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
但到后来,
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
懂得爱自己,是人生第一要义。
不管有没有人爱,
都毫不含糊地宠自己,
对自己不离不弃。
谁敢说,这样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人是不可能免俗的,每个人都得有自己的一份日子。
某天在杂志上看到一句话,一个很有名的女人说的:不穿高跟鞋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想想自己平日里,不是平跟皮鞋就是运动鞋,灰头土脸的样子。我倒吸一口冷气。
没有前途!怎么办?骇得我放下杂志,直奔商场买了一双高跟鞋:白色,细高跟,镂花,皮革闪着光芒,精致又漂亮。880块钱。对于我来说,它有点儿贵,可是为了前途,也就认了。
穿上高跟鞋,好像找到了袅袅婷婷的感觉。顾盼颦笑之间,好像平添了女人的风情,前途好像正在不远处对我招手窃笑。
第二天穿上高跟鞋出差去外地。是过路车,人又超多,进站口放行的时候,时间已经很紧迫了,大家都一路狂奔。平时穿平跟鞋练就的敏捷身手,此时不灵光了,我拿着行李箱吭哧吭哧地向前冲,还是落在了队伍的最后头。火车就要开了,我和几个精力不济的人竟然没挤上去。只好又急赤白脸地去火车站旁边的长途汽车站改坐汽车。为赶时间,又是颠颠颠地一路小跑,等到终于坐上车,已觉脚疼难忍。把脚从鞋子里抽出来一看,脚趾头上居然磨出了两个水泡。
看,这就是前途的代价。
后来,又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句话,香奈尔说的,不用香水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赶紧又检讨了一下自己。倒是有一瓶香水,伊丽莎白·雅顿的,朋友送的。送了几年了,到现在还有一大瓶没用完,因为总是想不起来用,或者是没什么机会用。
想想看,那什么衣香鬓影、暗香盈袖的,自然撩人。每个女人都想那么极致地女人下去。只是,我每天要穿梭的地方并不是咖啡馆,音乐厅,星级酒店;一个没有车的人,也不可能一出门就把自己塞在车里,把风尘雨雪挡在外面。我要穿行的,是经常狂风大作、尘土飞扬的街道,是拥挤不堪、五味杂陈的公交车,是永远手忙脚乱、书稿成山的办公室,是七荤八素、生猛海鲜的菜市场,是煎熬炒炸、水深火热的厨房——这些地方,好像都没有香水的用武之地。
对我来说,闻到一个男人衬衫上隐约的汗味而不是古龙香水味,更能让我感觉到他的男子汉气息,顿生贴近之感;一个头发丝上残留有油烟味的女人,比人还未到先飘来香风阵阵的那种,更能让我生出没有距离的亲切感。那都是结结实实生活的味道。而真切的生活味道更能让我感觉踏实,更能在瞬间打动我。
再有一天,又看到一句话,莎拉·杰西卡·帕克说:手袋没有多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我狂叫一声:老天,拜托!这么多没有前途的事情,不要再让我看见好不好!想到那几个水泡的代价,我打算按兵不动。我相信接下来肯定会看到这样的话:
没有几十条丝巾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不戴钻石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不想住别墅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
真会如此吗?想那居里夫人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前,整天忙于实验,无暇他顾,生活异常窘困,连冬天取暖的炉火钱都没有。冬夜里,和丈夫做实验实在冻得受不了时,他们就在屋子里跳舞取暖。这样的生活,她桌子上怎么可能会有香水?
女作家铁凝也说过:“人是不可能免俗的,每个人都得有自己的一份日子……你敢说哪篇巨著形成时,作者的桌面上准没有油盐酱醋?”
