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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的大学时代

我是在纽约市立学院(College of the City of New York)念的大学,那时我只有14岁。在这里值得补充的是,我14岁念大学的行为并不能说明我本人有任何特殊的早熟或异禀。因为当时那个时代是没有设立公立高中的,只要你符合大学的入学要求,就可以在文法学校毕业之后直接进入大学就读。

那时我还一心想上耶鲁,为了能够支付得起读完大学的学费,我甚至做好了计划,靠去做餐馆里的侍应生来赚钱,但是我的母亲觉得我年龄太小,没有能离开家独自生活的能力,我就只好在纽约市立学院就读。

纽约市立学院坐落于二十三大街与列克星敦大道的交界处,当时被简称为CCNY,这个简称被延续至今。旧的学院大楼已经被拆除很久了,现在的原址上还遗留着学校里的工商和公共管理学院。当时,我们家还住在东六十大街49号,这也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我上学往返一次就要穿过四十多个街区。

我读到毕业班的那一年,父亲将我的零花钱涨到了每星期50美分,以前只有25美分,但要是肯穿过四十多个街区步行上学的话,每天可以多加10美分零花钱。但有一天早晨我一路步行到学院去,这并不是我为了赚那10美分的零花钱,而是因为这一天遭遇了1888年那场著名的暴风雪。那么大的风雪之下,街上所有的有轨电车都不运行,除了走着去学校,我没有其他办法。第三大道东1号下面全是大堆大堆的积雪,但因为从这里走,能更好地躲避暴风雪的袭击,所以我还是从上面艰难地踩了过去。那天到校的学生不多,老师也不多。

我的午饭一般都是从家里带到学校的。在念大学最初的那两三年里,我穿的衣服都是父亲穿剩的,然而当时正是我长个的时候。没过多久,我的腿就变得很长,没有办法再继续穿父亲的裤子了。即使这样,母亲还是把父亲的外套改小了给我穿。

现在的纽约市立学院和当时比起来一点也没变,还是一所男孩子想接受教育就能免费获得良好教育的大学。我们不但不交学费,连书籍和笔记本也会发给我们,甚至还有铅笔。而我们对这种免费教育的回报就是必须努力地学习。学校不但在入学时要求高,平时上课的学业标准也十分严格,学校每学期会举行两次考试,要是学生跟不上学校的进度,就要被退学。

我上课的班级大概有300人,最后只有50人毕业。尽管有很多人是因为经济缘故辍学,并非课业没有达标。

很多男孩子在下课以后都出去,加诺·杜恩(Gano Dunn)一边读大学,还一边在公园大道宾馆做一份晚间电报员的工作,供养着寡居的母亲。而我则是为父亲管理收账的事务,还为他保管书籍。

其实,一开始我在学校里注册学习的是有关科学教育的课程,这个课程对理科的各个学科和现代语言的能力非常看重。但不久我就转学到了古典教育课程,这门课则更加注重对古典语言的学习,因为中途转学的缘故,我不得不雇用了一位家庭教师帮我补习功课,如此才迎头赶上。

要在五年里学完大学里的全部科目——其实第一学年也可以被叫作预科班,学习的是高中知识,用这一年来过渡,以便能更好地学习更高领域里的知识。学校里既没有那些“快餐”类课程,也没有选修制度。

我在公立学校是以班级第二名的成绩毕业的,这听起来似乎还不错,但是在大学里我基本上把自己的机会都浪费掉了。绘画和科学是我学得最糟糕的科目。我对于化学课唯一的记忆就是把一些硫酸倒在一个烧杯里混合起来,调制成一种发臭、令人难以忍受的东西,还把这种东西倒进另外一个学生的口袋里面。那些被叫作“某某学”的科目——比如生物学、动物学和地理学等——是由身高有6英尺4英寸[10],长相英俊五官标致,有着一溜金色小胡子的威廉·斯特拉福德教授负责上课。我一直都觉得他偏心,他只对有些学生好,然而我并不在其中。因为这事,我对斯特拉福德教授极为不满,导致我本来还可能知道一点知识,他一向我提问,我就忘得一干二净。

