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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殺了人還問被殺者是不是死了

收到利達教授來信的那一天是年初五。利達教授是我所認識的人之中,最不通世務的一個。而且,除了本身的專門知識,其餘生活上的事,如同嬰兒一樣。他是一個出色的植物學家,畢生在南美洲亞馬遜河流域研究當地的植物。有一個時期,我因為對植物的“感覺”極有興趣,曾經遠赴他的實驗室,和他成了好朋友。

利達教授從南美的來信,看了有點令人啼笑皆非:“小兒柏萊,留戀尼泊爾,不肯回來,請就近找他回來。”這個不通世務的植物學家,多半以為我住在亞洲,尼泊爾也在亞洲,所以有“就近找他回來”之請,卻不知道我住的地方和尼泊爾相距沒有一萬里,也有八千里!

我看完了信,交給妻子白素,白素笑了笑:“人家叫你的事,你總要做到的!”

我搖了搖頭:“他這個要求不近人情,我會回信告訴他,尼泊爾離我住的地方很遠。而且,我只不過在前年前見過那位柏萊先生,當時他十五歲,西方青年愛耽在尼泊爾不肯走的,大都是嬉皮士,長頭髮,長鬍子,我根本沒有法子從上萬個嬉皮士中,認出他的兒子來!”

白素笑眯眯地瞅著我,並不表示意見。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意,儘管口中說不去,但是心裏,早已經打好了如何採取行動的主意。我只好攤了攤手:“好吧,我就替他去走一遭,將那位柏萊先生找回來。多則十日,少則七天,一定回來!”

白素又聳了聳肩,不作表示,我也沒有再說什麼。到尼泊爾去找一個人,聽來不很容易,但是對我來說,還是小事一樁。我也不寫回信,因為利達教授所住的地方十分偏僻,一個月也收不到一次信。我想,人找到了,逼他回去,比寫信要快得多了!

第二天我就離開了家,只帶了很少的行李,白素特地在我的行李中塞了一條氈子,那是準備給我到了尼泊爾之後披在身上,效法那些整天抽大麻、練“沉思”的嬉皮士之用。

航機在印度的幾個地方略停,就直飛加德滿都。到達目的地之後,我先在酒店安頓了下來。別看尼泊爾這個小地方,加德滿都也有它進步的一面,酒店的設備,應有盡有。稍為休息了一下,向酒店的經理問明了幾個嬉皮士聚集的地方,就開始找人。

第一天,沒有結果。第二天,也沒有結果。

第三天,我駕著一輛租來的吉普車,駛向近郊的一座古廟。天氣相當冷,遠處雪山巍峨,我將衣領翻高,扣緊,在不平整的道路上駕車疾駛,忽然看到前路上,有一個身形矮小的尼泊爾人,站在路中心,雙手揮動著,大聲叫嚷。當我緊急剎車之後,車子離他大約只有五六呎距離。

我心中咒罵了一聲,瞪著那個尼泊爾人。那傢伙卻若無其事,笑嘻嘻地走過來。他的樣子很普通,有著山區生活的人那特有的粗糙皮膚和皺紋,以致很難分辨出他的真實年齡。我一停下車,那傢伙用十分生硬的英語迎了上來:“歡迎!歡迎你來到尼泊爾!”

我心中不禁又好氣又好笑,這傢伙,他自以為是什麼人?是尼泊爾的國王?我只是悶哼了一聲:“什麼事?”

那傢伙聽我一問,立時裝出了一副十分神秘的姿態來,向我湊近了些,如果不是在這時候我伸出了手,阻止他的進一步行動,他一定會爬上車來了。他右手抓住了支撐車篷的鐵桿:“尼泊爾是一個古老的國家,先生,遠比你想像中還要古老!在這個古老的國度中,可以說到處全是寶物,只要你識貨的話——”

他才講到這裏,我已經明白是怎樣一回事了!這傢伙是向遊客兜售“古物”的那種人!所以我毫不客氣地伸指在他的手背上一彈,那一彈,令得他像是被蛇咬了一口似地縮回手去,瞪大了眼望著我。我立即大聲道:“我不識貨,你去找別人吧!”

我一面說,一面又已發動了車子。那傢伙有點著急,拉住了車子不放:“先生,我有的是真正的古物,古得沒有人能說出它的年代來!先生!”

他在說著的時候,我已經發動了車子,向前駛去。他仍然拉著車子不肯放,神情也極其焦切,跟著車子在跑,語音也愈來愈急促:“先生,那件古物,你一看就會喜歡……我的名字叫巴因,就住在前面的村莊裏,你什麼時候有興趣,可以來找我!”

