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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九六二年,我出生在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市郊外山区的一个偏僻小镇。从学会走路开始,我就是被放养着的。我的父母曾就读于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译注:简称UNC,下文同),大一参加暑期文学班的时候,他们在在课间休息抽烟时认识了彼此,那时他们才十九岁。父亲名叫理查德·恩格尔,那时候的他六英尺三英寸高(英制单位:1英寸=2.54厘米),身形消瘦,脸形精致,经常穿着紧身卡其裤和带扣的衬衣。他曾在UNC的传奇教练迪恩·史密斯手下打过篮球。母亲名叫丽贝卡·兰森,那时候的她五英尺二英寸高,棕色短发,黑色的眼睛,活泼任性,是位崭露头角的剧作家——她的父亲曾是美国跑步界的代表人物,后在UNC担任田径赛跑和越野赛跑教练一职。母亲学生时代并没有投身于运动场或跑道,十六岁的时候她成了一名未婚妈妈,也因此被送回了家。最后她生了一个女孩,并放弃了抚养权。数十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找到那个同母异父的姐姐。

我三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父亲一九六六年加入了军队,并被送到了德国,在接下来的四年里我未曾见过他。后来我发现父母之间还有一个协议——在我面前绝对不谈任何不好的事情——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自父亲离开的那天起,母亲很少谈论起他。离婚后的母亲将全部精力投入学校的工作和她的剧本之中,还有对她所受到的不公待遇的抗议中。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的北卡罗来纳州,有许多令人恼火的东西存在。

母亲后来再婚了。她的新任丈夫可卡·艾瑞厄是位导演、制作人、演员、摄影师、画家兼雕刻家,他最喜欢的创作主题是我母亲的裸体。他是位绅士,来自传统的南方家庭,有着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替代我的“父亲”。我无视他的规定,嘲笑他对我的惩罚。十岁之前,我们一共搬过五次家,可卡和我的母亲一直在建立新的剧组,追求新的学位,纠正错误的事。每次搬到新家,邻居都会觉得我像一个怪人——长着一头齐肩的散乱长发,有一对嬉皮士一样的父母,周末的时候也不参加少年棒球联合会的比赛练习,而是参演激进的戏剧,参加反战抗议活动。当法院宣布废止种族歧视时,我正和一位说话轻声细语名为厄尔的黑人男孩交朋友呢,在我那些保守的白人同学眼中,我就变得更加古怪了。

读四年级的时候,我们搬到了达拉谟市乡间的一个单层房屋中,房屋很老旧,油漆剥落,门廊很低。母亲很喜欢这地方,她觉得这里非常有“个性”并且“骨骼强劲”,我也很喜欢这里。每个月我都会穿过奶牛牧场去房东那里,将一百美元的房租交给他们。每当我奔跑着穿过田野时,我都觉得自己像是詹姆斯·邦德,跳过带电的栅栏,跃过粪池,在公牛群之间穿梭前进。每次到达温布理家的时候,我都是气喘吁吁的,头发也被汗弄湿了,腿上满是泥浆,还沾着些草。有时他们会邀请我进屋,请我吃冷藏的牛舌三明治和摘自他们花园的黄瓜。

可卡和母亲在当地的戏院工作,他们自己写了这些剧本——一些很艺术化以及内容有些前卫的剧本。他们经常开派对,每次开派对的时候,我都会坐在房间里的椅子上,看约翰尼·卡森的节目,将音量开到最大掩盖屋外传来的噪音。我还会将门关上,因为总是飘进来怪味——大麻、香水,以及化学物品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我从来没有错过“今夜秀”节目,哪怕第二天要去上学。我喜欢约翰尼,但更多是因为艾德·麦克马洪才看的。我记得我曾幻想他成为我的父亲,用他那在节目中令人愉悦的声音,逗得我捧腹大笑。

“查理在哪?”他会用洪亮的声音说出他最关心的事,“我的小男孩在哪儿?”

