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千雨帮着谢氏切开那株珍贵的百年血参的根须,在灶上炖着十几条鲜红色的血参根须,剩下完整的参身仔细包好收好。进来西边的房间中就看到呼吸平缓,陷入熟睡的清绯歌。
清千雨一动不动的站在床边,黝黑的眸子静静看着她,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心疼。修长的指尖轻轻搭上清绯歌凝脂般的纤细手腕。
没想到,猎人警惕的神经使熟睡的人儿立刻惊醒,睁开清亮双眸,露出戒备之色,看见了一脸惊讶的清千雨,半响她想起这里不是危险重重的深山,而是回到家中,才重新躺下来,迷迷糊糊道:“阿雨,怎么了。”
清千雨没想到清绯歌这么容易警醒,柔声安抚道:“没事,你睡吧”
“哦”,清绯歌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蹬蹬被子,埋头就睡。
不一会儿,呼吸就平稳了。
清千雨重新把指尖搭在清绯歌腕里,额头紧皱,拧眉,半响才放下。他自小聪慧,看着医书就能学习一些粗浅的的医术。脉搏絮乱,一会快一会慢,显然她经历过长时间的奔跑追逐耗费大量的精力。很明显那株百年血参的到来并不是清绯歌讲得如此轻松,信手拈来。
清千雨抿唇站了一会,看着少女睡得如此香甜,顿时也觉得困了。
他慢慢掀开被子,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靠着清绯歌躺在床上,清绯歌好似感应到似的,纤细的娇躯不自觉的往里侧了侧,给他腾出一个空位。
家里房间不多,小时候他们两个就是挤在这张床上睡,不过男女七岁不同席,清千雨长大一些后就搬去跟大哥清绯轩一起睡。
清千雨瘦小的身子紧紧挨着她温暖的身躯,精致的小脸露出一抹柔和的笑容:“谢谢你,姐姐。”
谢氏中午进来房间就看到,小小的木床上贴着两个互相依偎的身影,少女睡得脸色红润,神情安详。瘦小的孩童抱着比他高出一个头的少女,尖尖的下颚靠在少女肩上,消瘦精致的小脸含着一抹安心的笑容。
小小的空间萦绕一抹宁静悠远的气息,美好得仿佛隔绝岁月流年,天地间只剩下他们彼此依偎的身影。
谢氏笑了笑,给他们掖掖被角,没有打搅他们,轻轻退出去。
第二日,刺目的阳光,从木制的乌青色窗户映照下来,投射出斑驳的光影。
雕花木床上,沐浴晨光的消瘦身影,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一双琉璃般黝黑的眸子缓缓睁开,他伸出白得几乎透明的小手遮挡刺目的光线。
盯着陌生而又熟悉的房间,他眨了眨眼,才想起昨日见姐姐清绯歌睡得香甜,他也不自觉的躺在她身旁睡了起来。
半响,清千雨起身穿戴好衣物,推门走了出去。
徐徐凉风轻拂,蔚蓝的天空,蓝得如同一块精心雕琢的蓝宝石,深邃,明晰。耳边是林子间啼叫的清脆鸟鸣,叽叽喳喳的,给宁静的天地添了抹生机。
此时,清绯歌罕见地没有跑出去外面,穿了一身简单的粉色衣裙,秀发用丝带挽了一半发髻,剩下的发丝飘逸散在肩头。
她端庄地坐着一张石凳上,空地上放着分门别类,色彩鲜艳的丝线。此时她手里拿着一根细针,神情认真地穿针引线,对着四四方方的绣绷,手指上下翻飞,像蝴蝶在花丛中飞舞般的灵动至极。
清千雨一直都知道他的姐姐天生丽质,不爱妆扮就长的好看,但此刻她这般稍稍打扮,清美灵动,简直跟画中人似的。
“好了,终于绣完了。”清绯歌大呼一口气,好像完成了什么艰巨的任务。
转过头,这才发现清千雨睡醒了,说道:“阿雨,你醒了,你都睡了一天一夜了。”
随即问道:“身体没事吧,很少看你睡得这么久,昨天娘炖好血参,大哥醒过来喝过一碗,还有剩下的我给你温在灶上,你快去喝吧!”
