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终于放晴了,从高深密林缝隙中望出去,像一张少女的手帕,蓝天上停留着一些细碎而洁白的云块,如纱巾上的云朵。
参天大树下到处都是枯枝败叶,杜双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其上,湿滑松软的斜坡会让人不注意就会跌一跤。如此不知所在的地方,荒无人烟,哪怕受一点伤都不是儿戏,因为它有可能会让你走不出去。
山溪哗啦啦的流淌着,因为昨夜下过一场暴雨,山溪流量变得大了些。溪水汇聚成河,河流所经之处必有人家,杜双急需知道自己所在到底何处,因为他实在太害怕了。
一天前,在网上看到某地有野猪的新闻,准备妥当后就带着从网上购得的复合弓就驱车赶去了,到了地方后步行上山查找野猪踪迹。走到山顶却不小心掉进一个洞窟中,这山洞大的出奇,洞窟中全是打磨光滑的石壁,石壁上的刻图说明这地方是有人居住过的,至少是曾经有人居住过的。
现在不是关注石壁刻图的时候,他必须找一找有没有其它出口,因为离洞顶有四五米高,根本是不可能上去的。在走到中央一处复杂难明的地面刻图中时,杜双不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什么机关,没有任何征兆的让他无法行动一步。
四周突兀的显出无量符文光华,还没有等杜双打量这神奇一幕的时候,符文转动不休,快到肉眼捕捉不到痕迹的时候,眼睛一暗只觉脱离了地面,等到他醒来就深处大山中,四处渺渺空寂,没有任何人烟。
原本只到腰身的复合弓现在却快要到肩膀了,合身的衣服松松垮垮,一摸脸颊没有胡须刺手的触感,杜双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不可想象的事情。
难道自己穿越了?
还是重生了?
十年老书虫的经验告诉他,他现在极可能就发生了这样的低概率事件。
怎么不是穿越成皇帝最不喜欢的儿子,抑或是得到某本绝世武功的中二少年,最起码也要是地主家的傻儿子才行啊。
现在直接穿越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算是怎么回事啊!
思绪纷杂许久,才想起这地方不能久呆,先不要管是不是穿越了,这里的树木最小的都有几个人腰身粗,抬眼难看到蓝天的地方,最少也是个什么原始森林的地方。
这里根本不是自己来时的地区,因为他来的这个地区没有什么原始森林。如果是在国内还好,不会有什么大型的猛兽;但如果不是国内呢或是自己原来所知的那个世界呢?那就有些恐怖了,一般这种地方基本都有无法对付的猛兽。
所以必须尽快离开,找到有人烟的地方,才能知道自己到底所处何方。
检查了随身所带的物品,基本都在:一根户外专用多功能棍中刀,八十磅的复合弓一把,一壶三十六支碳素箭,一个小型一升装军用水壶,其它的基本没有了。
开局一张弓,装备全靠打?
想起那舍不得开视频网站的VIP的广告时,此时的他真想骂一句日了狗!
好像哪里不对?不管了,赶快走出去才是正理。
杜双得感谢二十一世纪的互联网时代,喜欢户外的他经常看贝爷和德哥,浮夸的表演手法让他知道,在不辩方向不知所在的地方的时候,必须先找到小溪或者河流,只有顺河而下才能回归文明社会。
昨天在山里晕头转向了一天,晚上躲在弯曲的大树下避雨了一晚上,现在终于找到小溪了。
临近中午了,杜双神情紧张的顺溪而下,这段时间是最危险的,那些林中猛兽蛇虫最喜欢在这个时候去饮水,凭二十几岁的身体也不是这些猛兽的对手,更别提不知什么原因让自己现在变成十三四岁年纪的躯壳了。
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的他饿的头脑昏沉,希望能用随身所带的弓箭打几只山鸡填饱肚子,只祈祷别碰上什么老虎黑熊什么的。
墨菲定律告诉你,越倒霉越见鬼。
在杜双走过一个山坳的时候,就远远见一只黑熊在溪边饮水,吓得他赶紧躲在树后,劲量不要发出任何声响。
这黑熊超出了杜双的认知,好像地球上的黑熊比人类高不了多少,但这只黑熊蹲伏的时候就像一座黑色的巨型磐石,站起身像小山般,足足差不多有两丈。
这绝对不是自己所认识的世界。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验证了他的想法。
只听得很远的地方有树断草折的声音传来,杜双所在的地方视野开阔有极隐蔽,他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一条大蛇。不,是一条巨蟒,一条只看见头就有半米宽的黑色三角大蟒,目测最少都五六丈长,所过之处就开辟了一条小径。
不知名巨蟒见到黑熊后高高扬起头颅,巨口中吐出长长的猩红蛇性子,呼呼的声音就像山风吹过。
黑熊后肢站立,一双前肢在胸前不断拍打,口中也大声发出声响,似是挑衅的看着巨蟒。
现在掏出手机录下这惊天一幕,回去放给小伙伴看,然后吹嘘自己?
