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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报复

林岩依然站在大树下,默不作声,任由混混叫嚣。望着疯狗丑恶的嘴脸,少年将手伸进了上衣口袋,摸了摸被混混践踏的外公遗像,嘴角露出了一抹冷笑。

夜空中透着凉意,大树的阴影遮住了少年冷漠的目光,强尼急不可耐的大步冲前,他眼里闪耀着嗜血的疯狂,猛的就举起了右手砸了过来。

在他出拳的同时,可以见到套在手指上面的铁指虎散发着寒光!

“小杂种,今天就送你去见你的死鬼外公!”

林岩听到了这句话,眼神顿时也是变了,猛的伸出了右手的巴掌直迎了上去,看起来仿佛是要一把握住强尼的拳头,然后来个关节技似的。

见到这一幕,强尼顿时就在心中狂笑起来,这蠢货是没看到自己手上的铁指虎吗?这一拳下去就能让这小杂种的右手废掉,再慢慢将他折磨至死。

然而,就在两重黑影,拳风相交的一刹那,林岩的掌心中却忽然多出了一块板砖,“啪”的一声脆响,伴随着金属的碎裂声,林岩的眉头痛楚的皱了一下,倒退了几步,他掌心中的砖头断成了两半。

但疯狗此时却凄厉的惨叫了起来:

‘啊。。。!’

钻心的痛楚迫使这家伙跪倒在地,抽搐不断,借着夜光看去,能发觉疯狗的右手已是血肉模糊,骨头若隐若现,断掉的指骨间,皮开肉绽血流不止,剧烈颤抖着。

林岩这时候已经跨前一步,一膝盖就顶在了疯狗的胯下!

疯狗的嘴巴立即张开到了极限,屈膝,双手捂裆!

林岩死死的咬住了嘴唇,此时眼前闪过了自己外公被踩碎的遗像镜框,他眼神陡然转冷,发出了一声低吼:

“杂碎,去死吧!”

然后便猛的拾起路边断掉的半块砖头直接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疯狗很干脆的双眼上翻,喉咙里面发出了“咯咯”的声音,应声倒在了血泊之中,林岩丝毫都不肯留手,继续用板砖猛砸了几下疯狗的后脑勺以后这才罢手。

这时候,林岩才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靠在了旁边的墙上大口喘息着,看着疯狗的尸体,他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烦恶之意在不停的涌着。

他的心中此时情绪十分复杂,既带着快意,内心却又怀着一丝恐惧,好在他始终能保持冷静,捡起散落的板砖,清理完疯狗身上残留的指纹,最后搜走疯狗身上的财物,迅速消失在黑暗中。

不过,大概只逃出了七八百米以后,林岩猛的就扶着墙剧烈呕吐了起来,他毕竟还只是个少年而已,杀人这种残酷的事情对他来说,还是太早了一些。

次日,伍思星港的警卫接到路人线报,在殖民二塔东边的小巷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经法医鉴定该男子死于头部受钝物重击,暴毙身亡,现场未找到作案凶器,男子衣物上也没有发现可疑残留,现场也没有出现监控。

后经身份比对,该男子有多次违法记录,属于社会不安定因素那种,从穿着以及受伤的右手判断,警方定性为黑帮内部抢劫打斗死伤案件,直接将尸体抛入到了太空当中。

***

干掉了疯狗以后,林岩便成功逃回到了家中,只是觉得疲惫,极度的疲惫,应该是体力被严重透支,还有杀人后引起的心理创伤的缘故,因此喝了几口水后,连澡也没洗就直接睡觉了,这一睡就直到第二天下午。

关键是第二天下午醒来以后更是要命,浑身上下可以说是无处不痛,估计什么韧带拉伤肌肉撕裂是少不了的了。甚至就连系统显示的个人状态当中,都是带伤,全属性下降了一小半。

林岩龇牙咧嘴的烧了一大桶开水,自己跳进去好好的泡了一会儿,总算是好受了一些。

这一天林岩躲在家中,紧锁门窗,蜷缩在床边,时刻注意着外面的动静,只要一有不对劲的地方,肯定就翻墙从后面逃走了。

直到看过新闻后,少年长长松了口气,心中仿佛一块巨石落下。林岩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但如若疯狗不死,定会卷土重来,到那时,势必造成更加无法估量,难以挽回的灾难。

而疯狗死掉以后,他的手下之类的毫无凝聚力,要么被其余的人收编,要么则是想着去疯狗的家里捞好处,怎么会想着为他报仇?所以,疯狗必须死。

很快,林岩从杀人的仿徨就清醒,外公临终前的话语不断在耳边回响:‘好好活着,活下去!’

