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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无名愁

3月25日14点27分,台北市御今路1179号松涛云霞别墅。

在红菱换了一个经纪人之后的这个月里,她便没有任何的演出机会,而赵旭和夏梦与任千浪都认为这恰恰是她休息的好机会。红菱并没有浪费这些时间,她这几天去了学校里听课,几乎每天都坐上了一整天,而且好几次的中午都在学校食堂吃饭,虽然许多的同学对她这两天的反常有些好奇,有几个还表示友好地与她谈了谈话,可是红菱发现她们似乎都不能成为她的朋友,于是她又想念起北京的那位老朋友李婷来。

红菱并没有熄灭同学们对她的热情,她总是表现的尽可能的友善,就像是对舞台下那些观众一样。不过这些叽叽咋咋的小麻雀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说到了她的秘密,那便是她作为一名歌手的身份,因为大家都一致认为她实在和最近在台湾小有名气的赵怡欣长得太像了,甚至有些同学开玩笑地问她是不是就是那位歌手,为了保住这个秘密和不造成大的麻烦,红菱不得不说了些让自己脸红的谎。

每天下午红菱回到家里吃了晚饭便到琴室里练习一个小时左右的钢琴,有一天发现在外面的那家舞蹈室里增添许多的器材,这些器材有健身的、各种乐器、漂亮的道具……

“前几天请人重新修整了这间屋子,难道是爸爸和妈妈打算用起来吗?”戴寸丝看着那些东西自言自语地说,过了一会儿又想到:“可是他们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啊,如果只是为了跑跑步还可以理解,而那些乐器、道具是来干什么的?难不成他们打算自己在家里拍戏吗?”

在某一天里她总算忍不住问了夏梦,夏梦才微笑着告诉她说:“这间舞蹈室这么的空旷,难道就不应该弄点东西充实一下吗?”看到红菱的一脸疑惑,夏梦摸了摸她的头说:“我就告诉你吧,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你。”红菱不解地说:“为了我?”夏梦点点头说:“本来我们是想等你休息一段时间再告诉你的,既然你问了,我就提前告诉你吧。”夏梦吸了口气说:“你爸爸说你既然喜欢音乐,那就应该多接触一点种类,比如小提琴、吉他等等。而且他更希望你在舞蹈方面也能有所特长,你不是说你曾经很喜欢天鹅舞吗?”红菱此时才明白过来,眼睛折射出一股渴求的光芒说:“虽然我之前都一直学习钢琴,在它上面也并不出色,可是我喜欢你们这样的安排,快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计划的?”

看了看红菱那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夏梦吐出一口气叹息说:“孩子,之前你想学钢琴我们就让你学钢琴,除此之外并没有安排你学习别的东西。那是因为我们一直没想过你今天会走上这条路,而且学习太多的东西,那时候的你怎么能承受?”说到这里夏梦又拉着红菱的手说:“可是你既然选择这样的道路,我们就一定会支持你,我们希望你做的更好,你可以在各种乐器和舞蹈里发现你所擅长的东西。”

因此红菱十分盼望夏梦和赵旭所说的安排的到来,那样的日子肯定是忙碌而充实的。后来才知道由于老师的关系,计划需要从下个月开始,大家都认为红菱应该好好趁着现在休息一下,认为她不应该想演出和训练的事情,而且任千浪还信誓旦旦地说只要红菱肯等待一阵的话她便有新的演出机会,并且保证不会叫她失望。

今天由于在家里无聊,红菱练习了一会儿钢琴后便到了楼顶的花园,借着微弱的阳光看书,而就快要吃午饭的时候却接到了任千浪的电话,说要接她过去,而且还说有位朋友介绍给她认识。很快她就坐在了任千浪的客厅里面,对面坐着一位穿着和服的日本姑娘,她的名字叫铃木佳月,刚刚满十五岁。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双狡黠明亮的眼睛,特别是那对微微上翘的睫毛显得特别可爱,有着光滑而美丽的圆脸蛋,嘴唇鲜红充满血色,红菱自打和她见面后便发现了她始终都保持着一股甜美的笑容,与红菱交流的时候说着并不流利的普通话。红菱并不在乎她的国别,她自从见面后便十分投缘,彷佛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题似的。

铃木兹成是任千浪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在日本的金融圈里十分有名,这个戴着宽边眼镜留着小胡子的矮个子将近五十岁的人,毛发依旧乌黑茂盛漂亮,他也是铃木佳月的父亲。由于铃木兹成早年专心于工作,以至于到了三十五岁的时候才和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加藤春兰生下了这个唯一的女儿,因此将她视作掌上明珠般的呵护。佳月十分聪明可爱,虽然有着父母的溺爱,却没有娇生惯养的毛病,这多亏了她那位贤惠的母亲的影响。这次到台湾是因为好奇她爸爸的工作还有闻名的宝岛美景,虽然铃木兹成刚开始并不同意,因为他这次到台湾是谈生意的,况且他的行程是如此的匆忙,但是平时乖巧的佳月这次却死缠烂打,还央求了她的妈妈为自己说好话。最后铃木兹成答应了带她过来,只是有一点——在外一切听他的!

