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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小河摇晃着

白云,是台湾三十年代传统农家里的一个童养媳。多年来,心里头一直很想有个儿子……。

她低头看着自己腹部隆起的大球,回想着前年春天,采春茶正忙的时候,在茶园摔了个大跤,流产了,她伤心了好几个月。怀上这一胎,她暗暗叮嘱自己,要特别小心!伸手摩娑着腹部,感觉这次的形状不一样,肚脐明显内凹,最近,还特别想吃酸枣和红肉李;以前常听外婆说「酸男辣女」,这会儿,白云认定自己怀的是个男胎,心头一阵欢喜。

其实,这欢喜,也不是真欢喜。白云想想不成材的丈夫田一方,已经出门四个多月了,音讯全无,也没寄过钱回家。白云怀着身孕,每天起早赶晚的,到茶园采茶,上山砍柴,回家烧饭,吃过晚饭洗完锅碗瓢盆,还得摸黑到溪边洗衣。累,也就不用说了,婆婆还成天打骂,大小事情稍不顺婆婆的意,抡起扁担就是一顿毒打,有几次打在白云肚腹上,白云惊慌闪躲,用双手护住孩子,连滚带爬逃出家门。

最后一次挨打,正是田一方离家半年多,突然回来的那一天傍晚。他欠了一身赌债,打算回来强迫老婆跟他去基隆,想把她卖到红灯户卖淫,好让他抵赌债。田一方进了家门,一眼瞧见白云大腹便便,立时气急败坏,原本的如意算盘成了泡影,她挺个大肚子怎么接客?他黑着一张脸,瞪大了布满血丝的一对牛眼,看上去像是个凶神恶煞,出手便重重摔了老婆两巴掌,接着对她拳打脚踢,一边沙哑着嗓子破口大骂:「妳这个贱人,我才几个月不在家,妳竟敢偷人,叫我做王八乌龟。今天不踢死妳,我就不是个男人……」

田一方疯狂地朝白云肚子猛踢,婆婆见这情况,听了儿子的浑话,竟然也失去理性,一口咬定白云是个**,不守妇道,趁着丈夫不在家,到底跟谁怀了野种,败坏田家门风。气忿忿出手搥打这个大肚子的童养媳,嘴里不停咒骂:「我们田家虽然穷,祖先传下来几代子孙,可都是清清白白做人,没有谁像妳这样不要脸的!」这残暴的养母、凶恶的婆婆,一手操起竖立在门后的扁担,重重夯在白云怀孕八个月的大球上,她大出血了,不支倒地,昏死在血泊之中……。

腹中的胎儿变成死胎,接生婆手忙脚乱了老半天,满头大汗,嚷嚷着:「可惜哟!真可惜呀!是个男婴啊!」白云险些跟着她无缘的儿子一起丧命……。

她恍恍惚惚之间,听到是个男婴,好心痛,舍不得儿子,她好恨自己,没能保护好腹中的小生命。她哭,她瘫在木板床上,安安静静地流了好多眼泪。

半夜里,她第一次这么勇敢,拖着半条命,爬了一段山路,去找保正求援,她害怕真被田一方拖去基隆的红灯户卖淫。保正看她实在可怜,跟妻子商议,决定先收留她在家里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带她下山,去妇女会寻求帮助。自此,白云这个命运多舛的童养媳,总算可以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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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在于获得甚么,在于完成了甚么。」谁曾经这么说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白云到底算得上是幸福的吧?她一生,像一条无名小河,坚持不停往前奔流,途中,也不排斥身旁有杂乱的水流推挤,她愿意改道、容纳、或者被容纳,百转千回,有时大旱,枯水残喘;有时骤雨滂沱,山洪巨石激撞,却依然坚持着,朝浩瀚洋海奔去,从不悲情呜咽,更不允许自己成了死水;终于,白云完成了她的梦想,她汇入大海,自己也成为洋海。

小时候,她姓李,九岁那年腊月,曾祖父过世,丧葬费没着落,十口之家穷得简直没办法活,家里几个姊妹之中,白云最聪明,也长得最可爱,选了她卖到张家,换得二十块钱,曾祖父才能安葬,全家也才能过那个年。从此,她青涩的生命便匍匐在泥地里,纠结成一条铁铸的炼似地,绕着圈循环着──做童养媳、受虐、逃回娘家、她父亲筹赎金再借钱、年关到了、又还不出钱、过不了年、再拿人抵账、又被卖到另一家做童养媳……。这条拖在虚空中发出奇异叮当声的铁链,捆绑她十几年,四千多个日子,她可是咬着牙一天一天数着过。

听过「送作堆」吧?白云十三岁那年,第一次被送作堆,十七岁是第五次,丈夫是她养母的独生子田一方。从田家逃出来的时候,刚满二十岁,这一次,她不逃回自己娘家了。白云朝娘家所在的那座山望了望,心抽痛着,却又近乎欢喜地,含泪咬唇,背着娘家的方向远走。在妇女会协助下,依法获得自由,白云终于可以挺直背脊、深呼吸,大步前行,一路上她问自己:「妳是谁?到底是谁啊?李氏?张氏?……胡氏?田氏?哈哈……」嘴角拉扯出一丝笑意,在心底威胁着自己,一定要找到一个永久的姓,这个姓,能给自己幸福,像小时候最喜爱供桌上的红面龟,那么圆满又鲜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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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总算可以独立自主过日子了。

她在基隆一家报社做清洁工,内心深处总念念不忘曾祖父是唐山秀才,她坚持自己要跟别的穷人家不一样,她强烈的人生信念是:「穷也要穷得文气,绝不可以粗俗!」所以,想尽办法进到跟文字有关的报社去工作,那怕只是当一名临时清洁工,她也心满意足。

某一天傍晚,报社来了一个穿海军制服的客人要找社长,他身材矮小,动作利落,一进门便「咻」地一声,标枪似地往社长办公室掷过去。白云正弯着腰清理字纸篓,一抬头差点被他撞上,他深深地看了白云一眼,对她微笑。白云轻轻点了一下头,继续弯腰清理办公室里其他字纸篓……。

第二天清理垃圾的时候,社长叫她:「白云,妳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好。」她放下手上的清洁工作,小跑步到社长办公室外头。

「妳进来,坐下讲话。」社长招呼她,然后用很沉稳的口气说:「我是要跟妳聊聊昨天来找我的那位林先生,喔!就是差点撞上妳的那个。」社长停了一会儿,继续讲:「他叫林保福啦!福州人,下个月要退伍了,他想娶个贤慧的台湾老婆在基隆成家立业。」