她们生命中的大多数日子,一定都与高跟鞋无关,与香水无涉,但是谁敢说,这样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
各有各的前途。
只要你足够坚强,何惧历经风霜
历经风霜,是每一个想成就自己的人的必经之路。
说起“霜”这个字,脑子里最先涌现的不是自然界的那种霜,而是岁月的风霜,人生中的风刀霜剑,那些寒霜一样考验我们的逆境。“风霜”这个词,也早已偏离它的本意,更多地指向霜的引申义了。
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他所经历的时间、故事、际遇,最后化为他脸上的褶皱、眼神里的微光、内心深处的叹息,人生的风霜积淀于他脸上纵横交错的纹路中,再也擦洗不掉。
“霜”这个汉字,音、形与义都极美,是最富有中国意象的汉字之一。
总觉得,雨、雪、霜、露,都莫不是天地之间的交接,是天地交换讯息的一种形式。而霜,似乎是最含蓄,最冷静,最让人警醒,又最令人惆怅和销魂的那一个。想想看,秋末冬初的土地上,此时气温已降至零度,清晨出门的人嘴里呵出白色的寒气,脚下的草已经变黄,蒙上一层厚厚白霜,更显萧索。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的意境,既有天涯羁旅的凄清,也有独自走向远方,走向更大天地的忐忑,饱含悲辛的诗意。
还有,“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霜,成了人生凄凉、心境寥落的对应物。
就像人生必得经过风霜才能更强大更坚韧一样,经过霜的庄稼,味道也会更好。霜打之后的柿子,格外甜美。霜打之后的萝卜,格外爽脆好吃。一个蜜罐中长大,没有经历过风霜雪雨的人,他的心智一般都不会强大。
也许,在宁静顺遂的环境中长大的人,心里都会有对风霜的渴念。因为那意味着对自我更好的锻造,以及人生品质的提升。
曾为印度王子的释迦牟尼,年轻时的生活应有尽有,何等奢华美满,可是29岁的他在一个午夜决然离开王宫,自我放逐,脱下了华丽的服饰,换上蓑衣,遣散侍从,成为一个修行者。我想,他身为一个锦衣玉食的王子,应该也有对经历人世风霜的渴求。
同样,在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里也表达了这样的主题。这是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的小说,描述了伦敦的一个证券经纪人,因为突然着了艺术的魔,便抛妻弃子,弃绝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在此后的人生中,贫穷的纠缠、病魔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回头,他一直在人生风霜的磨砺中砥砺自己的艺术,拓展自己的人生。
历经风霜,是每一个想成就自己的人的必经之路。面对扑面而来的风霜,只要你足够坚韧,就不会是霜打的茄子——蔫了,而是“霜叶红于二月花”。
所以,我有时会在心里同情现在的那些富二代、官二代的孩子。他们往往骄矜气盛,目空一切,因为一切得来全不费工夫,可是他们也会因此而体验更多的空虚感。
没见过风霜,没经历过自我奋斗的汗水,又何能体验属于自己的成就感与满足感?他们该丧失了多少醉人的人生滋味。
曾在网上看到这么几句话:“人生什么事最使我难过呢?穷困吗?不是。劳累吗?不是。人生最使我难过的是,看到美丽的母亲当了几年母亲以后,有了一张恶狠狠的脸;美丽的主妇当了几年主妇以后,脸上有了严冷的表情。”
这样的人,是把风霜写到了她的脸上,外化到了她的神情里,而不是受到霜的浸润之后,让自己开放得更好。这就像自然界的植物一样,能抗得过秋冬,并且开放得更香艳的,毕竟是少数。
对世界,我愿意永远保持饥饿感
一个人对待食物的态度,折射了他的人生态度。
有一次在小吃摊上吃凉皮,我放了很多红辣椒进去,吃得热火朝天,旁若无人,很是痛快。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对恋人。男的一碗很快吃完,女的吃得很慢,男的坐在一边等,渐渐地似有不耐烦。女的娇滴滴地用筷子挑着凉皮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吃这么慢吗?男的说不知道。女的说:你看,因为这上面有很多姜,我不吃姜的。
那碗凉皮是用了很多姜末,女孩挑剔地想把那些细小的姜末一一挑出。但对面的我看到的却不是这样的原因。我所看到的是女孩嘴上的唇膏鲜亮欲滴,她不是怕姜末,她是怕凉皮毁了嘴上的唇膏,影响唇形,也怕把口红吃到嘴里去,所以她每吃一口都只能挑一点点,小心地绕过嘴唇,妄图直接放入舌尖上。很费周折,自然吃得很慢。姜末多,倒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唉,女为悦己者容,这是女人,一生的动力,也是她们一生的梦魇。做女人,真是不容易的。
后来我想,去见亲爱的恋人之前,该不该抹上漂亮的唇膏,让自己更迷人一点呢?可是想要亲吻时可怎么办呢?先用餐巾纸擦掉吗?恐怕有点儿大煞风景吧。这实在是一个费解的难题。
一个人对待食物的态度,折射了他的人生态度。
对待食物的情感,类似于对待世界的情感。一个对美食胃口很好的人,大抵对世界、对世事也有很好的强健的胃口。
一个病恹恹的胃口不好的人,很难想象他对这个世界有好的吞吐能力。
对于走上餐桌的食物,尤其是天然食物,我是一直心怀敬畏的。我觉得那是浓缩了天地之精华,像“千人药”一样历经了无数人的手和汗水的。所以,热爱它们、吃掉它们,是我联结这个世界、感受这个世界柔情蜜意的重要方式。在心里,我是挺不待见那种在餐桌上对菜肴挑挑拣拣、漫不经心的人的。对于那种眼见一桌美食却蹙眉怨嗔,不以为意,张口闭口“减肥”的人,我总会在心里悻悻地想:才吃饱肚子几天,就矫情成这样?
现在生活节奏快,我身边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愿做饭,或者宣称从不做饭,他们看起来光鲜、唯美、优雅,似乎不需要面对吃饭的问题。君子远庖厨。那他们吃什么呢?餐风饮露吗?这一直是我心底的一个悬疑。
一个不愿下厨,从不谈论厨房,似乎生活中也不需要厨房的人,一直让我敬而远之。那至少说明,他在过一种凌空虚蹈的人生,他无法面对人生的真相。
我爱看一个人的吃相。我喜欢看一个人吃食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仿佛能吞咽下整个世界的样子。他吃什么都很香甜、快慰的那种享受感,叫人踏实。这种吃相的人,大都个性敞亮豁朗,值得信赖。
西餐礼仪讲究喝汤不能发出声音,嘴里有食物时不能说话,可是在自己家里或是和朋友聚会时,面对一桌美食,怎么痛快怎么来,吃得呼哧呼哧,也是人生快事之一吧!
