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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贵族(3)

唐斯心中怒火愈发暴涨,烧得眼睛布满了血丝。

但仅存的理性告诉他,在这件事上的确是自己理亏。

平常的时候理亏不理亏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问题。

堂堂北境森林狼一族少主,未来板上钉钉的唐斯大公爵需要跟一个平民贱种讲道理吗?高贵的血统就是最硬的道理!

但今天不同,狼族少主唐斯因充血而变得血红的眼睛不动声色地瞥了两个比蒙少女一眼。

今天在两位少女,尤其是她面前的形象很重要,不仅是自己对她俩的确有想法,关键是还牵扯到家族这次的谋划…………

心思急转之下,唐斯忽然指着雷蒙大声问道:“平民,你是哪个种族的比蒙?告诉我你的家族。”

雷蒙两眼一翻:“我哪个种族关你屁事?”

雷蒙又不是傻瓜,告诉这个明显是睚眦必报的大贵族自己的家族住处,然后等着他的事后报复么?

两个比蒙少女被雷蒙的一番动作和回答逗得噗呲一笑,刹那间的风情让雷蒙差点露出了猪哥样。

狼族少主唐斯却被刺激得脸色铁青,好不容易按住了拔刀砍死雷蒙的冲动,狞笑着说道:“你说自己是个比蒙,但我看你一点种族特征都没有。你是不是人族派来的间谍?说!今天不解释清楚,我只能把你扭送去警备所了!”

被唐斯一说,两位比蒙少女才仔细观察起面前的少年,忽然发现的确如狼族少主所说,雷蒙没有任何显眼的种族特征!或者说,少年完全满足人族的外貌特征。

艾欧大陆的所有智慧种族都是直立行走的类人形态,但都各自有或多或少的区别。

不同于人类,精灵或矮人在种族内相对统一的外貌特征,比蒙种族繁多,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外形差异甚至大过比蒙与异族,如人类的差别。

身材雄壮高达近5米的额勒芬巨象族勇士是比蒙,体格瘦弱矮小仅一米出头的茂丝族鼠人也是比蒙。

即使是同为布尔族牛头人,也同时存在着暴躁好斗的犀牛勇士和瘦弱到只能靠乞讨为生的蜗牛族人。

每一个比蒙种族都有自己的种族特征,以比蒙两大王族为例,除了都拥有3米多高如天神般雄壮的体型之外,泰戈族虎人拥有着有力的一条虎尾和成年后额头显示的王字印记。

莱恩族狮人则在狮尾之外,雄性狮人各个都拥有着茂密粗犷的络腮胡。

而雷蒙,这个少年从外表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比蒙种族特征!如果将他丢入人类国度,他就是一个地道的人族!

实际上不仅是外表看不出来比蒙种族特征,雷蒙修行国术,对自己的身体可谓了若指掌。

他以内视的方法查看自身,除了修炼出来被自己命名为“真气”的能量之外,自己的身体跟前世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虽然自己可以修炼战歌,也觉醒了比蒙特有的图腾。但身体上并没有多一个或者少一个器官。

但这种事情自然不能跟外人说。

事实上即使是将自己抚养长大的模特族祭祀,爷孙俩在关于雷蒙种族身份的问题上也是默契地从没有深谈过。

“人类,乖乖跟我去警备队,还可以少受点儿罪。”

唐斯已经准备动手了,心中不由得为自己的计谋感到得意,等关进了警备队,支开两位少女,这小子还不是任自己捏扁搓圆?

雷蒙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话,就把狼族少主的打算从心里塞到了菊花里:“污蔑侍奉战神的萨满祭祀是人族奸细,我没记错的话这属于渎神之罪。”

“不可能,你撒谎!”

唐斯尖叫道,活像个大晚上被十几个大汉堵在阴暗角落里的小姑娘。

但看着雷蒙清澈的眼中含着的隐隐笑意,唐斯却不由自主地开始考虑,万一他说的是真的呢?