又停了一下:「林保福的意思是——他计划用退伍金作本钱,开个小杂货铺,他想——请妳去当头家娘啦!呵呵……」

白云安安静静听完,没有回一句话。她心里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她暗暗嘀咕着:「那个林保福个子那么矮……,要开杂货铺……,当杂货铺头家娘……,往后的日子,整天两角、三角的斤斤计较,有甚么气质可言啊?」她低着头,一脸灰心丧志的样子。……

林保福这个人很积极,心里老想着白云,三天两头往报社跑,等着白云收工,请她吃卤肉饭、看电影……。自古好女怕赖汉,林保福的强烈攻势,死命纠缠,没几个月,白云就被他给追上了,离开报社,跟林保福结婚,真的在林家杂货铺当起头家娘来了。

大头旺仔:「老板娘早啊!我要买半斤红糖,打半斤土豆油。……」

「拢总四元八角。」白云找完零钱,笑瞇瞇地送客人出门:「旺仔,谢谢—谢谢,油罐子滑,要小心拿好喔!」

「阿芳姊,今天要买点甚么啊?」顾客进门,白云笑脸迎上前去,亲切地打招呼。

「头家娘,我要买酱油啦!半斤赤砂,一罐豆腐乳。拢总几块?」

「九元二角啦!还有要买甚么吗?……」果然,做头家娘的日子,一大早,眼睛一睁开,就开始要秤斤论两地,跟一屋子瓶瓶罐罐混战,经营起她以前觉得不屑、三角五角计算的世俗人生来了。……

林保福跟白云的前任丈夫田一方也差不多,都是好赌成性、不顾家的男人,他时常一出门,就个把月不见人影,好不容易回家来,因为在外头赌输了钱,欠了一大笔赌债,就找白云出气,乱砸碗盘不说,有时还动手打人,白云肚子里九个月大的男胎,又被这个没良心的丈夫打死了。白云顾不得伤心,赶紧请妇产科医师开了胎儿死亡证明,自己又到外科弄来一张验伤单,告上法院诉请离婚,法官真的准了。

在白云二十几岁那个年代,台湾社会是没有人在闹离婚的。哪家的女人遇人不淑,挨丈夫打骂,不是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的?顶多自叹几声命苦就算了,日子还是一天两天照样过。可是白云不一样,她十来岁就经过大风大浪,现在二十好几了,除了能够独立自主,眼界宽了,思想也成熟了,说甚么也要认真为自己的幸福拚个死活。

离婚后,白云很快找到新工作。她进了一家外销成衣厂当起裁缝来了,虽然这份工作跟文字无关,一点也不文气,但成衣厂的工作是论件计酬,白云头脑聪明,手脚伶俐,每个月可以挣一百多块钱呢!她赚来的钱,除了生活开销,存下来一部分,再拨出一部分去读夜校,努力要往上爬,一心要出人头地。她很快又认识一位男士—长得又高又帅的船员王慎独,跟他谈起洋派的恋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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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里几团乌云堆垜,成了厚厚的一大座云山,敲几记响雷,钟楼里风声飒飒,天幕崩解前,骤雨似千军万马凌空匉訇狂泻而下。

「白云,妳看看这个。」王慎独拿着报纸,指着社会版头条。白云读着斗大的黑字,讪讪地笑了。

报上的标题:「一女配七男/野玫瑰成了『七夫』人」整篇报导批判这个女人不守妇道、伤风败德,已经有过六个丈夫,现今又姘上第七个男人,所有女性应该以她为耻……,同时还刊出一张她的相片。

一夕间,「七夫」人声名大噪,红遍她蜗居的港都,街坊邻居指指点点、成衣厂同事议论纷纷、甚至连公园街小面摊老板也说长道短,忙着替她宣传了好几天。可绝对没有人猜得到,她心里竟疯狂地喜爱记者给她的这个七夫人封号。

「我曾祖父是唐山秀才……」白云说这话的时候,总是微微扬起下巴,眼睛往左上方斜瞟一下,带三分笑意,那神情很好看。王慎独微笑着听她说童年往事。

「曾祖父和老家几个采蔘的大夫,同一条船到台湾来。……」白云自己说曾祖父娶了本地老婆,在金山乡落籍生根。老人家见这个曾孙女特别聪慧,最疼爱她,口授三字经、百家姓,人之初、性本善,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她可都背诵过的。四、五岁大就常腻着曾祖父赶庙会、看野台戏,白云小小个子,挤在看戏的人群之中,拉长脖子、踮着脚尖、一双大眼睛说甚么舍不得眨一下。

「我呀!最中意戏台上那个被称作『夫人』的女子,总是穿着最华丽的彩衣,梳着高高的发髻,插满一头亮闪闪的金钗、珠钿;黛眉粉颊、樱唇贝齿的大美人,她胸前环着一圈又一圈金灿灿的项链,十个蚕宝宝似的手指头,涂上朱红色蔻丹,再套上两、三枚金戒子、银戒子,帮衬得她那双柔荑小手越发地莺声燕语起来,那种美呀!真是教人眼迷心蹦蹦哟!呵呵呵……」

白云歇了口气儿,继续讲:「还有、还有—这大美人腮边垂挂着水当当的耳坠儿,走起路来一步一摇、一摇一颤,绣花鞋莲步轻盈,在戏台上飘呀飘的,好看极了;这『夫人』的身边又总有那么两个丫鬟扶侍着,衬得她越发地娇贵了。整出戏呀!就属她最值得了。呵呵……。」白云学着曾祖父文气十足的遣词用字说话,彷佛把整个人都融进戏里头去了。

王慎独看着白云连说带比划的、非常陶醉的样子,瞇着眼,微微地笑。

忽然想起那天报纸社会版头条,心里头忿忿不平:「哪个恶人恶意中伤她,让记者下那么狠毒的标题?」王慎独却不知道,她被恶人歪打正着,当上「夫人」了呢!(白云自己把引号位置移了一下,「七夫」人变成七「夫人」就自鸣得意起来。)说甚么也不能辜负这个挣来不易的名号,可得好好做「夫人」哟!

