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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马里于斯(13)

公白飞喜欢纯洁的自然美,认为它胜于烈焰的辉煌。裹带烟尘的光明,用暴力赢来的进步,对一个温柔而严肃的心灵来说,只能得到一半的满足。他认为,仓促地让人民接受真理是不妥的。对九三年他颇感恐惧,可对后来出现的停滞不前他又深恶痛绝,他特别讨厌腐朽与死亡的气味。总体来说,泡沫与沼气相比,他更喜欢泡沫;急流与污池相比,他更喜欢急流;尼亚加拉瀑布与隼山湖相比,他更喜欢尼亚加拉瀑布。总而言之,他既不赞成停滞不前,也不赞成操之过急。当他那些喧闹的朋友们骑士般地醉心于绝对真理、崇拜并号召进行壮丽的革命冒险时,公白飞却倾向于这样一种进步:它可能是冷清的,但是纯净的;是讲秩序的,但是无懈可击的;是冷静的,但是不可动摇的。他可以双膝着地,双手合十,企盼着未来带着它的纯真来到世间,企盼人民的真正变革不要受到任何的干扰。“凡善必须清白。”他不断地这样说。的确,如果革命的伟大就在于凝视着光彩夺目的理想,脚上带着血,带着火,穿越雷霆,向那目标飞去,那倒是美的,而这种进步的美,也是无可指责的。我们可以说,公白飞和安灼拉,一个代表着华盛顿,一个代表着丹东。他们都是天使,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生着天鹅翅膀的天使,另一个是生着雄鹰翅膀的天使。

让·勃鲁维尔比起公白飞还要温和。他自称“热安”热安,15世纪一部小说中嘲弄英国老国王的法国青年王子形象。“热安”在法文中与“让”读音相近。。他在读一本中世纪的小说,那内容是与他们进行的那次剧烈而深刻的运动联系在一起的。他一时忽发奇想,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让·勃鲁维尔是个情种。他栽花,吹笛,作诗。他热爱人民,怜惜妇女,为儿童流泪,信未来如同信上帝,对革命有所指责,说革命不该革掉一个国王的头,不该革掉安德烈·舍尼埃(1762——1794),法国诗人,从事反革命政治活动,1794年以“人民敌人”的罪名被处死。的脑袋。他说话的声音经常是娓娓动听的,但又会一下子变得刚劲起来。他文学造诣很深,可以说是一个东方通。他异常和善,诗写出来却是极其豪放的。他通晓多种外语,如意大利语、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等。由此,他能直接读到四个诗人的作品:但丁、尤维纳利斯、埃斯库罗斯和以赛亚。法国的作家中,他爱高乃依胜过拉辛,爱阿格里帕·多比涅胜过高乃依。他喜欢在长着燕麦和矢车菊的田野里散步。他对天上的浮云同世间的事变倾注了一样的热情。他的精神一面向着人,一面向着上帝。白天,他钻研学问,探讨社会问题,诸如工资问题、资本问题、信贷问题、婚姻问题、宗教问题、思想自由问题、爱的自由问题、教育问题、刑罚问题、贫困问题、结社问题、财产问题、生产问题和分配问题,世上百姓们受蒙蔽的秘密等,没有什么是他不感兴趣的。到了深夜,他观察群星,观察那些巨大的天体。和安灼拉一样,他也是个有钱人家的独苗儿。他说起话来声音很轻,语调缓慢,俯首低眉,总是一副腼腆的笑模样。他举止拘谨,神态笨拙,脸会无缘无故地羞得通红。然而,他却是不屈不挠的。

弗以伊是个制扇工人,父母双亡,每天连三个法郎也赚不到。他心中只有“拯救世界”一个念头,这其中也包括教育自己。他说这也是一种拯救。他能读会写,全部知识都是自学来的。弗以伊性情豪放,有远大的抱负。他把人民认做父母。失去了双亲,对祖国便倾注了深情。他不愿让任何一个人失掉自己的祖国。他具有来自民间的那种对未来的锐利的洞察力,心中孕育着今天我们常说的“民族意识”。人们对历史的嘲弄成了他钻研历史的动力。他和其他年轻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别人关心的只是法国,他所关心的,除法国外,还有其他国家,希腊、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意大利……他不管场合适宜不适宜,总是顽强地不断地谈到它们。土耳其对克里特岛和塞萨利亚犯下的罪行,俄罗斯对华沙犯下的罪行,奥地利对威尼斯犯下的暴行,都使他感到无比愤怒。1772年俄、普、奥三国初次瓜分波兰。的那次暴行尤其令他无法容忍。真理与愤慨结合产生的辩才是所向披靡的。他的辩才正是这样产生的。对1772年,他谈起来会滔滔不绝,说这是一个可耻的年份,说高尚勇敢的民族被叛变行为伤害了,说3国共谋瓜分波兰这丑恶的、巨大的阴谋种下了祸根,从那之后,又有好几个国家被吞食,它们的出生证被一笔勾销。