一个自己从不下厨,却对餐桌上的饭菜挑三拣四的人,大都对人生也甚为挑剔。我相信这样的人是没有福气的人。
见过热爱做饭的男人,他们愿意流连于菜市场,用心挑选食材,回来在厨房里用心地急切快炒、慢煨细炖,那一刻他的心是笃定的,他的眉目是安适的。他不慌不忙,不紧不慢,最后为妻儿端出一桌好菜,看着他们享受自己烟熏火炙后的劳动成果,他很有成就感。就像一个富有经验的老农坐在田间地头,心情熨帖地看自己侍弄得妥帖安适的庄稼。他操持的汤汤水水,会化为妻子红润的脸庞、孩子健壮的骨骼。
总觉得在这个人心浮躁的当下,愿意下厨,并且把下厨作为人生常态,从中找到乐趣的男人,是世间的珍宝。那需要持有怎样的平常心,需要怎样的单纯心思、世事洞明,才深谙到生活的真谛?
一直以来,男人的形象,大都是与各种社交场合联系在一起,似乎那才是他们盘桓的天地,是他们一生奋斗的舞台。男人也甘于这种被定位与被塑造,所以经常下厨或热爱下厨,是绝大多数男人无法面对也羞于提及的事。
只是多年以后,那些热衷于大吃大喝的男人大都有了高血压、高血糖、冠心病、脂肪肝,那些热爱下厨的男人呢?依然如一株翠竹,健康挺拔、充满活力。那是自家厨房对他们的滋养。
三毛说过,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
连伟大的爱情都是这样,何况人生呢?
对美食、对世界,我愿意保持我永远的饥饿感。
每一扇窗里看到的人生都不同
一种自我牺牲的宽慰与满足,或许是一种残酷。
平胸女人内心的苦涩,让她看不到别的可能。
但其实,世界有很多扇窗,从每一扇窗里看到的人生都不同。
林秋生得唇红齿白,眉眼生动,是那种一看就会让人感觉舒服清爽的女孩。可是,她却从没有对自己满意过。
因为,她平胸,一穿上衣服,一点起伏都没有了。这是她内心深处的自卑。
在每一个深夜,凝视自己身体的时候,她都不得不面对自己无法收拾的难堪与失望。虽然,连她自己都不愿意承认,但她实在是回天无力。
林秋长大后意识到,那一定是上高中时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读高中的三年,她一直住校。那时年纪小,不知道营养对身体发育的重要性,加上学习又紧张,吃饭都是对付。每天中午买饭都要排长队,还老是有人插队,大家都一窝蜂地挤。她讨厌排队,更讨厌有人插队,所以总是最后一个去,那时候已经买不到什么菜了。她就只买两只馒头,干吃,最多伴一点儿咸菜,或是豆瓣酱。早上则是几块饼干,晚上是在小铺子里买两只芝麻烧饼。
高中三年,14岁到17岁,她基本上就是这么过来的。
大约到了二十一二岁,她才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平胸。看到别人穿衣服起伏有致、玲珑凸凹,自己穿起来却一马平川,这实在是一个成熟女人内心无法正视的心酸。
大二时,有次洗完澡回到寝室,大家都忙着换衣服。同室的刘红看着林秋刚穿上一件紧身秋衣,嘻嘻哈哈地笑着说:“啊,太平公主!飞机场!”寝室里另外两位女生也在。林秋一听这话脸便变得惨白,站都站不住了,恨不能当时就死掉。
这是她有生以来听过的最耻辱、最难堪的话了——可是,却是最大的真实,没有辩驳的力量。她不知能说什么。
刘红看着她变色的脸,不以为然大大咧咧地笑了起来,说:生气了?这有什么可生气的啊?怎么连自嘲的勇气也没有啊?原来我们高中的一个同学,她就经常对着镜子说自己是飞机场呢。
从那时起,林秋尝试过各式改变平胸的办法:锻炼、食疗,比如吃猪蹄、大豆,喝牛奶,吃脂肪含量高的食物,甚至悄悄注意报纸上的丰胸药物。那些广告无一不是做得信誓旦旦、神乎其神,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啦,什么“万丈高楼平地起”啦。她试着买了其中一种宣称是纯中草药的,喝了两个月,花了一千多块钱,依然没起什么高楼。
报纸、电视上还有不少丰胸手术广告,她不想那么做,那毕竟是假的,她心理上接受不了。还有什么充气式、海绵式之类的文胸,她也不愿意用,她觉得那样做像个骗子。再好的东西,如果是假的,毋宁没有。
看上去,她现在的性格是很沉静、淡定的。其实,小时候她是很疯的,有人叫她假小子。现在,假小子沉静得似一株睡莲:羞涩的,放不开的,甚至还是青涩的。不像很多她那个年龄的女孩子:张扬,吵闹,咋咋呼呼。她想,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这是为什么。
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也许没有人想过:相貌决定性格,然后性格决定命运。也就是说,相貌最终决定命运。