當他講到最後幾句話的時候,因為我早已將車子加快了速度,他奔跑的速度沒有法子追得上,所以鬆開了手,一面跑,一面還怕我聽不到,所以直著喉嚨在喊叫。

我根本連頭也沒有回,而且對這個尼泊爾人,一點興趣也沒有。這種向遊客兜售“古物”的把戲,以各種方式進行,如果說我會上當,那才是天下奇聞!

車子繼續向前駛,不多久,我就將這個尼泊爾人完全忘記了。一小時之後,車子到了那座古廟的前面,我在離廟門還有一百碼處就停了車,抓起了一隻早就準備好的皮袋,向前走去。

那座古廟的建築十分輝煌。往日,一定有過它極其光輝的日子。但是現在看來,實在是太舊了,舊得它原來是什麼顏色的也無法辨認,看去是許多深淺不同,給人以極度殘舊之感的棕色。

廟門外是一個相當大的廣場,長滿了雜草,一簇一簇乾黃的枯草,正好被在廟門外曬太陽的嬉皮士用來作天然的坐墊。

我一面向前走去,一面仍像以往兩天一樣,高舉著手中的皮袋,大聲叫道:“柏萊·利達!柏萊·利達是不是在這裏?”

嬉皮士認為他們自己與眾不同,像我這樣子和他們打扮神情不同的人,如果和他們打招呼,一定是十問九不理。可是手上抓一個這樣的皮袋,那就大不相同。因為這種皮袋是當地人要來放大麻的,而大麻正是這種人絕不可以少的!我的舉動,看來就像是在找柏萊·利達這個人,替他送大麻來了,那當然會引起他們的興趣。

果然,我才叫了兩次,所有人的目光全向我望來。一個鬍子和頭髮完全糾纏在一起,連面目都分不清的大個子,搖搖晃晃,向我走了過來,從一大蓬鬍子之中,吐出了含糊不清的聲音,道:“你找誰?”

我重複了名字一次,那大個子指了指他自己,說道:“我就是!”

我笑了笑:“請問,你父親叫什麼名字?”

那大個子眨了眨眼,答不上來,我揮了揮手令他走開,那大個子居然想伸手來搶我的皮袋,被我一抬腳,在他小腿上重重踹了一下,痛得他怪叫著,彎下身來。立時又有幾個人向我圍了上來,聲勢洶洶,可是沒有什麼特別的行動。

我一面向前走,一面又叫著柏萊的名字,又大聲宣佈:“誰能帶我找到他,這袋東西的一半是他的!”這樣的“賞格”顯然引起了他們的興趣,一陣陣交頭接耳聲傳來,又有幾個人奔進廟去,不一會,更多嬉皮士,男女都有,從廟中湧了出來,七嘴八舌地向我問了很多問題,可是沒有一個人知道柏萊在哪裏。

我心中暗歎了一聲:倒霉,只怕這一天又要白費了。幸好這座廟,看來歷史悠久,倒可以不虛此行。那些嬉皮士還在向我糾纏,被我大喝一聲,又伸手推倒了三四個身形高大的,其餘人才漸漸散了開去。

我向廟中走去,尼泊爾的廟,建築體制大致相同,和中國古廟的深邃不同,給人的感覺是神秘而淺窄。可是這座古廟卻不大相同,一進門,一個天井之後,就是一個相當大的大殿,在大殿兩側,都有門通向內。我隨便揀了一扇門走了進去,那是一條相當長的走廊,兩旁的牆,全是木質的,上面滿是浮雕,可是殘缺不堪,幾乎凡是可以弄下來的部分,都叫人弄走了。

走廊中十分陰暗,我一直向前走著,來到了走廊的盡頭,才看到另一扇殘舊的木門。

正當我要推開那道木門之際,我聽得身後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一個人喘著氣,向我奔了過來。我轉過身來,看到是一個身形矮小的嬉皮士,他在我面前停下:“先生,你在找柏萊?”

我高興地道:“是,你認識他?”

那矮個子仍在喘氣:“柏萊·利達,有一個父親在南美洲的柏萊?”

我鬆了一口氣:“就是他,你可以得到酬報!”

