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底下说什么的人都有,说出来的话都是讨/伐希塔古的,可想而知,这位希大老板平日里有多么讨人厌。
本来嘛,这做生意,有钱大家一起赚。但这位希大老板一人独揽,把所有的钱都揽进自己的衣兜里,连别人喝粥的机会都不给人家,也难怪这马市里的人个个都恨不得他好过了。
可这烦杂的声音却吵得希大老板愈发昏沉起来,平日里这酒香得跟什么似的,今日里却如毒药般,怎么都喝不下去,终于,在强行灌了一口酒后,希老板“咕咚”一声倒在地上,睡死了过去。
他的管家奔了过来,急得跟什么似的,一个劲的摇他,想把他摇醒。
这时,姜新蕊也停了下来,对那位管家道:“别摇了,你再摇下去,就会把他摇死了。”
管家见姜新蕊发话了,忙恭敬道:“这位公子的确是海量,我家老爷比不过公子,这马自然归公子了。但是现在我们老爷醉成这个样子,怕是会出什么意外,小的担待不起。公子可曾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医馆可以快速醒酒的,也好让小的们放下心来。”
姜新蕊笑了笑,转身朝着大家道:“各位,想必大多数人都有过酒醉的经历吧?醉酒有什么可怕的,不用找什么医馆,没必要。依我看哪,最有效的法子,就是将人头朝下,脚朝下倒过来,这酒就自然朝下走,就吐出来了,人也就醒了。诸位,我说得有没有道理啊?”
“有!有道理!”下面的人见姜新蕊斗酒斗赢了希大老板,简直把她当神仙,她说什么都应和,当下底下应和声如雷响动。
“那你们几个,过来救人吧。”姜新蕊手指着就近的几个看起来很是强壮大力之人。
那些人也是爽快之人,马上走了过来。
姜新蕊退开几步,佯装踩到了什么不平坦的东西,身子歪了一下,朝希大老板那边歪倒了过去。暗地里却偷偷抽了枚银针出来,迅速在希大老板的几处穴/道上插了几针。
众人道:“公子,莫不是你也醉了?”
姜新蕊道:“是啊,我也觉得有些醉了。不过,我醉在希大老板之后,所以,这马还得归我。”
人群里也有正直之人:“这位公子,放心吧,大家有眼看的,你赢了希大老板,替我们报了仇,我们哪能霸占了你的东西。只要你说一声,我们哥几个负责帮你把马牵回去!”
“那就太好了。”正所谓盛情难却,姜新蕊也不推辞,拿起炭笔写了一个地址,是姜家的一个别院,“你们几个好汉把马送到这个地方就可以了,谢谢好心人了。”
那头,几个人已经把希大老板倒转着架了起来,果然,希大老板开始吐酒,一口接一口的把所有的酒都吐了出来,而人也慢慢清醒过来。
见自家老爷醒了,管家觉得脸上无光,也不好意思再停留下去,当下命人背起希大老板,灰溜溜地走了。
人群慢慢散去,自有人将马车牵去姜新蕊留下的地址,而得了好马的姜新蕊,也随着众人一道,离开了马市。
等到人群散尽,马市前正对面的街道上,一道紧闭的门这才“吱呀”一声打开了。管家的脑袋首先探了出来,东张西望一阵之后,又缩了回去,对着里面的人道:“老爷,人差不多走/光了。”
希塔古这才从床/上爬起,坐了起来。
管家折了回来,看看他,小声道:“老爷,你为什么要让着那位年轻公子,让倒也罢了,但什么东西不好让的,竟要把你那匹那么贵重的马给让出去?”
希塔古瞪他一眼,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你懂个庇!”
“是是是。”管家不明白自家老爷缘何无端端的生了气,他也不敢说什么,只有唯唯喏喏地应和着。
希塔古叹了口气:“我今天就是倒霉,怎么遇到了这么个主儿!她就是要我的脑袋,我也不敢不给她呀,幸好她没有为难我。”
管家听不懂:“老爷,你究竟在说什么呀?”
希塔古道:“方才在马场的时候,你看到她手腕上的那串珠子没有?”
“珠子?”管家细想了一下,“小人在马市的时候瞄了一下,好像那小子是戴了那么一串黑乎乎的珠子,像是黑睢石。”
“什么那小子,那可是个姑娘!”希塔古斥道。
“啊,是个姑娘家呀?”管家很是吃惊,“我初初见那小子,哦不对,见那人长得如此清秀,心里还想说,这年轻人怎地如此好看,却原来是个姑娘啊。”
“你以为那是个普通的姑娘啊?”希塔古怒道。
“小人可不敢这样以为。”管家忙摆手道,“老爷都惹不起的人,小人自然是更惹不起了。”
“我惹……”一想到那姑娘,希塔古就泄/了气,“唉,算了,是我惹不起,不过我惹不起那姑娘,但我更惹不起她腕上戴着的那串珠子!”
“那到底是串什么珠子啊,看起来不像金的,也不像银的呀。”管家道。
希塔古气极,踢了他一脚:“滚!”
管家被踢翻在地,连滚带爬走掉了。
其实希塔古也觉得奇怪,那么贵重的舍利子,怎么会到了那位姑娘的手里呢。
要知道这串舍利子,北域皇室只此一串,珍稀至极,一直为皇室传人所有,一般不轻易给予他人。北域皇室一直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不管是明赠还是暗赠,见此珠子如见可汗本人。
他就是想不明白,如此贵重的东西,怎么会到一位中原女子手中呢。难道说老可汗曾来过中原,对此女子一见倾心,以此珠相赠,儿女情长竟然动用到皇室宝物,未免太轻率了吧?
此时此刻,坐在新雇的,平稳的马车上,姜新蕊也在研究着手中的珠子。这珠子长得好生奇怪,像黑睢石又不太像,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有那么大的作用,竟然连她的狮子大开口别人都能够答应?如果说,她要取那个人的性命,那人想必也肯给吧?
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忙摇头甩掉这个荒谬的念头,人家与自己无怨无仇的,自己无端端的要人家的性命干嘛?
不过,这珠子的确很有用啊。
旁人或许不知道,她自己心里面可是清楚得很。拿着三十年的女儿红,与那位北域豪饮的酒神较劲,无异于自寻死路。那位常年生活在塞北寒风之中的人,烈酒如水饮,又怎会惧了这区区三十年的女儿红呢?不过是给她面子,让着她罢了。
起初,她可是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得到了那匹千里良驹,以为这过程必定十分周折。但是很快她就发现,那位卖马的希老板似乎对这串珠子很是忌讳,一直盯着她手腕上的珠子看,最后还以佯醉认输的状态草草结束了这场比赛。
所以说,这绝对不是一串普通的黑睢石珠子啊。
她记得,这串珠子一直是戴在谢郎手上的。就在谢郎赴京攻读前的那个晚上,他来找她,将这串珠子赠与她,并叮嘱她时时刻刻要戴在手上,说是能护得她安宁。她一直以为谢郎在说笑,言下之意是要她一直记着他,没想到他说的话竟是真的,这珠子竟有如此大的作用。
她这半年来/经常孤身行走苍州各处,也曾独自走过荒地偏远的田园,却从不曾被人打劫过,是因为这串珠子的原因吗?起初她还以为是小黄蛇的功劳呢。
看来谢郎对她真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