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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波斯科姆伯谷迷案(10)

“你确实没有犯罪,但你却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假如你对你的妻子信得过的话,你会干得更出色。”

“倒不是因为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子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上帝保佑,我不愿看到他们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么丢人哪!我怎么办呀?”

福尔摩斯坐在他的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假如你愿意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他说,“那难免会传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方相信,这件事情就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更没有必要把案子的实情公诸于报纸。我相信布莱斯特警官会把你对我们所说的记录下来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这案子根本不会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情绪高涨地叫起来,“我宁愿受拘禁,唉,就是枪决我也不愿让这令人痛苦和羞耻的秘密成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惟一听到我身世的人。我的父亲是切斯德弗尔特的小学校长,在那所小学我受到很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特别热爱旅行,很喜欢演戏,后来我在伦敦的一家晚报当了一名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想组几篇反映大都市里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写这方面的稿件。我没料到这会改变我的一生,我的历险就从这开始了。我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以前当演员时,学过一些关于化妆的技巧,并且我的化妆水平闻名于剧场后台。我的这种本领在这时派上了用场。我往脸上涂了层油彩,为了能让人同情,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个能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头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的一个地方,表面上是卖火柴的小贩,实际上是个乞丐。这样干了7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一清点,我为收获26个先令4个便士而感到吃惊。

“我写完这几篇报道,也忘记了这回事。可后来又出现了别的事,有一天,我给一位朋友做担保在票据上签了字,谁知后来法庭要求我赔偿25镑,我因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没办法。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件事。我请求债主宽限半个月让我去凑钱,又去央求雇主请几天假。而后,我重又把自己装扮起来,到城里当乞丐。我乞讨了10天就把钱凑齐了,还清了这笔债。

“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到,当我知道:只要我在自己的脸上抹上些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之内,就能挣两英镑,而我辛辛苦苦工作一周也只能挣这么多,我一旦这样想,再让我回去,是多么不容易。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思想斗争了很久。最后是金钱占了上风,我辞去了记者的工作,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我凭着一副吓人的面容引起人们的同情心,铜板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天鹅闸巷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因为我在那儿睡觉。我每天白天便是一个肮脏的乞丐,到了晚上,我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这个印度阿三会替我严守机密,他收了我高价房租。

“不久,我攒了大笔的钱财。我不是说大话,任何在伦敦街道上的乞丐,一年之内都能挣到700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由于我善于化妆和巧于应答,我成了城里为人所赏识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囊中,我运气不好时也能乞讨两英镑。

“我的野心随着财富越多越来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一个人怀疑我的真正的职业。我的老婆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她却一点不清楚我在城市里到底干些什么事。”

“上周一,就是出事那天,我刚结束一天的营生,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我不经意地往窗外一瞧,没有料到,我的老婆正站在街心,并且,她瞧见了我,这让我心里很害怕她知道真相,我大叫一声,赶忙用手臂挡住自己的脸,跳离了窗口,去找我的老朋友——那个烟馆老板印度阿三,求他把上楼的人堵在门口。我听到我老婆同印度阿三的吵闹声,我清楚她不能很快地冲上楼。我极快地脱下刚换上的衣服,以最快的速度穿上那身乞丐服,又涂上油彩,戴上假发,我变成了休·卜恩。我相信,我老婆也认不出我高妙的化妆。但是,我很快想到这屋子或许会搜查。那样,我的秘密就会让那些衣服揭破。我赶紧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我早上在家里割破的创口又被碰破了。我从一个皮袋里掏出大把的铜钱往上衣口袋里塞(平时我要来的钱都放在那个皮袋里)。我抓起那件沉甸甸的塞满铜板的上衣,把它扔出窗外。泰晤士河的河水很快把它淹没了。我正要把其他衣服扔下去,这时一些警察转眼间冲了上来。

“不多一会,我感觉出,没有人认出我是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这让我感到有些许安慰。接着他们把我当成谋害纳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拘捕起来。

“我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向你们说明吗?我当时就决定长期保持这副化妆的样子。正因为这,我心甘情愿地脏下去,我知道我老婆肯定很焦急,我就趁警察不在意的时候,摘下戒指,交给那个印度阿三,急匆匆写了几行字,劝我老婆不用为我担心,一切都会和过去一样。”

“你的信她昨天才收到。”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我真不知道这一周她怎么过的!”

“那个印度阿三,警察一直在监视他,布莱斯特·里特警官说,“我知道,他很难把那封信寄出去。可能他把那封信托付给一个当海员的顾客,那家伙差点把这事给忘了。”

“事情就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认为就是这么一回事。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乞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多次了,但是,一点罚款又算得了什么。”

“不过以后你不要再当乞丐了,”布莱斯特警官说,“若是要警察局对这事不传出去,那么,首先得让休·卜恩从此消失了。”

“我为此会做最郑重的发誓。”

“若是这样,我想对于这件事就不要追究下去了。可是,你若是再去乞讨,我们就会把这件事全盘说出。福尔摩斯先生,我非常感谢你帮助我们澄清了这个案件。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得出是这么回事呢?”

