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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青少年时期(2)

俾斯麦因为剑术高明,喜爱滋事,成为全校学生都畏惧的人。另外由于他不遵守校规,所以在学校期间,常常被关在大学开设的禁闭室中。

俾斯麦曾自信地说:“在学校,我要做他们的头领;将来进入社会,我就要做社会的领袖。”

但是,初年级的第一学期尚未结束,马特利就在日记中叹道:“英雄的资质,恐将因此而毁。”

俾斯麦的父母希望他学法律,日后成为外交官,所以将他送入大学。但是在大学里他却并不认真读书,浪费了金钱和时间。他的收获不是知识,而是一身的债务。

当时他对政治毫无兴趣,尽管有著名的教授讲解政治,他也毫无兴趣。

他在大学中交到了两位好友,一位是前面已提到的马特利。俾斯麦很喜欢这位潇洒的、有着过人智慧和温和性格的美国人。

另一位好友是凯塞林,他是一位头脑清晰、极具才华的青年,在闲暇之余能够随时为俾斯麦弹奏贝多芬乐曲,以纾解他的抑郁之情。

那时的俾斯麦对人生感到厌倦,因而他常常酗酒、打架、沉溺于女色。

由于他的名声恶劣,有一次他要到耶拿游玩,耶拿大学马上召开教授会议,决定不许他进入校区。

在哥廷根大学待了一年半后,俾斯麦深知长此以往不是办法,所以和好友马特利一起转至柏林大学。不过,他转入柏林大学前的最后一件事是完成在哥廷根大学未完的学业。

在柏林大学,俾斯麦对法律仍然不感兴趣。当时虽有一位自然法学的权威教授塞维尼在校授课,但富有个性的俾斯麦也只上了两三堂课而已。

不过在柏林大学的两年并未完全浪费,俾斯麦看了许多哲学家与大文豪的著作,如斯宾诺莎、黑格尔、歌德、莎士比亚等,同时他再度发挥其在历史学上的天赋,阅读国家历史,这些对他日后的成就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俾斯麦虽然对普通学科并不用心。但在课外读物上花费了相当大的工夫。

走向社会后,俾斯麦这位不守规矩的坏学生,立即感到无所适从。

过去在学校里他始终没有考虑自己的将来,只在心中肯定了不做军人的意念。俾斯麦出身军人世家,他的父亲和哥哥也都是军人,但他为何会厌恶从军呢?俾斯麦曾说过:“我喜欢命令别人,却最讨厌受人命令。一旦从军就得听命行事,我一想到这种情形就受不了!”俾斯麦为了避免被征召入伍,所以下定决心去做律师。为了做律师,他努力朝目标迈进,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用以弥补大学三年中没有认真上课的损失。当时他请了一位老师指导,终于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正式律师。

俾斯麦就任正式律师之后,总是采取独断的方式,大胆地在法庭上辩护。正因为这种性格,有一次,他因为蔑视法官和证人,差点被免职。

在参与了社会活动后,俾斯麦有了与学生时代完全不同的想法,他发现自己有着过人的办事能力;在法庭或宴席中遇到许多达官显宦,从而使他也想通过努力奋斗让人刮目相看。俾斯麦在写给哥廷根大学友人的信中曾表示:学生时代的我,没有强烈的功名心,但最近它却深深地萦绕着我,鞭策我尽最大的努力。我现在对任何有利于晋升的手段都愿意尝试,也许你会骂我是个看重名利的俗人,并嘲笑我,但我仍然要坚持我的看法。现在我的脑海里充满了工作,而那些毫无目的娱乐只是浪费时间而已。从这段信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成就事业的欲望正在这位曾经的“不良少年”心中滋长。

但是在这封信的后半部分又有下列一段:不过仔细考虑之后,我发现自己现在的生活实在很可怜。白天我需要为不满意的工作忙碌,晚上还要出入宫廷或公家宴席,整日笑脸迎人,花了这么多的心力,最后得到的只不过是在名片上加些头衔而已,这究竟是否合算?所以我常想,干脆弃政从农也罢!在信中,俾斯麦还告诉好友,他发现了读书及工作的兴趣,但是他对目前的律师工作仍不满意。他的目标是一心一意往上爬,但有时会因精力无法发挥而焦虑烦闷,因此他心中常常充满矛盾、不满的想法。