她喜欢她中学的一个同学孟浩。孟浩十分优秀。她能感觉得出,他对她也是颇有好感的。她听说过他在别人面前表示过对她的欣赏。但是,越是喜欢他,她便越是自惭形秽。她不能想象,有一天他们真的走在一起,让他面对自己身体的瑕疵与遗憾……她觉得,那简直是一种残酷,她无法想象。真是近情情更怯啊。
所以,对他,她选择了退,而不是进。虽然也有遗憾,也有伤感,但更多的还是一种自我牺牲的宽慰与满足。
后来,她听同学说他有了女朋友。据说那女孩对他非常主动,他们很快结了婚。她不愿问他有关他太太的任何情况,但她不无酸楚地暗暗设想,那女孩不知该有多么美丽可爱,多么风华绝代,多么旷世难觅。而她,一晃都到27岁了,还是孑然一身。因为他,别的男人统统没有味道。
后来,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他们又见面了,也见到了他太太。虽然在这之前,她是很想见见他太太的——仅仅是因为他。可是,她却又不敢甚至不愿真的见到她。她相信,他太太的美丽和光彩会让一切黯淡,那会让她更加自卑。
在聚会上,她不无吃惊地发现,他太太瘦得像一张纸片儿,竟然是一个相貌、谈吐、气质都极平平的人。而且她在心里暗暗惊呼:她竟然也是——平胸。
她穿着一件黑色T恤,那种流行的所谓“小一号”式的T恤,很瘦小,让T恤里面的内容昭然若揭,那显然是比她更厉害的平胸。林秋的心里泛起了前所未有的苦涩——她错过了他,而且,她有过的担心与忧虑也许是毫无必要的。
后来大家酒都喝高了,一个个眼神飘飘的,一个比一个晕乎。有人说到同学高强。高强还在学校读博士,正在和同校一个澳大利亚留学生热恋。
那同学借着酒劲说:“他呀,找的那个澳大利亚妞可真肥啊,一走一颤,少说也有180斤,你们没见过那胸脯,光那胸部的一堆肉,估计有20斤重。”
大家笑得要喷饭。男生纷纷说外国的女人都那样,比中国女人丰满得多了,言语中表现出对外国女人丰满的艳羡。孟浩眼神也飘忽了,嘟噜了一声:“我最不喜欢那样的女人。”别的男同学都起哄:“不可能不可能,没一个男人不喜欢丰胸的,这是天下所有男人找女朋友的梦想之一。”
孟浩说:“真的。自小就不喜欢。我小时候继母对我们很凶。她长得奇胖,身上的肉颤颤巍巍的,让我心里特别压抑。我从小就对那东西极厌恶。那时我就想,将来我找女朋友,一定要找胸小的,那让我觉得温柔,安全。”
原来是这样啊。大家都笑了。
只有林秋的笑容凝住了。
在万家灯火中,找到内心的光亮
从一切事物中找到欢喜,只因为有一颗善于体察和珍惜的心。
不知从哪一天起,也很难说是因为什么,情绪常陷于低落萎靡之中。没有斗志,没有野心,没有兴奋点,一切都无可无不可。对这个世界,对一切事物都丧失了热情与兴趣。
这真是致命的恐慌。总感觉时间的飞逝,让一切都雨打风吹去,最后化为虚无,就像一切从来没有发生。就像一个无边的黑洞,把所有的行动力、梦想都化为齑粉。
在这样的状态下,每一天都像是白过的,因为内心没有跟着成长与沉淀。也会参加聚会,置身于这样那样的场合之中,起劲地开着玩笑,让彼时彼刻的时空活色生香,可是,内心是萧索的,总会瞥见自己笑容背后的空洞。
有时候,会很羡慕那些能始终活在当下的人。他们总会生活得有滋有味,总能为眼前的一切兴高采烈,为眼前的一场宴会、一次旅行、一笔数额不多的奖金、一双新买的鞋子,找到真真切切的欢喜与满足。仿佛那一刹那即是永恒。
或者,从不追问何为永恒,何为意义,不问青红皂白地活着便好。
有时候,也会为那些简单而闪亮的瞬间击中:酷烈的阳光下,蹬三轮车送货的工人脊背上滚滚而落的汗珠,他用汗湿的手掌接过一叠零钞时眼角纹路的跳跃;一个母亲带着年幼的婴儿洗澡,边洗边情绪饱满地给他唱歌,那孩子表情懵懂不为所动,母亲像是在唱独角戏,可却那么投入,脸上生出无与伦比的光辉;无人的小径上,一朵小花在不为人知地蓬勃……那些生命的气息都让人心思奔涌,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潮汐律动。
朋友给我讲述了她经历过的亲人的死:年仅23岁的小姑子因为家庭琐事,喝农药自杀,家人发现后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洗胃后,她终于从重度昏迷中醒了过来。医生叮嘱小姑子的家人,一定要不停地和她说话,让她保持清醒,不能让她睡过去,一睡过去可能就醒不来了。于是家人握住小姑子的手,不停地和她说话,她一睡着就把她唤醒,这样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她也时醒时睡断断续续地说着话。疲惫不堪的小姑子恳求道:“让我睡一会儿,就睡一小会儿……”