白云总在夜阑人静时候,开始仔仔细细妆扮自己,樱桃小口里哼着好听的歌:「人生就是戏,演不完的戏,有的时候悲,有的时候喜,看戏的人儿最呀最稀奇……」,她慢条斯理地掀开化妆盒,匀匀贴贴地在白皙的鹅蛋脸上敷上一层白粉,画一双柳叶眉,嘴唇点上胭脂,戴一对月牙珠贝耳环,接着,在耳垂后沾两滴明星花露水,然后穿上她仅有的一件粉紫色缎面提花旗袍,这可是她攒了大半年薪水,请一位全基隆市最有名的福州裁缝师傅为她量身订做的。夜更深了,窗外烧肉粽的叫卖声不知何时停止了?整条街巷很安静。白云端坐在房里一面大型檀木雕花梳妆镜前,淡淡的笑,微微的蹙眉,有时也不经意地挑挑左眉梢,眸光乜斜着镜中即将完成幸福梦想的七「夫人」。

白天她在外销成衣厂上班。

领班告诫她们:「妳们不可以抹粉、点胭脂喔!这是头家规定的,怕你们在裁布、车衫时,一不小心胭脂会沾到衣服。……」

这条不人性的规定,害得白云只能够在晚上作「夫人」。还好,再过不了几天她就要跟王慎独结婚啦!工厂已经批准她的辞职单,她心里暗暗计划着,要在最后一天上班日,把自己打扮成高贵的七「夫人」,抹粉、点胭脂,去呕一呕讨厌的领班—那个只会在一屋子布疋和成衣堆中作威作福的老处女。

有一次王慎独约了白云要去远东戏院看电影,一路上隐隐约约闻到她身上有一种甜甜的香味,王慎独侧过脸轻声问:「今晚妳搽了甚么香水?这么香。」

「不是香水啦!是含笑。」白云从口袋里摸出几朵含笑花。

「在我所知道的花当中啊!我最最最爱含笑了。呵呵……」

王慎独好奇:「为甚么特别爱含笑?是喜欢含笑花的样子?还是它的香味?或者,妳跟含笑花有甚么特别的因缘?」

白云仰起头,瞇着眼睛,以一种十分戏剧性的文艺腔说话:「每年春夏之交,含笑花盛开的时候,真像个花新娘,披一袭香噗噗的白纱,不管风中、雨中,总是本本份份地把这个神圣的仪式走完。」

停顿了一下又说:

「十年、二十年,想起来是有点长,但回过头看看,那一株嫩绿的小芽苗被栽下泥地里,像是昨天。」

她转换一种比较生活化的语调,但仍然有着浓浓的话剧效果,继续说:「小时候,我们金山三界村半岭老家的那一棵含笑,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总在我身上那件破棉袄刚脱掉的季节,含笑花就开始躁动起来,当时,我是个又瘦又干的小女娃,在树下仰头看,满满团团的花朵撑在头上,几乎就是我的天,一大片庇荫我的天呀!含笑神奇地散发出阵阵香蕉的甜味,闻得人口水直流哟!小时候的记忆里,我是吃过香蕉的,爸帮坤叔公采收香蕉,带回来一小串,兄弟姊妹那么多,分到我嘴里的,大概也就那么几口吧?这可是我全部的童年啊!最幸福、也最难忘的童年喔!」

尽管报纸上「七夫」人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可七「夫人」每天走在路上还是抬头挺胸,脚下蹬着颜色鲜艳的三吋高跟鞋,步伐匀称,硬是把自己走成港都一道美丽的风景。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坚韧与从容。她呀!到了预定的时间,婚照结、饭照吃,一顿不少还外加宵夜呢!

「甚么阵仗没见过?」她时不时会从心底迸出这么句话。

瞧她出落得比以前更美艳了,穿金戴银不说,体态丰腴起来,整个人养得白白嫩嫩的;她已经从百家姓里,挑出一个永久的姓啦!没错,白云在见报两个礼拜后结婚了,嫁给王慎独,正儿八经当起贵气十足的王太太来了。

王慎独高大俊美、风流倜傥,跑远洋邮轮、赚美金。白云嫁了他,便住进一栋双层小洋楼,开始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前院花园里日日春开得可真带劲,每天清早一睁开眼睛,就听见她们叽叽喳喳,东家长西家短的,直吵到黄昏。大红、粉红,紫红,密密麻麻趴在地上,叫人看了好不心烦呀!」白云常会自己跟自己说话,不知是不是因为从小给人当养女、当童养媳,小小心灵里孤单寂寞,所以让自己扮演成其他童伴,或者把自己当成是姊姊、妹妹?才会自己跟自己对话。

「园中央长在香椿旁边的山茶,倒是高雅漂亮,也文静多了,可惜茶花一点都不香。」白云心里盘算着,等花谢了,结籽的时候,或者可以捣点茶油抹抹头发,取点剩余价值。

白云再凑近茉莉花闻了闻又嘀咕了几句:「园子右边,紧邻着变叶木的这一丛茉莉嘛!稍稍讨喜些,开起花来很清香,却少了点神秘感,还是远远比不上含笑。」

对白云来说,含笑的确有着某种特殊的意涵。从小到大,含笑是她的精神支柱吧?陪伴她行过人生中的高山和低谷?

白云跟王慎独讲过好几次:「我当童养媳的时候,时常想家,想念过世的曾祖父。如果曾祖父还活着,我一定不会被卖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好奇怪喔!每当我想家的时候,就会闻到老家门口含笑花的香味。」白云低头沉思。依稀记起,在养父母家那些苦日子里,不管挨打、哭泣、伤心或是怨,内心里始终开着那么一朵笑靥,含笑花似的、绽放着神秘香味的笑靥。

白云当了王太太以后,学起时髦来,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日记簿,外皮印了几个RB字,内页有许多雅致的花。开始写起日记来了,在日记里这么形容她心目中最美好的含笑——「含笑花神秘奇绝,香味多变,随着天气、时辰、阳光强弱的变化,会呈现不一样的味道和感觉。阴天里乍闻之下,淡香幽微,若凑近花朵多闻一会儿,又觉得清芬高远。雨天,她香气凝敛,似有还隐,必须安安静静,与她心意相通才能嗅到一丝冷冷的香。正午烈日狂焰,含笑放肆着浓郁馨香,别似香蕉的甜蜜,可谓风华最茂,一朵便足够叫人醉倒。入夜,月光下的含笑带一股惨淡的阴郁白,薄薄的香气透着微微的酸,闻起来直叫人多愁善感。」