若想做一位支配者或独裁者,所要经历的道路是艰难崎岖的,焦虑与烦闷仍不时缠绕着俾斯麦。在内心的驱使下,俾斯麦决心从司法官转为行政官。于是他回到诞生之地雪思豪森乡下,开始准备考试。

他的故乡有一望无际的麦田和森林,有清澈的溪流,阳光之下,成群的牛羊悠游自在地吃着青草。俾斯麦家中有三十多间房子,不过能用的仅有两间,他最尊敬的父亲便住在这里。在家里从早到晚。他都很用功地读书。

当时他写了一封信给朋友: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满足,我一天只睡六个小时,其余时间都在用功看书,我很愉快。过去我自认像这样用功读书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如今为何能做到?仔细想过之后,我认为可能是喜爱的缘故吧!在优美的环境中,又有慈祥的父亲照顾,俾斯麦第一次感到自己内心的烦躁已不存在,过去那冷嘲热讽、愤世嫉俗的心态逐渐转变为务实的精神。他继续阅读哲学家斯宾诺莎的作品。

俾斯麦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书记员,被派往德国西部小镇夏伯尔。当时他仅二十一岁。

四、书记员

在母亲的安排下,俾斯麦来到了夏伯尔,这个小镇是罗马人发现的温泉胜地,查理曼大帝登上神圣罗马帝国宝座时(公元800年),曾以此地作为首都。拿破仑垮台后,此地成为普鲁士领土,因为气候、古迹及温泉方面的作用,吸引了欧洲各国社交界名流。而一心一意想使自己儿子成为一位外交官的俾斯麦的母亲,认为俾斯麦在此必定大有前途。

这个小镇曾在德、法两国间数度易手,所以有很多法国人住在此地。同时由于气候与地理的关系。也聚集了许多英国名流,可以说这个小镇是德、法、英三国文化的交流地。

此地的领主是普鲁士人亚宁伯爵,他与俾斯麦是同乡。当时俾斯麦是带着介绍信来到夏伯尔镇的。

亚宁伯爵对俾斯麦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并热烈款待,他很欣赏这位与自己同族的贵族后裔,并告诉他许多待人处世的方法。

来到这里后,年轻的俾斯麦开始学习骑术,因为许多年轻的英国仕女都爱骑马。

有一次,俾斯麦不小心从马上跌落而且受伤不轻。待伤势痊愈后,他又踏入社交界的各种场合,那时的他常与几位英国人、两位法国人一起进入社交场所,俾麦斯因此认识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性,她是当地名门拉塞尔家的女儿罗拉,也是亚宁伯爵的亲戚,不久他即与这位罗拉小姐订婚。这是他众多婚约中的第一次。

在欧美社会,想与名流的女儿成婚必须花费大笔金钱。为此,俾斯麦想到一个能够获得金钱的妙计,那就是赌博,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他一败涂地,债台高筑。

后来,俾斯麦又结识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与罗拉的婚约便不了了之了。

在夏伯尔,每当接到故乡来信,俾斯麦就深为苦恼。因为母亲的浪费无度和父亲的软弱无能,使家道日益衰落。虽然他心里着急,想发愤图强,继续用功,但是却抗拒不了莱茵美酒、法国佳肴及英国美女的诱惑。

俾斯麦的酒量与饭量都极为惊人。有一次宴席中,俾斯麦吃掉了150个大牡蛎。至于酒量呢?可以从一次退伍军人的宴会中得到验证,当时他将注满一大瓶葡萄酒的大酒杯一饮而尽。

另外,俾斯麦的特点是喜好女色。就以他在夏伯尔镇时期所留下的书信为例,他曾在信中警示自己:“今后我要特别注意,否则前途将不堪设想。我感到自己现在的风流韵事似乎已经太过分了。”

