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请问这是哪?”灰袍小生眯眼问路,这是她今日第七次问路。
大爷瞅着她笑眯眯的脸,抱住自己胸脯,退后一步道:“我虽是乞丐,但我是有媳妇的,媳妇很凶。”
灰袍小生嘴角一抽,她就问个路,怎的还扯上他家媳妇。
“大爷何意?小生问个路而已。”
“对我有意直说啊,何苦绕弯子,算上这次你已经找我问四次路了,每次还都装作不认识,敢说没意思?”他说的理直气壮,灰袍小生心头直呵呵。
丫的,走了那么许久,她居然又绕回来了。
重要的是,她都绕回来四次了,这大爷居然才告诉她,简直丧心病狂。
“诶,诶,诶,别走啊,不给点银子吗?”大爷眼见灰袍小生要走,连忙将人拉住。
灰袍小生转过头,笑眯眯地看着他,掂了掂自己快瘪下去的荷包,道:“想要?”
大爷点点头。
灰袍小生佯作将荷包全部递给他,见他真好意思伸手来拿,指尖一勾,便放进胸前衣兜,道:“不给!有本事自己来拿。”
大爷游移不定地转了转眼珠,想伸手去掏,却又不好意思,瞅了眼四周,红着脸便朝灰袍小生胸前袭来。
灰袍小生不由打个寒颤,一身的鸡皮疙瘩,再不做他想赶紧脚底抹油溜离原地。
转眼便跑出好远,确定足够远时才停下来,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哼着小曲继续朝前走。
却越走越偏僻,直到走进一处乱坟岗,周围都是大大小小坟堆,新的旧的,全是死人,没一个活人。
她叹了口气,看了眼天边斜晖,对着一众坟堆说道:“好心的大爷大娘们今晚打扰了,你们该吃吃该喝喝,我就睡个觉。”
言罢,找了个干净的墓碑跳上去坐下,凭空掏出个水壶,悠哉悠哉喝起水来。
越喝越觉得自己凄凉。
哎,师父说找不到路时抬头看阳。
可她怎么都想不通,路在地上,阳在天上,这找路和看阳有何关系,莫不是那老疯子又框她?
“丫的,下次见到他,姑奶奶非拔了他的胡子不可。”净跟她胡扯,害她走了两个多月还未出帝都。
十七越想越气愤,恨得不立马扑到自己师父身上将其胡子全部拔光。
她想的出神,自是没有注意,有人朝这边走来。
郎敖英拨开树枝,欲祭拜父母,乍见墓碑之上坐着一个白净的灰袍少年,心头顿生出一股惧意来。
看了眼四周,没发现其他旁的人,这就更让他生怕。
他自幼胆量便小的惊人,往日都是找来村人陪同,今日临时起意自己一人前来乱坟岗,没成想竟叫他遇上这么副画面。
郎敖英抬脚轻轻往后退去,准备离开。
谁知他脚刚抬起,墓碑上的十七便发觉有人来。
“谁在那?”
郎敖英打个冷颤,犹豫片刻,走了出来,他低头礼貌说道:“在下郎敖英,前来祭拜爹娘。”顿了一瞬,小心问道:“不知小公子从何而来,缘何坐在家父家母的墓碑上?”
话说出口,便后悔了,他不过方才脑子空白,随口胡扯一句,若这小公子真就如自己所想那般。
他会如何应答?
墓穴里呆太久,出来晒晒太阳,透个气?
天呐,若真如此,他会不会顺便吃了自己?
正胡思乱想,十七从墓碑上跳下来,用衣袖擦了擦自己坐过的地方,窘迫地挠挠头道:“抱歉抱歉,我迷路了,不小心就走到这里了,敢问公子怎么出去啊?”