政治经济系的一位教授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他的名字叫作乔治·纽科姆,戴着金边眼镜,看上去像是一位老牌的英国绅士,上课说话的音量不大,但音调却很尖厉。他为了让声音变得好听,就把糖果含在嘴里吮吸,他经常说一句话:“想要在课堂上下棋的先生,可以坐在后面的座位上;想要听我讲课的先生,可以坐在前面的座位。”

虽然我也会下棋,但我总是坐在前面,很少错过这位教授所讲的内容。

可惜纽科姆教授已经去世,我后来在商业取得的成功在很大的程度上都可以归功于他的教导。说一句冒犯的话,要是如今纽科姆教授还活着的话,他绝对不会赞成当今流行的那些经济理论。他向来坚持向我们灌输供求基本法则,教导我们信赖这一重要法则。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正是在他的课堂上:“在价格上升时会出现两个过程,一是产量增加,二是消费下降。如果价格下降得太厉害的话,就又会产生两个过程——人们不愿意亏本进行生产,从而导致产量的减少,另外一个过程便是消费的增加。在这两者的合力作用下,市场经济正常的供求平衡就会被建立起来。”

正是因为靠跟着纽科姆教授学习的东西,还有这些话,我在十年之后才能变得富有起来。

不仅政治经济学是靠纽科姆教授来教,他还把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和心理学都在一门课程中讲授。在今天,恐怕这些科目要分开,由好几位专门的教授来承担。我确信,由同一个人讲授这些科目会让学生获得足够多的好处,很多的教育者好像已经忘记,这些科目除非被当作整体的一部分,聚合起来放在一起来思考,否则就教不出好的经济学、好的政治学、好的伦理学和好的逻辑学。

经济学在大学里的授课情况在一般情况下都是非常糟糕的,伴随着过度的专门训练的出现,还产生了一个非常奇怪的趋势,那就是错误地把获得信息当作接受教育。这样一来,就造就了“考试专家”这么一类人,而这些“考试专家”的大脑里因为填鸭式教育的缘故,装满了有用的细节,却并没有受到如何真正独立思考的训练。

我还有一个意见。学校不再把希腊语和拉丁语作为所有学生的必学科目,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我在纽约市立学院阅读了大部分希腊语和拉丁语经典著作的原文,还可以用拉丁语跟别人交谈。在学习了这两门语言以后,我觉得自己能够理解和欣赏我们文明背后的文化背景;但是如果没有学习这两门语言,我就没有办法得到这样的感受。

市长波罗伊·米切尔(Purroy Mitchell)在位期间,我还是纽约市立学院的一名理事。当时学院启动一次变革,想要将学校变成一所工业学院。一天,所有理事被召集起来到市政厅里跟市长交谈。而当时充满我脑海的全是留在华尔街的一次股票操作,我一直凝视着窗外,忽然听到有人说话:“废除拉丁语和希腊语的教学是我们改革的第一步。”

听到这话,坐在椅子上的我猛然转过身来,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就有人开始给我解释。

然后,我接着他的话发言。有个人试图让我不要开口说话,但我就是固执地继续说。我跟他们争辩说,一种教育的价值,不在于你往自己脑子里不断储存着事实资料,而在于你获得过一种怎样的思想训练,在于你因为认识了解过去的伟大思想而获得的关于生命的一般性哲学。教育的使命是为学生去开拓能够引起脑力思索兴趣而展开的视野。倘若纽约市立学院学生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权利被剥夺,那将会让他们的头脑和心灵变得一贫如洗,空空如也。

我猜想,这些参加会议的人谁也没有料想到一个整天忙于在华尔街投资赚钱的人竟然用这样的言辞来表示反对。但不管怎么样,我的那番发言还是阻止了将纽约市立学院变成工业学院的计划。我在对待所有使课程变得“自由化”的提案方面,到头来也成为所有理事中“最反动”的人。我甚至对引入选修制度也表示了反对,我向来坚持不受欢迎的课程对年轻人反而有好处的主张,因为那些课程具有磨炼思想的价值。我们在生活中并非总是在做我们希望自己做的事情,但是选修制度还是像火车的机车一样从我的心头碾了过去。