最终,她睡过去了,永远地睡过去了,撇下了一岁多的孩子。
那种迅疾与猝不及防,让朋友深感生命的脆弱,好像谁都随时会被上帝召走。
“从那时起,我才发觉不仅身体会沉睡,我们的灵魂也常常在沉睡,需要我们经常去唤醒它,拍打它,才不会让它坠入麻木虚无。从那以后,我对每一天都心怀感激,感觉每一天都像是白捡的。哪怕我平平常常地给孩子烧一顿饭,也会去想,如果是一个死去的人,上帝跟他说,让你回到人间一次,陪你孩子吃一顿饭,那他会是什么感觉啊?他一定会幸福死了,给他个皇帝做他也不愿意换啊。这样的一顿饭对他意味着什么?那不是天大的幸福吗?这样比照,就觉得眼前拥有的一切全都是福祉……”
我怔住了,眼角有些湿润。在朋友看来,眼前庸常的一切,包括一道菜一碗汤,都变得不同凡响。只因为,你持了另外一种眼光。
与死相比,生的一切都是奢侈、巨大、厚重的。而朋友能从一切事物中找到欢喜,找到毋庸置疑的存在感与价值感。只因为,她有一颗善于体察和珍惜的心。
一直以来,我一直飘浮于生活的表层,空心人一样过活,没有沉潜入生活的内部,找到它的份量——如果你没有活出价值感,没有活出重量,那只是你的问题,并非生命本身的问题。
人生的尽头都是虚空,生的结局就是死,在这必然的结局面前,不更需要狠狠地活吗?有多么虚空,就有多么实在;有多么绝望,就会升腾起多少希望;有多么悲伤,就有多么快慰。
在人潮汹涌的街头热泪迸流,在万家灯火中找到内心的光亮,那些,都是结结实实活着的滋味。
人生的全部意义,不过是一碗面而已
我想和他一样捧着那只古铜色的粗陶碗,吃得呼哧呼哧地山响。
有人说,一个永远光鲜的人值得怀疑。我想,一个文字永远光鲜、唯美的人也很可疑,他一定是失真的。
现在,我是那么热爱粗粝的生活,不管是文字中的,还是现实中的。那种粗糙的、野性的、我行我素的、不加修饰的、仿佛此刻即是永久的生活,携带着身体最真实的信息。那种生活,仿佛瞬间能将你击穿。
一天下午,我下楼出去买菜。好几天没出过有暖气的屋子了,出了门才感觉干冷的空气冰砭刺骨。门口的小街在拆迁,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只有一家简陋的小饭馆还在坚持营业,肥胖的老板娘穿着满身油污的围裙站在门口,脸冻成了红紫的茄子。
门前的长条饭桌上,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坐在那里,脸埋在手里的粗陶大碗中,热火朝天地吃着一碗烩面,白色的热气在他头上盘旋。在这个时候吃饭,吃的一定是午餐了,他一天中的第二顿饭,或者是午餐晚餐二合一。他的身上披着一件棉絮外翻,到处都是水泥和石灰的蓝灰色棉大衣,毛领双排扣,那是三四十年前的式样。他急速吞咽的动作和他碗边上飘荡的袅袅热气让我相信,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面了。就是那碗在饭馆玻璃门上歪歪斜斜地大写着“烩面5元”的面。从他身边走过,我差一点儿热泪滚滚。
突然想起尼采。他在都灵的广场上看到一个车夫用鞭子抽打一匹病弱的老马,他扑上去抱着老马失声痛哭。那一刻,他分明觉得自己就是那匹备受欺凌的马。
再次回过头,看那个吃面的人。此刻,天那么冷,他手里的那碗面那么热,那么烫。他身边那个生冷不忌的老板娘,有一种粗糙的砂石般硌人的妩媚。
这一刻,把脸埋在这一碗面中的时光是温暖热烈、舒心舒肺的。而狼吞虎咽下这一碗面的时光,那么长,又那么短。长得可以勾引一个人为它前仆后继,永不消停地走完长长的一生。又短得还未等到吃下这碗面的人擦干嘴角的油花、打完两个饱嗝,就要推开筷子,投入一天中的下一场战斗。
人生的全部意义,也许不过就是一碗面而已。
我忽然好想跑过去坐在他身边,坐在那个露天的油渍满面的长桌边,陪他吃一碗面,我想和他一样捧着那只古铜色的粗陶碗,吃得呼哧呼哧地山响。因为,他就是我的兄弟,就是我自己,就是另一种可能的我自己。
两碗热热的面,两个心意相当的人,那已经是世上最动人的景象了。
我们的此处,正是别人的别处
到了三十几岁,你就会为人间烟火所感动。
以为生活在别处,所以看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卑微、乏味、庸常,让人打不起精神,忽略到极点。
年少轻狂时,总是雄心万丈,身边的一切都入不到眼里。甚至包括渐渐老去的母亲头上的银丝,父亲笑起时眉梢上那朵日渐增大的菊花,都不能让我停止幻想,安心于此时、此地。
