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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吉米·罗斯[1]

前一阵子——具体是何年何月并不重要——我这个老头子从乡下移居到城里,意外成为一栋宏伟旧宅的继承人,它坐落于某个低洼城区的一条狭窄街道上,那儿一度是时尚风潮的荟萃之地,遍布欢乐的屋宇和新婚夫妇的爱巢,但如今它们大多数已沦为账房与仓库。货包、箱子侵占了沙发的位置,交易日记账以及分类账到处堆放,美味的早餐面包曾经在此涂抹黄油。旧城区内,老式软饼的辉煌年代已一去不返。

然而,在我这幢旧宅子里,往昔岁月的某些遗迹十分奇特地得以留存,幸免于难。它绝非特例。在一栋栋仓库之间,还零星矗立着几座民居。这条街道的蜕变并不彻底。犹如那些英国的老修士和老修女,他们遭受洗劫后还在自己避世幽居的废墟旁长久游荡,少数几个怪诞的老先生和老妇人同样在附近淹留不去,既无意也无法离开。有一年春天,我走出自己白花盛放的果园,顶着一头白发,拄着白象牙手柄的拐杖,加入了他们东游西逛的探察活动之中,这些对旧城区深怀眷恋的老可怜虫四处寻觅,企图找到往日风尚死灰复燃的蛛丝马迹。

多年以来,这栋老房子一直归在某位业主名下,他一次又一次把它交给不停变动的各式租户,包括衰朽的老市民、神秘的隐居者,以及短暂逗留而面容模糊的外邦人。

我换掉了不少碍眼的廉价摆设,比如拆去一道讲坛似的门廊,它原本位于六级高耸台阶的顶端,还搭配着一块笼罩八方的宽边共鸣板。另外,我还拆除了沉重、艳俗的百叶窗,它们顶端有个月牙形的孔洞,以便房间即使在潮湿闷热的七月黎明窗户紧闭时,仍能够接纳一缕曚曚昽昽的晨曦。我再次强调,房子前部相当不协调,仿佛现代的枝条生硬地嫁接在其古代的树干上。不过,尽管如此,它从里到外并没有被我改变多少,甚至毫无改变。地下室满是阴森的拱形黑砖,看上去好像圣殿骑士[2]的古老墓穴,而顶上架着一楼的地板木料,巨大、方正、粗硕,全是红橡木,并且树龄很长,呈现浑厚的棕褐色。这些木料是如此宽大,排列得如此紧密,以至于走在开阔的地下室里,就如同走在战列舰的火炮甲板上。

每层楼的每个房间依然保留着九十年前的样子,木质的屋檐密布霉斑,护墙板上镶满装饰,精雕细刻而又高不可及的壁炉台上摆放着植物和动物外形的古怪器物。墙纸因年深日久而模糊不清,但依然可以看到路易十六时代的图案。在最大的客厅里(我的女儿们称之为起居室,以有别于其余两个较小的客厅,而我认为这一区分毫无必要),纸质壁挂的式样极尽浮夸。我们会立即明白这种纸只可能来自巴黎——真正的凡尔赛纸——它们或许也曾垂挂在玛丽·安托瓦内特[3]的闺房之内。纸壁挂组成一个个钻石般的大菱形,由许多玫瑰花饰分隔开(比迪姑娘说它们是洋葱,但我妻子很快使她不再这么想)。这一长串菱形如同一只只树荫遮盖的花园鸟笼,各自环绕着一张又一张优美的博物学插画,上头尽是些十足巴黎派头的鸟儿:小鹦鹉、大鹦鹉和孔雀,主要是孔雀。真可谓鸟中的埃斯特哈齐王子[4]。全是红宝石、钻石和金羊毛勋章。不过,唉,老房子的北端很怪异,不是发霉就是覆满苔藓,与古老林木朝北那一面的情况相仿,苔藓最多,而此处据说也是最先从内往外朽烂的地方。简言之,由于屋檐的小裂缝,雨水沿墙壁慢慢流淌,渗到一楼,因此众孔雀先前的璀璨夺目已经在房间北面可悲地暗淡下来。那段时期,宅子里生活的粗野租客觉得无须修修补补,或者说不必为这事情浪费时间,反正他们总是在孔雀环绕的客厅内存放食物,晾晒衣服。所以,许多色彩鲜艳的鸟儿似乎在飞扬的尘土中弄脏了它们华贵的翎毛。最凄惨的景象,则是它们闪耀如繁星的尾羽也污迹斑斑。尽管这样,它们仍坚韧而愉快地,不,应该说它们在各处神采奕奕地掩藏自己痛苦的宿命,真正的优雅依然存留于它们的外形之中,这外形又如此饱满,似乎它们终日冥想,在发暗的架子间经年累月地耽于美妙而愉悦的沉思。家人一再恳请我(尤其是我妻子,对我来说,她恐怕太过年轻),把那些《圣经》所谓的鸡栖木统统拆除,换上漂亮、精致、高级的奶油色壁纸,可是任他们三求四告,我始终不为所动,而在其他事情上我一向很随和。