白云真是个奇女子,她的行事风格很特别,一般人写日记,是很私密的事,绝不给别人看的,她却喜欢把自己的日记给王慎独看,还要询问他读完日记后的感想。

王慎独看完这一段白云对含笑花香气变化的描写,惊讶不已,好奇问她:

「白云,妳写得真好,文字运用能力真不错呢!我只听妳说过九岁以前老爱跟在曾祖父身边,老人家帮妳打下国学基础,之后就去当人家童养媳了,成天有做不完的家事、忙不完的杂活儿,哪有机会接触书本?怎么能有这样的书写能力?」

「太出乎我意料之外了呀!」王慎独大受震撼。

白云笑着:「我从小就非常爱听戏、爱看戏,戏里头有好多典雅的对白和唱词你知道嘛!我大概是从戏里学到一些甚么吧!我也爱听收音机播放的广播剧「嘉庆君游台湾」「廖添丁与红龟仔」,我都好迷喔!呵呵——。台湾光复前我也断断续续接受了两年日文教育,应该也有点帮助;还有,跟你说过的呀!认识你之前,我在报社当了两年多的清洁工,你没忘吧?那段时间也偷学了一些呀!后来在外销成衣厂工作,赚钱多一点,我去念了夜校。总而言之,我会的东西都是七拼八凑的啦!呵呵呵……。真谢谢你不嫌弃,我这种三脚猫功夫,哪能跟你们富家子弟比哟!你们从小上的是正规学堂,读那么多年的书。我的程度啊!根本就是小学生,还差得很远咧!」说完,低下头沉思,教人猜不透她心里又在想些甚么?她是个谜一样的女子。

某个夜晚,小两口在房里闲聊——

白云用食指轻轻拨弄着王慎独圆圆大大的耳垂:「你信不信思念会让人家心痒痒的咧?」

王慎独带着些微歉意搂搂她:「白云!我后天又要上船了,一直要等到明年中秋节,才能再回来陪妳过节,平常总丢着妳一个人过日子,真难为妳了。」他以为是自己长年不在家,白云太想他,才这么说的。

其实,结婚三年来,白云对于丈夫有两年八个月不在身边,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过日子,自己照顾自己,她是绝对有足够能力把生活打点得妥妥贴贴地。这时候她跟丈夫说的思念,是对含笑花的思念,这份思念在她心里已经酝酿很久了,现在酦酵,化成一股强烈的渴望,滚雪球般的渴望,催促着她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植一树含笑在前院矮墙边,方便让小个子的她一伸手就摘得到香花。她是家里头十一个兄弟姊妹之中长得最娇小的,不知是从小吃不饱,发育不良,还是被卖做童养媳,四处漂泊、挨打挨骂,长时间受压抑,使得她的脊柱不敢打直向上拔高?四肢也不敢放心大胆的往外抽长哟!

夜,又悄悄地来,梳妆镜前,白云踮着脚尖,挽起粉紫色棉质睡衣的袖子,伸出手,虚拟自己摘含笑花的样子,呵呵笑了两声。她定了主意,生日快到啦!这两天托人捎个口信回半岭老家,请阿母来吃猪脚面线,陪自己过二十六岁生日,顺道为她带一株含笑花的小芽苗来,栽在前院……。她越想越兴奋,轻轻挑了一下左眉梢,然后心满意足爬上床去睡觉。

男主人长时间在海上沉浮,她一个妇道人家,守着一栋四房两厅的小洋楼,日子着实是寂寞了点,但这也难不倒她,除了莳花弄草,她还养了七只猫咪、八条狗,全都是路上捡回来的流浪猫、流浪狗。白云喜欢看戏,她从戏院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个菜市场,家里头那些小猫、小狗,都是从这个市场捡回来的。

「大家弃养猫狗,把牠们丢到菜市场来,以为这里有吃有喝的,会让牠们活得更好,这种行为叫作『放生』!阿母常说把女儿卖给好人家做童养媳,就是『放生』,免得在自己家里穷死、饿死。天知道这真是放生?或者根本是一种变相的遗弃?让牠们自生自灭?」白云蹲下身子,抱起脚边的一只流浪猫,嘴里轻声嘀咕着。

她怜爱这些被放生的小生命,不只是供牠们吃喝,安顿小窝,还一个个抱来洗澡,帮牠们抓虱子、梳理毛发,又给牠们最高礼遇──取个好听的名字,再冠上王姓,让牠们都有个确定又永久的姓。王小鱼、王小旺......个个可爱,讨人喜欢,白云这么用心,多少有点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唏嘘吧?这样,一家十几口过起日子来,倒也热热闹闹,其乐融融。

转眼,又是春夏之交,满树含笑齐放,白云在前院矮墙边踮起脚尖,摘香花。跟自己说:「含笑披一袭香噗噗的嫁纱,正进行着这一生中第几次神圣的仪式哟?」风吹过来,含笑花银铃般的笑声在园子里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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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甚么时候,一个皮肤黝黑、眼神深邃的中年男子来到王慎独的小洋楼,白云在院子里逗弄着王小黑、王小皮。

王小黑冲着白云背后吠了几声,她并没有察觉有人已经挨近身旁,男子开口便唤她:「七夫人」。白云很自然地「嗯」了一声,回神,心里诧异怎会有个陌生男子出现在这儿,又怎么知道她是七夫人?

「你是谁?」白云急促地问。

男子没有回话。低头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张甚么文件:「该填的资料,船公司已经都帮妳填好了,……。请妳在这里盖章。」

她一愣:「盖章?」

男子接着递给她一个牛皮纸袋。

白云:「甚么?」

男子眼睛并不和她对焦,好像和空气讲话:「船公司赔的。……连保险费,总共是一百四十六万。……他喝醉酒,在甲板上打架,摔下海。」

白云用手堵住一声该冲出口的尖叫,脑子里一片混乱。

「摔下海?」整个人往后倒退了两、三步:「我的幸福摔下海了?」

「怎么会这样?」

捧着钱的手微微颤抖:「……这这这么多钱?」她表面强作冷静,侧过脸追问男子:「你到底是谁?」男子还是没回答。只冷冷地对她说:「我跟慎独很相爱!妳——妳只不过是他的法定受益人。」男子像是有根鱼刺卡在喉咙,用扁扁的沙哑气音,勉强挤出前后这两句话。

白云脑门儿「轰」地一声,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跟慎独很相爱?」

耳朵更不相信自己从男子嘴里接收到的「妳只不过是他的法定受益人。」

男子急急催促着白云:「在这里盖章。」他用手指指那张纸。

时间是停顿了吗?白云全身僵硬,头皮发麻。怀疑是自己午睡残梦?要不就是被夜叉推进了幽冥幻境?

