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上的臣工似乎早已料定逄钧策成事不足,并不显得多有惊讶。
就连他的父亲逄兖晟亦是如常脸色,与身边臣工觥筹交错。
倒是那些皇子王子贵主们,有幸亲眼见到活的疯子,仿佛寻到了这个端午最大的乐趣,一个个笑的前仰后合。
英娣勉强于人缝中看完了这一波热闹,心中哂出一记冷笑,不过就是个哗众取宠的小丑。
被稍稍忽略的肚子又开始咕噜作响,她伸手捂着肚子急的打转,一转眼,望见内侍们由廊下鱼贯而出,手里提着的,不正是她心心念念的食匣?
想也不想,拨开人群,撒开蹄子追过去。
两个贴身婢子早已不贴身,全然被那竞渡的热闹吸引了过去,再回头找寻自家主子,哪里还有影踪,两人亦不敢大声呼喊,只得暗暗分头寻找。
英娣这一边跟进了食坊,窗外蹲了半天,那些人散也不散,来来回回忙着将那些被穿过箭孔的粉团、角黍悉数收入瓮中,她恨不得冲上前去抢了来连同那雕花食匣也吞了。
她不能再忍,蜷了身子,猫样的进了屋,轻悄地携了一匣子出来。
偷的总不敢明目张胆,她拎着沉重的匣子躲到房屋拐角隐蔽处,大块朵颐。
湖水里的逄钧策湿淋淋上了岸,皇帝逄兖昆再次显示了他老父一般的慈祥。
“不必拘礼了,快就近往殿中去换下湿衣,免得着凉。”心里道的却是,这疯儿总算可以打发走了,不然止不定再折腾出什么恼人的花样来,却又对一个疯子凶不得怒不得。
贴身奴仆擎着手上的外裳小跑着,竟也追不上健步如飞的主子,急的慌慌道:“郎君,您这是去哪?好歹找间屋子换下衣裳……”
逄钧策抖了抖湿发,“浸了点水而已,没那么娇贵,随便找个避风的地方换了也就是了。”说罢,大步前行,呆讷的双眸转而深遂,陡现一片凌厉与苍凉。
英娣正吃的不亦乐乎,眼眸一闪,前方貌似是个人?
这人宽阔的肩膀,均匀的线条,结实的肌肉,健康的小麦色,常奔健身房的也没有这么……诱人。
英娣咽了咽唾沫,古代男人有一绝对优势,那就是绝对无污染无化肥无壹美,百分百纯天然有机男。
呃——
她打了个嗝,虽然很浅,还是惊着了他。
英娣愣了一愣,眼前这张脸慢慢在她的记忆里清晰起来,原来是他,邺王逄兖晟第三子,疯名传天下的王三疯!
三年前,逄兖昆新即位,为了表达对士家大族的感激,多次举行士族与皇族的联谊会,士一代们朝九晚五,上班挣钱,下班积极进入生产线,聚会参加的太过频繁,总有些不相应,于是皇帝转为关注二代们。
英娣被瑾姒硬拉着,有幸参加过一次士二代与皇二代的联谊会。
之所以对这个逄钧策残有印象,正是因为他的疯。
那时候,其他的皇家子弟,但凡过了八岁就有了封号,到了十四岁就已出阁,唯有他,十七岁的年纪,仍然与父亲以及姨娘们居于一处。
那天,他风风火火跨过栏杆,蹿上皇帝的高阶,跪在地上忙忙揖了礼,激情豪迈的嚎道:“皇伯伯,我都十七了,连个封号都没有,日子过得着实拮据,不若您就赐我个封号吧!”
逄兖昆也是被他提醒才想起,这个一直被忽略的孩子,自打八岁那年没了亲母,行事言语忽然疯疯颠颠,着实是可怜。
逄兖昆叹了口气,“你辈诸兄弟中,原本以为你是个最委屈的,不想越长成,越发现唯你过得最滋润,每日里随性来去,花街柳巷无牵无阻,顶是个逍遥自在的……噢,就封你个逍遥郡王吧!刚好恒新王举家搬迁,他的宅子便赐予你了。”
逄钧策不会奉承,只将手又作揖礼,哈哈一笑:“谢皇伯伯,我自由喽,我自由喽,哈哈哈!”
逄兖昆等不来他的感恩之辞,也不勉强,只笑道:“莫要高兴太早,你这么个野性子,没有个人管束怎么得好?”说罢便当场着人往掖庭寻了十个没入女子供他挑选。
这下他倒怂了,忙把手摇摆,“不妥,这个不妥。皇伯伯,我家中二兄还没有嫡妻,我这个做三弟的不可在他前面……”
“谁说让你娶妻了?”逄兖昆假怒道:“一个人出去,总得有个人服侍打扫,介时,诞下个一儿半女,磨好了性子再娶妻不晚。”
逄钧策自食其力,讨来了公款和住房,没想到结果是买二送一——一堆娘子。
二十岁的逄钧策慢慢转身,双眸沉沉盯着英娣的脸,“你这小娘儿,胆子甚大,怎敢跑来偷看我?”
她往他眼前推了推空了的食匣,傻里傻气道:“我先来的。”
他朗朗大笑了一阵,“那么,你是谁?”他忽又阻止她开口,只把她细细打量,“让我猜猜看……瞧你这衣裳,定不是女婢,今日入内者皆是士族大家的贵女……看你这副可拘憨态,你?莫不是李垺家里的……对,没错,你就是那个傻子,哈哈哈!”
“我不傻,你才傻呢!”她愣头愣脑回击。
“哈哈哈,你不傻?堂堂名门贵女偷食吃?”他打趣道。
“管不着。我饿。”
“早就听闻李垺最疼爱女儿,想当年他是把你捧在手心上的,自从……哎,好好个小娘儿怎的就傻了呢?”
“你才傻呢,不对,你是疯子,你是疯子!”她愤怒回怼。
“对,没错。”他突然蹲下身来,双眸中闪现一抹玩味,“你是傻子,我是疯子,咱俩还真是天生一对哈!哈哈哈!”
哈你个大头鬼!
英娣心中怒斥他的言语轻薄,却不敢展现一个正常人的反抗,只好将手里捏着的半只粉团扬手扔上那张可恶的脸。
他接了个正着,眼望着她气咻咻的背影向前跃动,不禁扯了扯嘴角。
“不对,要去看竞渡,往南行……嗯,你不辨方向吗?走左手回廊。”他在她背后提醒。
对,人家就是不辨方向怎样?人家是用指南针的人,何至于动脑寻方向?
“又错了,往前是马厩,行右手,直走过这栋房子,再向左手行,横穿百步廊……”
他望着她消失的角落,笑意久久未收,拈起手上的半只角黍,塞入口中大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