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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就是一见钟情吗?

心里想的那个人杳无音信。

就这样过了半年,那个身影也慢慢模糊。池灿想,那只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吧,时间长了,或许就过去了。他渐渐也恢复了往日的活力。

但心里却有个地方还是空落落的。

不过有时,命运的玩笑是很有意思的。

“灿,我这里有两张不知道是哪个乐队的live门票,朋友本来说要去但没空,就给我了,要不要跟我一起去high一下?”张畅来电话。

乐队?也行,池灿对音乐还一直蛮感兴趣的,也去看过不少乐队的演出。在粉丝们狂热的欢呼中,他也可以感到放松。

“好,什么乐队?”

“我看看......叫‘YOU’乐队。还真是一点也没听说过。”

“YOU”乐队?池灿也没听说过,不过他想起了自己的那幅画。

然后又想起了它的收藏者......

打住。

“什么时候,在哪里?”池灿问。

“星期天,晚上八点,在‘魔方’livehouse”

“嗯,到时联系。”

“好。”

星期天晚八点二十。

那个Livehouse地址比较偏,很难找,所以池灿和张畅找了很久才找到,那时乐队已经开唱了。

Livehouse是没有座位的,所有观众都站着,他们欢呼,尖叫,跟着唱,有些人还拿着啤酒high翻气氛。场地很小,人很多,池灿和张畅好容易才挤进人群到了一个能看清台上的地方。

观众席是没有灯的,舞台上灯光闪耀,红色和橙黄色的光交相映照,像是黑暗中的......you。

台上的歌手唱的是一首摇滚歌曲,风格爆裂。观众们情绪激烈,不停地欢呼着,呐喊着,比起摇滚的手势,甚至跟着节奏跳起来。

但是池灿却激昂不起来。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

她是鼓手,坐在灯光以外的地方,打着节奏,专心致志,虽然在演奏摇滚歌曲,但气质却显得清冷。

一首歌终于唱完,鼓掌声此起彼伏。

掌声渐渐平息时,那位鼓手站了起来,走到话筒前,调试了一下话筒。她转过身对乐队成员比了一个ok的手势,音乐便演奏起来。

“该怎么去形容你最贴切

拿什么跟你作比较才算特别

对你的感觉强烈

却又不太了解只凭直觉”

她唱起了《红色高跟鞋》

她留着齐腰的长发,齐刘海低低地遮住眉毛。她穿着一条简单的棉麻长裙和一双普通的布鞋。灯光下,脸上的痘痘像星星一样。

她好像画里的光,明亮了起来。

池灿看清楚了,就是她。

“你像我在被子里的舒服

却又像风捉摸不住

像手腕上散发的香水味

像爱不释的红色高跟鞋......”

池灿的心又开始怦怦地跳了起来。他开始手足无措,急躁。

“既然再遇到了,就一定不能错过。”

这句话在池灿的脑海里盘旋,他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人群。

“喂!你去哪儿呀!”张畅发现时,池灿已经走出人群。张畅又是一阵苦笑。

池灿是去后台了。

他要在这里等她,他有好多话想对她说。

演出终于散场,观众们纷纷离去,张畅不见池灿人影,也只好自己回家了。

乐队回到后台收拾东西。池灿终于等到了她。

“殷小姐,”池灿上前拉住殷雪的手,似乎怕她下一刻就跑掉。

殷雪抬头一看,颇有些讶异。

“池先生?你怎么在这里?”

“我......我和朋友来看乐队的演出。”

“哦。”殷雪答道:“那你的朋友呢?”

池灿这才发现他把张畅丢下了,虽然觉得颇有些对不起他,“但重色轻友一两次,也不为过吧。”池灿心想。

“他有事先回去了。”池灿说。

一阵沉默。

“你可以放开我了吗?”殷雪看着被他拉着的手说。池灿一看,不好意思地放下了。他挠了挠脑袋,说:“对不起,我太紧张了......”

“你紧张什么?”殷雪奇道。

“啊?就是......”池灿不知怎么回答。跟她说自己怕她跑了吗?好脑残啊。

所幸殷雪没追究这个问题。她问他:“那么,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池灿突然语塞。他明明有很多话想说,但真到了她面前,却无话可说了。

原来“说话的欲望”有时只是一种没有内容的感觉。

这时候,乐队的吉他手走了过来,他问殷雪:“阿雪,这是你朋友吗?”殷雪皱了皱眉,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是。”池灿一听,心中莫名高兴。“你好,我是乐队的吉他手,叫我阿风就好。”阿风伸出手要握手,池灿也伸出手,道:“你好,我叫池灿。”键盘手和贝斯手、另一位主唱也走了过来。大家互相做了自我介绍,他们分别是大飞、Anson和阿奇。

“阿灿,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宵夜?”阿风还真是个自来熟,张口就“阿灿”。池灿欲言又止,去,还是不去?他跟殷雪其实不算是什么朋友,这样跟着去,实在有些厚脸皮。可不去,难道又错过殷雪一次?

池灿当下决定:“好啊,我也饿了,我们一起去喝两杯。”

“好!喝两杯喝两杯!”大飞看起来是个酒鬼。

殷雪有些惊讶地看着池灿,仿佛她料得他不会去,可事情却在意料之外。

但她没说什么,只是开始整理乐器。

强记饭店。

“你别看这里是个小小的饭店,这里的口味,妇孺皆知!”大飞跟池灿介绍道。

他们坐在强记饭店的露天座位,这时候已经十一点了,夜里的风凉凉的,街上没什么人了,但是饭店里的生意却很火热。

池灿莫名地感到舒服,他喜欢这样的场景。

比“帝皇”好多了。

面对熟人池灿能放得开,可面对陌生人他还是有些尴尬,更何况殷雪就在身边。

所幸乐队的人都平易近人好打交道,几个人很快也就聊到一起了。池灿是什么身份,乐队都是什么情况,两边大致都了解的差不多,可池灿心里总想着找个由头了解了解殷雪。奈何殷雪不怎么说话,池灿又不好直接问大飞他们,他只能在心里干着急。

“殷雪你怎么不说话啊,这不是你朋友吗?”阿奇问道。

“啊......就是......我没话说啊。”

阿奇向来心眼比较多,他明白殷雪也是个在熟人面前吃得开,在不熟的人面前半天也憋不出几句话的人。这个池灿,想来并不真的是殷雪的朋友,而是个暗恋她的粉丝吧。

“哈哈,没事,她就是这个样子的。可能你还不太了解她,再熟悉一些她就好啦。”阿奇打圆场。

男人的友谊,可以用酒和打游戏建立与巩固。这晚的宵夜,三瓶下肚,让池灿打入了“敌人”内部。乐队的几个人对这个同为艺术者的阳光少年颇有好感,池灿也喜欢上了这支乐队。当然了,最喜欢的还是她。

池灿成功地要到了他们每个人的微信。

包括她的。

这一夜,池灿又失眠了。

他兴奋得睡不着,盯着手机里的那个联系人看。她的号没有头像,朋友圈什么都没有。他也觉得挺奇怪的,但更多的是开心。

池灿也不理解,明明他们只交谈过寥寥数语,明明她与寻常美女的标准一点都不搭边,明明几乎是个陌生人,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些心情呢?

这是喜欢吗?

虽然池灿是个逆天的大帅哥、大才子,爱慕他的人可以排队到月球,可他从小就浸没在艺术的世界里,从来不知情爱为何物,就连林琳那样明显的追求,他也迟钝得难以察觉。

二十二岁突然情窦初开了,池灿有些不真实感。

这是喜欢吗?好奇妙的感觉。

这就是一见钟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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