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陲之境,强盛的秦国已然崛起,虎狼之师更是不可阻挡,大有吞六合之势。
传闻,新拜的秦将白起,有万夫不敌之勇,初战魏国三十万大军,竟杀的他们丢盔弃甲。
“燕国已是处境艰难,唯有一搏……将军此行,关乎大燕昌运。”荆安很是严肃。
是啊,燕国唯有拿下韩国的忻溪之地,蓄养精锐,才能与秦国一战,方有一些生机。
“我知道。”赵如烟很是平静。
刺杀单青,韩军必乱。
赵如烟说的十分轻描淡写,仿佛丢掉一块抹布般简单。
甚至她细妆的眉宇都不曾微皱一下,冰冷的脸上丝毫不是女子能有的从容。
鸣——
一阵长长的鸟鸣,划破了天空。
那叫声格外清亮,如同晴空的惊雷,直直劈下来,有些刺耳。
是一只兀鹰。
它浑身麻灰,尖爪利喙,很是威风凛凛。它展开双翼,足足五尺有余,飞在十余丈的高空中,来来回回盘旋。
“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燕国十年未有鹫鹰,今日一见,真乃奇鸟。”
的确,燕地处于平原,形势开阔,没有丝毫戈壁峻岭,自然容不下这些好高之鹰。
倒有些蹊跷。
“近日城中不太平,荆大人还是多些留意。”赵如烟嗅出了端倪。
话毕,她随手抽出一名土兵的佩刀,狠狠掷向天空。
嗖——
那短刀带有十足的威力,划破了长空,呼呼的风声,竟飞出十丈高,直直刺穿了兀鹰的翅膀。
鸣——
兀鹰受了痛,长啅一声,奋力扑打翅膀,不但没有落下来,反而飞的更高。
转眼间,竟飞上云层,穿过了天际,消失在眼野中。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转晚,当空的烈日悄悄收了灼热,化作温暖的残阳,挂在西陲的天边。
丛间的栖虫歇了一天,也渐渐活跃,开始喧哗起来,吱吱喳喳,很是聒噪。
“时候不早了,如此,我便启程了。”赵如烟作了别。
“将军乃人中豪杰,在下以酒相敬。”荆安不禁红了眼圈。
说罢,他伸手唤来一名仆从。
那仆从微屈着身,很是低眉顺眼,双手各执一盏酒斛。
斛器很是精致,纹理放纵,仿佛不羁的浪潮,倒是很符合燕酒的悲烈。
不过赵如烟注意到,荆安嘴角的胡须窸动,须面上的神色竟有些暗淡,目中噙有隐隐泪光。
今日一别,恐再难相见。
“干!”荆安率先抓起一只酒斛。
赵如烟也接过斛樽。
清洌的酒水,带着燕国的苦涩,便掠过她的齿间,和着唇上的朱砂,都被她灌入肚中。
“好酒。”赵如烟很是豪爽。
荆安又唤来了一名少年。
那少年穿着一袭白衣,背着一把木琴,看上去才十五岁,很是稚幼。
他脸颊白白净净,细致的眉眼还未长开,却已是文质彬彬,十分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赵如烟不禁发问。
“高渐离。”少年答。
高渐离……
这少年眸中深亢,双目炯炯有神,断然不是平平之辈。
不知为何,赵如烟想到了,之前那个叫荆轲的卫国少年。
“你认识荆轲吗?”赵如烟又问。
不过,见那少年一头雾水,不知如何应答,她也作罢,不再问了。
高渐离轻轻屈身,抚了抚衫前的衣摆,跪坐在地上,将那木琴放到了身前。
是一把朴质的方琴,琴座用的是最常见的衫木,连乐弦也是简单的七根银蚕丝。
难以想象,能奏出何种曲子。
“将军此去凶险,小生不才,便以曲相送。”少年的声音还很稚嫩。
说罢,他着手抚琴。
婉转的乐声,便如潺潺的水流,由指尖徐徐淌出,绘出一片灵气的冬景,仿佛让人置身冰天雪地。
赵如烟听得出,这是燕国的曲子。
易水河畔,大雪纷飞。
披甲之士,争相而出,挤身战船,横跨易水,或战或死,留身他乡。
纯净的乐曲,本是这世上最无暇之物,不带有任何情感,却也成了他们唯一的寄托。
因此,这首曲子,也便唤作《易水》。
一首江曲作罢,行人尽数散去,赵如烟也离了王城。
易水的渡口已经有了暮色。
残余的日光毫不留情,隐进了西边的禺谷。只剩下橘黄的晚霞,映衬在天边,留给匆匆的路人。
这时,渡口的船家们,便会泊好了船只,聚在一起,谈笑风生,等候着晚归的渡江人。
不过今天不同,易水的渡口,竟没有一处船家,安静的很不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