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的提议,得到众人的一致认同。
叶娣还开玩笑说,元宝如果扮成女娃儿应该比叶娇还要美。
元宝虽然是一枚妥妥的小男子汉,但是他和村里的小男孩又有着很大区别,生得白白嫩嫩的,皮肤细得像剥了皮的鸡蛋,比叶姝姐妹三个都白嫩,眼睛又大又亮,高鼻梁薄嘴唇,扮成女孩儿肯定是美得不要不要的。
叶姝说,明天去镇上给他买两套女装,再买一些扎头发的首饰,到时候给他梳个和叶娇一样的双髻头,妥妥的一个小美人。
不过,叶姝对元宝的细心谨慎倒是颇为震惊惊。
但她也没有往深里去想,毕竟元宝家庭条件优渥,肯定是得到了很好的教育,而且他爹又是做生意的,肯定十分聪明机智,虽然在古代商人的身份并不高,但是不得不承认,能在古代成为商人,尤其还是富得流油的大商人,那IQ绝对不比朝中大官差的。
估摸着元宝也是遗传了他老子的优良基因,聪明机智。
否则的话,莫说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就是十八岁的成人遇到这样大的变故,多半也会疯掉的。
见元宝如此睿智沉稳,放在现代就是霸道总裁的接班人,叶姝越发动心了,将来以后他能和叶娇修成正果多好。
有句话说得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元宝是棵好苗子,好好培养将来定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当然了,这也只是叶姝自已的想法,将来以后元宝是不是喜欢叶娇,或者叶娇是不是喜欢元宝还有待考量。
要是他们俩有一方不同意,退一步来说就算叶娇喜欢元宝但元宝不喜欢叶娇,她们家也不会强迫元宝的。
第二天,依旧是天刚刚亮堂起来大冯驾驶着马车就过来了。
叶姝半睡半醒之际隐隐约约听到车轱辘和马蹄声,浓长纤细的眼睫毛抖了抖,伸了个懒腰掀开被子就起床了。
“姝儿,你醒了,刚巧粥也熬好了,把鱼过了称你吃一碗再走。”
知道叶姝早上要去‘鸿运来’,天还没亮余氏就起来了,给土炕添了柴便轻声轻脚地洗了米去煮粥。
“好。”叶姝这才恍然过来,用力吸了一下鼻子,能闻空气里弥散着米香的味道,又伸了两个懒腰打了几个哈欠,叶姝才把瞌睡虫子彻底赶跑,拿起衣服穿上。
看着叶姝,余氏不免心疼,在心里暗暗责怪自个太没本事了,要不然两个女儿也不会这样累,为了这个家起早贪黑的忙碌着。
想着,余氏的眼圈就红了起来,但是怕叶姝发觉她赶紧扭头朝门口走去,准备开门迎接大冯。
和昨天一样,大冯背对着门口站着,等到余氏把十竹篓鱼全部移到外面去,他才转过身来,同洗漱好的叶姝和余氏一起把鱼过了称。
因为昨天有几个表弟表妹帮忙,收获颇丰,捞了有650斤鱼。
这个数字,叶姝并没有太大的惊喜,更多的反倒是担心。
这三天下来有一千多斤鱼,‘鸿运来’的生意再好,估摸一天最多也就消耗掉100斤鱼,还这是往高的去估算的,照这个情形下去十天半个月之后‘鸿运来’的厨房里肯定是堆得满满当当的都是鱼了。
当然了,就算他们一天捞上一千鱼乐掌柜也是二话不说就收下的,但是她心里到底是过意不去啊。
所以,她比乐掌柜都更加希望这次的新菜品能成功,能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