想象总是与现实有着说不清的距离,虽然佳月知道这次出外不是游玩的,不过没有想到头一天因为他父亲要到外面谈生意,她只能困在酒店里看电视,这让她难过极了,可是她并没有在她父亲面前表现出来,毕竟她清楚是自己要求跟着出来的。到了今天的时候,她以为也要同昨天一样在酒店里度过,却没有想到铃木兹成对她说:“今天虽然也是去谈生意,不过他算是我的老朋友,我们已经有过十年的交情了。他知道我带了你过来,所以很想见见你,你想不想到他家去看看?”

就这样佳月来到了任千浪住的地方,见到了红菱以后便觉得一见如故,两个少女很快就打成了一片。由于都是海岛的缘故,红菱也听说了日本的那些美景,于是佳月讲了有关樱花节、富士山、大阪等等情形,同时红菱也讲了些自己的所见所闻,不过红菱对台湾就只简单的描述了阿里山,她才发现自己对台湾了解的太少了。在佳月知道红菱曾在大陆生活后,也就是她所了解的那个人们所说的东方大国,便无比艳羡地说:“我早就听说过那个古老而美丽的国家了,可是我身边的人都告诉我,那边的人都十分野蛮,好像生来就对我们国家的人充满了仇恨。”红菱深知其中的原因,她并没有把日本曾经在中华大地上那段可耻的行为告诉她,用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说:“并不是人一生下来就会有仇恨的,任何的恨总是有原因的,虽然我也是中国人,可是我一点也不恨你,因为你是这样美丽善良,所以并不是你们所有人都是可恨的。”佳月听了红菱的话,有点不明白地说:“虽然你不恨我,可是别的人会恨我吧?”红菱摇摇头微笑说:“只要彼此伸出友谊之手,懂得尊重历史的话,我想他们也不应该恨你的。算了,我还是跟你讲讲我在大陆时候去过的地方,北京,你听过吧……”当她讲到广州的时候,彷佛陷入了一阵回忆,当她醒来后便显得闷闷不乐便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3月27日11点55分,水乡外国语中学高一三班教室里。

下课的铃声响起后同学们在老师走后便立马冲出教室,接下来便是难得的吃饭和午休时间,在三班里走在最后的往往都是易宁,因为他很少要跟这群同学到食堂去抢饭,而且与其他住在外面的同学不同的是他是自己做饭,用不着去那拥挤的餐馆。不过今天除了易宁,还有一位同学和易宁在大家都走完了还留在教室。

留下的那位同学便是学校大名鼎鼎的秦川,因为他不仅头脑聪明而且十分帅气成了同学心目中自然的偶像,这个男同学很会衣着打扮。他总是剪了当下十分流行的发型,还有穿一些比较流行的衣服,因此在班上大家一眼就能看到他的与众不同。在学校里当然也有不少他这种会打扮的帅气男生,可是现在像他这样聪明得能进去尖子班的却没有过,因此许多暗恋她的女生都称他为“百年难得一遇的男人”。可是像这样的男生同样也是心高气傲,他像是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到了学习上,所以到现在并没有对任何女生表示好感。除了有一次他在打篮球遇到了一位在旁边帮他加油打气的漂亮女孩,他感谢地对她说了两句话。

易宁对秦川并不熟悉,但是秦川对他却印象深刻,他虽然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一眼就感觉到了他的熟悉。这时候他走到易宁面前,低头假装咳了一声,当易宁发现了他后,秦川便亲切地笑着说:“你总是这么晚才去吃饭吗?”易宁摇摇头说:“这也不太晚吧,很快我就会去吃饭的,一个人饿着肚子会影响思考的。”秦川点点头说:“我想麻烦你一件事,你能帮我吗?”易宁突然觉得有些好奇,他不知道这个与自己不太熟悉的同学需要他帮什么,但他很快就点点头说:“你说说吧,希望能帮到你。”秦川突然显得有些难为情地从怀里拿出一封蓝色封皮的信对他说:“你和戴寸丝曾经是同学,而且还是老乡吧?”易宁点点头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不过有点为难的说:“你是让我将这封信交给她?”秦川马上解释说:“不、不、不……千万别误会,虽然她也是一个十分讨人喜欢的女孩,可是我希望你将信交给每天来这里等她的那个女孩。”易宁惊愕了半响说:“庄菲菲?”

此时走在路上的庄菲菲连打几个喷嚏,挽着戴寸丝的手好不容易站直了说:“我今天运气真的太糟糕了,上课的时候看小说被老师没收了,那个故事我可才刚刚开始看呢!”

“我知道在同年级的书虫中间,你‘言情大王’的名号可是响当当的。”戴寸丝取笑般地说:“你才看到了开头,说不准那个故事并不好看。”

“可是我看了一点后便疯狂地爱上它了,要不然你以为我会敢在班主任的课上偷偷看它吗?我给你说那可是一个好故事,开头的时候就会让你欲罢不能的……”说到这里她难过极了叹息着说:“可是它就这样被没收了,该怎么办呢?”

“再买本不就好了?”