当约翰尼和艾德的晚间节目结束时,我会走出房间,因为又渴又饿。记得有个晚上我穿过客厅去厨房。客厅里非常乱,地上到处都是空瓶子、吉他盒子,还有拖鞋。我在沙发前停了下来,一个女孩正躺在那里,一只手臂笨拙地垂在地板上,她正在酣睡。面前的矮桌上有两个打开的啤酒瓶,但都还有一半以上的量。我看了她几秒钟之后,继续前往厨房,打开了冰箱,发现里面只剩一罐奶粉——我讨厌这些演员——以及可卡自制的橘子酒。

唱片停止了播放。我回到客厅,将唱机的唱臂放到转盘上,将唱针放下。沙发上的那个女孩还在睡觉。我拿起一瓶啤酒,闻了闻,然后猛地喝了一口。酒有些苦涩,但我忍着又喝了一大口。喝完一瓶后我又拿起了一瓶。啤酒让我感觉到温暖和漂浮,还有冷静,就好像有人在我身上施了魔法,对我说:“你看,查理,现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在那个潮湿的夏末晚上,伴随着唱机里传出的珍妮丝·贾普林哭泣般的声音,酒精在我的大脑里插下了一个小旗子,宣告对那块领地的所有权。

我们房子后面约半英里处,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树林里有一个又冷又深的池塘,周围生长着许多松树、胭脂栎、杜鹃花。我经常会在池塘边逗留很久,看着水泡在飞碟般大小的浮叶间跳动,还有飞舞的蚊子在石头上跳跃,有时我还会用藤条杆钓鱼。感觉热的时候,我会脱下衣服,跳进水中游泳,然后躺在温暖的石头上,在斑斑点点的阳光下晒干自己的身体。这片树林是我的梦幻之地,我会在其中扮演我想要变成的任何人。

我幻想自己是马歇尔·马特·狄龙,是侦探乔·曼尼克斯,我还会在这里练习我的功夫动作。在这里我就是乔尼·奎斯特——我是如此喜欢《乔尼大冒险》——我幻想自己和聪明的本顿·奎斯特博士一起乘坐飞机从棕榈钥匙岛出发,去西藏,去加尔各答,去马尾藻海,去探寻一些超级大秘密,去完成拯救世界的任务。

一天午后,我像往常一样在池塘边玩着,突然听见一阵隆隆的雷鸣。绿色的风暴云在树顶沸腾着,叶子随风飞舞,发出呼呼的声响。一滴雨落在我身上,然后又是一滴,接着变成了倾盆大雨。我开始往家里跑,在树木之间急速猛冲,边跑边脱下短袖。跑出树林时,一束锯齿状的闪电击中了前方的地面。我跳过一个栅栏,又跳过一个满是水的沟渠,沟渠里的水正飞速流动着。抄近路穿过茂盛的草丛,看见母亲正站在门廊处等我。我挥舞手中的短袖,大喊着,母亲也挥手回应着我。

“我就在外面!”

“什么?”她喊道。

我跑到阶梯旁,脱下短裤,和之前已经湿透了的短袖揉成一团扔给了她。她抓住衣物后笑了起来。

“我就在外面!”我再次喊道。

浑身只穿着棉内裤的我再次冲到了门外,大声叫喊着,每一道闪电都让我兴奋不已。我绕着院子狂奔,一根长长的藤条勾住了我的手,我用力摆脱了它,举起手臂在雨中自由地挥舞着。我全身都湿透了,却感觉到了自由、平静和快乐。直到今天我还记着那种感觉,那种跑到筋疲力尽的感觉,它让我无所畏惧。

一九七三年夏,母亲决定举家搬到纽约的阿提卡去。早在两年前,她就被阿提卡州监狱的暴乱所激怒。在那场暴乱中有四十三人死亡,死者中的大多数是被三十英尺外高塔上的警卫射杀身亡的。在此之前母亲曾在北卡罗来纳州的监狱里和囚犯们待过一段时间,母亲将他们的生活经过艺术加工写成了一部剧。她申请并获得了为期一年的授权,这样她就可以在戒备森严的阿提卡监狱做同样的事。暴乱发生的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她认为这是一个信号,是命运的安排。

母亲与我挤进了我们的黄色大众汽车,车内与车顶全是行李。可卡不和我们一起去,挥手与他告别后,我们便驱车一路向北驶往阿提卡。很多年后可卡告诉我,当时他不该同意母亲带着我北上。但当时他白天要工作,晚上则忙于戏剧创作,实在是无暇照顾我的生活。

我们在一家面包店楼上的小公寓内安了家,公寓里满是肉桂与新鲜面包的味道。母亲在唯一的卧室里的地板上铺了一张床垫,然后就睡在上面,而我则睡在客厅里一张破烂的沙发上。房子后面有一条铁路,每天早晨六点火车都会轰鸣着经过,还会鸣响汽笛。这火车也就成了我的闹钟。下雪天母亲被困在监狱无法回家的时候,我会逃课,在铁轨旁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这些孩子中有和我一样是逃学的,也有已经辍学的。他们中大多数人的父母都在监狱里担任警卫。

