强撑着国宝标志不停地对拉线鞠躬的一天要劳动十二个钟的姐妹们。房间里的空调,充足的休闲时间如大浴缸里的清水般舒适。伊晴是对的,乱哄哄十平方米出租屋的爱情会营养不良的,子琪想。突然她很想去看看她的男人上班是什么样子。对,是她的男人。她第一次在心里这样承认。

“不可能的。我爱的人回来了。我很爱她。你也不过看中钱而以,拿掉它,我会补偿你。”

一层乌云掠过头顶,墙壁支撑着她摇摇欲坠的身体。打翻在地上的水晶饰品尖锐的叫声刺破屋里的虚空。

子琪塞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往街上跑,甩下背后一张绝望的脸。

为什么,为什么要在我决定爱你的时候背叛我……

街头到处是躁动的人群,世界一片混屯,有咸咸涩涩的液体流入喉咙。

“伊睛,恭喜你升格当妈妈。”

“叹!宝贝,太好了。我都没想到就那一次居然会这么好。很快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不,我们不会在一起。你的那个男人不叫林子强叫林宣,有一套复式房子,是我老公。”……

子琪决定去旅行。的确,问题在想不到解决方法的时候,让它先冷却一段时间也是一种方法。她对他谈不上爱,但也不愿意放弃。她是沙漠上的旅客,比起爱情家里的大浴缸更实际。更何况她的爱情已是日记本里的干花标本。

避开老公的视线,子琪放弃去河内的机票买了去汕头的汽车票。她突然想去看看那个他。

子琪背着行旅包坐在中信广场的花坛里,从正午坐到晚上五点钟。她看到他下班,一个怀着七个月身孕的女人接他,他们幸福地相拥着离开。

他是幸福的。子琪掏出手机想了想又放下。她买了当晚去海口的船票。他走了,誓言已经过期,她要一个人去履行。

天下最伟大的骗子和小偷都非爱情莫属,它不只骗走了人的心还顺带偷走人的灵魂。

天涯海角,我来了。可是海没有枯石也还没烂,你为什么就不再爱我了。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不可信,实实际际对我好的男人也靠不住。女人呀,你还能相信谁?

海水在阳光下幻化出粟色魔幻。整个天,整个地,全部成了粟色。……

第一眼醒来,子琪更意识到她已经回到那个大房子里。

“好点了吗?”丈夫摸着她的头,眼窝深陷。

“你带我回来的。”

“我只是担心你。”

子琪瞪着丈夫,似乎能看得出他的真假。

“子强看到你上汽车了。我怕你不会再回来。”老公顿了顿,突然疯狂地摇着子琪“我不该试着去放弃。可你有想过我的滋味吗?你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有这样的一个女人比没有还辛苦。没有女人,起码我还不用受女人的罪。你明白吗?好了,算我不对,我跪到你脚边来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贱得可以吧。”林宣说完一长串的话,几近蹦溃地瘫在床边。

子琪删去Mp3里的那首“多情人都把灵魂给了谁。”闭上眼睛眼眶里滚出一粒泪珠……

分手就定在情人节这一天

满街都是拿着玫瑰花牵着手毫无顾忌的拥拥抱抱年青人,他们一个个青春飞扬,笑靥如花。

我穿着宽宽大大的睡衣,手里端着一杯淡淡的绿茶,站在窗口张望,杨昆的《无所谓》浅浅地飘荡在屋里,伴着我沉寂的心。

这时候,我看见辉的车停下来,他快步流星地往家走过来,他总是这样勿忙。

没有像往常飞奔着跑去开门,没有像往常那样在他进门的那一瞬就扑上去圈住他的脖子,没有像往常那样娇娇地喊着:老公,好想你。

我只是端着茶,闲闲地望着窗外,甚至都没有回头,没有转身。

辉在身后圈住我,烫烫的唇在我的耳际移动,他在身后很热烈地抱着我,一只手很不规矩地游移。

我淡淡地推开他,放下茶杯,轻轻地把披着的长发束起,心里莫名其妙地有些反感,有些憎恶。

“小柯,你怎么啦,不舒服吗?”辉拥着我,很溺爱的摸着我的额头。

我别过头,渐渐地红了双眼。

辉拉过我,递给我一束火红的玫瑰和一盒包装精致的巧克力,然后,像我们一起度过的每个情人节一样,他的嘴热烈的吻过来。

我低下头,娇小的身体蜷缩在他的怀里,泪水湿了他的衣裳。

“你今天像一只小刺猬,怎么啦?”辉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我在他的怀里抽泣着,杨昆的《无所谓》无休无止地回荡在屋里。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我能无所谓,以为只要辉心里爱着我,只要我们永远这样热烈的相爱,我就能无所谓。

