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348100000024

第24章 鹿群

来回三十里地的路程,再加上在煤矿那里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所以当石熊和快马回到高树部落的时候,天色才刚刚过午。

这个年代的切洛基人和华夏的老百姓差不多,几乎不吃午饭。他们往往都是在大约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然后下午五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一天就两顿饭。

这个习俗让石熊真的是很难受。自从来到这个年代之后,别的都还好说,可唯独这吃饭的问题真的是让他挠头。

作为一个大吃货帝国出产的精英饕餮,又怎么能够忍受一天才吃两顿饭呢?要知道当年哥们在博物馆工作的时候,早餐、午餐、晚餐乃至宵夜,那可是一顿都不能少啊。虽说来到这个年代之后每天都能吃到纯天然的野味,可架不住吃不饱啊。

尤其是获得了这副庞大的身躯之后,每天需求的热量要更多了,于是在来到这个年代之后,除了开始躺在爬犁上的那几天之外,这几天石熊总是在艰难的和不断抗议的肚子做斗争。

把捡回来的煤扔进了自己居住的木屋,石熊就带着快马再次骑着马走出了部落,当然,在他们俩屁股后面又跟了俩尾巴——兔子嘴和硬骨头。

硬骨头是长毛牛部落为数不多的生还者之一,岁数比石熊还有快马要小几岁。正如他的名字一样,这家伙就是一块硬骨头,在长毛牛部落之战中,这个小家伙身上挨了四箭,虽然都不是什么要害,可是他愣是一声不吭的坚持了下来。

至于兔子嘴,这个名字的来历很简单,因为这家伙长着一张兔唇嘴......

不过和硬骨头不一样,兔子嘴是高树部落的,岁数和硬骨头差不多。因为一张嘴的缘故,这个小家伙在高树部落中很不受待见,哪怕他亲爹亲娘都不太喜欢他。倒是上一代卡布鲁祭祀和这一代的卡布鲁祭祀红云对他很好,时不时的给他接济点食物,所以从小兔子嘴就是红云的小跟班。

石熊自从成为了红云的守护者之后,兔子嘴就不声不响的成为了石熊的小尾巴,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跟着这个新来的大个子有饭吃......

没错,作为一个灵魂依然是大吃货帝国的精英,石熊真的是忍受不了高树部落的饭食,所以,他每天午后都会悄悄地走出部落,或者是到西边的利特尔里弗河捞鱼,或者是到北边的野地中套兔子,要不就拿着弓箭去南边的大山中打鸟。反正高树部落的其他人都是一天两顿饭,可石熊每天总能吃三顿,而且额外加餐的这一顿吃的都不孬。

得益于这副身体那强大的捕猎技能,再加上石熊从后世网络上看到的很多捕猎技巧,每次石熊出去,总能收获数量不菲的猎物。

一开始只是石熊一个人忙活,后来快马和硬骨头加入了进来,然后在前两天,兔子嘴也加入了进来,石熊终于也摆脱了开局一个人的悲催场面,最起码他用源源不断的食物捕获了另外两个小家伙的胃。

因为人多了,所以石熊这几天都是在南边的大山中或者北边的荒野中捕猎。今天的运气很不错,刚进入到北边的荒野,他们一行人就遇到了一群正在悠然进食的大家伙。

“麋鹿!是麋鹿群!”兔子嘴兴奋的小声说道,可即便他的声音很小,但机警的鹿还是纷纷抬起了头向四周张望,不过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这群数量在十三四头左右的鹿又纷纷低下脑袋继续进餐。

在这个时节,在野外已经很难找到可以进食的野草或者是草根了,而这一片荒野因为处在高树部落的控制范围内,所以平时很少有食草动物敢来这里进食,这里的食物对于这群已经饥肠辘辘的鹿来讲,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这群鹿大概是饿坏了,这才从别的地方迁徙了过来。

石熊回头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几个人立刻就不吱声了,纷纷的伏下了身子,隐藏在荒草之中。

兔子嘴说错了,而且恐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都错了。因为眼前这群鹿并不是麋鹿,确切的说,这群鹿在后世被称为加拿大马鹿。

这是一种在体型上仅次于驼鹿的大型鹿,不说别的,仅仅是体型就要比麋鹿大出很多。不过在这个年代,别说是印第安人了,就算是后世也有很多人都很容易把马鹿和麋鹿搞错了。

和后世加拿大马鹿只生活在寒温带不一样的是,在这个年代,加拿大马鹿遍布北美各地,它们的踪迹甚至能够到达中美洲的墨西哥。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的北美,绝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虽说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以游猎为生,可仅仅指望着北美印第安人的猎杀,是远远无法和这些特别能生的野生动物较劲的。

在这个年代,你就是让北美印第安人可着劲儿的猎杀,绝大部分没有掌握热兵器的印第安人永远也无法把这些野生动物猎杀到濒危甚至是绝种的地步。只有当热兵器大规模在北美铺开之后,这些大型的野生动物才会被人类杀的差点绝种。

在欧洲殖民者进入到北美之前,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北美野牛保守的数量估计也超过了六千万头。这些野牛被北美印第安人猎杀了几千年数量都不曾减少,可从美国建国到二十世纪这短短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超过六千万头的北美野牛就被掌握了热兵器的美国人杀的差点灭种......

