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时,在天溪楼医院,子弹贯穿了我的身体,右肺被打了个洞。
“军人”在我床前守了四天,一直没有离开,无论星奇如何的对他咆哮。
我睁开眼,满眼就看到了他,他的眼中有浅浅流转的光。
“军人”说,幸好是贯穿伤,子弹没有在身体里爆炸。
这算什么幸好?在圣罗兰酒店爆炸之前,那枪打中了我的脑袋,那才叫幸好。
当我一个个的策动别人时,一直有双稚嫩的眼睛在盯着我,那是我最亲爱的弟弟,我唯一的亲人、我唯一爱的人,我要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让他平安、安定的环境中长大,当别人化为碎块、红烟的时候,我看着他时我是没有罪恶感的,而本应是我承受的罪恶感,全由比我小的弟弟背负着。
我可以看穿所有的人,却没有用丝毫的力气去看看我透明如水晶的弟弟,我最亲近的人,我唯一重要的。
用身体去换取和平,换取理想的社会实现,这些理论,这些狗屁理论,洗脑洗得最好的居然是我的弟弟,如果知道这样的话,我会刺聋他的双耳,我会弄瞎他的双眼,只要他能活着、活着。
我想起了小纵,他的母亲在小纵死后,凄厉哭喊的声音回荡在整个贫民窟中:我只是想让我的儿子活着,他跟和平有什么关系,与国家又有什么关系,我只是想让他活着…活着……
“我要见星奇。”说话象是用全是刃的小滚刀来回割着我的嗓子。
又是在这间屋里,当我成功策反十人,五十人时,都来过这。
这么美好的屋里,我喘不上气,身体通红,很热,心里很冷,我随时需要紧紧的抓着一件东西,才能坚持下来。
我死死的互扣着双手,指节发白。
我虚弱的坐在地上,低着头,不想看星奇。
他见到我的时候,脸上带着异样而疑惑的表情,因为我身上没有了他一直笃信的愚忠崇拜。
我没有力气给他演了。
“星奇首领,我能制造出让这个国家更混乱,让这场战争更好玩的东西。”
星奇果然感兴趣的笑了,彩色的阳光在他森白的牙齿上只能闪出让人寒栗的光。
良好的开头,让我有了说话的机会。
我的舌头还在,我还能获取人心吗?
高大的五彩玻璃窗照进的绮丽光线,连漂浮的灰尘都让人觉得自由而轻松。
我一直笼罩在这样五彩交织的光线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光斑在我身上变幻着花饰,四个小时的时间,我说服了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