“啊?”郎敖英愣怔一瞬,万没想到会是这般回答,他慢慢抬起头,看向十七。
面前的小公子约莫十七八岁,穿着一身普通泛白的灰袍,身量很瘦小,足足比他矮一个头。
双目炯炯有神,流光四溢,巴掌大的小脸肤色极为白皙,头发随意歪歪扭扭的束起,大眼瞧上去倒像个刚睡醒的小姑娘。
稍一思索,便将这个念头抛了个干净,没哪个小姑娘敢一人来乱坟岗吧。
郎敖英指着自己来时的路,道:“从那走,沿着那条路一直往前走便能看见大路了。”
“谢过。”
十七豪迈地冲郎敖英抱抱拳,又看了他一眼,这才转身便离开。
不得不说,这男子长得挺人模狗样,似乎与她见过的男子都有些不同。
许是因为他仅是普通人,身上更多则是人族男子的儒雅温和气息,较之它族修为深厚的男子,多了分纯朴自然。
脑中正想着待会若还是走不出去,就折回来找他,果就听见前面传来一道声音:“小公子,你,怎又回来了?”
她猛然抬头,望着不远处丰神俊朗,气质清俊的郎敖英,眨了眨眼,遂一本正经朝其挥挥手:“嗨,又见面了。”
那模样半点迷路后的异常都无,仿佛早已习以为常。
郎敖英一阵无言,看样子真是个路痴。
此处虽然弯弯绕绕颇多,但记得他说直走啊,她怎的还是绕回来了?
十七脸不红心不跳的走回他身边,说道:“许是方才心里想你,便鬼使神差的回来了。”
“咳咳”,郎敖英将手放在唇边不自然的咳了两声,没有点破她的路痴。
随后,道:“小公子若不弃,待我祭拜完父母,随我一同出去。”
“不嫌弃不嫌弃,你叫我十七就成,小公子听着怪别扭。”
师父给她取名十七,夜游宫的人一直以来也都唤她十七,所以在外游荡,她便自称十七。
“十七?”郎敖英轻蹙眉头,她家十七个孩子吗?为何唤十七?
“嗯嗯,叫我十七即可。”见他还在愣神,她指了指他身后,小心翼翼说道:“贡品被兔子叼走了”
“嗯?”
郎敖英回过身,顺着十七手指的方向看去。
一只不大的白兔,叼着他备好的猪肉飞快往林子里窜去,神奇的是它居然还把那壶酒拖走了。
“这……”
带着满脸疑问与震惊,郎敖英手足无措地看向十七,观她面色镇定,便问道:“它怎么……兔子还吃肉?”
这都什么跟什么,准备半天的酒肉竟让兔子叼走了,若是只狼他还想得通。
竟是只兔子。
十七一眼便看出这是只成精的兔子,于是出声安慰道:“不然,我帮你再抢回来?”
看他这身装扮也不像穷到心疼被叼走的那点酒肉,怎的浑身散发着如此浓厚的悲壮气息。
“哎,算了吧,随他去吧。”
这语气听来莫名沮丧,有种万事随缘的颓废感。
郎敖英轻揉额角,一想起与他失之交臂的状元,头就疼。
他已经连续考了三四年了,却每次莫名落榜,好容易从朋友那得知自己乃今年状元,本想着以后造福百姓,成就一腔鸿鹄之志。
谁曾想,还没等到发榜,家中便出了事,接着他便从榜上被除了名,理由,发榜当日他不在。
想想都让人悲伤。
“真的?”莫不是真为那点酒肉伤上心了吧?
郎敖英回过神,散了一身伤感气息,道:“嗯,不必了,只是兔子怎会如此灵性,肉便罢了,竟还将酒壶拖走。”
力气还挺大。
十七抱着双臂靠在树干上,道:“公的都爱喝酒吧,别告诉我你不喜欢?”
郎敖英眉角直跳,他怎知那兔子是公的?
还有,这人和兔子能比吗?
见他似乎还有话要问,十七道:“行了,别瞎想了,你快磕头,磕完头咱们出去。”言罢,冲他抛了个眉眼,娇柔的补充道:“晚上我去公子家呀。”
她尽量捏着嗓子,学夜游宫中那些女子勾引男子的说话语调。
郎敖英正转过身准备继续祭拜,听见十七后一句话,直接跪了下去。
扑通一声,刚好跪在碎石上。
夏日穿的本就单薄,这一磕碰,痛的郎敖英眼泪都快流出来。
十七却在一旁佯装没看见,啧啧称赞:“公子好生孝顺,坟头草都快一人高了,还伤心的痛哭流涕,真是大孝子啊,你爹娘若九泉下有知,定会将你接去一家团聚。”
郎敖英憋着将要流下来的眼泪,语气不悦的说道:“小公子可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