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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故事开始的地方

我真是讨厌加班,明明到了下班时间,却收到一封接一封的邮件,大家都觉得今日把邮件发完明日就没事了一样,许多邮件又抄送了部门领导,实在是太没良心,领导偏偏强迫症一样的点开看看,然后就轮到倒霉的我加班。

九点多,办公室就剩我一个人,当然,我在国企,比起那些私企,加班到九点多已经很晚了,我决定去外面先吃点东西。走出去后天空中又下起了小雨,好在不大,一路小跑到了便利店,买了些饭团和关东煮,正走在回公司的路上,瓢泼大雨呼啸而至,这真是倒霉爸爸给倒霉儿子开门,倒霉到家了。去他的加班,反正都淋湿了,我决定回家,一路护着我的关东煮,顶着饭团往公交站跑。

狼狈,不堪,我在公交车上滴着水,呼噜噜的吃完关东煮,又冷又饿。想想快28了还是一个人在这座城市漂着,没人在意,没人关心,没人想起,为了什么?这哪里是生活?这是生存!

下了车,雨停了。

我拖着湿漉漉的身体步履蹒跚的往家走,一居室的房子在还算可以的小区里,每个月的房租也让我着实肉疼,但生活已经很苦了,我不能让自己吃不好,住不好。

离快到小区门口不到800米处,我会拐进一条小侧路,这里有个小路的尽头有个小门,刷卡后直接是我住的楼,这条路藏在喧嚣的大马路后侧,没什么人但依旧灯火明亮,喧嚣如常,也不会让人觉得害怕。

当我走过一个废旧的电话亭时,一个人影突然闪现一下,

“啊,神经病啊!”我吓了一跳,小区里立刻传出几声狗叫,让我安心了一下。

要不怎么说柿子的人生奇特,换成别的女生,早就吓跑了,她不,战战兢兢的一面发抖,一面又嘚瑟探着头忘电话亭里看。这里提醒下广大女同胞们,柿子就是个反面典型,切勿向她学习,晚上不要走小路,遇到可疑马上跑开,因为不是所有人都像柿子一样幸运。

回到当时。

我脑子抽风似的控制不住往电话亭里看,本以为是只流浪猫或流浪狗,但只见一个男子头发蓬乱,衣衫褴褛,蜷坐在电话亭里。看来是个流浪汉,我正打算走,只听见一声清脆的男声响起:“姑娘请留步,我已几日未进米食粗茶,实在无力,姑娘若有存余,能否相赠与我,他日道谢奉还。”

这人脑子有病?说的什么玩意?

“你是需要帮助吗?我报警吧,警察叔叔来救你。”说实在的,我觉得有些不正常,还是速速离开比较好。

男子忽然抬起头,微弱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奇怪的是,脸还算干净,有棱有角的。

“太晚了,姑娘,请回吧。”看得出来他并不想让警察过来。

“我这有俩饭团你吃了吧。”说完就把便利店买的泡菜三文鱼饭团和一瓶酸奶放到地上。然后光速的消失。

回到家已经十点多了,腰酸背痛躺在床上,想想刚才自己也算做了件好事,一个糟糕的人生对比其他更糟糕的人生,算了,我生活的很好。

第二天是星期六,十点才睡醒,然后继续躺尸到中午,唯一让我起床的动力就是饥饿,快中午了,饿的有些难受,我简单收拾一下出去觅食。

从小门出来,正悠哉的走着,后面传来声音。

“前面的那位姑娘,请留步。”

我转过头,发现昨天电话亭里的流浪汉从树丛里向我走来。

又吓了我一跳。光天化日的,我看了看四周也没啥人,又想快速溜走。

“感谢昨日施舍之恩,只是在下实在身无长物,无以回报姑娘,只能特地在此等候,以示感激之情。”

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看来是谢我来着:“你为啥这么说话啊?”古里古气的。

那人没说话,只是微笑的看着我。白天明亮的日光让我看清了他的脸,帅,真的帅,但跟现在的明星的帅不一样,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非得让我用言语形容的话,就那台湾古代言情小说封面版的现实模特,你们自行脑补吧。他往那一站,虽然穿了一身破布条子,黑一块红一块的,头发乱糟糟的有长有短,乍一看我以为他搞行为艺术呢,要不是昨晚他跟我要饭,我绝对想不到是个流浪汉。不得不感慨,颜值当道的世界,长得好会直接从乞丐变成艺术家。