那时候总以为自己将要生活在别处,以为真正的生活一定在远方,以为只有挣脱眼前的一切,走向远方,才能进入激动人心的生活。
以为会生活在别处,所以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卑微、乏味、庸常,让人打不起精神。那时的心是躁动的、焦虑的、饥渴的、无望的。
记得17岁那年在学校军训的时候,带领我们军训的连长是一个很年轻的山东小伙子,他长得又高又帅,人又酷又可爱。不过是一周时间的军训,我对他的迷恋已在内心疯狂地生长。那完全是一种想象性的迷恋:想象他的生活,他的一切。比如,以为他一定来自一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有着别样的风景,有着不一样的生活——神秘、有趣,令人憧憬。
一周以后,学校组织我们去他们所在的部队营部参观,原来他就住在距离我们学校不到两里路的地方。
没想到,他们住的地方整齐、干净得过分,但陈旧、简陋得令人心酸;他们训练的地方,也不过是操场、沙丘、油漆斑驳的单双杠,平淡得一览无余。而他们营部的大门口附近,就是一个又一个卖热气腾腾的卤货的手推车,车上摆满了猩红的充满膻味儿的猪大肠、猪心、猪肺、猪头肉……
我简直不能相信,他怎么可能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在我心里那么可爱那么神秘的连长啊!那个“遥远的地方”原来却是这么近,比我自己的生活更不可想象……一个本不需要兑现的想象,遭遇了毁灭性的轰击。
25岁的时候,和一个男生“拍拖”时,他绘声绘色地给我讲他一个人在外地工作的时候怎么做宫保鸡丁、红烧茄子。那一刻,我便知道他在我心中已经完蛋了。那时的我还天真至极,不能想象一个男人围着锅台转的样子,只能接受他和我谈文学、哲学、感觉之类的抽象玩意儿,似乎只有那样才“美好”。
后来看韩剧,其中的男女真是善于安享生活中的小情趣,所谓细微之处见精神:认真地做一饭盒紫菜包饭,给心爱的人送去;包三十只饺子给全家人做星期天的早餐;去一家小铺享受那里酸枣面包与热枣茶的香甜……生活里的小事,都充满了小情小趣。那也是“此处的”、具象的生活,可是因为投入、用心,也是宜人的、温暖的、可爱的。
正像有个朋友说的:年轻的时候,我宣扬聪明人都是不快乐的;年老的时候,我宣扬聪明人其实应该是快乐的。到了三十几岁,你就会为人间烟火所感动。
是的。
想起了里尔克的诗:
谁此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造;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现在,就要告别青春了,我才终于明白,原以为真正的、美好的生活在别处,殊不知我们的此处,也正是别人的别处。
从明天开始,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饱身体容易,喂饱精神却是难的。
同样的境遇,有的人会感觉幸福,有的人会感觉不幸福。就像每个人的笑点、泪点不同一样,每个人的“幸福点”也不一样。有的人幸福点低,有的人幸福点高。喂饱身体容易,喂饱精神却是难的。
在她眼里,他是个粗人。虽然他出过几本书,做着文化事业。她心中的粗人,就是神经大条,说话做事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跟他说话你尽可以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不用小心翼翼,不用怕他动不动就感觉受伤害,感觉被得罪——除非他自己愿意,没有人能伤得了他。所以在她这里,粗人其实是略带褒义,有魅力、有延展性的一个词。
有一天,她和这个粗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忽然问她:“你过得幸福吗?”
她心里一热,像是被戳开了一个口子,暗流汹涌——很久没有被人问过这么虚头巴脑的问题了。幸福不幸福,是一个深不可测、近乎奢侈的问题,让人一言难尽。就像有位评论家说的,现在,谈论身体、欲望早已不是隐私,谈论灵魂才是。灵魂在我们这个时代成了难以启齿的隐私。
所以,她突然嗫嚅。似乎是,她羞于宣称自己幸福——幸福应该是静默无声的,高调的幸福显得可疑;也羞于宣称自己不幸福——幸福是一种美德,甚至应该是一种自律,你怎么可以让自己生活于不幸福之中?所以她只好虚晃一枪,微笑着说:“你看我,像个幸福的人吗?”
