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可把神游天外的何星吓了一跳。
猛得抬头循声望去,他直接傻眼了。
只见来人身穿着米黄色,两个白色的扣子的短袖衣服,下身棕黑色裤子,还带着一副夸张的圆形眼镜。
这……这他么不是野比大雄?!!!
……
另一边,鼓起勇气进门的大雄看到所谓万事屋的人。
刚刚还趴在桌子上,一副懒洋洋,没有干劲的样子,现在又一脸的大惊小怪,就觉得跟自己一样,很不靠谱。
开始怀疑自己来找万事屋帮忙是不是正确的选择。
被惊呆了何星哪里知道大雄心里想了那么多,试探着问道:“这位客人,你是不是叫做野比大雄?”
嗯?他居然知道我的名字?
大雄也是心里一惊,他肯定自己没有见过这个万事屋的人,没想到他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
看起来也不是那么不靠谱嘛。
不对不对,万一这又是小夫他们的恶作剧,或者是哆啦A梦的道具呢。
要再试探他一下,不然自己的目的暴露了,弄不好又要挨顿打。
大雄:“我是野比大雄,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何星心中暗喜,总算是搞清楚这是哪个世界了。
面对大雄的反问,总不能说自己是从小到大看着你的漫画长大的?
我敢说你也不敢信啊!
何星稍作思考,决定跳过这个问题说:“你不用管我怎么知道的,你就说找我有什么事吧?”
让何星没想到的是,他这个顾左言他的表现,在大雄的眼里变成了心虚,从而坐实了他可能是谁派来整他的。
“哼,你肯定是小夫胖虎他们一伙的,不说了,再见。”
说完大雄掉头就走。
……
何星哪里肯让他这个宝贵的,第一位上门的委托人就这样走掉,连忙叫住他说:
“留步,我真不是什么小夫胖虎一伙的!”
大雄头也不回地说:“那你怎么证明?”
卧槽?你他么自己上门找我帮忙,现在让我自己证明这还行。
不过谁让顾客是上帝呢。
何星立刻开动脑筋,想了想就说道:“骨川小夫他性格自大、骄傲、爱炫耀。”
“刚田武个性粗暴,容易冲动,什么事都想着用武力解决,经常借别人的东西不还,尤其是他唱歌非常难听,自己却觉得很好听。”
大雄一听何星说的这些关于小夫和胖虎的坏话,不像是他们一伙的。
不过他还是有些犹豫,就回过头来问道:“这些很多人都知道,不算,你要说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何星一看,有机会,不过试探着问大雄说:“你确定要我说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大雄以为何星在诈他,就说:“当然了,当我确定你没问题的话,我就可以下委托了。”
行8,还是那句话,顾客是上帝。
何星就说道:“你家里有个机器猫,叫做哆啦A梦,它是你的玄孙野比世修派来帮助你的。”
“它喜欢吃铜锣烧,害怕老鼠,还有一个妹妹叫哆啦美。”
大雄一听何星的话,有些吃惊,因为虽然很多人都见过哆啦A梦,但是不知道是他玄孙派过来的,更不可能知道他玄孙的名字。
看来这个万事屋有点厉害呢。
……
何星看野比大雄半天没个动静,心想难道这还不够?
就决定给他来一记狠的!
“大雄,我和你说,你未来的老婆一定是静香,你们的儿子叫做野比助。”
这下好了,大雄听完整个人脸都红了。
他暗恋静香的事,可以说除了静香本人都知道,除了哆啦A梦没人相信他可以娶静香做老婆,甚至他自己得知未来的事后,都不敢相信。
没想到面前这个人不仅知道还相信这个事实。
大雄激动地说:“那你一定是好人了了!重新认识一下,我叫野比大雄。”
哈?我这就是好人了?早知道直接这么说就完事了,浪费那么多功夫。
吐槽归吐槽,何星还是有礼貌的问道:
“你好,我叫何星。现在大雄你可以告诉我,你来我的万事屋,是有什么事需要我的帮助吗?”
大雄就说道:“是这样的,我又被小夫胖虎他们欺负了,我想让你帮我出出气。”
Emmmm,我就猜到是这事。
何星在心里默默的想,同时也想到了一个他很早的时候,看动画片时纠结的问题。
哆啦A梦从它四维口袋里掏出来的道具,哪一个不是效果厉害的过分,放在反派手里分分钟征服世界那种。
怎么搁大雄手里,除了搞笑以外,连胖虎小夫两个人都搞不定。
直到后来,何星了解了岛国动漫分子供向和成人,才知道完全就是剧本的问题。
……
言归正传,何星就试探着问大雄说:“你是需要我打小夫胖虎他们一顿吗?”
因为按照剧本设定,胖虎小夫现在都是只有11岁的小屁孩,自己这不就是动手欺负小孩,不太好吧?
也不知道大雄想到了什么场景,脸色一变说:“是的,我就是要你去帮我揍胖虎小夫他们一顿,给我出出气。”
行吧,你说啥就啥呗。
何星就说:“委托有了,那么你想好没有。当我揍完他们,你要给我什么报酬了吗?”
大雄想都不想直接就说:“哆啦A梦那里的道具你随便挑一件好了,反正也都是没有什么大用处的东西。”
哎呀妈呀,这败家玩意!还没什么大用处,这他么分明就是有天大的用处,是你太废材了就是。
什么?你说我自己说不打小孩的?
这能是一回事吗?坏小孩就是需要管教,要引导他们走上正途,团结友爱,为社会做贡献。
至于报酬什么的,压根就不重要好吧。
我是要时间包袱皮,翻译魔芋,放大缩小灯还是任意门呢……
艾玛,真香!
……
何星一边在应付大雄的同时,也在询问系统这样子委托是不是就算正式成立了。
系统:“委托人提出委托,许诺报酬,宿主只要接下,这个委托就算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