石熊自然不会给身后的这些小伙伴解释马鹿和麋鹿的区别,他悄悄地站起了身子,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那群马鹿还有一百多米。

在这个位置,哪怕石熊自诩力大无穷,可以把手里的加重骨矛投掷出这么远,可准头就不敢保证了。

所以石熊给身后的小伙伴们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手里提着那把特意加重的骨矛,弯着腰借助着一米多高野草的遮掩,缓缓地向着那群马鹿靠近......

PS:新的一周开始了,还请各位读者大大把你们手里的推荐票投给老墨啊,老墨不胜感激!

同类推荐
  • 汉末纵横天下

    汉末纵横天下

    努力闻达于诸侯,以求纵横天下于乱世!汉末群雄逐鹿,步步杀机。中平六年,吕煜穿越成皋望族吕家次子,一个孝名远扬的孝廉郎。不巧的是,他的父亲叫吕伯奢,家里刚好来了两个客人:曹操与陈宫。.........................乱世之中,吕煜挥斥方遒。与曹操青梅煮酒,与袁绍针锋相对;收猛士以壮军威,得鬼才力争九鼎!在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时代,吕煜将自己武装到了牙齿,他狡猾、卑鄙、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步,一步,一步地向上爬,成为这个时代站得最高的那一个人。
  • 大明亡国史:崇祯皇帝传

    大明亡国史:崇祯皇帝传

    在明朝的历代皇帝中,亡国之君崇祯帝朱由检的个人素质并不算太差,他好学勤政、严于律己,也非常能干。但他生不逢时,正好赶在一个不利于实施统治的时代,登上了君临天下的宝座。作为一个统治者,他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固执多颖又刻毒残酷,性格上的这些缺陷被至高无上的皇权无限放大,反过来又导致大明王朝更迅速地走向灭亡。最终,回天乏术的崇祯皇帝走投无路,吊死煤山,延续二百多年的明皇朝也就此灭亡。
  • 另一个明朝

    另一个明朝

    麋鹿行于天下,诸侯奋起而追,中原天下随之大乱。然而历史的大脚丫子似乎仍不甘心,狠狠的一脚踹出了一个张无忌,明教出世,横扫天下,定都应天,加冕为帝,年号洪武,立国大明。之后,张无忌手下大将兵分三路,扫平金国,西夏,吐蕃残部余孽,改应天为南京,燕京为北京,之后历代帝王粉墨登场,时光辗转,大明立国已过两百五十五年。而我们的主角先生就是生在这个时代,这个与原有历史不同的,不一样的大明王朝。
  • 回首二十八甲子

    回首二十八甲子

    在二十一世纪生活的屌丝青年,正玩着此时大火的三国类游戏与刘备、曹操vs孙策、孙权的时候,著名的四星手雷手机还是爆炸了,被砸额头,昏后睁开眼,就来到了汉末。魂穿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孙伯符的老弟孙仲谋身上,如此开启了汉末之旅,诸君且看其如何应对各种局势与险阻……“先谈谈这段历史,为何诸侯并起,三分天下?”“第一要素,各地黄巾起义,汉朝掌权者放任诸侯,导致拥兵比之地方上的兵都多。”“第二,是董卓加速了汉帝国的消亡速度,不然还可以再撑几十年。”“第三,董卓开头起兵谋反,然后十八路诸侯借着讨伐董卓的名头,诸侯再次壮大,就连刘备这个无权无势的货,都有了质的飞跃,别的诸侯就更是借其拥兵几倍不止。”然后就是各路诸侯争斗,战争不断,人口伤亡严重(伤亡在古代战争历史上排得进前三!)只要是男丁都被抓去当兵,家里没了男人,人口出生率就极少了。”再说外族,窥视我汉族之地已不是几十年,而是上千年了,可在汉末时,亦被打的附庸,或被打的远离故地,不得不西迁欧洲!这就是那个时代所表现出来的民族之气势!这就是华夏最强之民族!所谓(汉)族!
  • 三国小霸王

    三国小霸王

    少林武僧兼黑社会大佬孙河附身到三国江东小霸王孙策身上,使得原本三分天下的吴国发生了重大转折,孙河趁袁曹官渡争斗时,联合刘备奇袭许昌,之后脱身而出,谋荆襄,并交州,吞巴蜀。等袁绍、曹操、刘备混战结束时,孙河已夺取了半壁江山,国富民强,小霸王一匹乌骓马,一杆霸王枪横扫中原,霸王之勇,谁可争锋!
热门推荐
  • 我将是巨星