走廊中的光線很黑暗,直到交談了幾句之後,我才看清了那嬉皮士的面貌,他看來年紀很輕,雖然頭髮很長,可是鬍子卻稀稀落落長不齊全。從他的神情來看,並不像是在撒謊。當我說他可以獲得酬報之後,他咧大了嘴:“柏萊是一個怪人,他沒有朋友,據他說,他只將自己的名字告訴過我一個人——”

我不耐煩聽他敘述他和柏萊之間的關係,所以打斷了他的話頭:“你帶我去見他就是!”

那矮個子點了點頭:“你有車,我可以帶路!不過——不過——”

矮個子好像還想說些什麼,可是我因為已有了柏萊的下落,所以十分興奮,不等他講完,就急急向外走去。

矮個子急忙跟在我的後面,一到了走廊外面,那群嬉皮士又擠了上來,好不容易才推開他們到了廟外,上了車,由矮個子指路,我駕著車,駛出了大約十多哩,來到了一條十分荒涼的河邊。那河的河灘上全是亂石子,在冬天,河水很淺,附近非但沒有房屋,而且連一點有人居住的跡象都沒有,我心中不覺十分憤怒,轉過頭來盯著那矮個子:“柏萊呢?在什麼地方?”

我已經準備好了,一當那矮個子有什麼應對不善之處,我就一拳將他打下車去,並且將他獨自留在那荒涼的河邊,以懲戒他騙人之罪。

可是,矮個子的回答,卻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伸手向河邊一堆拱起的亂石一指:“柏萊就在那裏,一個月前,是我親手將他葬下去的!”

當時我真的呆住了!這是我絕對未曾料到的事!我要找的人,已經死了!我不知自己呆了多久未曾出聲。那矮個子卻已經下了車,來到那一堆石子面前,迎著風,長頭髮飄動著,用一種十分傷感的語調道:“柏萊,你好,你到達目的地了沒有?為什麼我一直沒收到你的信息?”我定了定神,也下車來到了那堆石子之前。矮個子還在喃喃自語:“辛尼看你來了,你究竟是不是已經達到了目的?你——”

我聽到這裏,實在忍耐不住,大聲道:“幫我將這些石子搬開來!”

那矮個子怔了一怔,我又厲聲道:“辛尼,聽我的話,快動手搬石子!”

辛尼又呆了片刻,才不出聲,抿著嘴,用力將石塊搬開去,我也幫助他動手一起搬,不一會,堆在地面上的石塊全已搬開。石塊下的土質很鬆,我從車上取下了一條鐵桿,掘著土,不多一會,就看到了我要找的人:柏萊·利達。

這時候,辛尼的神情顯得十分異樣,只不過當時我只是注意柏萊的屍體,向他看了一眼,並沒有再去思索他的神情為什麼如此古怪。

我用手撥開了屍體上的浮土,整個屍體,用一幅舊氈包裹著,屍體已經腐爛了一大半,有一股極其難聞的臭味,衝鼻而來。而且當我用手撥開浮土的時間,許多頭地鼠,閃著驚惶的目光,吱吱叫著,四下散逃開去,這種情形,實在很令人噁心。

我取出了一條手帕,包住了口鼻,然後揭開那幅舊毯,看到屍體雙手交叉,放在胸前。我一眼就看到屍體的右腕上,有一雙銀鐲子,我俯身將銀鐲子取了下來,鐲子上刻著“柏萊·利達”的名字。而且,這雙銀鐲子我曾經見過,鐲上刻有南美印地安人的圖案,是柏萊的父親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這個躺在那樣冷僻河邊的屍體,就是柏萊,那是毫無疑問的事了!剎那之間,我心中十分感觸,我在想,我應該用什麼方法去通知利達教授,他才不至於太過傷心,看來,我又得上南美去走一次了!

我當時想得十分出神,以致連辛尼是什麼時候來到我身後的也不知道,直到他忽然開口,向我問了一句話。他問道:“先生,柏萊……他死了麼?”

我陡地轉過身來,在那片刻之間,我有一股不可遏制的惱怒。這種惱怒,當然是由於辛尼這個愚蠢之極的問題而來的!

一個人的身體,埋在地下一個月,已經大半腐爛了,他還在問這個人是不是死了!

我一轉身來之後,雙手齊伸,抓住了他的雙臂,先用力將他的身子搖了幾下,然後大聲喝道:“你看他死了沒有?如果這樣子還可以不死,你要不要試一試?”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辛尼被我這樣粗暴地對待,可是他的神情卻既不發怒,也不驚惶,只是顯出一種無可奈何的悲哀,喃喃地道:“本來是該我的,可是我爭不過他,我一直爭不過他,所以被他搶先了!”