他端详了她一秒钟,说:“你这种人,应该不太容易幸福。”
她自嘲地笑了一下:“每个人的幸福点是不一样的。”
他说:“有的人,喜欢自找不幸福。艺术家的生活大都如此。尘世的幸福,对他们没多大意义,因为最吸引他的,不是此岸世界,而是超越性、精神性的彼岸世界。他需要战胜的,是内心永不消停的不满足感与虚空感。”
除非幸福来源于精神上的满足感与成就感,否则它总是单薄易逝。有时候,这一分钟还感觉踏实幸福,下一分钟幸福感就乍然消失了。比如看到一个令人难以释怀的社会负面新闻,会想到这种事情落在自己头上该是多么可怕。这个时候会想,一个人的幸福不足为幸福,一个人的幸福又有什么意义呢?
哲学家斯宾塞说过:“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没有人能完全道德,除非所有人完全道德;没有人能完全快乐,除非所有人完全快乐。”幸福也是一样,幸福都是相对的,是一种生活相对于另一种生活而言的,没有绝对的幸福。
幸福,其实只能是某一时刻某一瞬间的感受,很快会消失或幻灭,不可能长期持续。幸福一旦成为日常,幸福感便成了麻木。
海子为何会在诗中说“明天开始,做一个幸福的人”?为何是明天而不是今天?因为明天遥遥无期,或许永难莅临。可是我们还是会对它怀有期望。也许,有希望在,幸福就不是虚拟的。
他说:“很多事,你相信它,它便是实的;你不信它,它便是虚的。比如艺术,比如宗教,比如幸福。所以需要时常提醒自己的幸福。没有大的幸福,有一些“小确幸”填充生活,也是好的。”
在心里,她是希望自己是个粗人。就是那种粗线条的,不忸怩、不纠结、不腻歪,吃喝穿用都不需要精细,怎么着都能凑合的粗人。
作为一个粗人,才可能化繁为简地应对层出不穷、麻烦不断的生活。粗人,或许意味着对生活有更多的包容,更随意地吸纳,意味着内心的宽广与无畏。
做一个粗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成为你自己的拍黄瓜哲学
我宁愿他自然生长,不紧不慢,悠游自在。
周日,朋友邀约去黄河边一个休闲农庄玩。
这里天蓝云白,土地松软,有着饱吸雨露之后的润泽;空气芳馨,带有青草花木果实的气息;连阳光都是晶莹的,简直有醉氧的感觉。比之于每天处于闹市区,置身于“水泥森林”、喧嚣嘈杂的生活,在此漫步是一种奢侈。恍然间惊觉自己与自然的疏离。走在这个庄园里,仿佛时光停滞,诸事停歇,岂止是岁月静好,这里的人与万物,都无法不静好的。
我们拿着袋子,采摘庄园里种植的无公害果蔬,西红柿、辣椒、圣女果、甜瓜……
自然生长的植物表皮盈润,饱含汁液,那是饱吸阳光、饱饮雨露,经过充沛生长的样子。红是充分的红,红得不含糊、不混沌、不打折扣,黄是脆生生明亮亮的黄,让人的眼神都要柔和起来。轻轻一碰,它们就会自然从枝条上脱落下来,让人只想把嘴唇凑上去大快朵颐。
中午在农庄吃饭。饭桌上摆的全是农庄里自家生长出来的食物:形状笨拙、颜色暗淡的馒头,却有着谷物天然的颜色与清香,那种粗粝和口感,让吃惯了精细食物的都市人有一种放心的安然。清炒豆角、红烧茄子、虎皮辣椒、凉拌荆芥,无不爽口得令人惊艳。久违的天然蔬菜的味道在唇齿之间缓缓回归,唤醒了我们麻木的、被愚弄已久的味蕾。忽然想起了一位哲学家的话:成为你自己。
在尘世间奔波已久,我们早已面目模糊,远离了本来的最初的自己,就像菜市场的果蔬再难有它们本原的味道一样。当人被改写得面目全非,果蔬也一样难以成为它们自己,这真是人生的吊诡。
饭桌上有位朋友,老家是长垣的,长垣是中国有名的厨师之乡。他忽然问我们:“你们会拌黄瓜吗?”
黄瓜谁不会拌呢,太简单了。这个问题让我们有点儿不屑。
“那你们怎么拌呢?”他笑问。
“不就是把黄瓜拍一下,切块或者切片,然后放点小磨油、盐、醋嘛。”我说。还有一朋友说,她喜欢放点儿芝麻酱。
是啊,不就这么多道道吗?还能拌出什么花儿来吗?
长垣的朋友笑了,带着一点儿庄重,说:“你们这都不是最正宗的拌法,你们知道长垣人怎么拌吗?”
