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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同学们好

叶明黎从床上坐了起来,电风扇摇着头,开着一档发出“咯咯”的声音。

每天三点左右,父亲都会准时起床关了空调,把家里的窗户都开了,透透风。母亲常常说父亲这是个病态的习惯,哪有关了空调就让冷气全都跑光哒?明黎小的时候都以为是因为家里穷才会这样,直到现在他才懂得自己父亲的辛苦。

空调是个好东西,但怕物尽其反,在空调房呆久了总是会得病的。钱必须要有,太多了也会挥霍,即使是自己的钱,过度浪费总是不提倡。

父亲特别重视健康这块,准确来说他很怕死,追求健康想让自己多活两年。他明白自己是家里的栋梁,万一自己倒了,这个家是撑不住的,即使如此他还依旧改不了吸烟的习惯。

明黎走到窗户边上,打开了纱窗,拿出一根红利。他昨天刚买了一条放在家里,折成了两半放在床下的鞋盒中,准备到时候再拿两盒放在学校。

天逐渐变亮,现在还很早,但是很快就要回学校了。叶明黎看着太阳升起,这是每次开学前他都会做的一件事,因为只有无聊的时候时间才会变慢,仿佛也会变多。

他有些舍不得在家的日子,但是也有点渴望学校多姿多彩的生活。与兄弟们吹牛抽烟打牌,与老师斗智斗勇,感受下学校校规的底线,这些都是那个世界特有的乐趣,更是消遣时间的最佳方式,无聊枯燥的时光带着这些特点也是别有一般风味。

看着自己房间的大床,和这个自己常常用来打游戏的书桌,现在就要道别了,明黎有种想要休学的想法,但是爸妈又怎么可能会同意呢?到时候又是五个男生窝在一个五十平米不到的房间,大家一起聊天,一起洗澡,一起睡觉。空间是小,但是却不会感到一丝的拥挤和难受,反而是人与人之间无限的热度。

明黎把烟掐灭在窗边的墙壁上,那里已经一片漆黑。他感到有些疲倦,头有点晕,但是昨天确实已经也是难得休息过了,只不过两点睡五点起。

叶明黎打了一个哈气,把自己的狗窝打扫得特别干净,比起现在休息,他有一个更好的打算—回学校再睡。

叶明黎把玩着手机,准备把这个“宝物”带去学校。他拉了一泡嘘嘘,顺便洗了一个澡开始新的一天的生活。

太阳逐渐爬高,黎明照射着这座小城,清晨的凉爽很快便退去,偶尔在窗边可以听见几声鸟鸣,早上空气一直都是很清新的,只不过今天开学不太愉快而已。

叶明黎躺在车上,他感觉自己快要昏厥,车子在不断的颠簸着。这座小城在山里,而这个“好”学校更是开在山沟沟里,旁边还有一个寺庙,也不知道当初董事长怎么想的,把学校开在这种地方,旁边两座山,空气异常新鲜,绿油油的一片,万里无云。旁边还盖着个寺庙,天天烧香念佛,旁边的树上绑着一根根黄条,那上面写着上一届中考学生的名字,再过一年将会换新的。

大山盘,寺庙边,按学校的说法就是一所好的学校必须开在里城镇中心远的地方,这样学生才有心思读书,不会有其他想法。

说真的,这种地方除了鸟屎多点也没有其他特点了。叶明黎在傍晚还能听到乌鸦在叫,怕是要死人了,早上还有一堆和尚在诵经,怕是在超度。不过董事长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像这种地方明黎真是把门打开让他逃他都懒得逃,因为里面和外面没什么区别,乡里乡外的。

校门开着,这所学校虽然呆的地方是差了点,但是里面的设施是真的齐全。一年四季都有热水,不会断电,而且WLAN信号也真的不错,老师电脑的网速也真的快,空的教室也多,干坏事丝毫不麻烦。

临城一中,是一所公司创办的企业,干着合法生意,除了生意,多一件都和学生没关系。听他们说这个老板可是个大佬,光流动资金都有几个亿,在临城分有三个部,小学初中高中,也都在各种鸟爱拉屎的地方,学费贵,校长更是喜欢各种补课乱收费,不然流动的资金得减一大半了。

