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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江湖,我来了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骑着骏马走在浩浩荡荡的商队里,仰望着寥廓长天,潘龙忍不住念了一句诗词。引得旁边的同伴们好奇地看向他,眼神之中颇有“想不到你居然还会作诗”的惊讶。

他有心再念上几句,可惜后面的内容不应景。

摇摇头,将“诗兴”扔到九霄云外,他笑着转身,向背后的送行队伍挥手道别。

“别送了!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商队南归的这天,正好是个大晴天。

在北地的秋冬两季,晴天是挺稀罕的。正常情况下,天总是阴沉沉的,要么是在刮风,要么是在下雪,要么是既刮风又下雪,要么就是在准备刮风和下雪。如同今天这样晴空万里的情况,一个月顶多也就三五天。

这难得的好天气,让长安商会的卢管事改变了在定丰镇再停留一两天的打算,早已收拾好行李的商队一大早就启程出发,沿着雍州大道向东南方行去。

在这支商队里面既有长安商会的成员,也有很多混进来凑个份子的散客,还有一些只是蹭个车搭个伙的行路人——当今世道实在算不上很太平,北地尤其如此。孤身外出并不是什么好主意,掏点钱,跟着商队一起走,是理智的选择。

商队里面有三个潘家的人,潘龙自然是一个,另外两个一个是爷爷潘寿的得力门生,名叫赵霖,另一个是位远房叔叔,叫作潘英。这两人的武功都不差,赵霖已经接近先天境界,潘英也已经温养十二正经好几年。他们之前是跟潘寿一起过来支援定丰镇嫡支的,现在则负责跟商队一起回去报个平安。

除了两位自家人之外,潘龙还有一位同行的伙伴,是他的发小韩风。

韩风是定丰镇北门尉韩庭的次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韩山。韩家在定丰镇也算是有些身份地位的家族,一个镇子的门尉,论职官只有最低的从九品,可好歹也算是正式官员,有身份、拿俸禄。既然当了官,那就是士族,高于平民之上,自己和父子嫡亲可以取表字。韩庭字立木,韩山字子厚,至于韩风……他还没满二十岁,未曾行过冠礼,尚未取字。

潘家也是士族,潘雷是定丰镇总教习,并且在北安郡有障尉的虚衔。官居正八品,和定丰镇的镇丞镇尉平级。而潘寿同样有官职,他是雍州九十九位“四方巡查”之一,从八品。二人自然也有表字,潘雷字壮武,潘寿字绵康,倒是潘龙自己,同样因为没有及冠,尚未取表字。

韩风比潘龙小一岁,从小就一起玩。潘龙两世为人,智慧和沉稳都远远超过一般的小孩子,天赋和刻苦更是能把寻常孩童甩开几条街。表现出来的,就是超乎一般的天才。韩风从小就很崇拜他,差不多算是他的跟屁虫。直到年岁渐长,智慧武功都渐渐提升,才不像小时候那样整天跟着他跑来跑去。

但当他听说“龙哥”要出门闯荡江湖,还要去益州那么远,就嚷嚷着自己也要跟去开开眼界。

对于儿子的请求,韩庭原本不想答应——不管怎么说,十五岁的人就出门去闯荡江湖,实在是太早了一点。但作为一个有些溺爱孩子的父亲,他实在禁不住儿子三番五次的请求,最终只好答应了下来。

于是韩风就兴高采烈地换上了一套精良的盔甲,扛着长枪,佩着弯刀,背着硬弓,骑着骏马,跟在了潘龙的身边。

他把盔甲擦得雪亮,兵器也整理得十分妥当,随时可以投入战斗,努力作出“我是大老虎”的模样。奈何年纪实在小了点,还显得很稚气的脸上怎么也没有真正战士该有的沉稳和杀气,用潘龙穿越之前那个社会的说法,这叫“小脑斧”。

相比之下,只是随便穿着一身皮甲,背着一把长刀的潘龙,却显得气势十足,一看就明白是个靠得住的。

更靠得住的是旁边同样骑着马的赵霖和潘英。那两位才是真的老江湖,脸上有伤、身上有杀气,行走间随时注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一看就知道,他们是真的随时能够上阵杀敌的。

像这样的老江湖,在商队里面还有不少。他们游弋于商队的周围,充当着斥候和哨兵的工作。作为回报,每天晚上宿营的时候,他们不需要参加守夜,而且可以住在位于宿营地中心部位的帐篷里面,既舒服又安全。