我之所以不同意拿掉老客厅的孔雀或屋舍的玫瑰(我同时使用这两个名字),是因为长久以来,它们总是让我想起这栋旧宅子最初的一位房东——温文尔雅的吉米·罗斯。

可怜的吉米·罗斯!

吉米是我的老熟人。他刚死没几年,而我和另外两个摇摇晃晃的老家伙紧跟在后,排着队一路追随他直奔坟墓。

吉米生在一个中等人家。青年时,他极其英俊。身材高大,充满阳刚之气,有一双蓝色的明亮眼睛,棕色的鬈发,脸颊好像抹了胭脂,不过这是真正的健康色彩,并由生活的欢愉所加深。吉米天生讨女人喜欢,又像大多数游戏花丛的浪荡子那样,从未在圣坛前发誓忠于一段婚姻,让他那广受钦羡的自由受到束缚。

通过经营高端的大宗生意,类似于非凡的佛罗伦萨“华贵都市”贸易公司所运作的业务,吉米赚了很多钱,足够纵情享乐。有好一阵子,他的午餐、晚餐和宴席,相比聚饮之城纽约的任何一场饭局都毫不逊色。他异乎寻常的欢乐、鲜艳的服饰、火花四溅的机智风趣,连同流光溢彩的枝形吊灯、谈资无限的闲聊、法式家具,再加上他待人接物的热忱、他慷慨的性格和丰富饮食、他高雅的气派和美酒佳酿,以上这一切,又怎能不诱使众人争相拥入吉米好客的居所?每逢冬季大集,他是经理名单上首屈一指的人物。同样,在所有举办于园林之中、为当红演员们推荐餐具的展销会上,以及在所有举办于牧场之内、为掌权将军们推荐刀剑和枪械的展销会上,詹姆斯·罗斯[5]先生也从不落于人后。另外,他还经常负责送礼,因为他很会说话,擅长甜言蜜语。

“先生,”在百老汇某个宽阔的厅堂里,他把一支镶有绿松石的手枪递给G将军,说道,“先生,”吉米的动作如卡斯蒂利亚人般夸张,微笑如玫瑰般甜美,“只怪您战功太辉煌,没有留下空位让我们镶嵌更多绿松石。”

啊,吉米,吉米!你拍马屁的水准天下无双,然而在你最深刻的本质之中,还有好多东西能提供欢乐。遇到这样的场合,谁会指责你虚情假意,即便那就是虚情假意。他们大可以剽窃你,在这个世界上,为了赞美别人而从事剽窃的并不多见。

但时代不同了。如今,真正的剽窃者大行其道。

突然间,生意急转直下,疯狂挥霍的恶果随之显现。核账时人们发现,吉米仅能偿付不足四分之三的债务[6]。缺额原本是可以及时补上的——当然,这么一来吉米就身无分文了——偏偏他有两艘从中国驶回的货船在桑迪胡克[7]被一场冬季的狂风刮沉了,地点就在它们的港口之外。

吉米倾家荡产。

这是陈年往事了。那时候,我住在乡下,正巧赶上一年一度的进城游访。仅仅四五天前,我还在吉米众所瞩目的宅子里见过他,听到一位衣饰华丽的女士为他举杯,祝酒词令人记忆犹新:“我们高贵的主人容光焕发,愿他青春长驻,万事如意!”在场的宾客,优雅的女士们和先生们,为如此美好、真挚的祝词一饮而尽。至于吉米,他诚实无欺的眼窝里泛着友爱、自豪、感激的泪花,他天使般纯洁的目光扫视着周围闪闪发亮的脸庞,以及同样闪闪发亮、同样兴致勃勃的酒瓶子。

啊,可怜的吉米,可怜啊——上帝保佑我们——可怜的吉米·罗斯!