这种种亡国的惨祸,统统是从1772年那个模子里复制出来的。现代社会的一切罪恶也都是由瓜分波兰演变而来的。对波兰的瓜分仿佛是一种定理,目前的一切政治暴行只是由它推演而来的。近百年来,一切暴君,一切叛逆,都毫无例外地在瓜分波兰的问题上表示了赞同,在那罪证上盖过印、签过字、画过押的。人们一旦调阅近代叛变案件的卷宗,最先碰到的便是这一件。维也纳会议1815年,拿破仑失败后,俄、普、奥三战胜国在维也纳举行会议。便是参阅了这一罪行之后了结了自己的罪行的。1772年吹响了猎狗出动的喇叭,1815年响起了猎狗分赃的号角。这是弗以伊经常挂在嘴上的话。这位穷苦的工人自告奋勇充当了公理的保护人,而公理对他的报答则是使他变得伟大了。正义是永恒不变的。华沙不会永远隶属于鞑靼族,道理与日耳曼民族不可能永远控制威尼斯一样。君王们苦心挣扎,只能有损于自己的声誉。被淹没的国家迟早会重新浮出水面。希腊将再次成为希腊。意大利将再次成为意大利。正义对不公正事实的对抗是顽强地永存的。抢来一个民族的东西不会因为久占便取得其所有权。这种极端的欺诈行为是绝不会有任何前途的。一个国家不是一块手帕,对待它不能像对待一块手帕那样,去掉商标纸就认为是自己的了。

古费拉克的父亲是德·古费拉克先生。王朝复辟期间,资产阶级曾有过这样一种错误认识,那就是把一个“德”字看做贵族风范而唾弃之。我们知道,这个“德”字本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可在《密涅瓦》《密涅瓦》,法国王朝复辟时期一周刊。时代,资产阶级却对它看得很重,一定以去掉为妥。正因为如此,德·肖弗兰先生、德·科马尔丹先生、德·拉斐德先生的“德”都去掉了。德·贡斯┑薄お德·勒贝克先生则改称班加曼·贡斯当先生。古费拉克也不甘落后,也去掉了那个“德”字。

关于古费拉克,我们只能谈到这里为止,但需补上一句:他像多罗米埃多罗米埃,珂赛特的父亲,见本书第一部。

古费拉克具有人们所说的那种青春美。他的青春活力如小猫般可爱,然而,这种状态难以持久。从两只脚上发展,他会变成资产阶级,从四个爪上发展,他便会变成一只雄猫。

这类活力在年年走出学校和年年应征入伍的青年中,几乎都是老套数,一代又一代地像接力棒那样传下来。正因为如此,凡在1828年听到古费拉克讲话的人,一定会以为自己是在1817年听到了多罗米埃的讲话。不过,古费拉克在为人方面与多罗米埃是不同的,他是一个诚实的孩子。从外貌表现出的聪明看,多罗米埃和他是相同的,可是,通过外貌往内里看,人们便发现他们是大不相同的。从内在观察,多罗米埃是一个检察官,古费拉克则是一个骑士。

安灼拉是领袖,公白飞是导师,古费拉克是中心。前两个人更多地发着光,古费拉克,则更多地发着热。他具备一个中心人物所应有的所有品质。

巴阿雷是1822年6月年轻的拉勒芒拉勒芒,参加1822年6月自由派游行示威的被害者。葬礼流血事件的参与者。

巴阿雷是一个好诙谐但难于相处的人。他正直,爱花钱,挥霍无度,慷慨,健谈,有辩才,不拘小节,甚至放荡不羁,是做魔鬼的绝好材料。他穿着“大胆的坎肩”,怀着“鲜红的见解”,捣起乱来,唯恐不过瘾,就是说,他认为没有比争吵更使他喜欢了,如果不能骚动的话;他又感到没有比骚动更使他喜欢了,如果不能搞一次革命的话。他随时都准备把玻璃砸碎,然后掘起一条街上的铺路石,再颠覆一个政府,以便看看效果究竟怎样。他读到十一年级,学的是法律,但不去上课。“决不当律师”成了他的座右铭。一个装着一顶方帽的床头柜是他的徽志。每次他从法学院门前走过(这对他不是经常的事),他便扣好他的男子礼服(当时还没有发明短上衣),并采取卫生预防措施。一见学院的大门,他便说:“好一个神气的老头儿!”一见院长代尔凡古尔先生,却说:“好一座宏大的建筑!”也常在教师的身上发现漫画的素材。他白白地吃着一笔数量可观的学膳费——3000法郎。他的父母是农民,对于双亲他倒是一个孝顺的儿子。