可是三年就这样匆匆地过了,我从24岁恍然走到27岁,在辉的爱里,迷失了自己,蹉跎了青春。

不可否认,辉很宠我,不可否认,他对我真的很好,他总是变着花样的哄我开心,他总是问我:小柯呵,还缺什么呀?还想要什么呀?

24岁的时候,我很不以为然,总觉得自己还好年青,还有好多时间可以挥霍。

27岁的时候,我看见朋友们牵着孩子,其乐融融,我看见辉抱着她娇娇巧巧的小女儿眼中那浓浓的温情,才发现自己其实真的在乎。

辉抱着我,紧紧地抱着我,还是那般溺爱地轻抚着我的发,沉默着。

我替辉泡了杯绿茶,替他放了洗澡水,然后笑着推他进去:“乖乖的洗吧,我去做晚饭。”

辉不去,拉着我的手不放:“不要煮,我们出去吃。”

“不好,万一被你老婆看见你就惨啦。”

辉笑着来抓我,我笑着躲开。辉进去了,替他关上门,又红了双眼。我知道我永远无法真正地拥有这个男人。

是谁说过:爱是有先来后到的。

是谁说过:爱他就放了他。

杨昆还在高唱着:原谅这世间所有的不对,放过了自己,我才能高飞。

我进了厨房,弄了几个辉最爱吃的菜,打开早就准备好的红酒,辉还没有出来。

推开门,看见辉躲在浴缸里睡着了,一脸的疲倦。

看着辉的样子,我的心忽然间痛起来。

我蹲下来,轻轻地抚着他的脸,傻傻地看着这个我曾用生命去爱的男人,看着这个并不属于我的男人,看痴了过去。

辉在我湿润的目光中醒来,憨憨地冲我笑着,双手不安分地缠上来。

“别闹。”我打开他的手,帮他擦拭着头上的水珠,帮他穿好衣服,拉着他的手拥拥抱抱的走进餐厅。

辉坐在桌前,心满意足地看着一桌子他最爱吃的菜,温柔地笑着。

我举起杯,淡淡地笑着,碰碰他的杯子说:辉,情人节快乐!

“呵呵,我的礼物呢?”他坏坏地笑着,身子向我倾过来。

我拿出织了好多天的毛衣,递给他说“试试吧!”

辉接过毛衣,亲昵地拍拍我的脸说“我们小柯还会织毛衣,真是看不出来。”边说边把毛衣套上去。

辉穿着白毛衣清清瘦瘦地在我面前晃着,一脸幸福的笑。

这时候,辉的电话响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我,然后向凉台走去。

杨昆还在唱着:无所谓,无所谓,我无所谓。他沙哑的声音一直都在屋里回漩。

“小柯,对不起,我得回去了,她今天打了好多次电话,现在她们都还没有吃饭,在等我。”辉一脸歉意地拥住我,身上还穿着我织的白毛衣。

我淡淡地笑着推开他,说:“好,快回去吧。”

辉在关门的那一瞬用力地抱了抱我,说:乖乖的啊,我明天来看你。

我点点头,在心里说着:没有明天了,再也没有明天了。

我点着头,在心里说:分手吧,就在情人节的这一天。

辉走了,穿走了我曾用心织的白毛衣。

我穿着宽宽大大的白睡衣,坐在电脑前给辉写一封最后的邮件。

出辉:

算起来,我应该有三年没有回家了,这三年当中的每一天我都在等待,每天都站在窗口张望,每天都在寂寞的房子里乖乖地守着电话,疯狂地盼着你的到来。

看着你在老婆面前说着谎话,在我面前说着情话,看着你渐渐疲倦的双眼,着你每次匆匆的脚步,我知道,我是真的该走了你曾经好多次的问我:还缺什么,还想要什么?

现在我告诉你:我要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男人,我要和他手挽着手在街头毫无顾忌嘻笑打骂,我要他全部的时间全部的爱,我要跟跟他生好多好多的小孩。

所以,分后吧,辉,分手,就定在情人节的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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