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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丁香花篇

想起萤火虫如何从芒花中花然飞起,想起她脸上突然绽放的光泽,想起在这广大的人间,我唯一的女孩儿。

三岁的时候,我就和我爸生活在一起,我拥有一切除了母爱以外的任何东西,大概也是因为从小缺少了母亲的关怀,我不喜欢与人沟通,以至于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只有顾衍和盛沐汐。

顾衍是晟帝的执行总裁,因为教育严格,他从小身边也就没什么朋友,更别说异性了。

而汐汐是个标准的邻家女孩,开朗,大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文能稳天地,舞能定乾坤,大概就是说她了。

那时候小,我们三个一起上下学,三辆豪车同时放在校门口,总会有不少同学好奇里面坐的是什么样的人。

汐汐是我们里面年龄最小的,虽然爱闹,但我和顾衍都很宠她。她和别的很多女孩子都不一样,他像炙热的阳光融化冰冷的我。那个时候的日子啊,就像仲夏夜里的星星,每一颗都在闪烁,每一颗都不一样。

陪着她看日落星辰,秋收冬藏。陪她一步步长大,甚至,我曾把她误认为了爱情。

直到后来,我遇见了她,那个丁香花一样的蔷薇女孩儿。

蔷薇花开的季节,我为了给母亲过生日误打误撞遇见了她。

镇上的路我实在不熟,又是第一次被允许独自一人下乡,弯弯绕绕好久也没能找到。眼见天快要黑了,我便找了附近一家店住了下来。

这家店被蔷薇围绕,门口的风铃被经过的风吹的清脆发声,丁香花的叶脉顺着树向下延伸。

出来接我的是一个八九岁大的女孩儿,白色及膝短裙,被风随意吹动的长发,带着一股清淡的丁香花气息,白净的皮肤,樱色的嘴唇,眨着水灵大眼睛问我“哥哥住店嘛?”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她便跑进去喊“爷爷,爷爷!有人住店啦!”

女孩叫夏沫,父母因为躲债,便扔下爷孙俩跑路了。

和汐汐不同,她好客却安静。那天傍晚,夕阳的余晖把院儿里夏沫的影子拉得很长,她摆弄着自己的蔷薇,然后告诉我他们镇上的故事。

第二天一早,我就离开了。走的时候,夏沫送了我一朵蔷薇,她说让我下次再来陪她,我笑着答应了。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别竟是五年。

五年后我照往年的路走到了母亲的墓前,把白色康乃馨小心放下。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身后有个哭泣的女孩儿。只一眼,我便认出了她,那个有丁香花味道的女孩儿。

我见她抱着一个盒子,走在最前面,一直哭,一直哭。长发盘起,白色丝带随风飘起,连带着她细碎的刘海。

我赶紧走到她面前,她愣了4秒,又开始笑了,我轻轻的抱住她,她告诉我,她再也没有家人了,再也没有了。

我陪着她帮爷爷下葬后,把房子抵押了。她最后一次站在院里,拿着自己所有的行李——不过几件衣服而已。锁住了这扇大门,离开了这座蔷薇花开的小镇。住进了嫣然家里。

每到周末,我都会尽量抽时间去陪她,大概也有些同病相怜吧。

而她身上始终带着丁香花的气息。

直到高中毕业那一年,我把她带回了家里。我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她红着脸说考虑,我便没有逼问。

过了几天,我接到律师的电话说,当年母亲被人逼到跳楼的人有消息了。

......

视屏很模糊,一个身高180左右的男子,手持一把刀,步步逼近,录像没有声音,但我却能透过它听到母亲的求救的声音。

母亲一步一步的退,直到左脚绊倒小台阶,从天台摔下去,而那男子逃走了。

我用尽自己所有势力去调查这个人,最终我找到了,但我后悔了..........

因为我很爱她,但我知道,决不能和杀母仇人的女儿在一起。我从小失去母爱都是因为她的父亲。我不知道我该怎么权衡爱情和亲情。

后来我去巴黎进修了,大概也是想给自己足够空间思考吧,或者是......逃避。

我必须放手,我要和盛沐汐结婚,哪怕我知道这么做很残忍,但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那天我在机场看到她了,我好想她,可我知道早就回不去了,我食指指天,背着她走远,强忍着情绪,也不能回头。

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傍晚,余晖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告诉我,在她们小镇里有个传说,背对一个人食指指天,是一辈子只爱她一人,决不再爱的意思。

结婚那天,我看到她,微卷的长发,慵懒散落,白色及膝短裙,带着丁香气息。

神父问我的时候,我望着她,整整4秒,才回答了我愿意,我收回视线去吻汐汐,这是最后一次见她了,我暗自告诉自己。

汐汐把捧花扔给了夏沫,她告诉夏沫,一定要找到这辈子最爱的人在一起她微笑,唇齿轻轻答应。那一刻,我的心漏了一拍。

我曾经的丁香女孩,我只是怕这辈子,你再也遇不到了,比我更爱你的人了。

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

后来,我再也遇不到任何一个女孩,身上有丁香花的气息,会送我一朵最爱的蔷薇。

五年后,我的合约到期了。办离婚手续对我和汐汐而言,都是件好事吧。媒体大肆报道这件事,其实我真的很希望她能看到。

离婚后,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好多天。其实我一直很清楚上一代的恩怨,本不该扯到我们,可我到底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关。又或者是不想伤害她吧?可我终究还是把她心伤透了。

直到我那台一直她开放的手机响的那一刻,我决定要去找她,哪怕只是看一眼。

汐汐曾告诉我她的住址,我很熟悉,那是她曾经抵押的旅馆。

我站在院门口。“蔷薇印象馆”,她还是那么爱蔷薇。

推门而进,风铃声很清脆。“50元一人”她眨眼望着我,没有一丝杂念,“先生?讲故事可以降价?”

我终于找到了我的丁香花女孩,只是“你不记得我了?”果然她什么都没有听懂,我告诉她,大抵是认错人了。

后来,我给她讲了我们小时候的故事,她听的很认真,海藻般的头发被风撩起,散发出淡淡的丁香花气息。

我走了,打算永远离开她,失忆也好,痛苦的回忆,都留给有故事的人吧.......

......

那天,天阴沉沉的,眼看就要下雨了我站着办公室看见了她站在摩天大楼外,我赶紧跑下去,但快进入她的视线时却又慢了下来。

我见一大批记者围着她,我知道她不喜欢,便走了出去,果然记者转身围向了我。

只是我没想道她竟然跑过来抓住我的手,她问我是不是真的不记得她了,我愣了一秒,猜大概她想起来了什么了吧,但我决不能让她知道她父母......我用力的甩开了她,上车了。

在后视镜里,我看到她一直在哭,一直哭,泪水和大雨混杂在一起。

我多想下去抱着她.......可我不能,我把手机卡取出来,掰成俩段仍出窗外。

直到后来,我就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我找了她很多年,走遍了所有蔷薇店,却再也找不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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