自己究竟是怎么去拿印章盖的,完全记不得了。等回过神来,那男子早已经离开了。

白云慢慢转身,踮了脚尖,身子轻微哆嗦,伸手摘一朵含笑花,空气中飘溢着甜腻腻的香。王小鱼漫着步子,踱到七夫人脚边磨蹭着,喵─喵──喵喵─喵──喵──,她闷声哼着歌,想想丈夫这些年来的生命节奏:跑船、下船、看海、钓鱼,跑船、下船、看海、钓鱼。原来丈夫的生命也有着一条捆绑他的锁炼。

记得他常说:「妳不知道妳是嫁给海龙王啊?」起初她不懂,他解释说自己最爱海,渴望能整天泡在大海里。

「你是幸福的,你完成自己的故事,真的当海龙王去了。」白云朝空气中讲了几句。

「一百四十六万,怎么这么轻呀!」手指捏着那个牛皮纸信封袋。

白云一个踉跄:「唉哟!这钱怎么这么重呀!」另一手握着满满一把刚摘的含笑花,摇摇晃晃走进洋楼。

「摔下海?」「不会回来了!」嘴里淡淡叨念着:「我们还可以继续姓王吧?!」

白云不停唤着:「王小旺、王小福、王小皮、王小花……」汪汪──汪─喵喵──汪汪喵汪喵──汪汪……院子里甜腻的香气一时喧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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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得太快,一眨眼就是一年,转个身又是另外一年……。王慎独落海丧生到现在竟然已经五、六年了。

白云回想当年,那个陌生男子的出现,说他跟慎独很相爱。老天哪!自己跟丈夫结婚五年多,竟然完全不了解他,作梦也想不到他娶了太太,还在外面爱男人?是个双性恋?这双重打击让白云的晕眩症一下子发作起来,随时随地都处在天旋地转的光景里,不停的呕吐,一个不小心就摔跤,整个人精神恍惚,大部分时间必须躺在床上。老天爷无疑是跟她开了个最残忍的玩笑,那种伤痛,是滚雪球似的伤痛,最后不是被大雪球压扁,就是自己也滚进雪球里,一直滚落深谷,最后粉碎。白云的人生近乎完全绝望,挣扎了一年多,她倚靠着信仰,走进神的世界里,开始学习全心全人奉献,无怨无悔地付出,盼愿能将对亲人的小爱化为对芸芸众生的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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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是从玛陵坑筛碳场搬到基隆的一位寡妇,称她是寡妇其实并不适切,因为她也不知道丈夫是死是活?

听说她丈夫不务正业,嗜酒好赌,从不顾家,喝醉酒回家就打老婆打孩子,牡丹靠筛碳养活女儿和儿子。某天傍晚,牡丹背着六个月大的儿子蹲在溪边筛碳,这个没良心的坏男人丧心病狂,冲到牡丹身后,出其不意从牡丹背上,抢走亲生儿子转身就跑,牡丹呼天抢地起身去追,边追边哭,追不上那男人,父子两人从此不之去向。牡丹失去了她的命根子,她这辈子的指望全没了,整日以泪洗面,拜托人四处帮忙打听,只得知她丈夫把儿子卖了,又去赌博,输掉所有的钱,跑路了。牡丹伤心得整个人快要发疯,矿场老板非常同情她就给了点盘缠,劝她带着女儿赶快离开。

他好心告诫牡丹:「妳要提防妳丈夫再回来强抓女儿去卖喔!女孩子要是被卖到黑道手里,以后就只能流落到红灯户去接客卖淫了。」

牡丹在矿场老板协助下,带着女儿到了基隆,替人家洗衣维生。

某一天,白云听邻居讲:「山下那一排违章建筑铁皮屋,新搬来一对母女……,牡丹是苦命人喔!……」白云想帮助这对母女,就主动到铁皮屋去找她们。

认识之后,白云常到牡丹家走动,想先和她们建立友谊,有了交情,以后要帮助她们,对方也才比较会愿意接受。白云真是相当的用心。

白云比牡丹小六岁,就尊称她牡丹姊,她女儿淑月活泼可爱,白云特别喜欢她。两个女人都没有丈夫,有点儿同命姊妹花的味道,彼此关心,相互取暖,她们慢慢熟稔起来,无话不谈,很快就变成亲密的好姊妹了。

白云看牡丹姊生活清苦,就邀牡丹姊在她庭院外延伸的那一小片山坡种菜,牡丹喜出望外,对白云千谢万谢,心想,这可以省下一些日常买菜钱,她帮人家洗衣服赚来微薄的钱买米和付水电费,其余的就可以供淑月上学交学费、买制服了,让女儿到学校去可以体面些,不至于被势利的老师和有钱人家的同学瞧不起。牡丹心头一阵欢喜,谢天谢地,让她搬到人生地不熟的基隆,可以遇上一位这么有爱心的富贵太太白云。

白云爱花,牡丹努力种菜,她俩时常交换着莳花艺草的乐趣与菜蔬瓜果收成的欣喜。白云个性比较浪漫,又因为曾祖父是秀才,从小耳濡目染,加上她自己长时间自学、爱看戏、爱听电台广播剧,也写日记练笔,因此,她虽生长在乡下,却也出落得三分文气,五分优雅的气质,人长得白皙、净美,漂亮高贵的旗袍不离身,又有精致的金饰、珠宝妆点,住小洋楼,养了一堆猫、狗,在那个物资缺乏的年代,有这等生活条件的,还没几户人家呢!所以称白云是富贵太太,可一点儿也不过份。