仅仅四五天后,我便听到天雷滚滚——不,是噩耗滚滚。当时我正顶着暴风雪途经鲍灵格林[8],离吉米位于巴特利的宅子不远。看到有个男人独自游荡,我想起他曾经坐在吉米的桌子前,第一个蹦起来热烈响应那位女士的祝酒词。欢乐的氛围之中,他眼眶里积攒的泪水比他杯子里盛满的酒水还要多。

这位先生走过鲍灵格林,摆动着一条银柄的藤杖。他看到我,停了下来:“啊,小伙子,有天晚上,吉米为我们供应了珍贵的葡萄酒。如今再也喝不上了。你听说了吧?吉米破产了。彻底完蛋,我敢打包票。要不要一起去趟咖啡馆,我跟你仔细说说。如果你同意,今晚我们还可以去卡托参加雪橇派对,搞一瓶红葡萄酒。来吧。”

“谢谢,”我说,“我——我——我还有事。”

我径直来到吉米的住所。我询问守门人,他说主人不在,并且不清楚上哪儿去了,他说主人离开房子已有四十八小时。

我再次走上百老汇街头,向路过的熟人打听消息。虽然他们个个都证实传闻不假,但没人知道、也没人关心吉米身在何处。终于,我遇到一个做生意的,他暗示吉米从破败的家业之中搜刮了小小一笔钱财,很可能已精明地跑到某个隐秘的地方躲藏。接下来遇到的家伙是个富翁,我提到吉米的名字时,他气得唾沫狂喷。“先生,吉米·罗斯是个无赖,是个彻头彻尾的流氓!可有些人还要当他的跟屁虫。”事后我听说这位恼怒的绅士因为吉米的破产间接损失了七十五美元又七十五美分。我敢说,他在吉米宅子里享用过的珍馐佳肴,可能远远不止这几个钱,再说他是个酒鬼,而吉米购买的葡萄酒价格不菲。实际上,我细细一琢磨,就回想起自己不止一次见过这个中年汉子,回想起有一次吉米的晚宴行将结束时,他坐在餐桌旁,假装与快活的东道主热诚交谈,却又始终鬼鬼祟祟地一杯接着一杯斟满昂贵的红酒,急切得手抖不已,似乎要趁着吉米的豪爽如日中天之际,赶紧给自己多捞点儿好处。

最后,我遇到一个人,他以知识奇绝而著称,谙熟历史上的秘闻异事,以及名流显达的种种怪癖。当我向此公打听吉米的下落,他排开人群,把我领到三一教堂的围栏旁,然后低声说,吉米昨天晚上跑到了自己的一座老房子里,在C街,这座老房子好些年没出租了。看来吉米很可能躲在那里。我问清楚准确的地址,动身前往,并最终站在这座有一间玫瑰屋子的房舍跟前。窗户紧闭,月牙形的孔洞上结满蜘蛛网。这儿处处透着一股阴沉、荒寂的气息。积雪未扫,起伏不平地铺在门廊外,上面看不到鞋印。不论谁住在里边,他必定与世隔绝,十分孤独。街上行人稀少,甚至空空荡荡。即便是那个时期,此处也已经陈旧落伍,而商贸活动又还未曾侵占这片遭到潮流风尚遗弃的街区。

我在人行道上往左右看了看,轻轻叩响房子的大门。没有回应。我更使劲地敲门。不见人来。我又是敲门又是摇铃,依然毫无效果。我绝望了,准备离去,并拿出最后手段,用尽全力,久久拍击门环,然后又一次静立等候。这时,街道上下,各式古怪的老窗户纷纷打开,各式古怪的老家伙纷纷探出头来,诧异于一名陌生人如此吵闹。似乎是在寂谧之中受到了惊吓,有个空洞、嘶哑的声音,通过锁孔对我说话。

“你是谁?”它问道。

“一位朋友。”

“那你不能进来。”那个声音回答,比刚才更加空洞。

天啊!我开始觉得,这不是吉米·罗斯。这不是他的房子。我来错了地方。但为了以防万一,我接腔搭话。

“詹姆斯·罗斯在吗?”