我聽得辛尼這樣說,不禁呆了呆。這兩句話,我每一個字都聽得明明白白,可是整句話的意思,我卻全然莫名其妙!我道:“你這樣說,是什麼意思?”

辛尼的目光卻一直停留在柏萊的屍體上:“我再問你一次,柏萊是不是死了?”

又是那個令人惱怒的蠢問題!可是這時候,我卻看出事情一定有古怪的地方,辛尼一定知道一些有關柏萊之死的秘密,如果我再發怒,他可能永遠保守這個秘密,不再說出來。

所以我居然並不氣,反倒用一個更蠢的回答,來答覆他那個蠢問題,我說道:“是的,他死了!”

在聽到了我的回答之後,辛尼的神情,突然變得激動起來,聲音也有點發顫:“他……真的死了?一點有生命的跡象都沒有了?他……在騙我?還是我們兩人犯了什麼錯誤?如果……他死了,那麼,算不算是我殺他的?你說,先生,算不算?”

我本來就覺得辛尼的神態十分奇特,講話也有點語無倫次,可是卻無論如何,也料不到他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剎那之間,我覺得事情遠較我想像之中來得嚴重,我的臉色一定也變得十分難看,因為辛尼在向我望了一眼之後,不由自主在向後退去,我怕他就此逃走,是以他一退,我立時一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辛尼一被我抓住,立時失聲叫了起來:“那不能算是我殺他的,不能。”

辛尼的神情如此慌亂,以致我不忍再對他厲聲呵責,但由於他在不斷掙扎,所以我也並不放開他,只是用另一雙手在他的臉上輕輕拍了兩下:“鎮定點,辛尼,鎮定點,你做了些什麼?”我還怕他不明白我的意思,又補充了一句:“你對他做了些什麼?”

辛尼吞了一口口水:“沒有什麼,在他……這裏……”他先指了指柏萊的屍體,又指了自己左乳附近的位置,繼續道:“刺了一刀!”

這下子!我真正嚇呆了!

辛尼所指的那個部位,正是一個正常人的心臟部分!而辛尼說“只不過在他這裏刺了一刀”,“只不過”!辛尼真是殺人兇手,柏萊是他殺死的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那是我無論如何料不到的。辛尼自稱是柏萊的最好朋友,可是他卻在柏萊的心臟上刺了一刀,殺死了柏萊!

剎那之間,我的腦筋十分混亂,想到了很多事情,自己以為已抓到了一點頭緒。辛尼是嬉皮士,柏萊也是。嬉皮士之間,有很多骯髒的。不但是吸大麻,性關係混亂,也有不少嬉皮士是同性戀者。

我初步料定,辛尼和柏萊可能有同性戀的關係,而因為某一原因,辛尼將柏萊殺死了!而且從目前的情形來看,辛尼的精神狀態,在一種十分混亂的情形之中。

當我在迅速思索之際,辛尼又連問了幾次:“算不算我殺了他?”

我吸了一口氣:“你說呢?”

辛尼苦笑了一下:“我和柏萊是同學,我們都是學醫的,我們全知道,在這裏——”他又在那部位指了一指:“若刺上一刀的話,一定可以達到目的!”

我再吸了一口氣:“是的,你達到了目的,你殺了柏萊!”

我這樣說,是完全根據辛尼所講的話而作的結論。而且這個結論。可以說是再正常也沒有,叫任何人來下結論,都是一樣。

可是辛尼一聽了我的話,卻發出了一下慘叫聲,整個人都發起抖來。他的這種神情,我看在眼裏,也覺得十分難過,辛尼和柏萊都是一個世界著名大學的醫科學生,很可以有點成就。可是一個顯然神經不正常,而另一個則成了他神經不正常同伴的犧牲品。

我歎了一口氣,盡量使自己的語氣變得緩和:“辛尼,你殺了柏萊。在文明社會中,殺人是要付償代價的,我看你的神經不很正常,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做過什麼。但無論如何,你一定要跟我到警局去!”