    我将是巨星

    杨泽穿越成为臭名昭著的艺人。现在,他所面临的,是该怎么解除冷藏,挽回名声。让家人重新过上不被扔臭鸡蛋的日子,顺便完成系统任务。这是一段永远对自己充满信心的男人,在异时空成为巨星的过程。这是一本很正能量的书!
  • 妈妈写给青春期男孩的书

    妈妈写给青春期男孩的书

    对每一位父母来讲,看着自己的儿子天长大,一定是骄傲与自豪的。然而,步入青春期的男孩,却让不少父母感到不知所措。尽管孩子心理上的变化父母没那么迅速察觉,但身体上那些悄悄的变化却是想掩盖也掩盖不了的:个子高了,身材魁梧了,手腕更有力了……不断滋生的青春痘和刚刚露头的小胡子,这些变化和表现都在意味着儿子已经进入青春期了,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
  • 霸爱总裁大人

    霸爱总裁大人

    在莫家有着一对相亲相爱的姐妹,姐姐叫莫以柔,妹妹叫莫小落。姐姐优秀高傲,妹妹无邪善良。就在姐姐莫以柔知道了秘密之后,一切都变了,她才是莫家的公主,为什么莫小落什么都要抢,为什么就连自己喜欢的曹北川也要抢?莫小落这么爱姐姐,总是希望姐姐快乐,可是姐姐越来越冷冰冰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我的分身是只鬼

    我的分身是只鬼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一觉醒来,苏木惊愕的发现她有了一只鬼怪分身,而且还是聊斋中的女鬼。一时间,各种灵异事件仰面而来!
  • 余生惟愿有你

    余生惟愿有你

    在滚滚历史的长流上。有多少作品的无辜猪脚,在令人懵逼的场景中穿过来穿过去,令人不忍直视。“小”明星苏拾雨意外之中竟然又一次被幸运女神抽中,在睡梦中换了个壳子,恢复了自己以前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男儿身”,实在让人很惊喜有木有?淡定喝茶的慕言:对,没错,我很惊喜。上上世身为暴君的他,日常打人还打出感情来了!匪夷所思有木有。慕言:感觉还不错,白得了个男朋友。林辰:其实我觉得抖M也不错,有助于培养感情。
  • 打工小说三题

    打工小说三题

    烨华背起行李,故作潇洒地打了个响指,接着习惯地推了推鼻架上的近视眼镜。抬头看看了这家自己打工了五年的工厂,走出了厂门,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摇了摇头。他实在想不通,狗屁经理会为一个湖南妹炒掉自己。早知道这样,昨天下午不说那位湖南妹就好了。但又一想:我作为一个组长,上班时间员工无故早退不说几句能行吗?烨华心里总觉得自己没错,错就错在这湖南妹跟那狗屁经理有那么一手。烨华回到自己租来的简陋小房,门口的一个小窗透进来微弱的光射在床上。一条小木凳横倒在一块作为桌子的木板旁边,这肯定是早上匆忙上班留下的杂乱。
  • 快穿撩心:男神,放肆宠!

    快穿撩心:男神,放肆宠!

    「1v1」曲眠自从绑定了一个系统后,便开始去各个世界攻略男神,可是为什么男神总是黏着她,而且是不撒手的那种,曲眠总是撩就跑,直到男神把他她抓回来狠狠地“教训”后。曲眠揉着酸痛无比的腰对男神可怜兮兮地说:“对不起,我错了。”但我下次还敢,嘻嘻。曲眠身心受到摧残,但她还是坚持不懈地撩男神,毕竟自己撩男神跪着也得宠下去!本文主要是宠宠宠!但偶尔小虐也怡情,所以不准打我!
  • 顾小寒的日记

    顾小寒的日记

    嗨,我是顾小寒,感谢你听我的故事。我很酷,简介只有这么多。
  • 玉谷传奇

    玉谷传奇

    古代有个种玉谷。最好的玉是种出来的。浸润这美玉的沃土,是人们的血汗、油脂、骨殖……今天的种玉谷,成了贪婪之徒舐舔正义之剑的硝烟战场。作者在丰赡的文史底蕴,娓娓讲述古今故事,从容不迫之中,道出人世间至真之理。
  • 求娶上神

    求娶上神

    兮归是远古神祗应劫后存活的为数不多的上神之一,其本体乃是父神于二十几万年前亲手雕刻的一尊石塑,地位极其尊贵。然而不似其他本体为活物的神仙,她没有心,因此又被称之为最无情之神。当无心的兮归遇上生性淡漠的父神嫡子慕寻,二人之间又会延伸出怎样的故事?真正无情的,又会是谁?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无心石头与淡漠上神的JQ发展史,有搞笑,有煽情,有狗血,众位看官跳坑前请自带避雷针,咳咳,慎入,慎入。声明(必看:作者笔名:长安,后changan为拼音注:封面图片来自网络,如能告知我原图作者,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