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沉地叹息一声,一个仰头,将杯中的红液全数灌下喉,试图用这股冰冷,冲去胸口快要抑不住的灼痛。
这一别,他和她,也许再难见面。
呵呵,他总算完成了替人做嫁的好戏,大功告成,应该光荣引退了。
―老板,其实我觉得依依对您并非没有意思啊!凭我们女人的直觉,要是你愿意,完全可以利用这次的事,把她套牢在你身边。何必这么费心费力,砸上亿元来、来替人做嫁?!敖家人根本不会感激你!―
开幕式前,妈妈桑桑德拉不顾主仆之分,冲到他跟前抱怨。对此,他也一笑置之。
桑德拉怎么会明白,他早就是个受诅咒的男人,根本不能去放纵这样的情感滋长。不能啊,他根本没有权利了。
红发男人靠着巨大的透明光幕,跌坐在地,疲惫隐忍的俊容,整个埋进双掌中,这一刻最深重的无奈与孤独,任何人都看不到,只有他独自品尝。
如果,他不是黑太子,不是雷恩斯,不是弗雷蒙皇族的一员,仅仅是十五年前那个仍生活在南非努亚特城的摩纳斯族少年,或许一切都将不同。
那一年,他十岁,她才五岁。
那个时候,他天天穿梭在努索斯城的街头巷尾,虽然只有十岁,已经是整个摩纳斯族里极具领袖气势的人物,几乎从五岁到十五岁的少年,全被他天生的气势和智慧所折服。个子还小,却敢跟比他大上好几倍的青年打架。他那一狠起来,连成年人都要胆寒的性子,就是城里那些贵族子弟都要惧让三分。
私底下,少年们给他封了个很霸道的名号——黑旋风!
他就像是沙泽里最可怕的沙兽黑旋风一样,每次对战,必然以最强悍的力量,最无可匹敌的速度,给敌人以致命的打击,连叹息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被他彻底吞噬掉。
再加上他又是摩纳斯族中,最受人崇敬的巫女之子。虽然其父不明,但基于其母对族人诸多的贡献,亲爷爷又是一族之长,他的日子过得相当舒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那段时间,算是他人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吧!受人追捧敬仰的光环,一直以来都跟着他,小小年纪已尽现不俗之质,颇得族中长老们的喜爱,暗中定为下任族长接班人。天之娇子,骄傲不羁,我行我素,目中无人。
而让他踢到第一块铁板,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便是依依的父亲龙战大将军。
一听说帝国大将军从繁华的帝都,调到他们南非努亚特这座小破城任职,之前对于龙战辉煌事迹的描叙,让他十分不以为然。小小的他,缺乏生活阅历,更没有真正的战争历练,想当然尔地认为大将军不过徒有虚表。若非如此,为何放着帝都的舒适生活不享受,被派到这种穷乡僻壤来?!原因肯定是没什么真材实学,才会被贬嫡到此!
哼,他很讨厌那些贵族军人,就知道欺负他们这些小种族平民。所以,大将军的到来,就成了他借机渲泄种族情绪的替罪羊。当然,那时候他太骄傲,还不愿意承认,其实是因为自己听过太多龙战的光荣事迹,而今龙战被贬之事打破了他崇拜偶像的美好形象,他是在赌气。
带着一群打遍全努亚特无敌手的好友,事先潜进了大将军府,弄了一堆的陷井,等着看好戏。哪知道他们刚弄好陷井准备离开,就被人抓了个现行,打了起来。
那个男人,高大魁武,英气逼人,只穿了一套很简单的休闲服,背着个军行包,看起来就像外出旅游似的,气质潇洒磊落。看到他们时,第一眼就瞄准了他说,“你是他们的头儿?”