没有回应。

再一次,我说道:

“我是威廉·福特。让我进去。”

“哦,我办不到,我办不到!我害怕你们每一个人。”

他是吉米·罗斯!

“让我进去,罗斯。让我进去,伙计,我是你的朋友。”

“你休想进来。我现在谁都不信。”

“让我进去,罗斯。至少信任一个人吧,信任我。”

“离开这儿,或者——”

我随即听到巨大的门锁咔嗒咔嗒作响,不是钥匙弄出的动静,倒像是一根小管子插入了锁孔。我大为惊恐,拔腿就跑。

那阵子,我还是个小伙子,吉米也不到四十岁。我再次遇见他已是二十五年之后。变化很大。我原以为会看到——如果真能看到——他槁枯,皱缩,瘦弱,因穷困潦倒和怨天尤人而神情憔悴。但是,出乎意料!古老的波斯玫瑰在他脸上绽放。他穷得堪比老鼠,穷得无以复加,他是个救济所外面的穷汉,是个穿着一件单薄、陈旧、寒碜外套散步的穷汉,是个谈吐文雅的穷汉,是位彬彬有礼、带着微笑而不住发抖的绅士。

啊,可怜的吉米,可怜啊——上帝保佑我们——可怜的吉米·罗斯!

他大难临头时承受的第一轮冲击,是他的债权人,那些曾经相当牢靠的朋友,非要把他投入监狱不可。为了躲开这帮人的追杀,同时也为了躲开公众的视线,他跑到荒弃已久的老房子里蛰居。在那儿,他孤零零一个人,濒于疯狂,然而时间的冲刷涤荡使之恢复了理智。或许,归根结底,吉米天性至善至美,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变成一个愤世嫉俗者。而且毫无疑问,最终吉米会认为,甚至连离群索居的做法似乎也是大不敬之举。

有时候,甜美的责任感会引诱一个人落入痛苦的厄运之中。事到如今,再为了卑微的需求去抛头露面,则更其痛苦。而且,他必须巴结逢迎,低三下四,还要忍受别人把他视作一个在自己房子里游荡的老怪物——有谁知道他当年富甲一方,快活似神仙?而吉米的生活正是如此。命运并没有粗暴地将他一下子推到这般境地,它慢慢改变他,使他一天天下沉,直到深壑底部。不知从什么地方,他搞到了大约七十美元。这笔钱作为本金,他绝不动用,他千方百计节俭度日,仅靠利息过活。他住在一个阁楼里,在那儿自己做饭。他每天只吃一顿——只有面糊糊和牛奶——除非是从别人的餐桌上白拿,否则再无其他食物果腹。午茶时间,他通常会去拜访某个老熟人,穿着他整洁、凄凉的长外套,袖口缝着两块磨破了的天鹅绒,裤脚也同样如此,以掩盖它们被老鼠啃过的惨状。他认为,星期天去某一座漂亮房子里好好吃顿饭乃是头等大事。

显然,没人能如此生活而又免受责难,除非大伙相信他绝非恶棍,纯粹是由于运气欠佳才往下跌坠,唯有怜悯的铅锤方可以够到他。招待吉米的主人并没有多大的功德,因为这个饥饿的男子上门求取茶饮和面包时,他们从未热情相迎。如果这些人想积一点儿功德,那么他们应该以不太高的代价,合力给吉米提供一份足够的收入,让他在吃穿上无须再依靠每日领取的施舍。更何况这份施舍并不是直接送到他手里的,这份施舍是他辛辛苦苦跑到他们府上讨来的。