“你吃饭了没啊?我正好要去吃饭,要不一起去吧,放心,我请你。”我向他招了招手。

他摇摇头说道:“多谢姑娘好意,在下今日等候姑娘,一是道谢,二是告辞。时候不早了,我们有缘再见。”

“我看你都站不稳了,估计还饿着呢,要走也先吃完再走吧。”我看他确实虚弱的不行,感觉下一秒要晕倒,我刚向前走两步决定带他去吃饭,好家伙,这人真的晕倒了。

来人啊,出事啦!

我赶紧过去扶他,看着我他微笑说道:“姑娘,在下,咳咳咳。”

“得得得,别说了,你先坐在这阴凉的地方,我去买点东西过来,在这等我啊,要不你小命不保。”我把他扶到树下,让他依靠着。

一路小跑来到对街的金拱门,买了汉堡可乐啥的,速速回去救人命!

我又回到那条林荫小路上,远远看见他还在,长叹了一口气,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估计你是低血糖,又长期缺水,先喝点可乐。”我插好吸管,放到他嘴边。

“多谢姑娘。”

“别墨迹了,快喝吧。”这人帅是帅,但脑子不好,啰啰嗦嗦说些造作的话,还真把自己当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家了。

他喝了两口,皱着眉头没说话,我猜是被气水里的气给堵住了。

“来,再吃点汉堡吧。”

我把最爱的板烧鸡腿堡递给他,今天鸡腿堡打特价,哈哈,一口气买了三个。

这家伙真是让我无语,没多大一会三个汉堡全让他吃了,把我晚饭都吃没了,这就是个骗子啊。

我站起来,拍拍手上的灰,这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估计死不了,我得赶紧回家,要不一会就该骗我钱。

“姑娘,留步,我并不是恶人,只是近日所经怪异之事,如今独在异乡,竟连温饱也无法自足,今日承蒙姑娘救济,这里的包子色与形着实奇怪,却也十分可口,想必姑娘多费了心思,我实在无以为报,倘若姑娘瞧得起,这颗母上留下来的玉送给姑娘,乃是表我一份心意。

他说啥呢?

“大哥,您的意思是这是您母亲留下的玉,然后要给我?”

“正是此意。”

“这我可受不起,请你顿饭而已,玉佩你收好了,我这还有点零钱,都给你吧。”

“姑娘,万万不可。我已再无法感激姑娘,怎还能接受其他呢。只是,我还有一事相问。”

“咋啦?”

“请问姑娘,此时是是何年何月?年号为何?”

“啊?公,公年2016年五月几号来着,年号?没有啊。”

“2016!”

这个邋遢帅男人显然很震惊,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没说错啊。

“再请问姑娘,七日前可见天象异常?或是其他奇怪的事发生?”

七日前,七日前我在干嘛呢?加班?和罗小弟鬼混?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啥。我,不记得了。

“额,一周前呢,好像也没啥事。”

“那日大雨倾盆,怪在天的西北方明亮异常。”

邋遢帅男人认真的描述着,认真的脸真好看。

我觉得这个人脑子真的有问题。

“不对,除了昨晚下雨,冷的要命,入春以来没再下过大雨。”

“唉,事情怎么会这样。”他叹了口气,脸上的表情有些悲伤。

“你到底遭遇了什么?”我觉得事情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他看起来确实不正常,但不是那种神经病,说话很怪,但又谦逊有礼,衣着邋遢,但他却保持最大程度的整洁,因为今天的他和昨晚我看到的不一样,可能是早上在附近的喷泉池里清洗了一下自己。

“我也不知,那日我在骑马,身后还有一并随从,约十余人,突然天色大暗,雷声阵阵,然后狂风大作,大雨倾盆。我等人快马加鞭赶回府上,又一道亮光直冲云霄,那亮光冲到了西北角,不知为何我从马上坠落,然后昏迷竟再无意识,带我醒来,已来到了我从未见过的异乡。”