不存在的。
大脑有问题或者作者笔下的小白文主角才会。
他可不会短路的在这里等。
这两种未知生物根本超出了他的认知,蛇与黑熊的领地意识极强,任何一个他都不能对付,什么我的大弓已经饥渴难耐,不存在的。
逃命要紧。有句话说得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杜双的理解是:想谈恋爱就得先保命啊。贷款买车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更好的找个女人解决二十多年都没有解决的疑难杂症。
看俩野兽肯定有一架要打,不管黑熊撕了巨蟒,还是巨蟒吞了黑熊,都不是他要关心的,趁野兽互撕的时间,找出一个方向亡命的跑,只有跑出这两只野兽的区域才能安心。
跑了足足一里路,辨清山溪流向后,斜着走去。
到得傍晚,发现一只半米高巨型山兔在溪边的草丛里食草,他根本没心情关心为什么一只野兔都能长这么大,饿了一天多两眼发绿光的他只看到了食物,悄悄搭弓一箭就让其隔了屁。
兔皮剥下留用,把不能吃的部分内脏丢了,赶快洗净兔肉就朝溪流下游跑去。山兔的血腥味飘得很远,会把周围的食肉野兽招来,可不想没吃上肉却被野兽当成肉吃。
在溪流下方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扭开棍中刀的打火棒,点燃火后,炭火中传来兔油燃烧的“批泼”声,真是一种美妙的声音。
真是其妙的一天,真是一个美妙夜晚。
吃饱喝足后,把剩余的兔肉放在火边烤成肉干,这几十斤兔肉足够他吃上好几天的了。
几天后终于看见一条七八米宽的河流让杜双笑的像个两百斤的胖子,傻笑的看了好一会儿之后,用了两天制成一个简易木筏顺流而下。
一天后河流变得平缓开阔不在湍急起来,周围两岸树木也变得低矮稀疏起来。
再过一天后隐隐看见岸边有房屋的样子,杜双把筏子撑到岸边,兴奋的跑过去。
终于能回到人类社会了,这么多天的风餐露宿,这么多天的担惊受怕终于可以过去了。
离得近了,看清是房子,不过却是茅草为顶土作墙的土房,心下很是奇怪,怎么还会有这么落后的地方。
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到了有人类气息的地方,收敛好心情,准备去问个路啥的。
在想着是用哈你啊撒哟还是普雷斯海普蜜之类别人能听懂的话的时候,却让他看到了十分恐怖的一幕,这些各种语音问候语什么的早就飞到天外。
十几间错落有致的茅屋一大半被火烧过,几具破布包裹的骸骨横亘在道旁。
会不会有人在拍电视剧,这些只是道具罢了?
杜双急忙的在茅屋外围寻找起来。
来来回回转了好几圈,才失落的坐倒在地上,这里根本没有任何现代社会的痕迹,一丝一毫都没有。
他大声呼喊,没有人回应,却引来几只野狗。眼睛赤红的龇牙盯着他,仿佛下一刻就要扑到他身上吃了他。
听老一辈的人说吃过人的狗眼睛会泛红,充满了野性。
心里慌怕之下根本不用想,张弓搭箭就朝野狗射去,野狗只在原地张嘴呲牙给了他当活靶子的机会,一箭就射穿一条野狗的胸腹,这野狗疼痛的跑了几步,惨呼呼的狂吠,嘴中突然冒出血来,缓缓倒地气绝了,其它野狗见同伴不知怎么回事一下就死了,但动物的直觉告诉它们很危险,夹着尾巴就朝野外跑去,在杜双射中第二条野狗的时候,其他野狗早就消失在了杂草矮林间。
杜双把两条死狗身上的箭收回,心情复杂的把它们丢进大河里冲走,走到茅屋边数起了骸骨具数。
整整一百四十二具骸骨!其中小孩的骸骨竟有三十具之多。
这到底是怎样的人间炼狱,杜双不敢想象。
怎样歹毒的心肠才会连小孩子都不会放过,默默思索了一番,长久后只能叹息的对累累白骨道:“我这人顶没用的,也帮你们报不了什么仇,古人讲究个入土为安,我只能帮你们收敛好葬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