初中部虽然算不上第一,但是好的那一部分也是有实力的,更是有机会拼拼省重点高中。在家长眼里他们是骄傲,在同学眼里他们是朋友,在老师眼里是奖金,在老板眼里是下一届的红票子。

叶明黎报到,班主任热情的打着招呼,他也意思的对她笑了笑。叶明黎每次开学返校都是比约定时间早个十几分钟,他认为长痛不如短痛,与其在家里磨蹭还不如早点回学校睡觉。

班主任刘丽君,放心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老师,教英语的,不是段长,不是什么教务主任,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班主任。

要说特别也长得也有她的特点,一身水桶腰,很肥,圆脸,门牙摔断了,镶上了两颗绿油油的菜牙,莞尔一笑让学生觉得不寒而欲。年龄直逼四十,还是没结婚,更是没对象,脑子也没结婚的想法,是新时代的大龄剩女。

没结婚没小孩是好,思想很年轻,容易接收新鲜事物,和学生什么都可以聊,但是也不好,有的时候也任性得和个小女孩一样,整天有时间就想办法折腾班里那几枚“钉子”,没想法,单纯的找找乐子。

她讲话滑稽有趣,如果你愿意听,她的英语课可以让学生们闹腾得睡不着,讲着讲着就聊到其他东西去了,然后一节课什么都没上还得靠下课来补。即使这样,这个普通班的英语也是可以和重点班刚一刚。

“刘老师好。”

“嗯,等下就上课,快回位置上去吧。”

四爷和瓜皮先后来到班里,特别默契的说着相同的话,然后也是一样的苦脸坐到位置上。如果不聊读书,这两个人巴结的功夫是真的强,特别有礼貌!

瓜皮和四爷两人分别坐在讲台两个边上,那可是好学生的位子。说来也有趣,之前他们两个加上叶明黎已经被老师认为就不是来学校读书的,纯粹是来感受生活的。初一一年三个人就坐在每个小组的最后一个。四爷和瓜皮是同桌,叶明黎则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坐。位置就是他们三个互相换,这样子混了半年,三个人关系倒是处得不错。

最后瓜皮坐厌了,拉着四爷去找刘丽君调位置,就是差不多想换个位置睡觉,他说空调在后面吹来太冷了,准备提高下睡眠质量。

四爷瓜皮两个人也是会说话的,讨老师喜欢。磨不过他们两个,最后给他们换了位置不过两人给分开,中间架着一张讲台。隔离了,晚自修都安静了不少,只不过坐这里受到了不少老师的嘲讽和白眼,也许在他们心里,这种学生就是不配坐这里。之后吴晗转了过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叶明黎有了一个同桌,而且位置往前调了点。

吴晗刚来的时候和哑巴一样,班里的女生就像猴子一样看着他,而叶明黎则是坐在旁边和死了一样睡觉。身边安静了不少,但是有时候他也真的感觉还不如在后面的位置自在热闹。

再后来在厕所抽烟居然碰到了吴晗,明黎开口聊了几句拔了一根烟分给他,几个人算是结成“联盟”了,经常聚在一起干坏事。叶明黎和吴晗更是搞得和夫妻一样黏在一起,就差在一起造娃了。陈杰本来就是和他们几个同个寝室的,下个学期开学五个人就把寝室换在了一起,之后就没变过。

陈杰卡着点到了,对刘丽君憨憨的笑笑跑进班,刘丽君也是相视一笑。叶明黎在远处看着他一脸狗样,就是对着他哈哈大笑。陈杰也看到了他,竖了一个中指回到了位置上。

由于陈杰憨憨乖巧的模样,老师对于他的评价都不低。他不像瓜皮四爷油嘴滑舌,对于老师他也是低头谦虚,给人一种憨厚老实的印象,就是有的时候不太喜欢用脑。他坐在第一排的角落,出了门就是厕所,是方便,但是味道也重。

