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无云,天是蔚蓝色的,海也是蔚蓝色的。七艘快船出现在蔚蓝色的海面上显得格外显眼,每艘快船上都插着通达镖局的镖旗。
火红色的的镖旗迎风飘扬,在海面上显得更是显眼。
通达镖局是江南最大的镖局,镖局一向只走旱路和水路,像这次走海路还是第一次。为了保险起见,通达镖局这次负责押镖的乃是镖局的副总镖头陈云扬。
陈云扬不仅身手不凡,手中一杆九股叉罕有对手,而且水性极好,能闭气在水中三天。
天气虽好,可是这位副总镖头的心情却不怎么好。陈云扬笔挺挺的站在甲板上,右手紧握九股叉,眉头紧锁。
他心中隐隐觉得这趟镖走的肯定不会很顺利,一定会有人来劫镖。像他这种常年押镖的人,预感一向很准的。
所以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亲自指挥者趟子手,警惕的注意海面上的风吹草动。
这次押的镖是一批红货,价值数十万两白银,这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这也是镖局成立以来接的最大的一趟镖。若是被劫,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还有什么活下去的理由。
这趟镖要到达的地方是一个叫隔世岛的地方,奇怪的是镖局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到的存在。但是镖局的总镖头却是破天荒的接下了这趟镖,这就已经犯了镖局的大忌。
所以他们只能按照下单人给的地图走,一段自己毫不熟悉的路,对一个镖师来说就意味着生死未卜的未来。
一路上非常平静,并没有任何不好的事情发生,平静的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这也是大家所希望,若是每次押镖都有这么顺利就好了。毕竟每个人都不想过着打打杀杀刀口舔血的日子。
黄昏的时候,陈云扬一行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隔世岛果然是个好地方,就像是世外桃源一样,平静祥和。
陈云扬的船刚刚靠岸,岛上就走出一行人,身穿黑衣,手中都带着兵刃。陈云扬不敢有丝毫马虎,命令众人戒备。
黑衣人走了过来并没有动手的意思,从中走出一位衣着非常讲究的少年,手中摇着一柄纸扇。
这少年朗声道:“可是通达镖局送的货物到了?”
陈云扬躬身道:“正是。”
“那你们就把船上的东西搬下来了,放这就行了,你们就这样回去交差了。”那少年傲慢的说道。
陈云扬谨慎的问道:“你们难道就是接收货物的人?”
那少年从怀中掏出一块玉璧递给了陈云杨说道:“正是,事先想必有人告诉过你,只要将货物运到隔世岛就行了。难道你认为此处不是隔世岛?”
陈云扬是按地图走的,也绝对不会走错,此处就是地图上标注的绝世岛。陈云杨也从怀中掏出一块一样的玉璧,仔细端详着两块玉璧。那少年掏出的玉璧跟雇主交给自己的信物一模一样,看来就是此处无疑了。
陈云扬也只好令手下的人将船上的货物都搬了下来,一箱一箱的摆放在地上。
“按照规矩你可以验一下货了。”
那少年哗的一声合上了扇子,说道:“这是自然了.”
然后对身后的黑衣人说道:“你们过去把箱子打开看看。”
箱子上的封条还贴的严严实实的,陈云扬觉得身上的担子终于落下了,紧绷的神经终于可以放松了。
可是当黑衣人打开箱子的时候,所有人都呆了。箱子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镖银,只是一块块随处可见的石头。
陈云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亲自打开了所以的箱子,印入他眼中的只有那些一文不值的石头。
数十万两的镖银这么会变成一文不值的石头呢?
江南
阳春三月,百花竟放,莺飞燕舞,处处都是一片生机盎然之象。
若是人的一生中你没有到过江南,那么你这一生就算是白活了。
若是有人问你在什么时候到江南最好,那么答案就是阳春三月。
因为你若是这个时候到江南来,不仅可以领略江南那流连忘返的美景,若是运气好一些的话说不定就能邂逅长得比江南风景还要漂亮的姑娘。若是运气再好一些的话,你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常乐这一生并没有白活,因为他已经到了江南,而且正是阳春三月。
常乐是个爱听奇闻怪事的人,听多了也自然想解密这些怪事。前不久他就解密了一些怪事,江湖人送探侠。
他身上的衣服很合身,是很名贵的绸缎裁剪的,也很干净,这说明他很懂得享受。
脚上穿的也是很名贵的牛皮靴,只不过有些脏,连鞋底都快磨穿了,这说明他很喜欢走路,喜欢四处流浪。
他长得也算是英俊,最起码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你不会觉着他讨厌。或许只是因为他的脸上经常浮现出迷人的笑容。
他最迷人的地方肯定要属他的笑容了,薄薄的嘴唇两角微微翘起的时候,脸上会出现两个小酒窝。任何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会觉得他讨厌,尤其是女人。
青石镇是江南海边一个最普通的小镇,镇子里面的道路都是用青石铺成,因此得名。
时值正午,常乐此刻正走在街道上,听着身边传来的吴侬软语,常乐的身子都快酥了。微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阵阵花香,常乐的心情也是十分的愉悦。
小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祥和,常乐在这呆了几日都不舍得走了。
小桥流水,河岸两旁都是绿柳。河岸旁有几个漂亮的小姑娘在浣纱,发现常乐在看他们,都害羞的低下了头,但又偷偷的瞥向常乐偷看两眼,似乎都被他吸引了一样。
其中就有一位小姑娘竟看的痴了,连自己手中的纱布被河水趟走了都不知道。
常乐直径走进了街道边的一个小酒馆,这街道附近有很多小酒馆,就连他住的客栈里都能吃到各种美味,喝到各种酒。但是常乐酒偏偏喜欢到这家小酒馆来喝酒。
这不并代表着这家酒馆的酒菜比较好,只是这家酒馆老板有个漂亮的女儿。所以这家酒菜并不怎么好的酒馆生意反倒是比别的酒馆要好一些。
酒馆的老板看到常乐走了进来,一脸谄笑着迎了上去。开口问道:“客官想要点什么酒菜?”