一天午后,牡丹抱着自己栽种收成的好几个瓠瓜、好几条丝瓜和一大捧空心菜,要送给白云。王小旺和王小黑发出友善的吠声,一面蹦蹦跳跳向小洋楼里头的女主人白云报信。

「牡丹姊,哇喔!抱那么多瓠瓜、丝瓜,大丰收喔!」白云匆匆下楼,小跑步到庭院,一眼见牡丹姊胸前堆满了瓜和菜,开心地嚷嚷起来。

牡丹也笑瞇了眼:「呵呵呵……,白云啊!最近没有台风,也没有虫乱咬,

妳看,每一条都长得很漂亮喔!这些通通给妳。」说着,把所有的瓜和菜都堆到白云怀里。

白云客气地推拒:「太多、太多,我一个人吃不了啦!我拿一个瓠瓜、一条丝瓜,其他的妳留着和淑月一块儿吃。」

「只有妳不嫌弃,总说我种的菜好吃,我家淑月早就吃腻了我自己种的这些菜,餐桌上一看到又是这些,她就闹脾气不想吃。唉!」说完垂头丧气。

白云听牡丹这么说,心里疼惜这个姊姊,马上改口说:「都给我—都给我,我最爱吃妳种的菜了,妳看,都长得这么好,又是现摘的,最新鲜,很清甜呢!我就不跟妳客气啰!呵呵……。王小旺、王小黑、王小鱼,看看你们牡丹阿姨送这么多好吃的菜耶!呵呵呵……。」

白云上市场的时候,常会多买些五花肉、豆干和蛋回家,倒上酱油加一包五香卤包,卤在一块儿,香喷喷的整海碗端到牡丹姊家,让她们母女俩在三餐青菜之余,也有点儿肉吃,补充些营养。除了食物,白云也会买漂亮的铅笔盒和香水铅笔送给淑月,小学生得到这样的礼物,是最高兴的了,对白云阿姨千谢万谢,连作功课都更认真了呢!牡丹姊看女儿这么开心,眼眶都红了。

月考过后,发成绩单那天晚上,淑月跟牡丹说:

「妈,我这次月考是全班第二名耶!我——我想——把成绩单给白云阿姨看。好不好?」说完有点害羞,低着头拨弄着手指头。

牡丹:「当然好啊!让白云阿姨也高兴一下。」摸摸淑月的头,不知怎地又一阵鼻酸。……

白云对于邻里中有生活较清苦的老人家,也会热情关心,嘘寒问暖,送奶粉给老人家,为他们添购毛衣毛毯甚么的,让他们生活过得更温暖些。几年下来,白云的善心善行,看在邻居们眼里,大家都很感动,也都纷纷捐弃早时对「七夫」人的不屑与鄙视。现在都跟白云做起好朋友来了。

有一天,白云的表妹翠红从宜兰要来基隆找她,白云照例去车站接她,姊妹俩约好在基隆港口正对面,那一间古老的城隍庙碰头,火车站人多,找个人、等个人都不容易。城隍庙离火车站很近,目标也算明显,又不像火车站那么大,人那么多。所以,城隍庙门口就成了许多人约见面的理想地点。

白云先到了,看看手表,时间还早,就到庙转角的委托行逛逛。这一条街有许多卖舶来品的商行,有各色各样经由各国船员带来委托贩卖的外国货,所以大家就称这些商店是委托行。

「当初和王慎独就是在这条街上认识的……」白云逛着、逛着,心里想起那么年轻就过世的丈夫,伤感起来。

「表姊—表—姊,呵呵—我在城隍庙门口找不到妳,就知道妳一定在这里逛委托行。呵呵……」翠红笑瞇瞇朝白云快步走过来。

「啊!翠红,妳越来越漂亮了喔!妳真是好命,嫁对人了,看世文把妳养得白白胖胖的,满面春风,表姊真是为妳高兴……。」白云跟翠红说说笑笑,一路走回家。

「表姊,我今天又在八堵火车站看到那个精神失常的女人啰!她变老了耶,比去年我看到她的样子老了很多喔!」翠红从宜兰搭火车到基隆必须在八堵换车,她每次都会看到那个精神失常的女子,拉着两只行李箱,在八堵火车站的站台上徘徊。当然白云也知道这个女子,她也常看到她。「她真可怜,唉……。」白云为那个女子长长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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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秋日黄昏,刚下过一场雨,花朵被打掉了许多,景状显得苍凉。花园里隐隐约约飘起几抹淡淡的岚气,白云一个人倚在窗边,望着花园,心里头发闷。早早吃过晚饭,喂饱家里那几个小家伙,看着牠们—有的拿小手沾着口水,仔细地抹脸、擦脖子的,有的满足而慵懒地瘫在沙发上想心事,还有的有一搭没一搭的边打着盹儿,边看电视,时不时就张大嘴巴打哈欠,……,一群猫兄狗弟的,牠们各形各色,样子可爱极了,白云心里稍稍得些安慰。

她走向书桌,就着台灯,打开日记本,在画着一小簇勿忘我花儿的日记页面上写着:「花朵凋谢是真实的。盛开,却只是生命中某种飘浮的记忆。」……

这一整夜,白云侧躺在床上,她的手指在紫罗兰花色的棉质床单上一圈、一圈地画着圆圈,脑子里也来来回回思考着,自己这一生,究竟还有多少年日?如果,照正常人平均寿命来活的话,少说也还有将近半个世纪要过呢!约莫有一万八千个日子吧!这么长的时间,自己该怎么过才会更有意义?床头收音机里,时而传来好听的轻音乐,时而是谁唱出幽怨的台湾歌谣,旋律哀怨动人的〈孤恋花〉「风微微,风微微,孤单闷闷在池边,水莲花,满满是,静静等待露水滴,啊—啊——阮氏思念郎君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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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下大雨的夜晚,白云泡了一碗面茶,在灯下阅读。突发奇想,她想要把八堵火车站上,那个精神失常的女子写成一篇文章。白云个性积极,她第二天早上,就去菜市场边的那家文具店,买了好几刀六百字稿纸,回到家,急慌慌地在王慎独书桌抽屉里,找出他生前最喜欢的一支帕克钢笔,墨绿色外壳,笔夹和笔尖都是十八K金材质,白云握了握这支钢笔,跟她小巧的手有点儿不成比例,但她左瞧瞧、右看看,十分满意,心里头兴奋着,自己对自己说:「王李白云终于要开始写作了。现在先写小品文练笔,以后还要写小说呢!呵呵呵呵……」事实上,她老早就想写了,因为她清楚,自己的生命根本就是一部剧情曲折的小说嘛!更何况自己环视生活周遭,还有好几个薄命女子的故事,也都是小说的好题材哟!「早就该动笔了嘛!」她又自言自语起来。摊开稿纸,在第一行、第五格,写下题目:〈最初的约定〉——

天蒙蒙亮她就起床,其实,她根本是整夜都没有阖眼,因为实在太兴奋了。一想到明天以后,就可以时时刻刻跟自己的心上人一起过日子,一颗心就蹦蹦、蹦蹦,跳得好厉害喔!