但最使人感动的莫过于他脸颊上玫瑰般的赭晕。那些红润的玫瑰在他寒冷的冬季绽放,无论是面糊糊还是牛奶,无论是茶饮还是面包,皆能令它们欣欣向荣。他是否运用了诡异的魔法,让它们如此生机盎然,天底下没人知道。反正他脸上鲜花怒放。除了这些玫瑰,吉米还笑容满面。他脸上向来挂着微笑。那些接纳吉米的高门大户只看到他求乞的泪水,无缘结识像他那般面带微笑的宾客。财运亨通的年月里,吉米曾以他招牌式的微笑而远近知名。如今本该加倍知名才对。

无论去哪儿喝茶,他总要告诉你镇上的所有新闻。他经常光顾报刊室,掌握欧洲的最新动态,以及国内外文学的新消息,把这当作一项无害的特权。而他一旦受到鼓励,就会滔滔不绝说个没完。可他并非次次受到鼓励。为数不少的宅子里,吉米通常在午茶开始前十分钟到场,并在十分钟后离开。众所周知,他继续待下去未必使主人感到愉快惬意。

看他急切地一杯接一杯喝着香浓的热茶,一块接一块吃着美味的黄油面包,此等景象实在凄凉,由于午茶之后其余人还要吃一餐丰盛的晚饭,所以除了吉米没人去碰黄油面包,而且他们顶多喝一杯小种茶[9]。可怜的吉米对此心知肚明。他试图掩饰自己的饥饿,他高高兴兴,奋力跟女主人展开一场激情四射的讨论,假装漫不经心地往自己急不可待的嘴巴里塞食物,仿佛这么做仅仅是出于礼貌,而不是因为饥火烧肠。

啊,可怜的吉米,可怜啊——上帝保佑我们——可怜的吉米·罗斯!

吉米从未抛弃他温文尔雅的风度。每当有女士走近餐桌,她们肯定会听到赞美之词。实际上,那些曾经与吉米亲密相处的年轻女士倒认为,他的恭维多多少少显得老套,有点儿像三角帽和紧身半长裤[10]——不,应该像旧当铺老板的披肩和剑带。吉米的谈吐仍保留着些许军人风范,这是因为他兴旺发达时,除了要打理诸多事务,还当过国民警卫队的将军。看来,担任民兵组织的将军注定要倒大霉。唉!我记得,有好几位先生在民兵将军的位子上沦为一介贫夫。深究此中缘由让我心生怯惧。对于一个生来不爱打打杀杀——亦即天性温良、平和的男人而言,难道练习打打杀杀恰好表明,他在大肆炫耀自己的某种软弱爱意?十之八九并非如此。不管怎样,投身于快乐人群的做法即便没有偏离圣训,至少也颇为不雅,可是要向那些不快乐的家伙这么说教,显然过于不近人情。

吉米造访过太多的家庭,或者在选择登门的时机上太过谨慎——要知道他往往不受欢迎——反正好些宅子他每年差不多只去一次。在与青春正盛的弗朗西斯小姐或阿拉贝拉小姐一年一度的见面当中,吉米会穿着他凄凉的旧外套深深鞠躬,用他柔软、白净的手殷勤备至地握住她们的手说:“哦,阿拉贝拉小姐,你手指上的钻戒真是熠熠生辉,但您明亮的双眼盖过了它们的光芒!”

虽然你自顾不暇,无力向穷人施舍,可是,吉米,你却给了富人许多东西。虚荣的心灵对恭维的渴望,并不比角落里嘟嘟囔囔的乞丐对面包的渴望更少。我们一贯如此:穷汉求饱暖,富豪思淫逸。我猜吉米·罗斯也那么想。

然而,女人绝非个个虚荣,又或许她们有一点儿虚荣,不过大多数从未以良知换取虚荣。那个走进吉米视野的温柔姑娘正是如此。身为一名富裕参事的独生女,她对吉米了解颇深,并在他破落之际照料他。吉米最后一次生病期间,她亲自给他送去果冻和奶冻,在他的小阁楼里为他泡茶,帮他在床上翻身。吉米,你理应获得这样一位美丽女子的扶助,你老迈的双眼理应由她纤细的手指来闭合,她与贫民和富户共同生活,她奉献自我,是女子之中真真正正的佼佼者。