“来一壶女儿红,再来几样下酒的小菜。”常乐微笑的说道,眼睛却在酒馆里扫了一眼,就立发现了一个靓丽的身影。
这个小酒馆并不是很大,就八张桌子,那道靓丽的身影来回的在酒馆里穿梭。很多客人都忍不住多看她几眼,大概男人看见漂亮的女人都会多看几眼。
常乐找到一张没人坐的桌子坐了下来,嘴角又浮起了那迷人的微笑,眼睛盯着那道靓丽的身影。
常乐自然也是男人,看见了漂亮的女人也从不遮遮掩掩,该看的时候就看,该搭讪的时候就得搭讪。不像有些人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就是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看见漂亮的姑娘把头扭向一边,其实心里巴不得把别人全身上下看个遍。
这个女孩名叫杜娟,常乐在第一次来这酒馆喝酒的时候就已经打听出来了。向他这种人似乎很懂得怎么去跟女人搭讪,好像每个女人也都很喜欢跟他聊天。
杜娟拿着一壶女儿红轻轻放在了常乐的桌子上,笑道:“常公子今天又来光顾生意了?”
每当跟女人说话的时候,无论常乐有多么不开心,但是他总会浮起他那迷人的微笑。
“那是自然的,有你这么漂亮姑娘在这里,我巴不得天天来这光顾你的生意。”
“常公子说笑了,那你先慢慢喝着,我先忙去了。”杜娟红着脸走开了。
常乐记得第一次认识杜娟的时候,就被她所吸引。在这酒馆里吃菜的时候,眼睛却是不停地打量着她。筷子却挑出了一个朝天椒,放进了嘴里。
这种辣椒在生长的时候是椒尖朝上,因此得名。吃起来非常的辣,常乐嚼了两下立马吐了出来,猛灌了几口酒,这才感觉好一点,脸上被辣的通红,眼泪鼻涕都快流出来了。
杜娟看到这一幕,掩嘴轻笑了起来。常乐看到她笑得样子,都看得痴了,似乎觉得若是再吃个辣椒就能逗她笑,他宁愿在吃几个。
都说饱暖思**,这话说的一点也不错,常乐旁边坐着的几位客人似乎是吃饱了,也喝的差不多了。看见杜娟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自然是想要跟她亲近亲近。说着说着,就开始毛手毛脚了,手就往不该摸地地方摸去了。
常乐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正想阻止,却见有几人已经开始阻止了。
“畜生,快放开那姑娘。”其中一人义愤填膺,拍着桌子叫道。
像这种英雄救美的故事在江湖上一天都不知道要上演多少件,所以这种事情也就往往会发生在自己身边。
“哟,想英雄救美呀?你可知道我们是谁?”其中一位猥琐的汉子,阴险的笑道。
“那我可要听听你们到底是什么来路了。”
“听好了,爷几个可是白鲨帮的,你确认还要管这件事么?”
于是那位义愤填膺,正气凛然,想英雄救美的“英雄”一听到白鲨帮着三个字就垂头丧气的坐了下来。另外几位准备打抱不平的也灰溜溜的坐了下来。
那三位自称是白鲨帮的人似乎对这个结果还比较满意,这也助长了他们为所欲为的嚣张气焰。
那位猥琐的汉子拉着杜娟的手,说道:“小美人你就跟了我吧,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你也在不用抛头露面给别人端茶倒水了。”
老板看到自己的女儿被别人调戏,慌忙跑过来,谄笑道:“几位爷,今天的酒菜就当是我请了,你们就不要为难小女了。”
“这怎么能叫为难呢,我这是要带她过上好日子。你就别废话了,再废话信不信我我会对你不可客气。”说完就抱起杜娟往外走。
杜娟早已吓得脸色发白,身子瑟瑟发抖,就差哭出来。
老板自然不会就这么轻易的让他们离开,拉住了那猥琐汉子的衣服。
这也彻底激怒了那猥琐汉子,一脚就向老板踢去。可是他并没有踢到老板,自己却被别人踢了一下,身子就躺在了地上,怀里的美人儿,不知怎的已经到了常乐的怀里。
等他刚反应过来身边的两个同伴也倒在了地上,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
三人好不容易才站了起来,那猥琐的汉子打量了常乐一眼,怒道:“好小子,白鲨帮也是你能惹得,你会因此付出血的代价。有种的报上个万来。”
常乐脸上依然保持着微笑,道:“在下常乐,知足常乐的常乐。”
听完就灰溜溜的走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再不走也讨不到什么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