两只行李箱早在几个礼拜前就打理好了,每个季节需要的衣物全都齐备,还有一大包特别为了他才买的,十几打玻璃丝袜,这是她行李箱中最重要的对象,因为,那心上人最爱摸她穿了丝袜的大腿,每次都调戏着说他的手没有煞车哟!嘻嘻—嘻嘻—嗯—啊—喔—……好痒呀!呵呵……。她的思绪留在一个甜滋滋的情境之中打转,双颊泛着幸福的嫣红。反复打开行李箱,将里头的物品翻过来、翻过去,检查了又检查,然后将行李箱小心翼翼盖好、上了锁;不一会儿再打开、再翻翻、再盖上、再上锁……。

忽然想起甚么?掀开窗帘,发现天已经全亮了,急急忙忙又打开行李箱,翻出一个粉红色小布包,抓出瓶瓶罐罐朝手心倒出甚么液体,急慌慌地往自己脸上涂抹,接着扑粉、画眉、搽上粉紫色的口红,为自己,也为他,穿一件白底印着紫丁香的花衫,搭配一条宝蓝色长及脚踝的窄裙,当然,包在长窄裙里那一双腿,已早早穿上玻璃丝袜了,粉紫色的三寸高跟鞋,是精心挑选的,刻意和嘴唇、衣裙同一个色系呢!双手一边一只行李箱,匆匆拉出门外,锁好家门,朝火车站的方向以优雅的小碎步前进,喀喀…喀喀……,一大清早,路上没有其他行人,只有脚下高跟鞋发出清亮的声响,和行李箱轮子在粗糙路面上滚动、发出的嘎嘎声。

这个老式火车站的候车站台,座落在山丘缓坡延伸下来的一块平台上,有风、有阳光,还看得到山边的花树和飞鸟。女子站在站台上,伸长颈子东张西望,一会儿低头看表,一会儿抬头看看悬在半空的火车时间表,等待的那个谁,却迟迟未曾出现。一列南下柴油快车进站了,女子没有上车;另一班普通车离站,她仍然留在原地,频频低头看表,抬起头四处张望,很快的已经黄昏了。两只行李箱像一对不称头的侍卫,疲惫地倚在身边,而她,看上去并没有倦容,一双大眼睛仍然不停地往长长的站台两端眺望,脚下的三寸细高跟鞋,像钉入地砖里似的,牢牢将女子竖立在站台上,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细细长长的,像著名的瑞士雕塑家贾克梅蒂的一件作品「行走的人」。山那边,一群群小鸟叽叽喳喳回巢了,这样的画面,教人觉得特别苍凉。

她等待的那个谁为甚么没来?我想起一部动人的美国电影《金玉盟》。男主角尼基和女主角泰丽,在一艘驶往纽约的邮轮上邂逅,他们俩其实已经各自有了结婚对象,并且即将结婚。但二人在邮轮上言谈投契,彼此爱慕,于是鼓足勇气,决定放弃他们先前与富家女、富商的婚约;片中的两句戏词十分经典,

泰丽说:「今天我们又驶进大浪中。」

尼基回答:「因为今天我们改变航程。」

可不是嘛!他俩从情感出发到理性的抉择之间,该有多大的挣扎?邮轮到达纽约,航程结束了,两人下船前相约六个月后在帝国大厦顶楼见面。尼基离开富家女,以画广告广告牌挣钱过日子,收入非常微薄。而泰丽离开富商,重回夜总会作小歌女,讨生活着实不容易。但他们都心甘情愿,不就是为了爱吗?六个月匆匆过去,到了约定见面当天,尼基搭第一班电梯到达帝国大厦顶楼,兴奋地等着泰丽出现,期盼着就要展开他们幸福的新生活了。但他一直等、一直等、等到午夜,雷雨交加,仍不见泰丽身影,他无奈地搭了最后一班电梯下楼,黯然神伤地离开。尼基不知道,泰丽前来赴约时,在帝国大厦对街发生车祸,所以爽约。后来,她的双腿因此瘫痪了……。剧情三波四折,所幸,尼基和泰丽有情人终成了眷属,我这个戏迷也松了一口气。

想想她比电影中的尼基坚定,每天都到站上来,日子久了,站务人员个个都认识她,也因为这女子并不妨碍人甚么,对人没有恶意,也不具攻击性,所以他们也就不加驱赶,任她自由入站、出站。站台里,上下车的乘客,也不再对她投以好奇的眼光,因为都熟识了嘛!

我很想问站台上那女子:「这么长的时间,是甚么力量支撑着妳?让妳风雨无阻,每天到这里来等?妳等的是谁呢?」「是一个曾经和妳海誓山盟的爱人吗?是不是妳一想起他来,就心荡神迷?」「是不是一想起和他在一块儿的甜蜜时光,就醉了?所以信心十足,热烈鼓励自己—非等到他不可。等到他,心就安定了、就踏实了;只要等到他,也就有了天长地久?是不是?」尽管我心里有一百个问号,然而,我终竟没有勇气上前去问她……,只默默地在心里为她加油打气。

这女子也让我想起中国历史上一名忠心又纯情的男子──尾生,我在成衣厂上班的时候,读汉学夜校,读到《庄子?盗跖篇》「……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我大哭,百感交集,久久不能自已。我爱尾生之信实守约,伤尾生之情执舍命,心想,现今俗世之中,再不会有尾生这样信守约定又执着的痴情男子了吧?而眼前的她,直教我又惊又叹,坚定的心念、经年不变的等待,她可是定意要做现代的尾生?她虽不似尾生,为了等候那相约的女子,洪水来了也不肯离去而丧命。然而,活着等待,是否远比尾生在等待中死去,更难熬、更痛苦呢?我突然为这痴心女子感到害怕,她还这么年轻,这样的等待,该有多么漫长?我看着她搽了粉紫色口红的唇,紧紧抿着,我很想哭。这么多年,她起早赶晚,将自己打扮得如一朵清芬的紫丁香,她应当知道的吧?紫丁香的花语是:爱情萌芽、青春时的回忆、光辉不灭。而她选择沉默,不提爱情,也不谈青春时的回忆,只守着沉默。这沉默,让人的心发慌,让人的心隐隐作痛。啊!毋宁是发出几声哽咽,或者嘤嘤哭泣,落几滴眼泪,都好。偏她甚么也不做,只安安静静演这出哑剧,一演便是一辈子哟!