旁边的两位比蒙少女也是一脸不可置信,福克斯少女海伦娜闭上了眼睛,试图仔细地感应雷蒙身上的元素波动。

雷蒙心中一动,身后图腾不为人知地一阵波动。

“我感受到了歌力元素,好强的元素波动。他真的是一位祭祀!”

福克斯少女海伦娜漂亮的鹅蛋脸上此时写满了惊讶,一双晨星般的大眼睛中尽是不可思议,配合微张的樱桃小嘴,媚态横生,看得雷蒙又是一阵气血涌动。

“那么年轻的祭祀啊。”旁边的加菲族少女露露惊讶地看着雷蒙,本就笑成了一弯月牙儿的眼中笑意更足。

她觉得事情越来越有趣了,能让帝国闻名的狐族天才祭祀娜娜都觉得强烈的元素波动,年龄还跟她一般大小,这种天才自己居然没有听说过?

有趣,真有趣。

“胡扯!居然敢假冒神圣的祭祀,我现在就砍了你这个亵渎了至高战神的卑鄙人类!”唐斯作势就要抽出刀来。

他自然不会真砍,虽然他打心眼里觉得面前的少年真的是一个人类。

但万一站在面前的真的是一位祭祀呢?

即使是伟大的皇帝陛下也没有权利伤害侍奉战神坎帕斯的仆人,一位高贵的萨满祭祀!战神的光辉不容世俗王权的亵渎!只有宗教裁判所才可以裁定一位祭祀的罪行!

唐斯只打算吓一下这个令自己在两个少女面前丢脸的贱民。

唐斯想看看当一把吹毛断发的弯刀架在脖子上,锋利的刀锋将脖子割出血痕时,这个贱民还敢不敢无视自己。

狼族少主准备欣赏一下面前的贱民恐惧地乞求自己时的卑微模样。

雷蒙又淡淡地说了一句话,又将狼族少主的打算塞回了菊花里:“光天化日当众袭击祭祀,会被直接判定为异端,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无需审判,宗教裁判所可直接执行火刑。”

刀在鞘中。

一把钨金锻造,吹毛断发的好刀。

一副镶金错玉,纹饰精美的刀鞘。

好刀要出鞘,想饮血!

握刀的手紧得骨节发白,却始终不肯拔刀出鞘。

唐斯脸上阵青阵白,喉咙发出阵阵低吼,眼睛死死盯住雷蒙,却一直没有拔刀。

雷蒙只是淡淡地看着这位大有来头的沃尔夫,胸有成竹。

如果是在沃尔夫的大本营明尼苏达碰到的狼族少主,雷蒙在发生冲突后知晓对方身份的第一时间肯定二话不说直接就跑。

但这里是贝尔格莱德!这座钢铁雄城的城主是彼尔族公爵康利!

与唐斯的父亲,沃尔夫之主,铁血大公加内特公开不睦的彼尔族公爵康利!

唐斯敢抽刀,雷蒙就敢把事情闹大。

相信康利大公爵会很乐意维护战神的荣耀,帮忙将政敌的儿子送进宗教裁判所体验下贝尔格莱德的风土人情的。

宗教裁判所自然不敢像雷蒙所说的烧死狼族少主。

但只要唐斯进了宗教裁判所,不说渎神,至少对神不敬的名声肯定会流传开来。唐斯在上层贵族间的名声就臭了!

对于一位贵族来讲,面子比生命还要重要!

而且如果唐斯从政,对神不敬的名声就会是政敌打击唐斯的最好的借口,这个借口会伴随唐斯的整个政治生涯!

所以即使知道雷蒙只是在扯虎皮,唐斯也不敢抽刀,他不敢冒这个险!

气氛很僵硬,仿佛整座北地的寒冷都集中在了这条街上。

雷蒙倒是丝毫不紧张。只要是有脑子能拎得清的比蒙都不会抽刀。即使唐斯抽刀,雷蒙也有自信保证自己的安全。

雷蒙抓紧时间欣赏起两位风格各异却同样美丽的比蒙少女来。

少年只恨自己没多长几双眼睛——一只眼睛看一位少女,不够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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