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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日记

终于快要开学了。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会这么想念那间教室。

他看书,我看他。

这样就很好。

——摘自乐愉的日记

距离开学只剩下三天了,乐愉荒废了一个月,沉迷在各类小说和动漫的海洋里,终于想起了那本厚厚的数学寒假作业。

其他科目的作业差不多都已经写完了,只剩下三篇英语作文和自己一筹莫展的数学寒假手册。

午后,乐愉坐在书桌前补作业,她没花多少功夫就把英语作文写完,然后,对着那本只写了三分之一的手册发呆。

已知函数f(x)=x^2+2ax+2,x∈[-5,5],求y=f(x)的最小值……

若函数f(x)=(a+1)x^2+1/bx,且f(1)=3, f(2)=9/2。判断f(x)在[1,∞]上的增减性……

乐愉深吸一口气,撕下一张全新的草稿纸,开始兢兢业业地演算。

一个小时后,她奄奄一息地趴在桌子上。

翻了翻手上的册子,大概还有十五页没写。

虽然赵一南再变态,也不会严苛到要求必须每一题都会做,但是至少也要填满90%以上,乐愉看着面前一片空白的题目,忍不住叹气。

脑海中第一个闪过的就是余初。

他大概早在放假一周的时候就把作业写完了吧。

距离除夕夜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天,她再也没有见过余初。

尽管她特地跑去那个距离他家很近的分岔路口散步,也从来都没有成功偶遇过他。

乐愉觉得,她的运气好像快要花光了。

把头埋进交叠的手臂里,她漫无目的地想,如果她有魔法棒就好了,最好挥一挥,下一秒余初就能出现在她面前。

然后,她可以假装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过去跟他打招呼。

赚取一次相见。

原来古人所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真的。

思绪已经漫游到了外太空,乐愉很久才回过神来,继续认命地做数学题。

恰好在这个时候收到了本末的好友消息。

【紫薇女孩:小愉,快开学啦,出去玩吗?】

乐愉有些犹豫。

【爱爬树的仙女:可是我的数学寒假作业还有很多没写……算了,你去吧。】

【紫薇女孩:(哭泣)你是不是移情别恋了?】

【爱爬树的仙女:……】

【紫薇女孩:一起去嘛,我约了鹿宵一起打桌球,他竟然答应了哈哈哈,而且刚刚跟我说,他还拉了余初一起。】

余初?

乐愉一愣,立刻坐直了身子,觉得自己的好运气又回来了。

刚刚还在想他,机会真是来得猝不及防。

【爱爬树的仙女:既然你这么诚心诚意的邀请我,那我就大发慈悲地答应你吧。】

【紫薇女孩:……你怎么变脸比翻书还快。】

她……该不会看出什么端倪吧?

乐愉有点紧张,刚想说些什么来遮掩一下,就又收到对方一条消息。

【紫薇女孩:那就这么说定啦,半小时后,市中心我们常去的那家游戏厅见。】

放下手机,刚刚还无精打采的乐愉,瞬间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没心思再做数学题,她把寒假作业匆匆一合,就跑到一旁的衣柜挑选今天要穿的衣服。

平心而论,乐愉的家庭条件说不上是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之上,再加上一家人把她视为掌上明珠,所以她衣柜里的衣服绝对不少。

可是她现在翻来翻去,觉得哪一件都不好看。

那件大红色的羽绒服是爸爸在高级商场买来送给她的新年礼物,乐愉很喜欢,可是上次在便利店的时候她已经穿过了。

如果被余初看到自己七天后还在穿同样的外套,会不会以为她穷得没有衣服穿?