我们会在铁轨上堆叠硬币,等待火车碾压它们来打发时间。有时,一些年纪较大的男孩会给我们一些大麻或瓶装的酒精饮料。我并不喜欢抽大麻,它让我感觉迟缓,昏昏欲睡,不过我喜欢酒精饮料。有几次我喝得非常多,甚至在铁轨上呕吐了起来,但我并没有因此停止。每当喝醉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解脱感,但这种解脱感来自何处?我并不知晓。

有一天,我们发现一个男人跟着一辆慢速行驶的火车跑着,跑着跑着他就抓住了车厢上的一个把手,然后翻身跳了上去。我们被惊得合不拢嘴,直直地看着火车渐行渐远最终消失。

那一刻我决定也要跳上一辆火车。但我并没有将这种想法告诉他们,因为我知道我可能会失败或临阵退缩。大约一周之后,我鼓起勇气跟着一辆火车跑起来,却发现实践起来要比看上去难得多。铁路基床的石头凹凸不平,轨枕之间的空间又非常大。我被绊倒了,倒下的地方距离车轮仅有六英寸远。我应该马上离开,但我并没有。我在心中计算着时机,如果我在跑步的时候每一步距离都和轨枕间距一样的话,我就能跟上火车的速度。

一个周六的早晨,母亲去工作后,我决定再去试一次。我穿上了父亲的旧士兵夹克,虽然对我来说有些宽大,但这是父亲留给我不多的东西之一。到铁轨旁后我便躲进灌木丛中,等待火车的到来。当我看见一列火车其中的一节车厢是打开的时候,我起跑了。当我的速度与火车不相上下时,我便鼓足勇气朝着那节打开的车厢跳去。一阵疼痛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身子一半在车内,一半则挂在车外,我感觉到一根手指正好抓在地板缝隙之间,借此我便将整个身子拉了进去。我转了个身,气喘吁吁,刚才的急跑使我的脑子嗡嗡作响。

成功的兴奋大约持续了五秒。空无一物的车厢不一会儿便让我感到无聊,而且车厢里还充斥着尿骚味。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过去了,火车还在飞驰着。我感到非常无聊,所以我觉得自己必须从火车上下去,从开着的车门向外望去,我想要跳下去。我想象自己像电视中的演员一样,在撞到地面的一刻顺势滚起来。我看了看前方,希望能找到一片柔软的地方用于落地,但只看到了石头和又肮脏又干硬的茂密灌木——因为我的相对速度非常快。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把自己挂在门旁的把手上,然后尝试着小心地落到地上。

抓着冰冷的钢铁,手心上全是汗,我摇晃着身体凭借惯性使自己摆到了火车外部。脚下的大地正在飞速地移动着,火车跑得很快,我不得不紧紧贴着车厢。我意识到如果我跳了,可能会被火车碾死。但此时我的脚也够不到车门无法回去。我的手在打滑。我把一只穿着运动鞋的脚伸向地面,想要这样感受火车移动的速度。我的手渐渐无力,已经无法再坚持挂在车上了,于是我放开了手,并发力快速向前奔跑以保持身体的平衡。不管如何,我成功地站稳了,看着火车离我越来越远。

“我成功了!”我一边减慢速度一边兴奋地叫道。我举起自己的双手欢呼着,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超级英雄——是无敌的。同时我也意识到,这里距离家可不是一般远。

急速奔跑使我的身体摇摆,我开始在铁路上奔跑起来,沿着它一路朝阿提卡跑去。我一直奔跑着,想象着我家那丑陋的公寓建筑会在下一个拐角处出现。偶尔我会停下来休息一下,或走一段距离,然后继续奔跑。我几乎跑了两个小时,最终我看到了家。回到家后我便瘫在了沙发上,没过多久母亲就回来了。

“我从楼下拿了两个肉桂面包,放了一天了,不过看起来还不错。”她边说边举起一个小纸包,“你今天过得如何?”

“不错。”我说。

“你做了什么?”