“你太聪明了,我怎么没想到呢?”说着庄菲菲便高兴地跳起脚,拉着戴寸丝快步向着食堂走去一边说:“我们吃了饭,就到外面去买。”

而此时当秦川走后,易宁就成为了一个信使,盯着那封信却突然想起了两年左右前的故事来,那个时候那个胖胖的信使对她来说怎么突然间就像是天使一样?

十二三岁的年纪正是情窦初开,许多人在异性之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股风潮,当然也围绕着男女之间开始的,总的说起来也就两个字——笔友!笔友这个名词并非那时才产生的新词,其实早几百年就有了这个说法,只是这时却不同,主要是男女同学间用了信笺交流,其中便就多了一层不一样的意味。

由于那个时候的易宁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况且大多数的同学都踊跃的参与了进去,于是自己便向同桌借了一张熏香的信笺,也就寄了出去。这时交笔友的方式也很奇怪,还得托人力才能办成,男生们将写好的信笺给班里的一个负责这事的女同学打理。“这次我可帮你找了一个好的,如果有了回信一定要请我吃东西。”那个长得比易宁高且胖的女生笑嘻嘻地对易宁说。

只是在易宁的心里却没有着落了,因为如果对面的女生没有回信,那么必然是对自己完全没有兴趣,也就是这次寻找笔友失败。班里也有几个成功找到笔友的,有男有女,而且都在自己座位附近,交不到笔友没有关系,只是定要被这几位笑话的。当时的易宁年纪虽小,但是心高气傲、不肯认输的。况且虽然自己没有写多少的字,但是已经将语文老师所教的功夫尽数使了出来,也算尽了力。

在等回信的那几天里,易宁的心里总是七上八落的,而且刚开始好几位同学已经得了回信。不过大多数与易宁一样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总算让他的心里稍微平静一些。可是他心里总想,自己写的还不错,虽然没有诗,却又几句刚刚学来的古文,想来不至于丢人现眼才对,怎么就没有个回信呢?成天这么想着,上课也无心思,左思右想也没有想明白过来。

却说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上午,大约是午饭过后的光景,那个高大胖胖的女同学忽然笑着跑了进来,接着高举着一只手说:“你们的信回来了,谁要?谁要……”教室里的一群同学,不管男女就一哄而去,瞬间就抢的只剩下一封来。拿着信的女孩然后大声笑着说:“这是最后一封,笔名叫雨中人的,是谁?赶紧的上来拿了。”

易宁正瞧着刚刚那些哄抢的同学们发神,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会有回信的,有几个同学拿了信就打开瞧了起来。不过有几个上去的同学,最后却失望的回到了座位上。过了一会儿,胖胖的女生从那头直接向着易宁的位置走了过来,然后一手拍在桌面上说:“喂,发什么呆!”易宁这个时候望着她充满了疑惑,却听那个拿信的女生说:“这是你的信,你拿着吧!”

“你怎么知道是我的?”易宁不相信地问。那胖胖的女孩笑着说:“你的笔名就叫雨中人,我知道。”易宁这才恍惚过来,懒懒地摇着头说:“我知道了,你看过我的信。”胖胖的女孩点点头说:“你不来领信,是不是怕我让你请我吃东西?”易宁摇摇头叹了口气说:“我还真没想到还真有回信。”那女孩莞尔一笑说:“你瞧瞧,就这点自信。给你说,这个女生可漂亮了,我是亲眼看见的,人也很好,请我吃点东西真的不亏。”

“好吧,等我有了钱就请你!”易宁只得这样笑着说,因为他的家境并不好,哪里还有闲钱去吃零食?胖胖的女孩也知道他的情况,也不为难他,便将那折成三角形的信笺放在他桌上便也走了。同桌的此时盯着他手里的信,也很想见见信的内容,却被易宁说:“你也去找一个吧。”于是那个同学才闷闷地倒在桌上睡了。

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来信,易宁的心里到底是有些激动的,很小心的打开信笺,生怕将它弄破了一点儿。很快就见到了那娟秀的文字,比易宁写的字要大些,看起来也似乎规矩很多。突然他觉得有些骄傲,这封信的确是他盼望了许久的回信,想来对面的那位是同意了自己的请求,那些柔情的字句看上去是那么美丽。当时的他就想了很多,比如说见面,然后走向电视剧里的爱情故事,接着成立家庭,接着养育儿女……

不断的胡思乱想,整天都没有认真听课,所以成绩倒退了好些。通了几回信,学校也就开始扼杀这股歪风邪气,于是他与隔壁班的那位笔友始终没能见上一面。如果他能大胆一点还是能见面的,不过认为老师的教训简直与圣旨一样没有办法违拗,所以也就不敢再继续与她来信了。

回忆完这件事,让易宁想起前不久戴寸丝到自己家里吃午饭时的情形。“你还记得西湖吗?”说这话的时候,戴寸丝的眼里充满了一股从来也没见过的感情,他的心彷佛要被融化了。“若将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西湖虽然不是以前的西湖,可是依旧有它独特的魅力。”戴寸丝同意的点点头说:“那我们下次再去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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