呸,我推翻我刚才说的话,这家伙就是神经病,敢情是电视剧看多了,入戏太深,或是精神分裂,他以为他是穿越来着,哈哈哈哈哈哈哈。

“姑娘莫笑,你定是认为我在说疯言呓语。”

“没有没有,我只是很震惊,我一震惊就忍不住笑,你继续,不好意思。”我强忍住笑,看着他的帅脸耐着性子听他胡诌八扯。

“刚刚我问姑娘年号,姑娘说不知,又道此为公元2017年,怕是据我家乡太遥远了。唉。”他长长的叹口气,脸上又露出刚才的悲伤之情。

“你家乡是什么年号啊?”我不禁问道。

他抬头看向我,这家伙睫毛真长。

“通宇14年。”

这又是哪个朝代,我拿出手机快速搜索,啥也没查到,压根没这个年号,好家伙,敢情编出来个架空历史,建国后不需成精不知道吗,死骗子,虽然你很帅,但是我就在这默默看你装B,然后揭穿你。

其实转念一想,如果真的是穿越,他可能是来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某个小国或是少数民族,我们的老祖宗压根不是一个,但是,没有如果!穿越个毛啊!

“这里跟你的家乡有什么不一样吗?”我问道。

“这里很奇怪,从人的衣着,装扮,到房屋,街道,车马,一切皆与我的家乡迥然不同。还有姑娘刚刚给我的食物,我从未见过,姑娘手里拿的我也不知为何物,竟会发光,又能看见文字。”

“你是说手机?来,看看手机上的字认识吗?”

我将手机递给他,屏幕上显示着通宇的搜索界面。

“这些字与我家乡的略有不同,却也能猜出二三。”

“那,你们那吃辣椒吗?”辣椒是明后期传到中国的,我就凭着这点小聪明来考考他。

“此为何物。”

我搜索辣椒,显示出图片给他看。

“就是这个,吃起来狠辣,你刚吃的汉堡里也有点。”

“未曾见过,刚刚吃的‘汉堡’,实不相瞒,我已多日未进食,吃的太过匆忙,竟未留意异样之处。”

看来这家伙来自明朝前。

“李白,李白这人你知道吗?还有那个叫苏轼的,苏东坡!”

“皆未听过,”

李白都不知道,这从哪个远古时代来的!

“那秦始皇呢?孔子,孟子,老子,总知道吧!”

他看出我有些急迫,小心翼翼地摇摇头。

骗子,还把自己说成穿越,我是有多蠢,能相信你来自架空历史。

“我觉得你现在这种情况,我得带你去找警察叔叔。”

“姑娘刚说的,定是此处的祖上之辈与历史。我的家乡叫衡,我的府邸在衡国首郡鹿城,当朝君主乃我皇叔,我父亲是直度右使,我母亲是屏锦公主,我在家排名老五,是最小的,姓顾,名彦成,字鸿远,大家都叫我小五爷。敢问姑娘芳名?”

他显然有些着急,呼噜噜的说了一堆。

“我叫秦澈。警察?你很怕这两个字。”我想起昨晚我见到他说道警察时,他也很慌张。

“姑娘说的可是那身穿蓝衣的男子?”

我点了点头,在手机上搜索图片给他看。

“那日醒来后,我发现躺在一间奇怪的屋子里,周边有约四、五个蓝衣男子‘,说些我听不太懂的话,似乎是在审讯我,来往的人很多,众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后来让我在纸上签了好些名字后,便放我出来了,写字用的笔和纸竟也是我从未见过的。’”

他避重就轻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按他所说,如果警察是让他做笔录或是登记流浪者名册,也不至于发生什么事情会给他带来阴影,以至于提到警察就很怕的样子。

其实,我想让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脑子,拍个CT啥的看看是不是真的有问题,但又不好意思说,唉,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姑娘,请回吧,在下告辞。”他见我没说话,便鞠躬作揖。

“你去哪呢?”

“我总要回到我的家乡。”

“恐怕你回不去的。”

他微笑着转过身去,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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