虽然如此,不久之后,他还是又爱上了一位英国女性。她是牧师的女儿,据俾斯麦自己的描述,她是个满头金发的绝世美人,只是一句德语都不懂。

俾斯麦在工作上从来不请假,但这次他与牧师一家到德国南部的温泉胜地威斯巴登度假,并和牧师之女订婚——这是他的第二次婚约。后来,他从瑞士写信向服务机关首长请假,不久之后又提出辞呈。

就这样在六个月内,他一直陪伴着这位英国小姐,当时他曾写信给朋友说:我们预定明年春天在英国结婚,希望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可是六个月后,他再度写信给朋友时,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她答应了我的求婚,但在订婚两个月后突生变化,一位英国陆军上校横刀夺爱,虽然他已年过五十,且仅有一臂,但是他有四匹马,年收入约22500英镑。而如今我两手空空,身无分文,内心郁闷,决定即日内搭船返乡。当时的俾斯麦可能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中,身体的健康状况也不佳,在他的信中错字很多。

就这样,这位浪荡公子终于回家了。

不过,他的家中又发生些什么事情呢?

五、母亲之死

此时,俾斯麦家已是债台高筑,陷入困境。母亲因对子女感到失望,加上身体不好,最终卧床不起。善良无能的父亲彷徨无措,对理财之道完全是个外行。而俾斯麦却在这个关键时刻抛弃了他的锦绣前程,不但被牧师之女甩掉,而且还身负一千英镑的债务,带病返家。

卧病的母亲见到不成材的儿子,气得脸色苍白,而一向慈祥的父亲也面露不悦之色。尽管母亲生病,但她还是四处奔走,为儿子在柏林郊外波茨坦找到了一个小职员的职位,可是俾斯麦做了不到三个月就不辞而别了,理由是他觉得上司不顺眼。

这时家中已濒临破产,母亲被诊断为患了癌症,需要到柏林治疗。但不久之后便又返回了雪思豪森。

家中所欠的债务必须用高利贷偿还,破产已经迫在眉睫。

情急之下,俾斯麦想出一计。他想找回大哥,两人合作经营这块八千平方公里的田地。

父亲马上同意了,母亲也没有意见,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不久,母亲去世,时为1839年,享年五十岁。这位一生追求名利的女性,一直梦想着儿子飞黄腾达,但却在失望中去世。她万万没有想到,她死后十三年,这位游手好闲的少年,竟成为普鲁士王国的首相,同时被誉为欧洲第一英雄。

母亲的去世,对俾斯麦而言是一个人生转折点。随着母亲之死,家中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

父亲只好在乡下自由自在地度其余年,由俾斯麦和大哥接管田地,挽救家庭经济危机。

现在,我们来看看他当时写给表妹的信件:我并不喜欢当官,即使能晋升为皇室大臣,我也不认为那是幸福的事。因为我认为种田和写公文一样都是工作。有时前者可能较后者对我更为有益,因为我的个性是不喜欢听命于人,而喜欢命令他人的。

对于少数政治家而言,担任公职是出于爱国之情,不过大多数人的动机并不纯,不外是追逐功名利禄而已,我也不能说自己全无此心。

官场生涯即使顺利,也难在四十岁以前名利双收。假如有所成就,就必然会损害自己的健康,使自己的妻子像个护士般地伺候自己。

我并不向往这种虚荣的生活,所以,我把追逐名利的职位让给别人,而自己却以自由独立的方式谋生。从这位二十四岁青年的信中,我们可看出他对人生的看法是如此的冷静透彻。

俾斯麦之所以对从政生涯感到失望,是因为他知道做一位部长或大臣后必须牺牲自己内心的自由与独立,让自己变成半死之人,毫无代价地消耗创造精神,断送青春。最后得到的报酬却只不过是被人们称呼一声“阁下”,或接受一些代表虚荣的勋章。同时在柏林配给一间住宅。相比较而言,这种牺牲实在太大了。

所以俾斯麦决定从官场退出,经营田庄,做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地主,享受自己的余生。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下,俾斯麦开始了他的农村生活,不过这能持续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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