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里所有中学开学那天,程晨应冯焱君的要求,演了一场了无生趣的二人转,观众不多,就他妈一个。程晨答应!她想她在不久的将来也有可能且很必要演这么一场,所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程晨有点高兴地答应了。
冯焱君没有去自己的饭店,他定了另外一家吃烤肉的地方,他们坐在靠窗户的雅间。程晨进门就掐着电话,一直联系晚上的聚餐事宜,冯焱君无所事事,想搭理她没有机会,只好歪着脑袋看窗户外边的车来人往。
服务员上好菜时,冯母便步履款款出现了。很时尚,很有气质,比程母个头高,但没有她胖,手里的coach包是限量版,三个月前程晨在北京的星光天地购物中心给母亲买过一款。
冯焱君介绍女朋友跟他妈认识时,她妈一直盯着程晨的脸,让她非常难堪,虽然是逢场作戏,她的脸还是不由自主“忽”一下,像着了一巴掌一样,红了。
接下来,程晨没敢再抬头,冯焱君夹给她什么她吃什么,他说他们去过哪里她就嗯嗯应着,两人恩爱,气氛和谐,让这个冒名准婆婆只顾喝茶,好久插不上一句话。中场,他不忘趁机揩一把油,给程晨塞回了脸上的头发,尽管她及时狠狠补给他一脚,但不妨碍他志得意满,一脸坏笑。
“你母亲在哪上班?”她妈毫无铺垫地问程晨,脸上有明显的不客气。
……啧啧啧,这个女人有恋儿癖,幸亏不是我真婆婆,否则真受不了。“不上班她,她一直在家呢,阿姨。”程晨赶紧放下筷子,像小学生听讲一样,胳膊搭在一起,一丝不苟演好戏才是她应该做的。
冯母听了这个准儿媳的回答,似乎没什么反应,低头啜了口茶。一看有空,程晨顺手发给冯焱君一条信息:想死说话......
“哦......我见过你......”冯母扒拉了一下烤红薯,很郑重其事地再次打量着这个女孩儿,“你刚出过事,在我们医院治疗对吧?”
“是呢,阿姨,您在哪个科上班?”终于有了话题,程晨直了直身子,解除了一级戒备。
“我在......”冯母看向儿子,仿佛跟他核实一下,自己究竟在什么科,然后收回目光,跟程晨四目相对,回复她,“麻醉科。”
“哦,那阿姨帮我打麻药了吗?”程晨疑惑地问冯母,同时回忆着医院里她所见过的面孔,貌似在她刚醒来时有个大夫就是她。
“啊......不是......”她欲言又止,不时跟冯焱君交流着眼神。
“阿姨,我感觉我见过你,应该是我醒来的时候!”她确定,所以更加轻松。等下再冷场,她就能说医院的事,使现场气氛不至于很生硬。
“哦,冯焱君有可能调往自治区.....君儿,你爸爸跟你说了没,有个关系能把你调到自治区?”
“妈,我哪也不去,赶紧吃,都凉了!要点粥行吗?”冯焱君明显在不以为然地打断母亲,大大方方抄起手机给程晨一条信息:一,死前我想亲下你,二,等见你妈时你还回来。单项选择,选好回复我。
......
“不要了,小程需要什么,不需要我们就走,下午有班。”程晨即便需要现在也不需要了,因为冯母根本没给这个准儿媳说话的机会,她如释重负,赶紧摆手说自己吃得很好了,那场戏也就此画上还算圆满的句号。
送走冯母,冯焱君说表示感谢,他得送程晨回单位,程晨坚决不许并不无抱歉地说:我这个演员不够专业,演成了你妈不喜欢的反角,回去抓紧时间续起胡子准备投入相亲战斗!
“我的事,我妈说了不算!”说完,他先她一步上了车,绝尘而去。
那一瞬,思念和痛苦统统涌上来,程晨像一只很久没有进食的野兽,大口大口咀嚼着腐烂的尸体,直到倒流回去的眼泪溢满心口。
我的事,我妈说了算!
她开车到学校门口,挤过一圈二八少女,在货架的最中间,选了一沓印有翩然起舞的蝴蝶的粉色信纸,带着盈盈的希望结过账,将车停在单位后院,写了一堆不知所云的东西,内容如下:
黄叶飘来,我在那里,它打落我睫毛的尘粒,路过的人们将它踩进往事里;燕子飞来,我在那里,它衔走我脸颊的泪珠,相伴的爱人用它和成筑巢的泥;雪花飘来,我还在那里,它染白了我的长发,淘气的小孩儿给我带上铁皮桶,你打马归来,我就在那里,你拥着她低声耳语寻遍草原你最美。
晚上,三年不见的大学同学约在山水市见面,程晨请客。闺蜜知道她分手了,她主动请缨,由她出面叫阿斯汉参与,然而,她左盼右盼的阿斯汉却没有来,他说他没在市里。
程晨不经意间发现,自己再不用别人劝着喝酒,当别的女生忸怩作态不让倒酒时,她自己已经斟上了险些堆起的满满一杯。当个别男生说要小口小口来时,她会毫不留情补上一句,“草原男人怎么这么墨迹!”自己一仰脖喝个底朝天。晚上在KTV喝啤酒,她都不用起盖器,筷子掉过来支在盖子边,瓶子支在膝盖上,膝盖往上顶,手上寸劲儿一使,盖子就下来了。
她以为自己要醉成一把烂泥,但在后半夜,任一晃回家,竟因为父亲的一本《史记》而泫然涕下,她回想阿斯汉手托腮帮看书的样子,他棱角分明的三角形人中,不知不觉鼻涕也跟着流下来,她无心收拾,任凭它们勾肩搭背,寻头觅缝,越过嘴唇的棱线,统统涌到我嘴里。反正都是盐味,一天的碘就够了。她找出派克钢笔,她最珍爱的定情信物,洋洋洒洒写下: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君谢了萧娘情思,泪满襟,尚暖的枕畔抛着谁的钗环,搵干了清霜又落上思念的尘;梨花掩了细雨,太无情;君不见盈睫泪珠,脂已凝,渐凉的耳畔荡过谁的呢喃,桃花葬了残雪又浓了念谁的心,花钿委了满地,雨霖铃,君不见憔腮,乱啼痕,谁的手轻拭了涔涔的鼻尖,甜了心的花却薄了蜂的情,到底为谁蜜沾唇。垓下沉了青春,杳无声,渐远的背影扯断了谁的心弦,轻轻告诉虞美人,君不曾离你过江东。
在沛兄的婚礼上,阿斯汉信誓旦旦地说,生活的乐事,我愿与你同斟共饮,生活的苦楚,我愿比你先干为敬。顺着他的意思,她回应道:
咽下你递上的美酒,我从此掉进夜光杯,是恋上酒的美,还是有你余温的杯,吞下你给的断戟,我从此含恨锁双眉,是博你的同情,还是让爱的腥味自迂回,燕子来时,酒杯还未冷,你来时,桃花香满枝。我将泼墨寄相思,临摹浑身带箭的痴。
然而,当她把这些寄托无尽相思的信笺写就随后又揉成一团丢入垃圾桶时,又忆起他说完那句话之后,一把攥扁的易拉罐,如此相似的两团,出自恋人手,却与彼此无关......
不,这种痛并温暖的回忆,不是谁想有就会有的,她伸出一只脚,勾过来那只垃圾桶,捡出那团纸,上班开车时,跟她之前写的小诗一起丢进副驾驶前的储物盒。
死不了,日子还得过下去,请允许我学着冯焱君的样,重重踩下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