“这样的,”福尔摩斯说,“我是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斯板烟才想出来的。哎呀,华生,我们得乘车赶回贝克街,我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呢。”

蓝宝石案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我去拜访老朋友福尔摩斯并祝他节日快乐。我到的时候,他穿着件紫色睡衣懒洋洋地半躺在沙发上,右边放着烟斗,前面一大堆刚读完的各种晨报,沙发旁边的木椅椅背的拐角上挂着顶又脏又破根本没法戴了的硬毡帽,椅子上的那把放大镜和一把镊子表明是为了方便检查才把帽子这么挂着。

“你正忙呀?”我说,“没打扰你吧?”

“没有。我很高兴有位朋友来和我聊聊检查的结果。尽管事情很小,”他指了指那顶旧毡帽,“但与它相关的一些问题并不枯燥无味,甚至还能给我们一些教益呢。”

当时已经下霜了,窗子上结着一层厚厚的霜花,挺冷的。我靠壁炉坐下,把手伸到烧得很旺的炉火跟前取暖。“我猜呀,”我说道,“尽管这顶帽子看起来没什么,可它肯定关联到什么生死攸关的事——它是能帮你解开某个谜团、帮你逮住罪犯的线索。”

“不,不关系到犯罪,”福尔摩斯笑着说,“只不过是件怪怪的小事而已。四百多万人挤在就那么几万平方英里的地方,互相撞一下是很平常的事,在那些尔虞我诈、你争我抢的人们中,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很正常,而其中很多小事情看起来稀奇古怪,但不一定就是犯罪。我们有过类似的经历了。”

“是的,”我说,“我新近记录的六个案件中就有三个算不上犯罪。”

“确实如此。你让我想起了安娜·阿德勒相片事件,玛丽·萨瑟兰小姐的离奇经历以及那个歪唇男人的冒险故事。我肯定,现在这件小事也算不上法律范畴内的犯罪。彼得森你认识吧?在警察局门口值班的那个?”

“认识。”

“这帽子是他拿来的。”

“帽子是他的吗?”

“不,这帽子不知是谁的,他是捡来的。你别只把它当破帽子看,把它当作一道智力题吧。我先给你说说它的来历。事情是这样的:圣诞节凌晨四点,彼得森从一个小宴会出来,正沿拖腾汉姆法院路回家。你是知道彼得森的,他为人很老实。借着煤气街灯的灯光,他看见有个背着一只白鹅的高个子男人一踉一跄地走着。走到古基街拐弯的地方,高个子突然和几个流氓打起来了。一个流氓把他的帽子打落在地。为了自卫,他操起棍子四下挥舞着。结果棍子碰到了身后商店的橱窗,把玻璃打碎了。彼得森冲上去想帮这个高个子一把,结果那人因为打破了玻璃惊慌不已,一看见有个穿警服的人冲过来了,扔下东西拔腿就跑,很快就跑到法院路后面那条弯弯曲曲的小巷里头不见了。那些小流氓看见彼得森后也溜了。这样一来,现场只剩下他和两样东西,一顶破毡帽和一只上等的圣诞大肥鹅。”

“他肯定物归原主了吧?”

“老兄,问题就出在这。这只鹅的一只脚上拴着张小卡片,上头写着“至贝克夫人’;帽子里头也有姓名的缩写‘H·B·’。可在这座城里面,姓贝克的成千上万,叫亨利的也成千上万,要把东西还给失主可真难哪!”

“那彼得森怎么办?”

“他知道我即使是芝麻大的事情也是有兴趣的,所以他当天一大早就把鹅和帽拿到我这儿来了。我们把鹅留到了今天,尽管天冷,但为了别让它坏掉还是吃了的好。所以彼得森拿走了鹅,而我把那位丢了圣诞美味、尚不知来历的先生的帽子给留下了。”

“他没登遗失启事?”

“没有。”

“那你现在有线索了吗?”

“只能凭帽子推测了。”

“就凭这顶帽子?”

“对。”

“你开玩笑吧!凭这顶破帽子你能推测出什么?”

“给你放大镜,你是知道我的方法的,看你能从这顶帽子推测出它主人的个性不?”

我拿起帽子仔细打量,但一无所获。这是一顶普通的黑色圆毡帽,又硬又脏,变了色的红色丝质衬里上没印厂商的牌号,却草草地写着人名的缩写字母H·B·,帽沿上虽然有用来系松紧带的洞洞,但松紧带却没看见。最滑稽的是,几个补丁上面涂了墨水作掩饰。总之,这是顶很破的帽子,积了一层厚灰的帽子。

“我看不出什么东西。”我把帽子递给福尔摩斯。

“不,华生,你全看见了。只是你推测不出什么,你应该大胆地提出自己的看法。”

“还是请你来告诉我,你推论出了什么吧。”

他拿起帽子,用他独特的眼光盯着。“这帽子能给予的启示可能是少了点。”他说,“但有几点是很明显的,另外几点也很有可能。我一眼就能看出帽子的主人很有学问。尽管他现在景况不好,但三年前他的生活还是很富裕的。这人以前很有眼光,如今不行了。他家道中落,精神也振作不起了,似乎是因为某种不良的影响,或者养成了酗酒的恶习。这说明他妻子不再爱他了。”

“行了,亲爱的福尔摩斯!”