我不知道是否应当在此提及这位年轻女士照顾吉米的一段小插曲。鉴于这么做并不会伤害他俩,我还是谈一谈。

有一次我进城,碰巧得知吉米生病,于是前去探望他。在吉米的阁楼里,我看到了那位服侍病人的可爱姑娘。她见我来访,便退出房间,留我们两人相处。她给吉米带了些精致的点心,以及几本书,它们属于那种应该由真诚的祝福者送给重症患者的书籍。也许是因为他讨厌被当成弥留之人看待,也许是因为恶疾缠身使他容易动怒,无论何种缘故吧,总之柔顺的姑娘离开后,吉米用尽自己仅存的一点点力气,把书扔到最远的角落里,喃喃道:“她干吗送我这些让人伤心的破烂?她把我当成一个穷人吗?难道她想用这类穷人的膏药[11]来抚慰一位绅士的心灵?”

可怜的吉米,可怜啊——上帝保佑我们——可怜的吉米·罗斯!

好吧,好吧,我是个老头,我的眼泪大概来源于昏聩的暮年。但谢天谢地,吉米如今不需要任何人怜悯了。

吉米·罗斯已撒手尘寰!

此时此刻,安坐于孔雀环绕的客厅内——他在这里用粗哑的声音跟我说过话,又用手枪发出过威胁——我仍不得不认真思索他这一怪异的人生案例,奇迹在于,经历了愉快、奢华的贵族岁月之后,他何以能够心甘情愿地忍受艰苦的生活,并卑微游走于大理石建筑与红木家具之间,屈辱地索讨面包和茶饮,在此类场所,他曾经像一位真正的沃里克[12]那样,拿勃艮第葡萄酒和鹿肉款待过这个欢乐喧嚣的世界。

每次我望着墙壁上那些金灿灿、皱巴巴的骄傲孔雀,就会想到吉米在他足以自豪的辉煌时期所遭遇的不堪变故。然而,每次我凝视着那些永不凋谢的、穿插于褪色孔雀之间的纸玫瑰,就会想起死去的吉米脸颊上绽放的不朽玫瑰。

它们已移栽到另一片土地上,所有悲惨已随风而逝,上帝将无穷无尽的生命,赐予吉米的朵朵玫瑰!

注释:

[1]此篇原题“Jimmy Rose”,1855年11月首刊于《哈泼斯新月刊》(Harper’s New Monthly Magazine)。

[2]圣殿骑士(Templar),原为中世纪基督教军事组织圣殿骑士团的成员,如今在英国圣殿骑士多用来指称法学家和律师。

[3]玛丽·安托瓦内特(Marie Antoinette,1755—1793),法王路易十六的妻子,原为奥地利公主,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与丈夫一同被处死。

[4]埃斯特哈齐王子(Prince Esterházy,1714—1790),匈牙利王子,喜欢精美的服饰、壮丽的宫殿,很懂得欣赏歌剧,世称“华贵者”(the Magnificent)。他以音乐家约瑟夫·海顿的主要雇主而闻名后世。

[5]詹姆斯·罗斯(James Rose)即吉米·罗斯(Jimmy Rose),吉米是詹姆斯的昵称。

[6]这一句原文为“Jimmy could not pay more than fifteen shillings in the pound”,可直译作“吉米仅能在一个英镑之中支付不超过十五先令”,因一英镑等于二十先令,故意译成“吉米仅能偿付不足四分之三的债务”。

[7]桑迪胡克(Sandy Hook),美国新泽西州海岸线上的一座堰洲岛。

[8]鲍灵格林(Bowling Green),指美国纽约市的鲍灵格林,接邻百老汇南端,现为一座公园。

[9]小种茶(Souchong),是一种源自中国福建的红茶,多指正山小种茶(Lapsang souchong)。

[10]三角帽(cocked hats)和紧身半长裤(small clothes)均为十八世纪在欧美社会广泛流行的衣帽式样,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已相当过时。

[11]穷人的膏药(Poor Man’s Plaster),即书。

[12]沃里克(Warwick),或指沃里克伯爵(Earl of Warwick),这是一个1088年就在英国出现的贵族头衔,历史上有许多人获得过这一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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