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引言
供给侧改革表明政府力争实现经济增长,从短期刺激偏好向重塑中国经济新动力方向转变,为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新动力。
供给侧的实质是为解决政府过度干预或过度宏观调控问题而提出的改革思路,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约束政府的“有形之手”,正确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
第二节 政府职能转变是供给侧改革成功的关键要素
“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之间的较量,不但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更是催生了中国经济的诸多问题。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不仅挤占了市场机制运行的有限空间,而且破坏了市场机制运行的完整性与独立性,从而引发了市场经济的病态,政府必须按照市场的需求修正、调整自身的运行,按照市场导向的要求来规范政府的权力运作,避免政府逆市场而动,以“有形之手”干预和抑制“无形之手”。因此,供给侧改革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是供给侧改革本身,而是相应的政府改革能否到位,能否建立起现代市场运行所需要的政府体制。
一、政府是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产生的根源,供给侧改革需要政府改革先行
为此,解决经济的结构性问题,根本出路不在于经济结构本身,而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再调整。当前,各国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措施分别存在两种不同思路:
(一)以政府为主要调整对象。在政府强势而市场弱势情况下,政府必然过多挤占市场的生存空间,侵害市场运行的机制性需求。政府与市场关系调整的重点就是约束和规范政府权力,缩减政府运行空间,斩断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增强市场运行的独立性与自主性。
(二)以市场为主要调整对象。供给侧改革就是要斩断政府对市场不当干预的“有形之手”,还市场以独立、自主权,实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和谐并存。具体地讲,就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市场所需要的供给来约束和革新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政府改革成败是供给侧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
从供给侧改革的任务和目标来看,政治改革仅仅体现在政府改革。当然,政府改革并不会简单地回应供给侧改革的需要,当政府改革满足供给侧改革的需要时,政府改革无疑有利于供给侧改革的落实,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反之,必然阻碍供给侧改革的实现。事实上,政府具有经济属性,存在逐利的行为冲动,存在为维护既得利益而阻挠改革的推进可能。因此,供给侧改革的成功不仅在于成功地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还在于配套的政府改革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供给侧改革的成功依赖于政府改革的回应性与有效性。
三、政府改革是供给侧改革的实现途径
从供给侧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内容来看,无论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垄断程度,抑或是放松规制,减少对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供给限制,其本质都是政府改革,也只有政府改革才能实现供给侧改革的阶段性任务目标。从供给侧改革最终任务来看,实现劳动力、土地、资本和创新四要素的充分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从而激发潜在生产能力,需要政府改革。
(一)劳动力配置优化需要政府改革。中国正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红利消失是不争的事实,这主要归结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毫无疑问,政府是首倡者,尽管这一政策的实施避免了人口生育高峰的到来,但却产生了人口老龄化。那么,终结这一困境需要政府改革既有的人口政策,在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的同时提升人力资源的开发水平与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资源的效益。
(二)土地制度改革需要政府改革。当前中国土地资源完全掌控在政府手中,政府不仅是土地资源的供给者,更是管理者与获益方。因此,政府基于利益的考量往往成为土地资源流转的障碍因素,而破解这一障碍的关键在于政府土地政策的革新。
(三)资本回报率与效率的提升离不开政府改革。提高资本回报率需要政府不断减税降费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而产能优化与调整则是提升资源使用率的关键。
(四)创新同样需要政府不断的政策扶持与引导。
总而言之,供给侧改革不是单一的经济改革,是涵盖了经济、行政两大领域的综合改革,它不仅需要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等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的实施,更需要政府及其管理的改革,以保证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满足企业、市场的发展空间需求。为此,政府改革必须坚持两个方向:一要放权,向市场、社会充分放权,让本属于市场与社会的权力回归本位;二要约束,约束政府自身的行为,避免挤占市场、社会的生存空间,破坏市场与社会的独立性与完整性。
第三节 供给侧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中央政府通过层级结构,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同时通过划定政府边界,将权力下放给市场、社会、公民,它并不等于政府权力的简单加减法,而是指政府权力的行使过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是将政府行政注意力聚焦于核心职能,不再谋求对社会细致入微的掌控。政府通过核心职能的履行,为市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管理和优质服务。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成为管理和服务的供给者,其自身需要具备足够供给能力。
所谓政府职能转变供给侧改革,是指在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过程中,增强政府为需求方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变革。
第四节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
在当前的改革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政府职能的内容重新划定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研究
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多方面进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延伸,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二、供给侧视角下本市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供给侧改革要求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引入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并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引入市场监管共治。对此,本书将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建构以信息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探求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创新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自治,推进行业自律,鼓励社会监督,建构市场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促使市场监管制度的现代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供给侧视角下本市行政执法机制研究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供给侧视角下本市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适应供给侧改革,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新常态,首要一点就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将不该由政府管理和政府管理不好的事项下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根本上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
五、供给侧视角下浦东市场监管局职能转变的定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