如果我现在还是学院理事的话,我一定会据理力争砍掉那些“快餐”课程,让希腊语和拉丁语,也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两门死语言”,恢复它在过去的重要地位。

还有另外一个做法相当“老派”的小教育实践,就是当着全体同学的面让学生发表正式演说。这种做法在我的学生时代还是非常盛行的一件事,而现在也可以复兴起来,这能够让学生获得相当多的好处。

那时的每天早晨,全校师生集合起来,我们都会排成纵队。当时的学院院长是亚历山大·斯蒂沃特·韦伯将军(Alexander Stewart Webb),他总会先给我们诵读《圣经》上面的文章,以此来拉开师生大会的序幕。然后,就会有一名大二学生爬上讲台,在讲台上发表一次“严肃讲话”——背诵诗歌或者是散文;紧跟其后的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和一名毕业班学生,发表他们为这个场合特别撰写的“正式演讲”。

我在大二第一次发表“严肃讲话”时,心中惊恐万分,那种恐慌的心情就跟遭遇“啊-嘟哆儿-哒”突发事件一样。大三发表正式演讲的时候,我特意对自己的着装进行了打扮。那天,我穿了一条不同颜色条纹相间的裤子,上衣是一件带马甲的黑色外套。我爬上讲台以后,首先对着韦伯院长鞠了一躬,然后又向全体老师鞠了一躬。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双膝一直在颤抖,心里就好像小鹿乱撞。当时,还有学生故意逗你发笑,他们会做鬼脸,打滑稽的手势,在这种场合下保持镇静,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回首我的那次正式演讲,我能够想起来的只剩下一句开场白,那就是:世界上并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快乐。我甚至都忘了这是在什么地方捡来的一句话,不知道是引用他人的还是自己独创的,但是我知道这句话是一句真理。

在上面所叙述的内容中,你可能会得出结论,那就是我们在学校的内外并没有获得过多少快乐,但这个结论是错误的。

我第一次成为歌舞杂耍表演的热烈崇拜者就是在大学期间。只需要掏25美分的价钱,就可以在戏院的顶楼包厢中观看精彩的表演。那时,我们经常在售票处门前排着队买票,站队时可能会推推搡搡,但是一买到票就飞奔到楼上去,希望能抢到前排的好座位。

我记得特别清楚的地方是西二十三大街上的尼布罗园(Niblos Garden)和一家戏院。随着在远些的闹市区有新的戏院建起来,我们家的经济状况也好了起来,也会去新建的那些戏院里看戏。这里要说一件让人伤心的事,母亲和父亲总是尽量让我们多接触那个时代第一流的莎士比亚剧演员的戏,但是我现在对那些莎士比亚戏剧演过的情节,能回忆起来的部分还没有《黑钩子》(The Black Crook)的多。

我看到戏剧里妇女穿着紧身衣的第一部戏就是《黑钩子》,你要是也看过那部戏,应该也会有不一般的感觉。

对于当时国内的政治风云,我们当中如果说有的话,也很少有人提得起很大的兴趣。尽管我有模糊的印象,曾经有人给我开出50美分的价格,让我举着火把参加一次支持格鲁弗·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的游行活动。当然,我们对于学校内的政治还是十分热衷的。大学毕业班的上学期那一年,我被选上了班里的班长。跟我关系最亲密的哥们儿是迪克·莱登(Dick Lydon),后来成为纽约州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这一年,我和他轮流担任着这两个班级职务。另外,我所在的毕业班的班日活动委员会主席也是我。

在大学里发挥着很大作用的,除了班级的那些管理组织,还有那些由两三个希腊字母命名的大学生联谊会或者被称为兄弟会的社团。尽管很多的犹太学生在大学里的表现都很优异,但是兄弟会却还是严格地把他们限制排斥在外。每一年,加入兄弟会的提名我都会得到,接着就是他们因为我的提名而引发的长时间的争吵和辩论。然后,我一直没能被选中。尤其是对于那些认为南方人没有北方人心怀宽容的人来说,非常值得指出的一点是,我弟弟赫尔曼在南方的弗吉尼亚大学读书期间,刚怀有加入学生会的意向,立刻就被接纳了。