“怎么拌?”最简单的事情里能藏着什么不简单?我们都来了兴趣。
“在拌之前,先要用水把黄瓜浸泡两个小时。”他说,带着一点儿神秘。
“先泡两小时?为什么?”我问。一边在心里飞快地算计我下班的时间,加上回家路上的时间,再加上这两小时浸泡黄瓜的时间,那等我吃上调黄瓜已是晚上几点了?我感到时间的局促,有点儿齿冷了。
“我们长垣人觉得,这样拌出的黄瓜才脆才水灵,味道才饱满。”他说。
“然后呢?”我好奇。
“然后用刀背来拍,只能拍一下。你要是一下没拍好,又拍了一下,就不行了,口感就疲软了。所以要掌握好轻重,只能拍一下。”
这么多讲究!简直玄了。我们听得愣了,但我还是信了,接着问:“然后呢?”
“然后,这个拍过的黄瓜,不能竖着切,要把刀平着,从中间切。”
简直大有乾坤了。“还有呢?”我相信这里的奥妙无穷。
“还有,拌黄瓜的这个醋,一定不能用镇江醋。镇江醋太香了,会压住黄瓜本来的味儿。也不能用山西老陈醋,因为太酸了。”
镇江醋和山西醋是市面上公认的最好的醋了。“不用这两种醋那还能用什么醋?”我狐疑。
“要用我们长垣的那种高粱醋。”
“高粱醋?超市有卖吗?在哪能买到?”我连忙问。
“买不到,得自己酿。”他笑了,笑得不动声色。不像是戏弄我们,却分明透着一点儿婉约的得意。
我咽下一口疯狂的唾沫,绝望地想,即便我能花两小时去泡黄瓜,也花不了功夫去自酿这个醋啊。想到自己的人生竟容纳不了一道正宗的拌黄瓜,我一下感到沮丧,以及捉襟见肘的局促感。时间永远都不够用,永远都在赶,永远那么慌张。不仅是没时间,也往往没有心绪。
在这个速度就是一切、速成意味着成功的时代,你还能从容地去做这样一道拌黄瓜吗?
想起前一阵为孩子选择幼儿园时,发现有不少幼儿园竟号称“双语教学”,还配有外教。这真吓着我了——3岁孩子就开始学英语,那他的母语到底是英语还是汉语?我无法想象让孩子在汉语还没说囫囵时,就在他的脑子里植入另外的语种。那真是一种侵略。他真会输在起跑线上吗?我宁愿他自然生长,在自由散漫的空气中,不紧不慢,优游自在。
下次去长垣,一定得去吃上一盘正宗的、味足的拌黄瓜。
穷人的欢乐有更多的触动与泪水
一个不太成功的男人更可爱,是因为他还懂得珍爱。
成功人士,留给人群的是华丽的背影。
对不少女人来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能成为成功人士身边的女人,或许是人生幸福的标志。
而实际上,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当比常人更多的外部事务耗尽了成功男人的热情和心力,他还能有多少时间留给身边那个女人?还能有多少亲热的时间和亲热的心情?
何况,成功男人见过更多的风景,经历了更多的生活,身边的生活又如何能给他触动?他甚至早已丧失了对身边温情的感受力。
成功男人的光环其实只属于外人眼里的风景,背转身来,呈给他身边那个女人的往往只是疲沓、倦怠,只剩一个冰冷空虚的空壳。
有个成功人士,30岁出头就登上了他那个领域的巅峰,看惯了鲜花、听惯了掌声。
在外人眼里,他几乎是一个完美的男人。可是一回到他那个装修豪华却只有两个人的家,他就一句话也不愿说,几乎从不主动吐一个字。不要说与老婆亲热了,连给予对方一个拥抱的心思都没有——他们常常一两个月都不碰彼此一下。她对他说什么都不可能提起他的兴趣,甚至只能换来一声冷笑。
对他来说,家里冰冻凝滞的空气似乎更可以不打扰他,让他安心地想事业。
真不知他老婆怎么受得了。我常替她揣度,找这样没一点儿热乎气儿的男人,真还不如找个没什么事业但知冷知热的男人,那至少还可以让生活高潮迭起。
毕竟,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内心才是最需要打点的。
女人在背后忍辱含垢地打点他的生活,沉浸在以他为整个世界的弯弯绕绕的心绪里,在他眼里很可能根本就一钱不值——因为只要有钱,那一切统统可以买来。
如果一切都可以拿钱来砸,那一切便都没了趣味。
生活在成功男人背后,女人不仅要忍受自己的黯淡无光,还要承受无价值感的巨大空虚。
所以说,成功男人往往并不可爱。生活在他身边也许感觉更加黑暗、无趣,还要在外人面前虚张声势地装点自己的幸福。
其实,除了物质的丰富之外,与成功男人在一起的精神生活与情感生活,比常人要粗糙100倍。
一个不太成功的男人更可爱,是因为他还懂得珍爱,知道珍惜,会嘘寒问暖、知冷知热,更晓得付出。心里还有激情,眼里还有梦想,还能与他的女人一起分享彼此的心跳。
一个普通人,他的内心往往比有钱人更丰富。因为普通,所以他对生活有更深入的感受,所以才会刻骨铭心。我这倒不是有仇富心理。多少有钱人,他的内心和他的眼神一样苍白。
有句话叫“穷人的欢乐最动人”,因为那里的情感含量更高,有更多的触动与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