“可不管怎样,他还是有点自尊心。”他装作没听见我的抗议,“他是个深居简出的中年人,过着隐居生活,很少运动,灰白的头发洗过不久并且打了点柠檬油。这些都能从帽子上很明显地看出来,再补充一点,他家里肯定没装煤气灯。”

“你开玩笑吧,福尔摩斯。”

“决不是开玩笑。我都告诉你推断结果了,难道推断过程你还不清楚吗?”

“我知道我很迟钝,老实说,我实在跟不上你的思路。比如吧,你是怎么推断这个人很有学问的?”

福尔摩斯把帽子扣到自己脑袋上,帽子正好把他的前额给罩住:“这是个脑容量的问题。这么大的脑袋里面准装了不少东西。”

“那他的家道中落又怎么解释呢?”

“这帽子是三年前买的,这种帽檐平、帽边卷的帽子当时很流行,而且它质地一流。瞧瞧这丝带和华贵的衬里!这人三年前能买得起这么贵的帽子,此后竟然没买过别的帽子了,当然是家道中落了。”

“好啦,这点我知道了。你说的这人‘有远见’,‘精神振作不起’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看这里,这表明他有远见。”福尔摩斯笑着指着钉松紧带用的小圆盘上,“这帽子本来没有这东西,是他怕帽子被风吹走,自己加上去的,这说明他有一定的远见,可松紧带掉了之后,他换都没换,这说明他今不如昔,心灰意冷。而他把墨水涂到补丁上,说明他还有一点自尊心。”

“说得倒也有理。”

“至于别的——中年人,头发灰白,刚洗不久,打了柠檬油之类的,全是由仔细检查帽子的衬里后发现的。用放大镜可以看到许多刚剪下的发屑,它们有点柠檬油的味道。还可以看到,帽子上的灰尘不是街上夹有沙粒的尘土,而是房里那种绒毛似的灰尘,这表明帽子大部分时间是在墙上挂着的。帽子衬里上的湿印子表明他曾大量出汗,说明他以前很少运动。”

“那他妻子——你说她不爱他了,怎么解释?”

“这帽子不知有多久没刷了。假如哪天我看见你时,亲爱的华生,你帽子上积了好多灰尘,而你太太竟让你这么戴着出来,恐怕你是不幸失去了她的爱了。”

“说不定他是个单身汉呢。”

“不可能。因为那天晚上他正准备把那只鹅带回家给妻子,以表示爱意。你难道忘了系在鹅脚的那张卡片?”

“所有的问题你都解决了,但你到底凭什么说他家没安煤气灯呢?”

“一两滴蜡烛油可能是偶尔沾上的,但我至少发现了五滴,显然他是经常接触蜡烛的。也许他经常一手拿蜡烛一手拿帽子上楼什么的,总之他的帽子在有煤气灯的情况下不会沾这么多蜡烛油。满意了吧?”

“嗯,思维够巧妙的。”我笑了起来,“可你说这算不上犯罪,只不过是丢了一只鹅而已,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武断?”

福尔摩斯刚要回答,门猛然被推开了,那个站岗的彼得森满脸通红、惊慌失措地冲了进来。

“那只鹅,福尔摩斯先生!”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鹅?怎么了?是不是它复活了,从窗口飞走了?”福尔摩斯转过身看着那张很激动的脸说。

“先生,你看我太太在鹅肚子里发现了什么?”他把手掌摊开,掌心上一颗比黄豆稍小、闪闪发光的蓝宝石光芒四射,电光一样在他黝黑的掌心闪烁。

福尔摩斯打了个呼哨站了起来。“天哪!彼得森!”他说,“这可是件珍品啊,我想你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吧?”

“是钻石吧,先生?那种切玻璃就象切泥的宝石。”

“不单是宝石,而且是——”

“是莫夫伯爵夫人的那颗蓝宝石!”我惊叫着。

“就是它。最近的《泰晤士报》每天都有这颗宝石的一些故事,看得我连它的形状和重量都了如指掌了。这是颗举世无双的宝石,它的价值不好估量,但作为悬赏的一个英镑肯定还不及它实际价值的二十分之一多。”

“一千英镑!老天!”彼得森跌坐在椅子上,眼睛瞪得大大的。

“那不过是赏钱而已。我想,只要能找回这颗宝石,伯爵夫人把一半家产送给找到宝石的人都愿意。”

“如果我没记错,”我说,“这宝石是在世界宾馆丢失的。”

“是的,而且是在12日22日,也就是五天前。一个叫约翰·霍纳的管道工被起诉,说他从伯爵夫人的珠宝箱里偷走了这颗宝石。因为有人作证,这个案子很快就到法庭审理了。我想,我应该有关于这事的报道。”他在那堆报纸中翻找着,最后终于找到一张,把它压平,对折起来,他拿起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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