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赵奉先被晋国的皇上强行把晋国的玉玺塞在他的手上的那一刻起,就代表着这几个国家多年来的战争从此就是结束了,百姓再也不会经历战火的毒害,但是一个事情的结束,就代表着另一事情的开始,战争虽然是结束了,但是百姓真正的生活才要开始,这也是对皇上的一个考验。
既然全天下已经统一了,那就要让商贸正式的流通,既然要流通商务,那就要将货币都做到统一,市面上通用的货币就是真金白银,但是消费最多的却是普通的老百姓,老百姓去哪里可以拿到那么多的真金白银,所以最底层的货币就需要全部更换完成,秦皇赵奉先让自己的铸钱官吏,加紧大量的铸造出更多秦国的底层货币,等这些底层的货币铸造完成以后,就让士兵们一个城池,一个郊区,一户郊区,统一的去把旧的货币换回来,兑换的比例是两个旧的货币换三个新的货币,让百姓有些盈利可以拿,这样子百姓才会把手中的货币拿出来换新的,然后在百姓换货币的时候,秦皇赵奉先还下旨让所有的店铺都统一更换成秦国的流通货币,并将所有的衡量器材或者是方法全部都变成和秦国一样的,这样子很多百姓只能去换取新的货币,秦皇赵奉先给士兵吓得命令是,在货币兑换后,不想在市场看到一枚旧的货币。
至于那些旧的货币换回来以后,统一的送到铸币处,然后清点完成以后,分批次的融掉,然后在用融掉的旧货币后得到的金属,再去铸造新的货币,这样的过程中间肯定会有不少的损耗,但是一个国家可以承担起这点损耗,所以就不把这些损耗计算为成本,然后这些新的货币就通过一些方式在流向市场,比如说找百姓过来干活给百姓工钱,或者是向百姓购物物品,如蔬菜,如米面,将这些新的货币交易出去,然后过段时间就接着铸造一些新的货币,然后在通过这个方法流出去,让市面上的货币越来越多,百姓手中的货币就越来越多,但是货币就越来越不值钱,就像是本来只有一个过亿的富翁,十个千万的富翁,百个百万的富翁,但是钱多以后,就变成了十一个过亿的富翁,五十个千万的富翁,五十个百万的富翁,有的钱多,就想买东西,但是物品就那么多,物品的数量上不去,只好把物价抬上去,物价上去了,只能需要更多的钱了,这就成了一个循环,无法破解的循环。
秦国找百姓过来干活,都是开通水利工程,比如说是让百姓过来给这条河拓宽一些,修一个大型水坝,然后在这个河旁边挖一些渠,这渠里的水就可以浇灌农田,可以引入城市,当做井水或者是生活用水,然后再把几条不相连的河流给连接在一起,这样子一是开通了水上的交通,方便百姓还有其他人的出行,也可以发展水上商贸,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其中一条河发生汛期的时候,可以将水量分散到其他的河流,就不会发生特别大的洪灾,而且把所有的河流都挖通了,就不会有河流出现干涸的情况,一条河的水量少了,其他的河流就会自动的补上,本来这是特别大的工程,但是秦国给的工钱高,而且绝对不威逼施工的人,然后每天每人上工多少时间都是固定,你想多上都没有办法,而且还是一个长远的惠民工程,所以众多的百姓都纷纷加入了,人一多起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因为秦皇赵奉先答应王家冢不在大兴土木工程,所以便让给百姓工钱,让百姓过来把一些没有用的行宫或者是建筑物都拆除了,重建成商业区或者是住宅区,在秦国的京城拆掉的建筑物是最多的,然后秦皇赵奉先还给自己的官员下令,以后的官员房子,是什么官位就住在什么府邸,如果高升或者是被贬,直接去新的房子就可以了,以后的官员府邸不属于官员,而是属于官位的,避免来一个新的官员,就要建造一座府邸,而且在职的官员不得私自建造房子,然后如果官员不干了,那就直接去离职官员居住地,为此秦皇赵奉先还专门圈了一块地,建成居住区,那些没有职位的官员就可以住在这里,并把这条写进了律法,违法者轻则免官,重则杀头,这让不少贪心的人,打消了做官的念头。
无论是商贸,还是各种找百姓干活,都需要语言上的交流,秦皇赵奉先便派人开设免费的秦文班,让百姓空闲的时候都过来学习秦文,秦文包括语言还有文字,而且还是面向所有的百姓,不分男女,不分老少,而且还专门有教学的书本,这个书本有三个版本,一个是全都是秦文的,毕竟秦国中还有不少的不识字的人,剩下的版本一个是带着魏文讲解的,一个是带着晋文的讲解的,这样子方便原来的魏国人还有晋国人学习起来方便,然后商铺还有其他类型的书籍全部统一用秦文来书写,不得其他语言的注释,这样子加快了百姓学习秦文的效率。
在钱币都兑换完成以后,在河流都连接上以后,在秦文班正式开设以后,秦皇赵奉先便将全天下的法律给统一了,只有法律的统一,才可以用法来治理官员,才能用法来为百姓服务,才能用法来建立国家,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不完全的,那这个国家就乱了,因为这边的法律,并不是适用在那边,那有可能就是这边杀人是死刑,而在那边可能就是无罪,所以需要统一法,但是秦国中还有一个鬼国,鬼国可以有自己的法制,但是鬼国的法制不大于秦国的法,而且鬼国的法制是秦国的法为主,鬼国的法为辅,如果犯罪先参看秦国的法,如果没有冲突,就可以实行鬼国的法,如果有冲突的话,以秦国的法为准。
在律法统一以后,秦皇赵奉先便颁布一条有关于士兵的法律:每个城池除了守城的两千士兵以外,外加驻扎在城外的两千应急士兵,还有一些地方守备的士兵,还有官员加上皇上的随行士兵之外,剩下的士兵都可以解甲归田,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然后离去的士兵拿到的遣返金比平时多,而这些留下来的士兵,每两年就要换取一波新的,至于军营中的长官每两年就换去其他的城池,然后当满两年的士兵,拿着遣返费离去,然后拿了遣返费的士兵,四年内不得在当兵,如果发现重大的战事,这四年条约可以作废。
这一下就减少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士兵,这么做的理由有几个,第一个是减少这么多人,那一年的军费就可以减少一大笔钱,而这些钱可以放在其他的用途,然后每两年拿出一笔遣返费就可以了;第二条是限制地方所拥有的兵力,让这些地方就算是造反,在役的士兵并不多,可以镇压下去;第三条是没两年就换一拨士兵,这样士兵和长官的熟悉程度不够,等到快要交心的时候,就手下的人就换了,而且每两年就换一个长官,佣兵自重的长官就彻底给消除掉了,这样子可以保证国家的千秋繁华。
最后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士兵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做的,现在已经不是战争的年代,然后秦皇赵奉先想要去剿匪,但是发现没有那些大奸大恶的匪类,然后现在百姓的生活好了,百姓手里都有钱了,劫富济贫的人也少了,至于那些奸商恶霸这些年抓的很多,震慑了不少的人,他们纷纷收敛起来了,就连街上的小偷小摸都几乎不见了,可以说的是“天下无贼”,既然这些士兵已经没有什么可做的,那就不用那么的钱了,所以裁减这么多人,把钱放在经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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