第一节开课吴晗都还没来,叶明黎知道这小子肯定是自己骗了一个小假,出去潇洒去了。他也懒得多想,毕竟这小子太难琢磨了,像他这种乡下人是很难想象他的花天酒地的。老师在讲台上一讲话,明黎的眼睛就变重了,靠在手臂上,一闭眼,睡着了。

醒来就是午饭,要不是陈杰留了一个心眼叫他,他怕是连午饭都不用吃得在这课桌上睡死过去了。

叶明黎边吃边睡,眼睛感觉他就没睁开过,真的好奇他为什么没把筷子往鼻子里送,坐他对面的瓜皮四爷也是一样。这顿饭吃得异常安静,就只有陈杰一个显得特别有精神,多半瓜皮和四爷也是给他叫醒的。

午饭吃完回班又是休息,叶明黎眼睛这一闭,睁开时吴晗就坐在他的旁边。这漫长的一觉算是睡醒了,晚上也睡不着了。

“第几节课了?”

“第二节。”

“快下课没?”

“还有十五分钟。”

“你第几节课来的?”

“你们午饭吃完我就来了。”

两人有默契的互答着,这一切看起来是如此的自然和理所应当。

明黎看了一眼陈杰,他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陈杰居然戴着眼镜认真做笔记,太惊人了。叶明黎吓得在桌板下玩起了手机,一节课结束,头都没抬起来过。

铃声一响,一个女孩跑到陈杰面前。

下课铃一响,叶明黎立刻冲了出去,去厕所怒放人生。

教室前门一开就能看见陈杰,明黎有的时候都有些好奇为什么他能如此坚韧不拔,怎么能忍受得了,门一开就是一股尿骚味。叶明黎都怀疑这个壮汉嗅觉已经坏了。

“陈杰,嘻嘻,男神在干嘛啊?”一个女孩笑嘻嘻地挪了过来,脚步一点一滴的像是蜻蜓点水。

“做笔记。”陈杰不冷不热地说道。此刻毛鹏宇正坐在班级的中间位置看着他们两个。

女孩笑眯眯地看着陈杰陈杰,可惜陈杰却是毫不理睬她。她就是高妍悦,听说当过毛鹏宇班长的女朋友,但是看他们两个也没什么反应。现在倒是整天围着陈杰转,从上个学期开始,是日常骚扰陈杰,一口一个男神,叫的比老公还亲。

“男神,嘻嘻。”高妍悦满脸痴呆样对着陈杰,满嘴的口水,她还顺便吸了一口。

“啧啧,高妍悦又犯花痴啦?杰哥都因为你被吓得开始读书了。”叶明黎坏笑道。

高妍悦脸色一变,白了一眼明黎,说道:“你管得真多。”

“呦,儿媳妇我不能参考下啊?”叶明黎贱贱地笑道。

“哦呦!就你?还儿子?有瞎子会看上你就不错了!”高妍悦说话一段一段,对着叶明黎一督一指,听着也觉得好笑。

叶明黎贱贱一笑,显然没这么把她当回事,而一旁的毛鹏宇却是和狼一样盯着这里。叶明黎白了他一眼,他发现瓜皮和四爷还在睡觉,这两个是真的修仙要上天了。这么一天下来,老师真的是一句话没讲,对于自甘堕落的人,老师也是把他们当做陪读对待。

“对了,黎狗,等下吃饭吃完你陪我去趟寝室。”吴晗说道。

“怎么?开始性侵我了?”

“别恶心我,我手机放寝室里,陪我去拿。”

“你怎么不把自己放寝室?”叶明黎笑骂道,“饭吃了去拿哈?”