当然,这好处不是随便拿的。要是有土匪或者马贼来袭击,这些老江湖们自然就要拔刀上阵,和来犯之敌争一个你死我活。

面子也好,利益也罢,都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北地人争取的方式,就是战斗。

这道理,就连才十五岁的韩风都明白。

伴随着马蹄声、驼铃声和车轮声,商队离开定丰镇渐渐远了。送行的人群早已见不到,渐渐地连定丰镇的城楼也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苍茫大地上只有他们这支队伍,仿佛天地间就剩下了他们一般。

阳光虽好,北风依然呼呼吹个不停。这风冷得钻心,衣服但凡有一点不严实,它就会钻进去,让你好不容易攒下的热量很快散光。

所以,远行的人们都会把自己裹得静静的,努力保留每一点热量。

当然,也有例外。

韩风骑着骏马,来回走个不停,不时窜到队伍前面去张望一会儿,然后又回来,和潘龙他们聊天。

就像是……一只欢快的哈士奇,把“我很兴奋”这四个字都写在了脸上。

“龙哥,你说我们会不会遇到拦路打劫的强盗啊?”又一次回来之后,他很兴奋地说,“你说是不是会像别人说的那样,一声响箭,然后山崖上草丛里……到处都是人窜出来,一下子就漫山遍野?”

“我觉得不会,强盗没那么多。”潘龙说。

“我觉得也没那么多。他们每次都说‘然后我就杀了他们一个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可要是每次都杀那么多,加起来总要被杀掉成千上万的强盗了吧。这还是我们一个定丰镇,北地那么多的城镇,别的城镇里面也都有江湖高手,那加起来岂不是有几万几十万的强盗被杀掉?你想啊,强盗又不是野地里的杂草,没那么多的。”

潘龙点点头,表示赞同。

韩风的猜测得到了“大哥”的支持,顿时兴奋起来,接着说道:“而且,强盗也来不及生下那么多的孩子吧。狼一窝能生三五只小狼,可我们定丰镇每年秋猎的时候,也不过只能猎到百多条狼。你想啊,人比狼生得慢多了,就算每个强盗窝里面都有一大群专门负责生孩子的女人,也生不出那么多的小强盗来。”

潘龙笑了笑,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

他想象了一下“每个强盗窝里面都有一大群专门负责生孩子的女人”的场面,顿时觉得阴森可怖,令人不寒而栗。但看韩风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他敢打赌,这小子想象的场面,跟他想象的必定截然不同。

没准韩风所想象的,是一个巨大的鸟窝,鸟窝里面一群女人就跟母鸡一样趴着,然后每过几秒钟,就有一两个小强盗装备整齐地从鸟窝里面走出来……

(这特么是土得掉渣版“英雄无敌”吗?)

他忍不住笑了。

看到龙哥笑了,韩风越发来劲,继续说道:“所以我猜啊,强盗们一定都很擅长装死。每次他们遇到强盗,刀一挥,冲在最前面的几个被砍死了,剩下的强盗就集体装死。他们当然没时间去一个个检查,只能一眼看去遍地都是尸体,就当是真的了。你说对不对?”

“嗯,嗯,有道理。”

“所以呢,等他们离开之后,那些没死的强盗们就爬起来,继续去打劫别人——也许就连被砍死的,可能都是装死。反正装死多简单啊,只要顺着刀势往地上一趟,敌人看到你躺下了,身上有血,自然就以为你被砍死了。龙哥你说对不对?”

潘龙干笑着点头,他居然觉得这小子说得,还真特么有几分道理。

做强盗这一行,功夫或许可以不用很好,但装死的本事,没准还真的要练一练。

北地并没有什么首级悬赏的制度,遇到强盗,杀了,那也只是你有本事。断没有砍上几颗人头带到城镇里面,就能得到朝廷奖赏的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北地的高手们还真的不会在砍倒了强盗之后再细细检查,更不要说补一刀确保对方死定了。

如果那个强盗真的很擅长装死的话,没准真的能够被“杀死”好几次。

他这么支持,韩风反而有些脸红了。于是强调说:“但是,我说的这些都是假设。龙哥你说过,我们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只有经过实践证明的假设,才能成为真理。啊,我真希望现在就出来几个强盗,让我看看他们究竟是生得特别快呢?还是每一个人都很擅长装死?”

“啊!强盗啊强盗!你们为什么还不出来?”

大呼小叫着,韩风又一次策马跑向队伍的最前方,他满脸兴奋,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很显然是真的想要赶快遇到强盗。

趁着他策马向前,冲到队伍前面去寻找强盗踪迹的机会,潘龙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总算知道,韩门尉为什么愿意让他儿子跟着我出来闯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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