于是把这件衣服排除掉,她视线移到另外一件黑白格子的长款大衣,妈妈说她穿这件很好看,可是本末她们都说老气横秋的,像三十多岁的大妈。

纠结到最后,乐愉穿了件藏青色的呢绒大衣,配一条纯色百褶裙,脚上踩了双黑色皮靴。

家里没人,她换好一身行头准备出发,临行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好像打扮得过于隆重了。

毕竟今天不只有余初,还有鹿宵在。

本末一定也希望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不能抢了好朋友的风头。

懵懵懂懂的年纪,乐愉心里就已经隐约有了这种概念,于是她把百褶裙脱下,换了条普普通通的深灰牛仔裤,这才满意地走出家门。

中山市只是一个三线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算不上多么优越,有很多陈旧破败的郊区,街头也随处可见衣衫褴褛的流浪汉。

不过市中心却很热闹,也很繁华,吃的玩的一应俱全。

在乐愉心里,中山市就是她的家,她的根扎在这里。

就算以后离家再远,去了那些所谓的一线发达城市,也不会忘记。

她走到离家最近的公交站,等待72路公交车。

这段时间天气一直很晴朗,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下过雪。

乐愉倚在栏杆上,抬了点头看天,阳光刺眼,她眯了眯眼,又想起那天晚上跟余初并肩走过的路。

纷纷扬扬的雪花飘啊飘,吹到他们的头上,肩膀上。

两个人的脚印一路留下痕迹。

唇角无意识上扬,露出一个疑似微笑的弧度。

这样的回忆,再过多少年都不会褪色。

72路公交车很快就摁着喇叭疾驰过来,坐在长椅上等待的很多人都站起身来,乐愉顺着人流上车,排队刷了公交卡,找到一个空座位坐下。

到达市中心的公交车站时,乐愉走下车,看了一眼时间,自己提前到了五分钟。

心情明媚,她一路小跑过了斑马线,走到那家灯光五彩斑斓的游戏厅门口。

这家游戏厅一共有三层楼,里面各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算得上是中山市标志性的一家游戏厅,一直以来都是她们出来见面的据点。

乐愉站在门口,正想跟本末发条消息告诉她自己到了,手机还没从口袋里拿出来,迎面就看到不远处,鹿宵勾着余初的肩膀嘻嘻哈哈地走过来。

远远望去,他们眼神明亮,脚步坚定,眉眼间逐渐褪去稚气,仿佛对未来充满希望。

身旁就是潮水般汹涌的人群,少年个子高挑,身影料峭,逆着光走来,面上浮现出乍暖还寒的笑意。

人山人海里,她只看到他。

还没开口,就忍不住笑起来,乐愉快步走过去,主动开口叫他:“余初!”

余初还没说话,鹿宵就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好久不见啊,于乐愉。”说完,又习惯性地吐槽,“本末也真是的,自己组的局,竟然来得比我们都晚。”

他话音刚落,乐愉就听到一阵急促脚步,扭头望过去,果然是本末。

本末一张脸通红,气喘吁吁地跑到他们面前停下:“来晚了来晚了,我妈真是的,非要我帮她打完那局植物大战僵尸。”

乐愉忍不住笑,拍拍她的肩膀顺气。

鹿宵一听游戏来了精神:“有玩不过去的游戏找我呀,效率高还不要钱,保管你满意。”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走进游戏厅,直奔二楼的桌球厅。

游戏厅里的灯光闪烁迷离,乐愉注意到本末今天穿了件长款的粉色蕾丝大衣,手腕处是两个精致的泡泡袖,看起来十分可爱。

不过,绝对不是她平时偏中性的穿衣风格。

“这才一周不见,你洗心革面,决定做回女生了?”

本末听她这么说,竟然难得地脸红了一下,扭扭捏捏地说:“我最近经常跟鹿宵在Q/Q上聊天,他跟我说,喜欢那种小鸟依人,可爱一点的女孩子。”

“……”乐愉沉默半晌,“你要不要考虑换个人喜欢?”