在我的大学生涯中,在时髦这一点上仅次于“秘密社团”的社团就是文学和辩论类协会。我参加了两个协会,一个叫Phrenocosmia,另一个是只限于毕业班的学生参加的协会,叫Eiponia。

Phrenocosmia是一个以辩论为主题的协会,喜欢探究深层次的话题,对一些“浅显”的主题一直都持着一种鄙夷的态度。在我毕业的那一年,协会辩论的“问题”大概有如下这么几个:

辩题1: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辩题2:培根写作过莎士比亚戏剧;

辩题3:托拉斯对合众国的至高利益极为不利。

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我曾经参与过哪一场辩论,尽管因为能够作为辩论协会的会员为人所知而感到得意,但是想到要在公开场合说话,我还是感到惊恐不已,所以要是一旦遇到有实际辩论的机会,我就会默默地离开。

Eiponia协会轮流在成员家中集会。每次在集会中,一开始会听成员讨论霍桑(Hawthorne)、爱默生(Emerson)或者梭罗(Thoreau)等人的作品。然后,会有此次特别指定担任批评责任的会员,对发言者的论述进行不留情面的批驳。协会记录上显示,我对威廉·迪恩·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发表过一篇论文,并且就另外一个Eiponia协会会员关于奥利弗·温道尔·霍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的观点展开了批评。

虽然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再那么腼腆了,但是我在聚会时或者是参加大型集会时,仍然会有很不自在的感觉。有一次,我们全家人去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而且还是一个远房表亲。在那里,我感觉到坐立不安,只待了一会就偷偷地从客厅里溜了出去,一直在地下室躲到婚礼结束才出来。

我第一次参加多人派对,是迪克·莱登三个可爱的姊妹当中的玛丽首次公开参加社交的庆祝聚会。那时,心里感受到的那种恐慌,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迪克经常会到我的家里来,我也常常去他家,所以我对他的几个姊妹都没有什么陌生感。即使是这样,但只要一想到要参加一次正式的聚会我就紧张,并且是那种直冒冷汗的紧张。迪克知道我爱害羞,便告知了我的母亲邀请我参加,还跟我母亲说一定要让我过去。不出意料的是,母亲告诉我是她自己要求我去参加,要不然的话,我会有宰了杰克的可能。

我提醒母亲,我没有晚礼服穿,她回答说父亲的晚礼服套装就很合适。当时是我大学毕业那年,或者是倒数第二年,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尽管父亲有6英尺高,但我确信此时的我比父亲要高。

那天聚会的当天傍晚,母亲把父亲穿的套装、衬衫、领带摊开,我费力地把它们套在了身上。裤子是我们男孩子所说的那种“高脚裤”,但是太短了。母亲取来了几枚安全别针,将布料用吊带拼接了起来,让裤子又长了点个儿,这样做的结果是裤子垂了下来盖住了我的鞋面。马甲也短得厉害,母亲就把它别在我的衬衫上了。这样一来,马甲太短的缺陷就没那么引人注目了。

我的双手瘦得厉害,显得格外细长,长长地垂落在外套的袖子外面,母亲对于这个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弥补。而且,只要我稍微摆动双臂,外套的背部还会向上拱起,这也没有任何的补救措施。当我看向镜子时,发现自己的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珠,脸也像纸一样惨白得吓人。

母亲为了确认她别牢了所有的别针,最后又检查了一次,然后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了前厅,拉下我的头,然后在我脸上落下一个吻。

母亲说:“你是世界上最英俊的小伙子。”

她的鼓励让我的心情稍微好了点,对自己有了一点点信心。

“要记住,”她又接着说,“你的血管里流淌着的可是王族的血液。”关于这一点,我想解释一下,母亲总是说自己是大卫王(King David)的后裔,而且,她要是说点什么那就一定是要说这件事。“谁也没你更优秀,但是在你能证明自己之前,你也不比任何人更好。”