“嗯。”吴晗表情酷酷的,他又把自己埋在书堆中。

最后一节课是社会课,走进了一个新老师,这是一位资深的老教师,在学校的优秀老师里常常能看见她的头像,是光荣榜,不过颜色改成黑白的就不太吉利了。

叶明黎一看,一头黑白相间短发,一口黄牙,论长相真的就和街边老太太没什么区别,穿着一身旗袍,但是从她走路的姿势和捧着书的样子就是给人一种教学资格很老的感觉,身边自带的气质,就是文化人。

她放下书,讲话特别有节奏的说道:“大家好,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社会老师,我姓杜。”

话语中带着一种让明黎说不出的感觉,那种教养的气质让叶明黎这种野孩子感觉到了成长环境的不同。

社会课分为两个内容,第一个就是地理还有一个就是历史,这一部分上完,还要讲道德品德和政治。

叶明黎从前就没听过社会课,一直认为社会课不过就是把书里的内容念出来而已,不过后来开始大复习的时候他真的敬佩这位老师的不容易。

在这个小城这种冷门科目的老师本来就比较少,之前的社会课都是3、4班的英语老师代替的,结果他们班的社会成绩一塌糊涂,瓜皮和四爷就更厉害了,就像两个孪生兄弟一样,一个年段社会倒数第八,一个倒数第九,倒数第一是个傻子。现在估计是知道最后一年再不给个正宗的这个班是要毁在这门课上了。

杜老师拿起粉笔,说道:“现在开始上课—课都还没上呢?怎么讲台旁边就有人睡觉了啊?”

她走了过去把两人拍醒,四爷小眼一睁,一脸朦胧,又倒了下去,杜老师又把他叫醒。

四爷揉揉眼睛靠在手臂上打了一个哈气看着黑板。瓜皮醒过来,一脸萌萌的看着杜老师,老师给他的样子给逗笑了,说道:“讲台两边不是都是学霸吗?这么好的位置你们却是拿来睡觉的,这节课别睡了,第一节课,下一节再睡好吗?”叶明黎在下面听笑了,感觉这话也没毛病。

刘佳波眯眯眼,后知后觉的叫道:“卧槽!换老师啦!那个地中海走了?”

全班一顿大笑,老师也给他逗到了,而四爷则是依旧无精打采的靠在手臂上看着书,在发呆。叶明黎听得难得认真,本来社会的课堂就有意思,老师像讲故事一样传授知识,这就是它的特点所在,之前科目差是因为之前的老师除了叫学生看书其他的什么都不懂。

最后一节课过后,所有人排着队去吃晚饭,当中路过操场。一个带着有色眼镜的男人在打球,染着一头棕色的卷发,脚上一双李宁。跑去捡球时啤酒肚一抖一抖的,充满着中年发福的迹象。

“王涛太菜啦!”四爷叫道。

那老师笑笑,骂道:“你牛你来!”

四爷笑笑吐了一口痰,赶紧跑走了,他可真会来抓。这对师生就和哥俩一样,这位老师叫做王涛,他是和刘丽君一样的剩男剩女,不过他应该比刘丽君要年轻个几岁。样子和四爷一样的拽,走起路来挺着肚子也是一摇一摇的,真的不是一种人就混不到一起去。叶明黎就是看不惯这些嚣张的人,三番两次的刺激他,可惜挨揍的也是他。

“好玩吧?”

“好玩。”

“那跑两圈去。”

“哈哈哈哈。”全班大笑,他们也喜欢看着叶明黎像傻子一样被罚。

“四爷你刚刚和那些女的聊什么啊?”明黎问道。

“咳咳。”四爷清了清喉咙,说道,“能讲什么啊?也就是聊聊暑假的趣事呗!”叶明黎一脸质疑的看着他。

本来吃饭都是按排队顺序的,也就是从低到高。男生一共二十个人,瓜皮总是与他们远远相隔,明黎这时候倒是想到个好办法,直接借着讲话的趋势插进去,提前吃饭。老师一来往后面跑,老师一走又是往前面挤。这也不奇怪,在这个学校呆久了就是怕没热饭吃,最后一个班得吃已经变硬的米饭还有所有学生都嫌弃的肥肉,萝卜和白菜梗。