当然,出现这种被人逮现行的计划外状况,所有人第一个反应就是看向他,询问下一步行动步骤。
他心高气傲,冷哼一声,抬手就射出了手臂上的麻醉针,非洲丛林里捕食动物时常用的原始武器。他以行动说明了下一步行动:正面直攻,以多胜少,不怕没得溜。
小伙伴们都是机灵人,他抬个眉打个眼色,他们都能理解他的意思,何况是这么明显的总攻动作呢?!
于是,这场激烈的大战下,整个大将军府那叫一个鸡飞狗跳,火花冲天,房塌地陷……一片惨败。
那一天,不听话的孩子受到的惩罚是……
“做为行动总指挥,连敌情都没弄清楚就行动,导致整个行动计划失败,责任最大,十几条人命悬你身上,岂可意气用事,说全攻就全攻?!所以,这筒水,明天鸡叫才能放下来。嘿,小子,愿打服输,瞪什么瞪?不满的话,打赢了我再说。”
其他人只用举到月亮升起,他足足多了一倍的时间。气得他咬牙,但是他认。因为龙战说得没错。
当然,要他就此死心认输,绝无可能。对男人来说,骨可断,血可流,傲气不能折。
于是,他们一伙人策划了好多次反攻计划。
夜袭。
结果他们被蒙了眼走木桩100个来回,摔得鼻青脸肿,四脚无力,折腾了整整一夜才告结束。当然,做为行动总指挥总策划的他来说,同样要比其他人多走100个来回。
大丈夫何畏失败,一次不成再来二次、三次。
龙战巡城时,向来不喜欢大队人马,只带两个亲随。从来不劳民伤财,借机吃喝,收受贿赂。所以,他又计划来个半路空袭。
想当然尔,帝国的金牌大将军,前帝最器重的军事人才,龙族想要破格授予公爵爵位以纳为未来族长接班人的盖世英才,岂会败在几个毛头小娃娃手上。
这一次,败在郊外,龙战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野战课。罚他们在泥水池子里摸爬滚打了整整一天,那可是他自成名以来最狼狈的一次。
虽然嘴巴上不服,可是他和小伙伴们早就偷偷喜欢上了那个总是带着一脸亲切笑容的大汉。在一次次对抗中,他们学到了很多新东西,所以就算次次失败次次受罚,他们却从此乐此不疲。
在半年后的一次突袭计划里,意外地,大将军龙战第一次失蹄落马了。
那天,天很蓝很蓝,气候进入南非最舒适的秋冬季,风气中飘荡着罗罗花的香气,一望无际的喀米尔草原上,一只只小胖羊就像天空的云朵般,散落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懒洋洋地移动着。
但他可没心情欣赏这已经看了十年的美景,反是瞪着三米外那个被他射落马的高大男人,一动不动地发呆。心底反复唱了无数个“不是吧?”、“怎么会?”的三字经。
然后,在一声娇嫩脆亮的叫喊声中,他回了神。还没看清楚,一团雪球冲向他,他只知道那不是发疯的小绵羊,所以没有闪躲,但是……虎父无犬“女”吧!
现在想想,都觉得很好笑。
那小丫头才刚五岁,纤细娇小,根本没法跟他们族里那些野蛮西西,天天骑马跟男孩子混的女娃子相比,可是这冲过来的力道一点儿不弱,直接把失神的他给撞倒了。
这撞倒不说吧,他猜她的战术攻击多半也是受教于父,三下五去二就爬上了他的身,骑在他肚皮上,双手非常精准地抓住了他的耳朵,狠狠一拧,疼得他大叫一声,两个小拳头直接落在他最脆弱的地方:鼻子、眼睛。
战术一流啊!
他那会儿被打懵了,足有五分钟都没缓过神来反击。
“坏蛋,坏蛋,欺负爸爸的坏蛋,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这战略目标选的也非常正确。还有两个帮手靠龙战更近,她都没有攻上去,居然一眼就瞄准他了!
不愧是龙战的女儿。
这时候,他才想通为何龙战会失神中了他的埋伏,那都是因为眼前这个……像珍珠一样美丽可爱的小天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