不是她打击本末,本末常年T恤牛仔裤配运动鞋,并且性格风风火火,浑身上下都跟可爱这两个字没有半点关系。

“不要。”她立刻拒绝,“为了鹿宵,我连头发都决定留长了。”

乐愉一愣。

她突然明白过来,每一个身处暗恋中的女孩,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坚持。

像盘旋的飞蛾,就算是死,也要死在燃烧的火里。

而走在她们前面的鹿宵和余初,已经动作利落的开了一桌。

鹿宵去一旁的自动贩售机买水,本末非常果断地抛弃了她,快步跟上去。

她笑了笑,回过头,却看到余初懒懒散散地靠在台球桌上,伸手拿过一根球杆,转身,朝她递过来。

斑斓灯光下,他一双漆黑的眼睛映上柔软光影,亮得惊人。

被美色俘虏,乐愉大脑一片空白,晕晕乎乎地接过球杆。

等到沉甸甸的球杆握在手里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根本就不会打桌球。

刚刚满脑子都是想见他,完全忽略了打桌球这个于她而言根本就毫无意义的活动。

看出她神色里的不自然,余初歪了点头,轻声问:“不会?”

乐愉的表情立刻变得无比尴尬。

他该不会觉得自己有病吧?根本就不会打桌球,竟然还跟着出来一起玩。

但是她真的不会……

于是只能有点窘迫地点头承认:“不会……”

不远处刚买完水的本末,不知道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正拉着鹿宵说个不停,一时半会儿估计回不来。

余初视线收回来,想了想,又拿起一根放在旁边的球杆,“我教你。”

说完,他随意找了个位置握好球杆,然后俯下身瞄准,球杆指向主球,动作干净利落地开了球。

绿色的球桌上,刚刚还整齐排列的三角形立刻四散开来。

乐愉看到,有颗黄球一路呈直线,准确地被撞进球袋。

他的声音平静如水,一边示范一边说:“握杆的时候,可以握在食指和中指之间,避免球杆向上翘。”

然后,他俯下身,沉沉双眼望向两指之间的球杆,“瞄准方法是将本球与目标球的边缘连成一条直线,打出去的动作不用太大,避免其他球被撞散,形成干扰。”

话语间,他轻轻松松又进一球。

乐愉站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他怎么什么都会。

觉得差不多了,余初支起身子,还是那份懒散的模样:“我打小花,你打大花。”

说完,微一挑眉朝她望过来,“试试?”

乐愉觉得整个人都不大好了。

她战战兢兢地弯下腰,学着他刚刚的样子握紧球杆,糊里糊涂地调整了一下瞄准位置。

对面的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熟悉的皂香袭来,她有些心猿意马。

那个似水流金般动听的声音落在她头顶,淡淡的,没有丝毫不耐:“用眼睛目测一下,白球跟你想打的目标球是不是处在一条线上。”

乐愉眨了眨眼,听他的话努力瞄准,然后试着打出一球。

软绵绵的,有气无力。

白球骨碌骨碌滚过去,中途与几个不同花色的球撞击了一下,荡起一小圈涟漪。

球桌上的形势没有丝毫变化。

乐愉一头黑线,明明刚刚看他也没怎么用力啊……怎么就把球打进袋了呢?

余初抿了抿唇,似乎是想笑,但最终还是没笑出来:“握球姿势还可以,要学着控制好击球的力量。”

乐愉:“……”

两个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桌球也快要打完。

她一个都没进。

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实。

这个时候,鹿宵和本末也手上抱着水回来了。

乐愉如释重负般地把球杆交到鹿宵手上,退到了一边。

本末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有点惊讶:“小愉,我记得你不会打桌球的呀。”

“是不会……”乐愉羞愧道,“刚刚余初好心教我,结果一局下来,我一球都没进。”

本末毫不意外地点点头:“嗯,是你。”

说完,又兴奋地压低了声音,“小愉,鹿宵刚刚说我今天穿的衣服好看哎。”

“那你以后就多买一点类似的衣服。”

……

乐愉嘴上跟她说着话,视线却不由自主地飘回到球桌前的余初身上。

灯光五颜六色,柔软色彩映在他身上,折射出斑驳的光影。

他侧脸隐在光线下,半明半暗,像巫婆递给白雪公主的苹果。

就算知道有毒,她也心甘情愿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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