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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自行车比马快

这河边距离水面居然是一段悬崖,至少要有好几米。

这要怎么才能抓到鱼啊!李从度是北方来的旱鸭子,虽然老家的名字叫天水,但是实则和水的关系不大,黄土高原上长大的孩子,小时候就没见过大河。

虽然说李从度的少年时期是在县城度过的,但是那条渭河一年有大半时间事可以趟着过去的,假如你不嫌弃那水脏的话。后来大像山石窟脚下挖了一个300亩的人工湖,就让李从度兴奋地每个周末都要去看一趟。

你指望这样一个人去眼前这条大河里捞鱼吗?看着眼前至少有两公里宽的河面,李从度无奈的退缩了,他甚至有一种想要跳进河里去的冲动。

既然吃不到鱼,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原始人是怎么生活的?打猎,采摘野果。好吧,打猎这事儿,李从度干过,但是现在没有工具啊。至于采摘野果?还是算了吧,这周围至少四五里之内就是没有森林的。

在自行车的工具箱里找了一阵,居然找到了一把弹弓!还是那天打高数老师的鸽子的时候用过的。这一刻,李从度的心情又好起来了,打弹弓可是李从度的强项啊,儿童时期就喜欢玩,一直打到上高中才消停了下来。从麻雀开始,到隔壁王二婶家的小狗,都没有逃脱这双神弹手。

夹好了钢珠——这东西的节约着用,一共就只有几十颗了,然后捡起一块石头,朝着江边草丛里扔了过去,没反应。换一个方向,这一次,有反应了,“扑棱棱”一直野鸭跑了出来,拍打这翅膀,就是飞不起来。

李从度赶紧拉起弹弓,这一刻,李从度的手居然第一次在拿着弹弓的时候有点颤抖。深吸了一口气,强忍着平静下来,瞄准,松手,钢珠准确地飞进了野鸭的脑袋。

谢天谢地,打中了。幸亏野鸭飞不起来,要不然自己这一顿饭就没得吃了。野鸭藏身的地方居然是一个小水塘,太好不过了。

找柴,点火,用泥巴把野鸭裹起来,没有任何炊具,只能用“叫花鸡”的方式来做了,也许是饿了许久的缘故,也许是的确好吃,李从度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顿饭居然也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了“叫花野鸭”,有点力气了,李从度终于开始想到了自己的生活,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在这里当一个野人,既然来了,回去的可能性就几乎为零。所以自己还是得想办法走进这个社会,要不然,一个人呆在这里,不说自己能不能受得了这份孤独和寂寞,单单是安全就是一个问题,谁知道这里会不会有什么老虎啊狼啊什么的。

吃过野鸭,也有点力气了,把自行车折叠起来背在肩上,李从度一边走一边寻找路,只有找到了路,自行车才会是一种交通工具而不是一种负担。

走了至少有两个小时了,口渴得要命,但是李从度还是舍不得喝杯子里的水,只是实在忍不住了才小小的抿一口。一杯水也不过就是八百毫升,但是这是李从度唯一敢喝的水,至少在找到新的水源之前应该是这样。

李从度走的好不容易,自行车没办法在草丛里骑行,十千克重的自行车,加上水杯和工具箱等,绝对超过了十二千克,对于这具十三四岁的身躯来说,的确是一个很重的负担,所以大多数时候,李从度还只能推着它。这是唯一一能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绝对不能丢掉。

大约走了两个多小时,一直到午后,李从度终于见到了人烟。一丛绿树,数间草屋,袅袅炊烟说明这是一个村落。有了村落就好办了,有炊烟,意味着有人。终于有人烟了啊。

也终于有了一条小路。李从度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跨上自行车,甚至于差点被长袍的衣襟绊了一下,蹬着自行车向着村子冲去。

那一刻,李从度泪流满面,终于有人烟了。

快到村口的时候,李从度放慢了速度,他犹豫起来了,谁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会不会是土匪窝什么的?毕竟自己人生地不熟。

李从度把自行车放回路边的荒草从中,然后也趴在了草丛中,静静地观察着村子里的动静。

李从度在小村附近等待了一个下午,依然没有人出来,看着逐渐西沉的太阳,不由得心里焦急起来。由于没有摸清楚村里的情况,李从度最终还是忍住了,再等一会吧,大不了晚上再找人家借宿。