我匆忙地把大衣套上,母亲安抚性地拍了拍我的后背,让我自己确信每个人见到我时都会感到愉快。我关上了门,然后脚步轻快地走向莱登家,但我还没走出多远的距离,刚刚的勇气就开始慢慢地从我这里溜走。当我走到莱登家门口的时候,夕阳最后的光辉就像披肩一样盖在他们家的前门,我感觉到自己心里怕得要死。我从他们家门口走过去好几次,最后鼓足了勇气才敢走进去。

我在被请进门时,注意到了那个让我进去的门童所穿的服装,我觉得他穿的衣服比我穿的要合适多了。

他给我引路道:“先生,请上二楼的后面。”

我找到了那个房间,把大衣脱下,里面就我一个人。看样子其他所有的客人都在楼下,那里的音乐声和欢笑声传到我的耳朵里。我匆忙地看了一眼镜子里脸色惨白的自己和一点也不合体的衣服,下楼的步子也迈不开。

也不知道我在梳妆室里待了多久,突然听见了一个女孩的声音:

“噢,伯尼·巴鲁克!你在那里干吗呢!”

说话的人是贝茜·莱登(Bessie Lydon),是迪克第二个妹妹。

她走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拽着我走下了楼梯,我能感觉到自己一路上把身上的安全别针全都弄掉了。贝茜把我介绍给一个美丽的姑娘时,我还恍恍惚惚地站在原地。她仿佛在空中飘然而行,驾着天蓝色的云朵。反正,当时对于思绪杂乱的我来说,这就是她给我留下的印象。

接下来,我能知道的是,我在跳舞了,安全别针又有一些掉到了地板上,发出了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响,但似乎并没有人去注意这些细节。尽管那个时候,我跳起舞来的样子还是那么的笨拙别扭,但我还是开心地度过了礼服带给我的不太愉快的时光。在这之后,我便一直玩得很开心。

晚餐的时候,天知道我一直不停地吃了多少东西。几天来,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度过这令人厌烦的难熬的时光,一直没什么胃口吃东西,我相信我当时真的是饿坏了。

也许,那天晚上,在对我的外表滑稽可笑这一点上,描述有点夸大其词,但毫无疑问的是,大家一定都能从字里行间感觉得到我穿的衣服就是很不合适。不过,那些可爱迷人的人让我忘记了这一点。我能在第一次的大型社交聚会上玩个痛快,都是靠他们的帮助。

在这之后,每当我看到一个无论是年轻还是年老的人与我在一起因为陌生而感到尴尬的时候,我都会想到这件事。我总是尽力去做点什么,好放松那些感到尴尬的人的心情。

除掉个性腼腆以外,主要困扰我的难题是脾气的暴躁。这样的情形会经常出现。母亲看到我的怒气值越来越大时,就会伸出一只手来拍拍我的肩膀,借此来阻止我发火。她经常劝告我的一句话是:“要是没人让人愉快的话可以说,就不要张口说话,保持噤声。”

我脾气不是很好,追根溯源的话很可能是由于我在孩提时代总是被人打败、被人欺负。四十二大街那里当时有一个年轻男士希伯来协会(YMHA)的健身房,到那里的训练花了我很多的时间。

那个时代存在着一项很流行的运动,“随心所欲越野赛”(Go As You Please Races)。每一个参加比赛的人都可以自由选择运动的方式,比如奔跑、慢走或者行走。我常常尝试着去效仿那些获胜者的姿态,围绕着中央公园进行行走、奔跑和慢跑。

到了毕业的那一年,我对运动已经相当擅长了,我的身高达到了6英尺3英寸,已经算是长齐了,体重大约有170磅[11]的样子。非常奇怪的是,大部分的体重都集中在我的上半身,双腿细得像烟斗柄一样,这跟我看起来挺宽的胸部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每当我穿着棒球服或者是跑步短裤出现的时候,我上下身的这种反差总会引来他人的开心,让人又叫又跳。

我不仅仅是学院里曲棍球(Lacrosse)队的队员,还是拔河队的队员,体重不足的遗憾在这两个队里得到了精神上的弥补。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自命不凡地以为自己在竞走和短跑方面的能力都很优秀,但是当我发现自己跑完100码[12]的最短时间是13秒时,我那种自以为是的心态就消失了。