对,活下去才是他目前唯一应该做的,整理完不断冒出的思绪,林岩心里渐渐平静下来,手中拿起黑色皮包,换上一身干净的外套便出了门。

对于到手的皮包,林岩仅从系统得知是个贵重品,而从疯狗这家伙身上也只搜来了几百块联邦币而已。

可是为了尽快加入开拓者的队伍,林岩需要资金,大笔的资金。所以拿着手里唯一的筹码,林岩沉呤了一会儿,决定寻找识货的买家,转手卖掉,以此换取经费。

作为土生土长的伍思星居民,首先让他想到的便是西港的‘菲尔姆’典当行,林岩走出杂货铺,蒙着口罩,头上故意顶了一盏鸭嘴帽,那是外公留下的旧衣物,整个人显得十分低调,若不是近看,估计连邻居们也没办法辨认出少年来。走出几百米四下张望后,确定周围没人监视,便来到了一处呼叫站,按下了旁边的呼叫器。

很快的,闪耀的呼叫器就引来了一辆接单的飞行的士,林岩朝着空中打了个响指后,它便徐徐落下。出于安全考虑,乘坐飞行工具是目前较稳妥的选择,快速且不易被跟踪,所以林岩姑且奢侈一回。

司机看了林岩一眼道:

‘先生,到医院吗?’

林岩摇摇头,故意压低了声音道:

‘西港的菲尔姆典当行,越快越好。’

司机道:

‘好的,先生,请进入后系好安全带!’

林岩俯身进到车内,透过后视镜确认司机没有关注自己,就此放下心来。

的士以极快的动力穿梭在楼宇之间,一路赶超,透过前排的环视仪,林岩默记着‘的士’周边的车辆,到达目的地,,确认没被跟踪,付给司机20星盟币后,便匆忙下了车。

‘菲尔姆’典当行,打从林岩记事起便坐落在西港底层,已经存在了二十多年并且看起来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西港与其说是个地名,乃是当年伍思为了提高本港对游客的吸引竞争力,下血本修筑出来的标志性建筑物,类似于独栋的摩天大厦,高度接近两公里,底部大约能容纳七八个足球场。

整个西港当中,常驻人口甚至超过了两万人,建设计师别出心裁的将大厦打造成金字塔模样,顶部的三层被称为王宫,下面的区域则是被称为平民层。

或许当时伍思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彰显源力贵族和平民的阶层分化,但几十年过去以后,随着平等自由口号的深入人心,源力贵族也开始收起表面的骄傲,王宫层和平民层的区别已经被渐渐抹平,只有消费价格不一样了-------无论是平民层还是王宫层,从批发贸易到红灯区,只要满足人性的需求,在这都能找到。

顺着闪闪发光的悬浮阶梯,林岩来到西港的底层,站在了‘菲尔姆’典当行外,林岩拍了拍穿戴的衣物,虽然身上并不见半点尘埃,但这样做会让他感觉轻松许多。

典当行的老板与林岩外公颇有渊源,两人算是旧识,这老头一生未娶,年轻时因为受穷,没姑娘愿意下嫁给他,曾干过开拓者,也因此落下了腿疾,被迫退役后流落街头,困难时靠着林岩外公救济。

两人一块跑过船,捕过猎,鉴宝经商,只要能吃口饱饭,什么行当都敢干,一番打拼后已是风烛残年,到后来身体不允许了,便回来继承了亲戚的这间典当行干回了老本行,一晃也有很久没见了。

林岩依稀记得大叔的容貌,儿时曾吊在菲尔姆的大腿上,闹着要路边的烤汉堡,那会儿大叔还是两袖清风,裤包里穷的叮当响,看着付过钱后。脸上仍在肉跳的菲尔姆,自己却一旁狼吞虎咽,吃的很是开心,想来乐趣无穷。

短暂的回忆后,少年按响了旁边典当行的门铃,在很久都没有应答以后,便轻轻推开外门,迈了进去。。。

典当行当中至少也有三四十平米,按理说也算宽敞,进去后却乱七八糟得让人找不到下脚的地方,能活动的范围仅限林岩站的入口处。

室内凌乱不堪,全然没有做生意的模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酒气。天花板上挂着一盏魔爵后现代式古铜色吊灯,矗立在旁边的中世纪骑士铠甲上铺满了厚厚的灰尘,而两侧橡木书架里文献摆的乱七八糟,有几只蜘蛛甚至将文献当成了蛛网的支撑点,各种鉴定工具更是散乱一地。

见到这一幕,林岩心中涌出来了熟悉而亲切的感觉,这地方和从前一样,依然保持着中世纪风格的装潢,若以现在星际时代的审美来评判,风格就显得很是落后了些,尤其是在很久没有打扫的情况下,这种风格甚至都令人觉得有些惊悚了。

林岩对着四周扫了一眼,楞是没见半个人影。

‘你好,有人在吗?’

过了良久,见无人应答,林岩有些懊恼,兴许不该上这儿来,在他印象中,典当铺平日里除了酒鬼以及烂赌鬼会光顾外,就不曾见过正常人,甚至这里的主人也时常玩消失。

‘菲尔姆大叔?菲尔姆大叔?’