五个人坐到了同个桌子上,每次吃饭都搞得好像酒席一样。六个位置的桌子,每次都会空了一个一个板凳,感觉这张桌子都好像给他们买下来了似的。

四人已经开始用餐,四爷每次都要姗姗来迟。这小子,不仅和老师关系不错,还和食堂大妈很熟,给人感觉他们好像本来就是认识一样。

四爷会讲得一口流利的本地话,还带着乡土气息,和那些大妈聊起话来就是那种特别亲,一口一个阿姨叫的,搞得好像他是她们的亲儿子一样。不过食堂大妈也真的是把他当亲儿子养的。

那菜端上来,份量都是不一样的。吃鸡腿他们两个,四爷那份是必须三个为起点加上去,红烧肉就是没肥肉的。如果打完阿姨那里还有,四爷又是一碗,总给人感觉那些阿姨都恨不得把食堂送给他。

四爷对明黎他们做出礼貌地微笑,坐下,旁边就是女生一桌。他经常就是左边聊聊,右边插两句,最后肉是吃光了一盆满满的饭全倒了。

每次饭前必须石头剪刀布,选出****把一桌的汤给盛了,有的时候一顿饭都吃得乐此不疲笑出眼泪。

“诶!四爷吴老板黎狗盛汤,嘿嘿。”刘佳波笑道。

“瓜皮膨胀哈?下次逼你去。”四爷痞痞地说。

“别了,等你什么时候能掰得动我一根中指在老吧!”刘佳波说着竖起了中指。

一顿饭吃得好好的可能他们几个又得互相怼起来。

“丁丁今天可不简单啊!开始读书了。”叶明黎笑道。

“哎,”瓜皮摸着脸颊道:“这个傻孩子是终于发现以后搬砖没用,准备开始动脑子了。”

“SB!”陈杰骂了一句,惆怅道,“想读书了,最后一年了我想拼一把,不然我感觉再没机会了,你们也得加油啊!”

“那没有,听他说是那个女的加他的。”四爷吃了一口饭,转过头笑道,“丁丁今天不对啊?家母还好吧?”

“你滚吧!你是不是饭前吃‘点心’了?嘴巴这么臭。”陈杰说道,“该读读了,最后一年了,我想上个普高,你们也加油吧!别到时候连职高都没得读。”

吴晗吐出一块骨头,说道:“人家想读书了你们还笑话他,都是什么人啊?”

“哎,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和吴老板一样小小年纪就有钱,随便读读成绩就得优,长得还帅。”

“黎狗说得在理!”吴晗笑道。

“哈哈哈。”

饭后叶明黎和吴晗跑去寝室,陈杰和瓜皮走回了班,四爷则是和另外一个男的去了小店。

“王总,这个暑假过得不错嘛,头发都卷了,开学了还不拉拉直。”四爷笑道。

“和四爷比我算有钱?”

这位男的长得五官端正,长得很清秀,一头卷毛,是暑假的时候烫的。个子不高,四爷比他高了一个头,长着白白的脸,以后就靠它吃饭了。

他家里有个小公司,在学校过得和公子,给人感觉就是家里富得流油的那种。口袋钱包一打开就是红红的票子,特别爱炫耀一眼不合就是请四爷去外面吃饭。真名王坤杰,和他熟的人都喜欢唤做王总,不知道是在夸奖还是在嘲讽。

四爷就是喜欢和这种钱多人傻的人在一起玩,找乐子不要钱的基本上,需要做的就是动动嘴皮子逗他开心。

“再有钱能有王总有钱啊?”

“哈哈,四爷也是会讲话的,去小店不?”

“王总请客?”

“好好,我请客。”

“我就是喜欢陪帅哥去小店。”

“哈哈。”

这句话逗得他哈哈大笑,王坤杰见识很广,一般有时间就是往山的外面跑,出去旅行。见过的东西很多,朋友也不少,可惜也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四爷在小店里盯着一个新生笑了起来,只见那个新生先是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大酸奶放到袖口,然后再拿了一个“乡巴佬”大鸡腿和一些其他的零食往口袋里塞,直到他觉得满足为止,他的衣服很大刚刚好把口袋的样子遮住。

四爷看着觉得有趣,心里开始打自己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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