但我还是会突然雷霆大怒。有一天在学院里面,当我正走上一段楼梯的时候,忽然听到前面有个学生骂我,顺带着还骂了我的母亲。我使出一招摆拳将他击倒。后来,我们两个人都被传唤到韦伯院长的办公室。在我们眼中,他是一个严格遵守军纪的典范性人物,因为他曾在葛底斯堡指挥过属于北方联盟军队的一个旅。

被我打过的那个学生的脸上还流着鲜血。韦伯先生严厉地盯了我一会,突然大声地谴责我:“你不仅是个绅士,还是一位绅士的儿子,竟然也会做出斗殴打架这种事情来。”

“院长大人,我是打了他,”我向韦伯院长回答说,“我甚至还想打死他,因为他骂了我的母亲,而且骂得十分恶毒。”

韦伯将军命令我走进他那间里屋的办公室,很快他也进来了,他对我说:“你这样的年轻人就应该去上西点军校,但是我还是得对你做出暂时停学的决定。”

我决定听从韦伯将军的建议,争取考上那所军事学院。父亲给我进行了仔细的身体检查,当他拿起一只转动着发出声响的钟来靠近我的左耳边时,我听不到理应听到的嘀嗒嘀嗒的声音,我感到非常震惊。原来,我左边的那只耳朵差不多已经全聋了。

后来,我想起一场棒球比赛,我确信就是跟曼哈顿学院一起打的那场比赛。那场比赛是在一个叫作莫宁赛德高地的一块空地上举行的,当比赛进行到第九局的时候,垒上有两三个人,我代表跑垒制胜的那一方。几个男孩子在那里大喊大叫起来:“本垒打,矮子,本垒打啊!”

我击的第一个球不偏不倚地就击中了,我到现在都好像还能感觉到击球时的那股强大的撞击力,跑垒员安全地跑回了本垒。在棒球被接球手接中的同一时间,我也跑到了本垒板上。我撞到了接球手的身体上,把他手中的球撞丢了。裁判大声叫着:“安全上垒。”

就这样一场架就打了起来,打架过程中,有个人用球棒对我的左耳进行了猛击,尽管我当时不知道,也没发现什么异常,但实际上那一击将我的耳膜打坏。当然,我上西点军校的前程也被左耳全聋的后果而断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华盛顿的时候,我与一些部队里的军官一起工作,共同解决战时动员士兵入伍的问题。我总是会在跟他们聊天的时候聊起这件事情的经过,说到如果要是没有那场棒球赛的话,我现在可能已经是一个将军了。

直到我从纽约市立学院毕业的时候,由于我积极参加班级里的政治活动,还是一个热爱运动并且相当擅长运动的人,我的自我感觉开始变得良好,觉得自己在纽约城里已经能够算得上是一个像模像样的男人了。

在离开了大学之后,我没有放弃运动,继续执行着强身健体的计划,定时到约翰·伍兹(John Woods)经营的健身馆里锻炼,成了那里的老客户。位于第五大道和麦迪逊大道之间的二十八大街就是伍兹的健身馆的位置,下面还有一家马房,专门替人养马或者出租马匹。伍兹的这家健身馆就相当于运动员俱乐部,非常受欢迎。健身馆的常客中有律师、经纪人、牧师,有一些当时知名的男演员,甚至还有职业拳击手以及各种各样的专业运动员到这里来健身。

我在伍兹的健身馆里打了很多手球,但我还是将大半精力都花在拳击这一项上,在这里定期健身的“职业人士”,包括鲍勃·菲茨西蒙斯(Bob Fitzsim-mons)、乔·卓恩斯基(Joe Choynski)、比利·史密斯(Billy Smith)、塞勒·沙凯(Sailor Sharkey)和汤姆·莱恩(Tom Ryan)等人。我常常在一旁观看他们的训练,并且一看就会看很长时间,试图能够得到他们的一点指点。要是这些职业人士哪天心情好,他们也可能会纡尊降贵,指出我们的不足所在,还会给我们演示如何克服动作笨拙的错误。