“什么都没做。”

如果把实情告诉她的话可能会有些麻烦。我从来没有和妈妈争吵过。我想把这事作为秘密保留给自己:搭乘火车,跳下火车,然后又跑了数英里回到家。

在读八年级之前,我的母亲问我是否想要和父亲一起在加利福尼亚生活,还有我的继母莫莉和继妹迪娜。我不知道这是谁的主意,我曾见过父亲几次,而且相处得很愉快:他带我去了迪士尼乐园还有沙滩。他不像妈妈一样充满深情,但我喜欢和他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如果我移居到了加利福尼亚,我便可以参加有组织的体育活动,这让我很兴奋。我的母亲和可卡从来没有就此事达成一致:制服、练习、比赛,还有日程表。我告诉母亲我想去,但话说出口后我便感到这是件非常糟糕的事。

后来离开的时候母亲哭了,但不管如何,我还是能够理解她所从事的救济他人的工作。如果我不在她身边的话,她会有更多的时间用于她的工作。我知道那件工作对于她来说意味着什么。登机的时候我感觉到了罪恶感,困惑她为什么就这样让我走了。

到了加利福尼亚后,很快我就签约参加了波普·华纳的橄榄球队,尽管之前我仅在电视上看过橄榄球。那时我六英尺高,却瘦得像耙柄,体重刚好达到其最低限度——一百二十五磅(1磅=0.4535924千克)。我上场的时间非常少,但我喜欢那种身为团队一份子的感觉,我喜欢训练——特别是跑步。训练结束后,我会独自去操场多跑几圈,等着继母来接我。一次跑步的时候我发现越野赛跑的教练一直盯着我看。

“嘿!”从他身边经过时他叫住了我,“你看上去更像是一个赛跑选手,而不是橄榄球选手。你愿意跳槽到我的队吗?”

第二天我便转到了赛跑队。训练的时候我穿着橄榄球鞋,因为我没有跑鞋。在一段三英里的越野跑训练中,有一些男孩轻蔑地对我说:“不错的鞋子。”但我并不在意,能跑步这让我感到非常高兴。第一次训练结束后,我便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应该属于何处。

我还记得我的第一次跑步比赛,当发令枪响起时,数十名男孩互相推撞着,都想争取一个好位置。在起跑的数百码距离内,我被绊倒了数次。我想要站起来继续跑,但就像被海浪拍打一样不断地倒下。一只鞋子踩在了我手上,鞋钉扎穿了我的皮肤。我抬头想看清到底是谁踩到了我——一个穿着亮绿色短裤的孩子正快速离我而去。当我终于站起来再次奔跑时,我仿佛得到了某种新的强大的能源,它如同火箭燃料一般,肾上腺素和愤怒一起冲击着我。

我向前冲着,追上并超过一名又一名选手。我就像是在飞翔,直到来到一条小溪前。因为之前从未参加过越野跑,我从来没有在跑步中弄湿过我的脚,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停了下来,身后的一个男孩撞倒了我。

“别停下,混球。”在刚要站起来的时候有人冲我这样喊道。我看到其他选手继续涉水而过,没有一人摔倒。

“加油,查理。”我的一位队友经过时对我说。

“加油,查理。”我对自己说。我再次站了起来,再次迈步奔跑,用自己的方式通过了溪流,重新上了小径后我加大了步伐。现在我再次有了移动的空间。赛道上的人越来越少,几分钟之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在树林中奔跑。周围很安静,我甚至能听见脚踏在泥土上的声音,还有均匀的呼吸声。我感觉有一种优雅的动物在随着我奔跑。当我从树丛中来到一片开阔区域时,看见有六七个男孩在我前面奔跑着。在这群人中间,我看到了那个穿着绿短裤的孩子。我加速追赶他。

就在我接近的时候,他回头瞥了一眼并看见了我正在以非常具有攻击性的速度追赶着他。他也加速了,从右侧冲出了选手群。我尝试更加努力地去跑,但双腿却突然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仿佛在泥浆中奔跑。绿色短裤以第一名的成绩越过了终点。他的鞋钉踩到我,虽然我的脚在流血,他也没减速。

我蹒跚着穿过终点完成了比赛,成绩是第十五名,我双手搭在膝盖下,想要让呼吸平稳下来。当我直起身的时候,我看见绿色短裤正在朝我走来。哦,该死。他想干什么?