林岩不甘心的又叫了两声,房屋内仍然没有回应。

少年看上去有些失落,心想:‘难道菲尔姆大叔也已过世了?’内心不免伤感起来,昔日的至亲相继离开,难免有些物是人非的情怀。

林岩转身便要离开,门后的挂铃勾起了林岩许多幼年的回忆,出于怀旧,他徒然随手拉了拉旁边铃下的绳索,就此出门。

‘叮当......叮当.......’

“谁啊?哎哟!稍等......!”

忽然从内室当中发出了一个声音,应该是拉响的门铃声引起了里面人的注意,出于职业条件反应,铃声响动后,屋内传来熟悉的语声。

林岩猛然回头环顾四周,却仍然见不到人影。

‘菲尔姆大叔?’

‘大叔?’

‘哎........在这呢!’

顺着声音方向找去,离大门不远处的柜台旁边,忽然徐徐打开了一道暗门,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扶着墙站立,嘴里含着酒瓶,醉眼惺忪的盯了过来。

‘大叔你原来是在里面睡觉?’

林岩喜道:

“”

这白发老者一副宿醉未醒的模样,眯缝着眼睛似乎看不真切,轻轻用手撇开额头上遮挡的银丝,带上老花镜,慌忙看了眼来人。

‘天啦!看看谁来啦,是你这个小坏蛋啊!!’

见菲尔姆仍健在,林岩有些兴奋,连他自己也未能觉察眼眶中有些湿润,至少内心的孤单被消磨了不少。

少年从杂乱的书堆找出根凳子让菲尔姆坐下。

‘小坏蛋,什么风把你给吹过来了,咱俩几年没见了?你祖父怎么没跟你一块来?’

菲尔姆对着林岩连发数问,让他一时间愣住了,不知该从哪个问题开始回答才好,只感到体内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十分温馨,眼中更是酸涩得十分厉害!

兴许只有在亲人或是亲近者跟前,林岩才会摘下伪装,释放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

老者听过林岩的遭遇后,神情带着忧伤,嘴角不停的抖动,嘘嘘道:

‘记住。。。孩子!眼泪不是留给敌人的,哭只会让别人觉得你软弱!!’

少年用力的点点头。

菲尔姆紧紧抱住他,仿佛拥抱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多希望时光流走的慢些。

‘对了大叔,帮我看看这个值钱吗?’

林岩从肩上取下黑色皮包递到老人手中。

菲尔姆看了会儿,眉皱渐渐拧到了一块,接到皮包的刹那,仅凭手感,他就能分辨出皮革的材质,这种随处可见的廉价货,并不值钱,但让菲尔姆感兴趣的不是皮包,而是皮包上的背带。

就手感而论,这条背带采用了与皮包完全不同的材质精制而成,皮包的造型和背带的宽度完全不搭配,宛若人为更换过一般,盯着背带,菲尔姆隐约有种熟悉的感觉,又或是曾经在哪个不知名的小星球上见过。

‘小子,等等,让我好好想想’

老人挠了挠后脑勺,沉呤片刻后,跃起身来,快步跨向右侧的橡木书架。

一阵翻腾后,菲尔姆从地上捡出本旧书,吹掉表皮的灰尘,拍了拍封面,坐回了凳子上,快速查阅着。

‘让我来看看,这到底是什么’

‘嗯?。。。对。。。就是它’

大叔目光聚焦在残破的书页上,显然已经锁定了目标。

‘科隆兽皮!’

‘我的天啦!孩子!你从哪里儿搞来的,这可是珍品’

大叔故意压低了嗓门,抬头向外望了望,变得神秘兮兮。

从菲尔姆口中,林岩了解到:科隆兽是一种地行兽,生长在‘埃尔菈三号行星’的地核深处,地表几乎见不到这类小型异兽。

最奇特的是科隆兽拥有自行变性的能力,当族群当中雄性过多的时候,就会产生激烈的争斗,被打败的雄性体内会大幅度分泌出雌激素,变成雌性,只是在十年前,埃尔菈三号行星出现了一次大灾变,因此导致探险家一度认为,该物种早就灭绝了。

而科隆兽的皮毛,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质软而坚韧,大片的整皮,通常用于制造轻装防弹衣,小块的兽皮则用于整容手术,伤口在兽皮的贴合下能加快速愈合速度,且创伤不留痕迹,非常神奇。

但科隆兽皮毛还有一种奇妙之处,却不是作为皮革使用的。而是这种兽皮,即使剥离活体,也能自发的进行奇特的凝聚作用,将宇宙中游离的水分子聚集起来进行合成,只要一小块放入容器中,经任意光谱照射,便能收集到源源不断的水源。这才是所有冒险家,乃至开拓者趋之若鹜的宝贝。

试想:当人处在绝境中,可以没有食物,但却不能没有水,这才是兽皮的真正价值所在。

‘大叔依你看,能换多少钱?’

林岩听完菲尔姆的话,有些兴奋,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菲尔姆并没有急于回答,想了想连忙解释道:

‘这可不好说!哎,倘若我有钱的话,可以给到五万的价格,可是........”

林岩听到了这个数,心中顿时放宽了心,立即笑道:

“没关系的,大叔,您能给我鉴定出来这是什么玩意儿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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