菲茨西蒙斯指导过我,他觉得出拳不够凶狠是我的主要问题,“当你击打一个人的下巴时,”他向我建议,“就要带着尽力去把他的整个下巴给打掉这种想法出拳。当你击打他的腹部也是一样的,就要让你的拳击手套刺穿他的身体。”菲茨西蒙斯还经常鼓励和提醒我,他说,“在打拳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气恼。”

在伍兹健身馆里发生的一场拳击赛,到现在都是我感受到的最惊险刺激的记忆之一。那次是一个红头发警察跟我的一次较量,第五大道是他的治安巡逻路线。这个治安警察大概跟我一样高,但是体重要比我重许多磅,他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拳击手。

我们开打后不久,他很快就在拳击台上满处追着打我。我的鼻子和嘴巴都往下流着血,但我还在坚持着,我用尽每一个学过的招式和技法跟他消耗着,但似乎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我开始头晕眼花,眼冒金星,感到天旋地转。我的对手可能也变得稍微松懈了下来,对我有点大意。反正就是有那么一瞬间,他没有护着自己的身体,然后我使尽全力用我的左拳击中了他的腹部,紧接着就用右手对他的下巴进行了猛击。

看到那个高大壮硕的警察倒在了拳击台地板,蜷成一团时,我的一生中再也没有比这更能让我感到惊讶的了。当时,在拳击手击倒对手以后,裁判不会命令拳击手再次站到自己的那个角落里去。由于我刚刚出拳的力气太大,现在的双肩已经毫无力气。我站在被我击倒的警察旁边,等他站起来,但是他一动也不动,直到一桶水泼到他的脸上时,他才轻轻地动了动。我转过身去,因为刚刚感觉到有人突然间拍了一下我的背部,面前站着一个满脸雀斑、正咧着嘴冲我笑的人,他是鲍勃·菲茨西蒙斯。

“可惜啊,职业拳击台失去了你这么好的人才。”他大笑着对我说,“你本来都快被击败了,但是你还能坚持下来,这是你的一贯作风。你现在知道自己的感觉了吧。或许你现在的感觉很不好,但是你并不知道另外一个家伙是什么感觉,他现在的感觉一定比你更加糟糕。”

“只要一个人没有被打得不能动弹,那么这场战斗就还远没结束,”他强调说,“只要你不是那个不能动弹的人,在这个拳击台上,你就有机会翻身。要是想要成为冠军,你就得学会去索取,不索取你就不会给予。”

这一行动准则被我始终努力带到与拳击台截然不同的领域里去,虽然这并没有能让我总是发挥出色而处于一种领先的地位,但是的确让我赢得了非常多的如果不遵守这一准则就一定会失败的斗争。在任何一项努力中,要是想要达到顶峰,你就必须含辛茹苦,这些苦涩包含着其他男孩对你的嘲笑奚落,包含着其他男人的冷言冷语、恐吓威胁、不分昼夜的对抗,或者是自身因为希望破灭而带来的极度痛苦等很多负面的东西。

一直到今天,我始终都还是一个对拳击狂热的职业拳击迷。我在年轻的时候收集了一些杰出的拳击手的照片;即便是在我和妻子结婚之后,我甚至还设置了一个拳击台,就在自家房子的地下室里,这让我能够经常在房间里对着沙袋来练习。

我还总是会做一些体能上的训练。毋庸置疑,这些训练有助于我长期保持身体的健康,但是我从拳击这项训练中获取的主要益处,却是让我能够控制住自己的那些坏脾气,以及我因为体格的不断增强而渐渐建立起的与日俱增的自信心。有人告诉过我一句话,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和谅解的时候,当你知道给予痛击就能达到你自身目的的时候,与人和解和理解他人就会变得更加的容易,我对这点也表示同意。

在大约22岁的时候,我摆了个姿势照了一张相片,每当看着那张相片,我就会想到最初刚来纽约的那个矮胖小男孩到现在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照片上的我蓄着一撮小胡子,满头几乎全是卷曲的黑色头发,肌肉发达的双臂交叉抱在裸露着的胸前。直到现在,那张照片依然摆在我家客厅的台子上。每次看到,都会有许多回忆涌上我的心头。哦,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矮胖的小男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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