“跑得不错。”他说,朝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又走开了。

跑得不错。跑得不错。这几个简短的字改变了我的人生。我的努力得到了认可,我的坚持得到了认可。接下来那个赛季我再也没输过,并在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区域预选赛上获胜。在州级比赛时,我取得了第十三名的成绩。对于新人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但我还想要更多。我想要变得更快。

冬季,我加入了学院的篮球队,因为这样我可以保持更好的体形,有利于来年春季参加田径运动。第一次参加田径运动会时,我便赢了半英里赛跑、一英里赛跑,还有三级跳远。我的队友拍着我的背向我祝贺,我的教练说我是天生的跑者,还说如果我努力锻炼的话速度会变得越来越快。当我把三个奖牌拿给父亲看时,他看上去更多的是惊讶,而不是感动。那个赛季,我希望他能来看一场我的比赛,但他从没来过。在那个赛季,我战无不胜。

那个学年结束后,父亲决定搬回北卡罗来纳州,这样他就可以和他的兄弟一起开始新的工作。但我却感到很沮丧,因为我想在加利福尼亚参加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样我就能有机会在比赛中击败那些曾在越野比赛中击败过我的人。

但父亲的决定是不可更改的。而我的教练告诉我,如果我能准时参加北卡罗来纳州的地区比赛,我就有机会参加北卡罗来纳州的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只要能跑步,我不介意搬家。最终我赢得了半英里和一英里比赛。我看见父亲出现在人群中,并对我说:“做得好……但如果你能在第三圈把节奏提得更快的话,那么你还可以把成绩提高一至两秒。”

上高中时,我一直做着能让父亲感到骄傲的事。我参加了橄榄球队、篮球队、棒球队、田径队。我还在学校的电视台上做了一个早间新闻节目,自己写稿并参与采访。一年级和二年级时,我是班里的班长,三年级的时候我当选为学生会主席。三年级约有四百人,票选“最佳学生”时,我的票数位列前十。数家大学招募我去打橄榄球,而我很早就接受了梦想中的学校的邀请,它也是我们家族的母校——北卡罗来纳大学。

表面上,我是一个完美的孩子,是完美先生,但这些并不是我最想要的。每个新的成就和荣誉只能给我带来短暂的救赎感,之后我必然会感觉自己做得还不够多。和妈妈一起生活的时候,我感到我就是自己,但和爸爸在一起时,我并不能成为完全的自己。父亲并不认为这是不好的事。他会批评我,特别是当他喝醉的时候,他会用一些严厉的话来指责我,比如无力的上篮、糟糕的传球、用“a”代替了“A”。他总是将注意力集中在负面的东西上,并将其视为正直的表现。他的父亲也是如此,祖父的传统是:赞扬是留给女孩的,轻蔑和嘲笑会让你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三年级橄榄球赛季快结束时,在罗利(美国北卡罗来纳州首府)的州博览会上我因为拿着一瓶啤酒而被逮捕,教练给了我一场禁赛。父亲感到非常愤怒,和我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决定逃离,还怂恿我的女友和我一起走。之前我们只是约会了几个月,但现在却在认真严肃地讨论出走这一事。

她是三年级学生,有许多不想失去的东西,但在那一刻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我们往她的褔特汽车上装了很多东西,然后就驾车驶往南方的代托纳比奇(美国佛罗里达州东北部一座城市)。在比奇,没有人会来检查我们的身份证,哪怕当时我们只有十七岁,我们依然可以肆无忌惮地喝朗姆酒。我找了份餐馆的工作,在假装了两周的大人后,我们便不得不选择回家。我们打电话给我们的父母,让他们知道我们是安全的,同时这也让我们感觉压力很大。

回家后,父亲先无视了我几天,直到有一天下午我参加完橄榄球练习后开着车进了车库。那时他正在外面,他从车上拿下来一些东西。我假装在整理我的书和背包,希望他能回房间,留我一个人。但当我抬起头时,他双手交叉盯着我看,他的脸通红。我非常不情愿地从我的大众汽车里出来了。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缓缓地说道。

“别担心。”我说,“并不是你的问题。”

“这就是我的问题!”他叫道,“你把你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全毁了,你把你在大学打球的机会给毁了。”

“是的!我知道!”我也喊道,“我根本不在乎!”

他朝我走了几步,把一只脚抬起,好像要踢我一样。我躲闪了他,没有命中目标使他失去了重心,摔倒了。在他的脚飞在空中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底,听到了他落在柏油地面时发出的令人讨厌的坠地声。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跑回了车里,开着它上了街。在驶离之前我又看了一眼我的父亲,他正在挣扎着起来。

我知道他是对的,一切都糟糕透顶。错过了一些关键的比赛后,我失去了在大学里继续打橄榄球的机会。我本是久负盛名的UNC摩尔黑德奖学金的候选人,本有机会免费上这大学,但现在这些都被我给毁了。事情被我弄得一团糟。但我知道我可以在大学里救赎自己。我所需要做的一切就是努力学习,获得好的分数,远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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