直到太阳落山了,李从度才看到了几个农夫的身影从远处走来,仔细看去,还真是普通农夫的样子,于是李从度便放好自行车去和那几个农夫攀谈起来。

然而,意外之所以是意外,就是因为他总是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李从度刚刚和老农攀谈了几句,得知现在是保大六年,这地方是金陵城外,还想要继续聊几句,那一队士兵就过来了。这一次谈话就此中断。

在得知这是保大六年的时候,李从度稍微松了一口气,还好,虽然自己不是历史专业,但是却也看了几部《春花秋月何时了》之类的电视剧,所以也知道保大是南唐中主李璟的年号,虽然电视剧做不得真,但是大致也差不了太多,还好,大致知道一些细节。

五代十国的历史,本来对于李从度来说比较头疼,但是因为后主李煜的缘故,倒也了解了一些,尤其是对于南唐的相关历史了解的比较多一些。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比较幸运的事情。

然而,世间事总是那么奇妙,有得必有失,一啄一饮莫非天定,高兴过后,不愉快的事情就随之而来,比如现在过来的那队人马。

走在最前面的显然是一位富家公子,后面跟随着几十个军士,看样子似乎是打猎回来。旁边的一名军士向前喝道:“让开!”说着,手中的鞭子向着那农夫打去。

“住手!”

“住手!”

李从度和那富家公子一齐喊道。

那军士强行收住了手,“公爷!”

我去,居然遇到了一位公爷,年龄这么小,肯定是皇帝老子的儿子。这是南唐,保大六年,老六李煜还小,李璟的大一点的几个儿子里边,老三老四老五都没有封号,李弘冀封号燕王,那么眼前这位十五六岁的少年,很可能就是乐安公李弘茂了。

李从度赶紧打招呼,双手一拱,“草民见过公爷。”

那王爷居然没有回答,而是眼睛死死地盯着李从度,好半晌,才问:“敢问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我叫李从度。”

“你这半年在什么地方?”

我去,这半年我在上大学读书啊,我在骑自行车,我在踢足球,我在打篮球,但是我能和你说吗?你还不得把握拉去切片化验当小白鼠啊,这些王爷公爷们杀个人可不比杀只鸡麻烦。于是李从度只好回答道:“回禀公爷,草民这半年一直在江北一座大山中,独自一人生活,近日无事,便随处乱走,来到了江南。”

“半年前呢?”

怎么问的这么细啊,半年前我还在上大学,一年前我还在高考呢,但是这些我能和你说吗?怎么遇到话痨了啊,李从度快要抓狂了。“草民不记得半年前的事情了。”

“你仔细想想,半年前你是不是在金陵?”

“回禀公爷,草民真的不记得了。”李从度只能这么咬定自己不记得了。

“你的额头上有个伤疤没有?你抬起头来本公看看。”

我去,连这个都知道啊,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吧?自己的伤疤是小时候爬树摘杏子的时候掉下来碰破的。李从度刚想说,突然想起自己刚刚说过不记得半年前的事情,只好继续低着头,看样子是被人认作其他人了。谁知道是亲人还是仇人啊,一边琢磨着眼前的局势,同时也在做逃跑的准备。现在最担心的是这具身体不争气啊。

按照后世伟大的科学家霍金的理论,穿越时空隧道,身体要全部化为离子,到达目的地后再重新组合,难道自己的一部分离子在时空隧道里丢失了吗?会不会组合成另外一个自己呢?唉,要是不要丢失,以自己球场上的速度,就不担心这个问题了。正在胡思乱想,那公爷又开口了:

“你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你是本公的四弟啊!还记得二哥不?你和二哥关系最好了啊,你的屁股上还有个胎记,不信你现在就看。”

不得了了,这家伙真的是李弘茂啊,这家伙也是一个人物,《南唐书》记载,“弘茂,……年十四,为侍卫诸军都虞侯,封乐安公,骑射击刺皆精习,又领兵职,然不喜戎事,每与宾客朝士燕游,惟以赋诗为乐。”遗憾的是这家伙只活了十九岁,今年已经十六了,也就是说,这家伙还有三年活头。多亏了喜欢李煜,才把这《南唐书》耐着性子读了一遍。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家伙居然准备扒自己的裤子啊,老子屁股上是有个胎记,但是那地方能让人随便看吗?

于是,李从度非常果断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等那队军士反应过来,李从度已经跑出了四五十米了,一把抓起草丛里的自行车,飞身上车,拼命的蹬着自行车,留下后面一群人在那里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东西?不要马拉也能跑,真是见鬼了。

“四弟,别跑啊!”

骑在马上的李从茂一拍马屁股,快速地追了上去,这时候,其他军士才反应过来,或跑步或骑马,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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