一个山雨欲来的午后,我又在站台上遇见她,不知怎地,我忽然想起梵谷?文生。眼前小小的丁香花开始旋转起来,转转转、转成一朵巨大的向日葵,花瓣似燃烧的焰火,张牙舞爪,伸向蓝色的天空,一群黑鸦飞过麦田,接下来是……,是……,喔!不!不要!我不敢再往下想,我受不了梵谷的那一声枪响。我宁愿她的盼望永远是新鲜的盼望,她的等待仍是那最初的等待,我宁愿她继续陶醉在自己编织的美好梦中,还是不要醒的好!真实的世界是让人承受不住的。我一直这么为这女子祈祷着,尽管,我也跟她一样,心里也期待着,长久等候的那个谁,某一天会出现在这座站台上,牵起她的手,拉着忠心陪伴她多年的两只行李箱,一块儿上车……。

是否?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谁被等待着?而我们是否也终究要失望?多年来,我们等候的那个谁,从来不曾出现,连个影子也没有。于是,有人开始怀疑,我们等待的是果陀?果陀还在路上?果陀一定会来?请不要问:果陀是谁?为甚么要等他?如果,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知道,明明白白地回答,那果陀就失去他的能量,同时也失去他被等待的价值了。是吧?

秋了,她看起来是真有点累了,脸上的妆彩不似从前那般光鲜亮丽,我初见她时,一头俏丽短发,到现在长发及腰,已数不清过了多少年日?粉紫色的唇,从丰满渐渐变薄、起皱了,这是风霜镂刻的痕迹吧?我看着她,陷在自己编造的绮丽世界里,再也没有出来过。这些年,兀自在那个世界里享受着虚幻的幸福,兀自在虚幻里真实地憔悴。

低头看看那两个贴身侍卫,也老了,满身伤痕不说,这对难兄难弟各残了一只脚,现在走起路来,一个歪过来,一个斜过去,跌跌撞撞,让人很不忍心呀!但我看得出他俩对女子是一片忠心的,自己虽然残了,却仍然一左一右守着她,寸步不离,陪伴她度过多少个日夜晨昏?这是教人十分感佩的。更难得的,她对他们俩也是不离不弃,无论阴晴风雨,总不撇下他们,颠颠簸簸,也要拉在一块儿,一路同行。这是否就是世间最难能可贵的「患难见真情」?

好一阵子,没看到她出现在站台上,我忍不住想去向站务人员询问:「先生您好!」我朝站台上瞥了一眼:「请问──那一位……」,我才一开口,站务先生马上知道我问的是谁,他说:「妳是问那个紫丁香喔?」原来,他们真的称呼她紫丁香。我恍恍惚惚地点点头,他继续说:「几个月前,她被送到山上那家疗养院去了啦!」他边说边伸长手臂,向远远的那座山指了指,「紫丁香好像没有亲人咧!是邻居向里长通报,说她在路边昏倒了,那天下大雨,里长找了管区警员,送她去疗养院,听说全身淋得好湿喔!一直在发抖。可怜哪!听说紫丁香在她行李箱里塞了一大包丝袜,管区还在里面找到一封信,是那个坏男人写给她的啦!说甚么『这个城市容不下我们了,明天我带妳搭早班火车南下,去寻找真正属于我们的幸福……』。那个男人不正经喔!信里面还交代紫丁香不要忘了多带几双丝袜,说他最爱摸她穿了丝袜的大腿,他手上没有煞车……。唉!可怜ㄟ憨查某,不值啦!……」。

我转身,连谢谢都忘了说,一个人直挺挺地走向站台,紫丁香和两个侍卫都不在了,一列南下柴油快车进站,有人下车,有人上了车,我呆呆的看着列车,低下头,看看我手腕上的表,抬头看看悬在半空的火车离站时间,一阵铃声大作,火车驶离这个失落的车站。我留在站台上,一双脚后跟像钉入地砖似的,牢牢将我竖立在夕阳余晖之中,我和我的影子不约而同,转头,朝着山那一边,为紫丁香和那两个忠心的侍卫祝祷:「愿你们平安」。

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自从白云写了紫丁香的故事,就越发的想念起她来了。某一天下午,她提了一篮橘子,一个人跑到上次听站务员说的那间疗养院,要去探视紫丁香。白云从来没去过精神疗养院,难免心里有几分忐忑,一路上自己瞎想着:「疗养院里是不是会有疯子跑过来、跑过去?听说疯子分两种,一种文疯,一种武疯。文疯通常比较安静,自己躲在一个封闭的小小世界里,不会骚扰别人。武疯会碎碎念,甚至会动手打人。紫丁香应该就是所谓的文疯吧?她从来都是安安静静地,不骚扰人,也不会伤害人。」白云东想想、西想想,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疗养院前面了。………………

其实,白云根本不知道紫丁香姓甚么叫甚么,怎么可能见得到紫丁香?于是她一个人在疗养院旁边四处逛逛,看看花草,吹吹山风,倒也十分舒适惬意。这半山腰上除了眼前这座老旧的建筑物,周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

白云突然清明起来,心里知道这一趟恐怕是白来了。她从手腕上的篮子里拿出一只橘子,自己剥着吃。阳光下,橘子皮黄黄绿绿,油亮油亮的,十分好看。白云吃着橘子,把橘子籽吐在手掌上,然后举起手臂,将籽子朝空中丢出去;她仰着头,看着七八粒橘子籽,小冰雹似地落下来,她伸手去接,没接着三两粒,大半都落在地上了。白云愣愣地看着地面上的橘子籽,若有所思的样子。接着从篮子里再拿出第二颗橘子剥了吃,就这样一路吃着橘子下山……,回到家已经天黑了。

这一夜,白云失眠了。她胡思乱想,想紫丁香这一生,除了实实在在的那十几打丝袜之外,她还有甚么?一个男人与她调情时说的俏皮话:「我手上没有煞车哟!」?一个虚无的约定?一个漫长的等待?……。又想想自己这一生,远比紫丁香复杂多了,或者说丰富多了。

她问自己:「我比紫丁香幸福吧?」

「我拥有的,比她多得多了!」白云的脸在枕头上扭动了一下,下巴不自觉地微微抬高。

「我有七个丈夫!」她慢慢阖上双眼。

嘴里轻轻重复着:「我有七个丈夫!啊!七,原是个幸运的数字哪!」

「我是七『夫人』!」「我这辈子,应该满足了。呵呵……呵呵……应该满足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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