清千雨对自己睡了一天一夜感到惊奇,自小他就是畏寒体质,每次在被窝中都要辗转反侧许久才会睡着。这次跟姐姐一起睡,竟能睡这么长时间,不过也是因为清绯歌身上暖和的像火炉一样吧。
清千雨走进厨房,看见蒸笼下放着一个温热的黑色小碗,淡红色的汤药,带着些奇异腥香。
因为身体的缘故,他从小就喝惯了苦苦的药汁,良药苦口利于病。但这不代表他就喜欢喝汤药,他抿抿唇,端起碗没有丝毫犹豫,咕噜咕噜的直接地喝下去。
清千雨喝完后刚想张开嘴,一颗甜丝丝的糖枣忽然落入口中,瞬间冲淡嘴里的苦涩。
清绯歌悠然的坐在石凳上,笑眯眯地递给他一盘甜糖枣,哄道:“来,还有很多呢。”
清千雨接过来,摸起一颗甜糖枣吃起来,靠坐在清绯歌身边,问道:“大哥昨日醒过来了吗?”并随意的瞄了一眼她绣好绣品。
“对啊,大哥昨日就醒来。”清绯歌埋头收拾着空地上的丝线,回道。
“这是你绣的,是游水的鸭子吗?”清千雨迟疑问道。
洁白的布面,湖面碧波荡漾,两只歪歪扭扭的绒毛鸭子,并列前进,红色的鸭掌正在努力划水。
清绯歌老脸一红,平时大大咧咧的人似乎不好意思,轻咳一声:“这是鸳鸯戏水。”
“瞧着这鸳鸯多神气,戏水的模样多讨喜,我也是绣了很长时间的。”没错,的确花了她挺长的时间,谢氏都把花样子给了她两个月了,她照着花样子拖拖拉拉绣了两个多月,勉强绣出两只像鸭子的鸳鸯。
清绯歌正和清千雨说着话,忽然,清绯歌听见屋里似乎有响声,她一愣,道:“哥哥,你醒啦!”她连忙放下绣品,两步做三步跑进屋里。
清千雨也跟着她跑进去。
房间内,结实的床上坐着一个五官挺拔,剑眉星目的男子,他穿着一件宽松的袍子,隐隐窥见右手的衣袖空空如也,随风飘荡。
“哥哥”清绯歌看着男子空荡荡的袖口,精致的小脸抬起,担忧地望着他,不知如何安慰他,呐呐叫了一声。
男子失血过多,神色很是苍白,依然温和地对着急冲进来的清绯歌和清千雨一笑:“怎么这样看着我,不过是少了一根胳膊,至少我还保住了命。”
清绯轩失了右臂,是被野狼群活生生撕扯下来,和他结伴的几个猎户都无一生还,被狼群生吃殆尽,只有他活下来,代价却是一只手臂。
“哥真的没事。”清绯轩看着妹妹白皙的脸蛋下那颗鲜红的泪痣,仿佛传递主人心情不高的情绪,黯淡了许多。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
“阿雨也是,别担心了”他看着乖巧沉静站在一旁的清千雨,安慰说道。
晚上吃饭时,谢氏手脚利落地弄了一大堆色味俱佳的菜肴,她心里非常高兴,昏迷多日的大儿子清醒过来,她担忧不已的心终于放下。
一家人和睦融融地坐在饭桌上。
清父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猎户中年汉子,发丝鬓白,对着女儿清绯歌,道:“绯歌你现在也有十六岁大,是时候该找婆家了。这次你为了你哥进入深山,收获了百年血参的事我就不骂你,但是女孩子整天上山打猎,传出去终归是不好听。你母亲整日说我纵着你,教你武艺,导致你性子野的像泼猴。”
“爹”,清绯歌不满的喊道:“我留在家里,我不想嫁人”
清千雨连忙抬头,看见清绯歌脸上满是不情愿的神情。
清绯轩清楚知道清绯歌对嫁人一事有多抗拒,帮着妹妹,对父亲说:“爹,绯歌还小呢,不着急找婆家。”
“阿轩,绯歌还小,现在找婆家也不晚,你呢,你都二十岁了,有没有喜欢哪一户的姑娘,娘找媒人帮你提亲。”谢氏把碗筷放下,瞥一眼清绯轩,也帮着问。
清绯轩用筷子戳了戳米饭,闷闷道:“还没有呢。”
清父继续语重深长的劝说着:“山里危机四伏,埋葬了不知多少猎户的尸骨,我打了大半辈子的猎,每次上山都是小心翼翼。你哥的实力比你还要强,这次就差点折在山上,我不想日后白发人送黑发人。你安安心心待在家跟你娘亲学习女红,持家之道。”
清父一语中的决定下来。
这顿饭吃得众人有滋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