當我說話的時候,辛尼看來像是十分用心地聽著,但當他一聽到我要他跟我到警局去之際,卻突然發了狂——我說“發了狂”的意思,是他在剎那間,突然做出了如同發狂一樣的動作來,而不是有確鑿的證據說他真是發了狂!他陡地一掙,竟將我的手掙脫,然後極快地轉身便奔。

我當然立即撲了過去,我的動作也算得快疾,可是辛尼的動作更快。我一撲上去,只抓到他身上所穿的一件皮背心。正當我以為已經抓到他之際,他雙臂向後一伸,將皮背心脫了下來,繼續向前奔去。

我再向前追,可是已經慢了一步,他直奔向我租來的那輛吉普車,一躍上車,一上車就發動了車子,我拚命向前奔著,在他發動車子的一霎間跳起來,伸手抓住了車後的鐵板。

可是我還未曾來得及躍上車,辛尼已經用力踏下了油門,車子向前直衝而出。河灘上全是大小不同的石塊,車子幾乎是跳向前去的,顛簸得極厲害,不到半分鐘,我已經被車子拋了下來。我忍著疼痛站起來時,辛尼已經駕著車子疾駛而去了!

我呆呆地站著,一時之間,又驚又怒,不知如何是好,大聲罵了幾句,開始考慮我的處境。我離那座古廟,至少有七十公里,來的時候,一路上十分荒涼,根本不見人煙,也就是說,我要找到交通工具,至少要步行十小時左右!

想到這裏,我不禁苦笑了起來。而且我還擔心的是,辛尼曾殺了一個人,如今他的情緒又在極度的激動之中,是不是又會殺人呢?如果他再去殺人的話,那可以說是我的疏忽。我必須盡快採取行動才是!

我不再呆立下去,奔回柏萊的屍體之旁,胡亂用石塊將他的屍體遮起來,就開始步行。

由於有相當長的距離需要走,所以我以不急不徐的步伐前進,以保持體力。好在沿途都有不少小溪,溪水很清冽,可以供我解渴。

我一直向前走著,希望可以遇上一兩個人,可是一直到天色漸漸黑了下來,所經之處,仍然是同樣荒涼,天色很快就完全黑了下來,當黑透了之後,我發現左邊,約莫一里之外,有火光在閃耀。

向左走,並不是我歸途的方向,我的目的是盡快趕回加德滿都去,和當地的警方聯絡。可是這時候,我實在渴望遇到一個人,這個人或者可以幫助我,而且那簇燈光看來並不是很遠,所以我就改變了行進的方向,向那簇火光走了過去。

十五分鐘之後,我就看到那亮光是燈光,燈光從一幢孤零零建造在荒野中的石屋的一個小窗子中透出來,當我來得更近的時候,我看到這幢石屋雖然小,但是卻建造得十分堅固。所用的石塊,全有一呎見方,而且切割得極其平整,和一般石屋所用的石塊,全是粗糙而不規則的大不相同。

我還未曾走進那石屋,已經覺得這間石屋有其獨特之處。因為要將堅硬的花崗石,切割得如此整齊,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正因為心中覺得奇怪,所以來到石屋前後,我伸手在石屋的石塊上摸了幾下。一摸之下,心中更是奇怪,那些石塊看來不但平整,摸上去更是光滑無比,顯然經過細心打磨。

我對於聚居在喜馬拉雅山下的尼泊爾民族,多少有點研究,尼泊爾人絕不是做事那樣有耐心和講究的人,這石屋,我想,多半是英國人統治尼泊爾時所建造的。

我一面想,一面轉過了牆角,找到了門,門關著,我伸手敲了幾下,門發出金屬碰擊的聲音,那是一扇鐵門,然後我問道:“有人嗎?”

我連問了兩遍,沒有人回答我,我試著推了推門,門竟被我推了開來。門一推開,我就走了進去,自然也看到了屋中的情形。

當時,我真正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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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遇见任皓谦,脑海里隐约浮现一个画面,那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角色。后来,她当着这个英俊男人的面,哭了。……第二次见面,她成为任先生身后躲藏之人,虽宠爱但屈辱地活在他的庇护之下。“你懂得什么叫喜欢吗?”无数次她在梦里问这个难过的问题。她只以为他终究是把她当作玩物捧在心尖观赏而已。直到有一天,她成为娱乐圈新星之后,他以金主的身份重新扮演了曾经的角色,她才慢慢意识到,原来最初的相遇是阴谋,而经历的却是另一种不同的爱情。“我要的不多,从来都是让她乖乖陪在我身边而已。“……惊艳娱乐圈呆萌影后VS叱咤商界温柔内敛总裁1V1双向暗恋甜中有苦一点
  • 快穿吃货宿主你别跑

    快穿吃货宿主你别跑

    萌新第一次写哦哪里写的不好可以提意见了但是不可以凶我会哭的哄不好的那种喵~