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每天和她的历史系男友混在一起,我成了宿舍里的孤家寡人。
我每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偶尔和隔壁宿舍的舍友们一起逛街,但大多时候还是一个人在宿舍里宅。我不爱出门的理由是我怕晒,我想捂白白。
这种索然无味的生活我却慢慢对它上了瘾。
我有时也想我应该出去走走多交一些朋友,我的生活不应该就这么单调没有色彩,但当我真的想跨出去寻找一个更广大的世界的时候,反而会觉得,生活何必五颜六色,不管生活是什么颜色,只要是我喜欢的颜色就好了。
所以我惬意的过着我的索然无味的生活,生活又不是火锅,何必加那么多调料。每天陪伴我的是除了食堂宿舍言情小说之外还有肥皂剧。
系里在发布通知之后的不久就开始了元旦晚会节目的海选。
向来没有什么才艺的我,当然只是热衷于当观众,所以海选于我而言,是从未接触过的陌生事物。
元且晚会节目的海选地点在学校南门的学苑会堂,系里宣传的很隆重。
海选的那天我哈着冷气,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去药店买感冒药,恰巧经过学院会堂。会堂门外很热闹,聚集了很多有才艺的大学生们。
我看着他们然后打了个喷嚏。我捏了一下鼻子觉得还是抓紧去买感冒药的好。我实在是受不了我的全身酸痛了。
上了大学后我把生活过的颠倒黑白,这让我从小就因为挑食而营无不良的身体变得更加体弱多病,我拖看病体在寒风中一步一步朝药店走去。
但是我真的不得不感慨学苑会堂外的同学们对于元且晚会的那股强烈的热情,在寒冷的冬天还是要穿正装工作,我觉得有了他们元旦晚会一定会精彩爆了。嗯,我这个人就是喜欢拍马屁。
远远地我望着一个背影有些熟悉的男生也朝药店的方向走去。这个男生,是曾易贤。
我很惊讶,我可是高度近视,况且我没有带眼镜,因为我的眼镜刚刚出门的时候落在宿舍床上了,所以我为什么能只凭一个模糊的背影就认出是他。
或许是一种超能力吧。
喜欢一个人,可能真的可以变超人,你可以毫不费力的从一堆人中一眼就看到他。
和他走在一起的还有一个黄头发女生,那个女生我之前在书法社团里见过,头发很黄,眼睛很大,性格很好,待人很和善。
曾易贤的举手投足,透露着在喜欢人面前的稚嫩与青涩。我凭借多年亲身暗恋男同学甚至男老师的经验,能够断定,曾易贤喜欢喜欢她。
所以,我的心,挺凉凉了。
那个时候对我来说,经历过最伤心的事莫过于喜欢的人有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