关于他的父母,他经常这样说:“因为他们不是资产阶级,是农民,所以才有智慧。”

这性情怪异的巴阿雷,经常走动于好几个咖啡馆,不像别人那样经常固定在某一地点。他到处闲逛。游荡,人人皆可,闲逛是巴黎人的习性。如果我们不是以貌取人的话,我们会觉察到,他是一个敏感的人,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在“ABC朋友”及其他各种处于胚胎状态的组织之间充当联络员的角色。

在这些年轻人当中,有一个秃顶成员。

阿瓦雷侯爷,他被升为侯爷是因为路易十八逃亡那天他把逃亡者扶上一辆雇佣马车。这位侯爷曾经提到:1814年,国王加来登陆,回到法国,那会儿有个人给他递了一份呈文。国王问:“您要求什么?”“陛下,我想要一个驿站。”“您叫什么名字?”“我叫赖格尔赖格尔,法文为鹰,是拿破仑的徽志,所以国王听了要皱眉。。”

国王皱起眉头看那呈文。上面的签名是:Lesgle。这签名倒少有波拿巴味道,于是,国王有些动心,并开始露出笑容。“陛下,”那个递呈文的人开始诉说自己的家世,“我的祖先是个养狗官,诨名叫Lesgueules。我用了这诨名做名字。这Lesgueules,简写为Lesgle,错写便成了L'aigle。”经他这样一说,国王便笑了起来,不久,派他去了莫城莫城,在巴黎附近。驿站。选这个驿站给他,也许是故意,也许是无心。

上面提到的那个秃顶成员便是这Lesgle或L'Aigle的儿子,他自己的签字是Legte(deMeaux)。为叫起来方便,同事们索性叫他博须埃博须埃,17世纪法国著名的教士,当过莫城主教,被称为莫城之鹰,法文拼写为L'AigtedeMeaux,这与L'egtedeMeaux相近。

博须埃境遇颇糟,但他很是快活。他是一位一事无成的专家。凡事,他都一笑了之。刚刚25岁,头发已不剩多少。他的父亲最后算是挣到了一所房子和一块田产,但是他,这做儿子的博须埃,在一次失算的投机买卖中把它们很快折腾掉了。他有学识,有智慧,但没有结果。他无处不失利,无事不落空,亲手架起的楼阁没有一次不砸在自己的头上。砍柴也会砍破手指。找到一个情妇,但很快发现伊另有所爱。倒霉的事随时随地都找到他,但他从不在乎,总是乐呵呵地过自己的日子。他常说:“我住在下坠的瓦片之下。”他从不大惊小怪,因为,对于他,一切意外之事,皆是他预料之事。厄运临头,他泰然处之;面对命运的捉弄,一律报以微笑,认为别人在与他开玩笑。他没有钱,可他衣袋里有的是兴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很快会剩下最后一个苏,却从不会剩下最后一声笑。逆境露面,他便把它当成老相识,向它致以亲切的敬礼;灾星降临,他便把它当成老朋友,拍拍它的肚子,表示亲切;厄运出现,他便把它当成老熟人,亲热地叫起它的小名:“小淘气,你好!”

他富于创造力,种种折磨成了他创造力的源泉,身无分文,可他有办法高兴时一掷千金。有次,他带一位傻姑娘吃夜宵,一下子竟花去100法郎。而这顿饭并非毫无所获,他获得了灵感,得了这样一句妙语:“圣路易的女儿替我脱靴法语Filledecinglouis(五个路易的姑娘)和FilledeSaintLouis(圣路易的女儿)读音相近。”

博须埃学的是法律,后来慢慢成了律师。对法律的学习,他和巴阿雷持同样的态度。博须埃,几乎没有固定的住处,有时不知在何处栖身。他时而住在这家,时而住在那家,更多的时候是和若李同住。若李小博须埃两岁,学的是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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